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恒
清朝大臣
高恒(?—1768)字立斋,满洲镶黄旗人,大学士高斌之子,慧贤皇贵妃的弟弟。清朝中期官员、外戚。
人物生平
乾隆初,以荫生授户部主事,再迁郎中。出监山海关、淮安、张家口榷税,署长芦盐政、天津总兵。二十二年,授两淮盐政。江苏巡抚陈宏谋疏言:“海州产盐盛,请令河东买运配引赴陕西引地行销。淮北盐贱,并令淮南商买运适中之地,作常平仓盐备缺额补配。”命高恒会两江总督尹继善覆议,寻疏陈:“海洲产盐时盛时衰,难定成数。距陕西三千馀里,黄河逆流而上,断难挽运。自海州出场,经淮、徐、海各属,皆淮北食盐口岸;徐州以上,又系长芦引地。恐沿途挟私,淮南额引多,盐场广,有盈无绌。即淮北盐价稍贱,加以脚费折耗亦相等。若令淮南销淮北馀盐,尤非商情所便。纵发官帑与之收买,亦难强其领运。”疏入,上从之。湖广总督李侍尧疏言湖北盐骤贵,请饬淮商减价。命高恒赴湖北会议。定湖北盐价,视淮商成本每包以二钱三分一釐为制。二十九年,授上驷院卿,仍领两淮盐政
三十年,以从兄高晋两江总督,当回避,召署户部侍郎。疏陈整顿纲课,定分季运清奖励之制,命以告后政普福。寻授总管内务府大臣。三十二年,署吏部侍郎。是时上屡南巡,两淮盐商迎跸,治行宫扬州,上临幸,辄留数日乃去,费不赀,频岁上贡稍华侈。高恒为盐政,陈请预提纲引岁二十万至四十万,得旨允行。复令诸商每引输银三两为公使钱,因以自私,事皆未报部。三十三年,两淮盐政尤拔世发其弊,上夺高恒官,命江苏巡抚彰宝会尤拔世按治。诸盐商具言频岁上贡及备南巡差共用银四百六十七万馀,诸盐政虽在官久,尚无寄商生息事。上责其未详尽,下刑部鞫实,高恒尝受盐商金,坐诛。普福及盐运使卢见曾等罪有差。
方上诛高恒,大学士傅恒从容言乞推慧贤皇贵妃恩贷其死,上曰:“如皇后兄弟犯法,当奈何?”傅恒战栗不敢言。
根据内务府奏案,高恒被抄家问斩后,托恩多私买其官物,高恒旧宅邸在乾隆三十四年被改建为固伦和静公主的府邸。
清史稿评论:法者所以持天下之平。人君驭群臣,既知其不肖,乃以一日之爱憎喜怒,屈法以从之,此非细故也。焯、阿思哈、景素坐贪皆勘实,犹尚复起;图尔炳阿匿灾至面谩,反诛告者;兆麟口给,鹗元迎上指,至不胜疆政而始去之。高宗常谓:“朕非甚懦弱姑息之主,不能执法。”执法固难,自克其爱憎喜怒,尤不易言也。
家庭成员
祖辈
祖父,高衍中;
祖母,李氏,诰封一品夫人,90岁上下高寿而终;(高斌升任江南河道总督正二品时,写有《高斌奏请陛见顺送老母回京折》,时间为雍正十三年,其时高母已经是八十八岁高龄);
父亲:高斌,曾任河道总督、大学士、内大臣。乾隆二十年三月卒于治河工地,年73岁。二十二年清高宗下令入祀贤良祠,赐谥文定。
母亲
嫡母一,陈氏,高斌结发妻,佐领阿麟之女,诰封一品夫人
嫡母二,祁氏,高斌继妻,司库祁士杰之女,诰封一品夫人;
生母,马氏,高斌第三任妻,骁骑校马维藩之长女,诰封一品夫人。
姐妹
高恒是高斌的独子,其姐妹,根据雍正十二年四月初八高斌上的谢恩折“奴才谨于四川,初一日在清江内署虔设香案,率同奴才高斌女人,奴才儿子奴才高恒,俯伏叩首,望阙奏谢天恩。“推断,高恒至少有四个姐妹:
长姐:高氏,清高宗的慧贤皇贵妃
妻妾
那拉氏光禄寺卿德尔弼的长女。
妾待考。
子女
高斌有四个孙子,六个孙女。其中2个孙子事迹较多。
高朴:长子。其仕途最初未因其父被诛而受太大影响,在乾隆三十七年(1772)擢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但却与其父有同样下场。高朴于乾隆四十一年(1776)被派往叶尔羌办事,仅仅两年之后,便有阿奇木伯克投诉他,乌什办事大臣永贵又揭发他在叶尔羌存银一万六千余两,金五百余,结果又是籍其家,坐诛。
高杞:第四子。乾隆五十二年(1787),皇帝起用高恒之第四子高杞:“原任大学士高斌宣力年久,伊之子孙皆经获罪,现在并无服官者。著将伊孙候补通判高杞调取来京,以内务府郎中补用,以示朕眷注旧臣之意”。高杞参与过平定川湖陕白莲教之役,后曾内授内务府大臣,外署陕甘总督。为宦30多年,历乾隆、嘉庆道光三朝,官做得起起落落,为人则“声名平常”,虽未如祖辈遭灭顶之灾,也算不上得意。道光二年(1822)以年老休致,道光六年(1826)卒。能得善终,亦属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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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7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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