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六年(1493),擢
陕西道监察御史。弘治九年(1496),按查贵州,计擒图谋造反的金达土官何碖,奏劾
巡抚钱钺、
总兵官焦俊等。转任山东
按察司副使,巡察海道。正德三年(1508),任山西按察使。
正德七年(1512),改任刑部右侍郎。正德八年(1513),升刑部
左侍郎,历任
兵部左侍郎。
嘉靖元年(1522)十二月一日,年74岁,葬遂宁土桥铺 (今
安居区聚贤乡) 鸣钟山。卒赠太子少保,谥简肃。
子:黄华,字秀卿,号梓谷,明嘉靖十一年(1532)进士,任
户部主事,转
郎中。嘉靖十九年(1540),赴任
松江知府,奏上正风俗等十二事,切中时弊,时称良吏。历江西
副使,升江西
布政使。督饷有功,晋
光禄寺卿。为人端严正直,以道学为己任。上疏告归,倡明道学,激引后进甚众。后卒于家,葬遂宁楼子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