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煟(1702—1774),字谦之,浙江
山阴(今
绍兴)人,祖籍
湖南靖州,清朝大臣,治水专家。雍正十三年(1735),效力江南河工。随大学士河道总督
嵇曾筠修筑海宁尖山海塘。乾隆十五年(1750),提升为
河库道。后迁两淮盐运使兼管河务,因功超擢淮扬道,历任山东河运道、河南河北道,擢巡抚,兼河务如故。因治河救灾功绩卓著,被高宗赞以“爱民知政”。曾参与对
永定河的勘治,提出治理和管理的整套措施,深合乾隆之意,赐孔雀翎、黄马褂。个性耿直,为官清廉。一生治河,成绩显著,卒谥恭惠。《清史稿》有传。
乾隆十九年(1754),尚书
刘统勋等奏论河库k款项不清,夺何煟官,拟流放,追偿,拘留工次,久乃缴完免罪。
乾隆二十二年(1757),仍发南河以同知用。跟随侍郎
梦麟疏濬
荆山桥河工。跟随副总河
嵇璜治理淮、扬河务,超擢
淮扬道。
乾隆二十六年(1761),以
郎中内调。
黄河在
中牟杨桥决口,乾隆帝命大学士刘统勋等莅工,以何煟从。工竟,留何煟驻工防护。旋授开归陈许道,调山东运河道。
乾隆三十七年(1772),
淅川、
内乡发生水灾,
正阳、确山发生风灾,疏请抚恤缓徵,乾隆帝赐诗,褒以“爱民知政”。
乾隆三十八年(1773),乾隆帝巡
天津,阅
永定河工,何煟迎驾,赐
孔雀翎、
黄马褂。寻命与
工部尚书裘曰修、
直隶总督周元理勘永定河上游,疏言:“永定河挟沙而行,散漫无定。水性就下,本无不同;而地有高卑,沙有通塞,情因时而或异。永定河迁徙不定,其情也,非其性也。察其情,导其性,先宣后防,千古极则,虽起神禹,无以易之。永定河下口,蒙皇上指示疏导,既不阻下达之势,更可免浸润之虞,其法固当常守。所虑数十年后,妄生异论,别骋新奇,势且变乱旧章,贻河防巨患。请将圣谕并议言条款勒碑垂久远。”报闻。
乾隆三十九年(1774),疏请各州县常平仓溢额以四千石为限,馀循例变价。又奏河南漕谷七十九万、蓟米二十九万,分存各州县界。邻省
安阳等五州县限二万石、近水次
祥符等三十五州县限一万石。均如所拟。加
总督衔,仍领河南巡抚,又进
兵部尚书衔。其秋,会剿
王伦,事平,路过
内黄,病作。遣医往视,未至,卒。何煟赠
太子太保,祀
贤良祠,赐祭葬,谥恭惠。
《清史稿》:世业尚矣,於河事尤可徵。前乎此者,
嵇曾筠有子璜,
高斌有从子
高晋。若李氏、何氏、吴氏皆继之而起,宏及子奉翰、煟及子裕城并有名乾隆朝,嗣爵子璥则下逮嘉庆,奉翰子亨特,贪侈陨绩,忝祖父矣。清时以诚笃名,第锡以廉洁著。青龙冈塞河决,历两载工始竟,
阿桂主之,
萨载、
韩鑅佐之。详具其始末,见成功之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