高叔嗣(1501~1537),字子业,号苏门山人,
河南祥符人,明朝嘉靖二年(1523)
进士,官至
湖广按察使。
嘉靖二年(1523),考中
进士。授
工部营缮司主事,历任
吏部稽勋司主事、吏部
考功司主事、吏部稽勋司
员外郎、吏部稽勋司
郎中。高叔嗣任职吏部时,与
马理、
王道同署,以文艺相互切磋。因论事不合权臣意,称病归乡。三年后,官复原职,又因不合权臣意,升任
山西左
参政,断
疑狱十二起,百姓称他神明。升任
湖广按察使,卒于任上,年仅三十七岁。
高叔嗣作诗,清新婉约,虽为李梦阳所知,不宗其说。
陈束为《苏门集》作序,称赞高叔嗣有应物之冲澹,兼曲江之沈雄,体王(
王维)、孟(
孟浩然)之清适,具高(
高适)、岑(
岑参)之悲壮。
王世贞称赞他:“子业诗,如高山鼓琴,沈思忽往,木叶尽脱,石气自青;又如卫洗马言愁,憔瘁婉笃,令人心折。”
蔡汝楠推举他为本朝第一。
高叔嗣任职山西时,
代州有
诸生江槔与邻人争宅址。将哄,阴刃族人江孜等,匿二尸图诬邻人。邻人知,不敢哄,全畀以宅,江槔埋尸室中。数年,江槔的哥哥、
千户江楫枉杀其妻,江槔唆使妻家诉讼江楫,并诬陷江楫杀死江孜,江楫拷打至死,无后,由弟江槃袭任江楫的职务。
诉讼上监司台,付高叔嗣再审。高叔嗣问江槔以江孜等尸所在,江槔对曰:“江楫杀江孜,埋尸其室,不知所在。”曰:“江楫何事杀江孜?”槔愕然,对曰:“为江槔争宅址。”曰:“尔与同宅居乎?”对曰:“异居。”曰:“为尔争宅址,杀人埋尸己室,有斯理乎?”问吏曰:“搜尸江槔室否?”对曰:“未也。”乃命搜江槔室,掘地得二尸于江槔居所,刃迹宛然,江槔服罪。州人曰:“十年冤狱,一旦得雪。”
代州豪强吴世杰诬陷族人吴世江奸盗,拷掠死二十余命,吴世江更数冬不死。高叔嗣覆狱牍,问曰:“盗赃只有区区布裙一,谷数斛。而吴世江有田若庐,富而行劫,何也。”吴世杰曰:“贼贪恋女色。”即呼奸妇问之曰:“盗奸若何?”对曰:“奸也。”“何时?”曰:“夜。”曰:“夜奸何得识贼名?”对曰:“吴世杰教我贼名。”吴世杰遂伏诬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