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能源局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
山东省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
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全省能源发展的
地方性法规、
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省
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
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
重大问题。
(二)组织拟订全省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
产业政策以及
相关标准。研究提出全省有关能源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参与能源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审核有关工作。负责拟订核电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省
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三)组织推进能源
关键设备研发以及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
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
组织协调相关重点示范工程,负责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四)负责
能源行业节能和
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省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
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五)负责全省
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分析能源市场供求变化,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
运行调节和能源保障。
(六)负责全省能源行业管理。负责全省油区管理。承担全省石油
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煤矿工程
质量监督和压煤建筑物搬迁管理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省能源行业
安全生产管理。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省煤矿
安全监管工作。
(八)参与拟订全省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负责能源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协调省际以及境外
能源开发利用。
(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
政府职能、深化
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全省
能源系统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精简
行政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
行政效率,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能源供给体系质量,加快优化
能源结构,壮大
清洁能源产业,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2.强化能源行业管理,加强能源法制建设,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提升能源高质量
发展水平,为经济
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
3.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着力加强
安全生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履行行业
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保持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十一)关于
电动汽车以及充电
设施管理的职责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电动汽车
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电动汽车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拟订我省相关规划、政策,指导我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省能源局牵头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工作,根据电动汽车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负责将其与全省
能源规划相衔接。省
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电动汽车以及充电设施的
国家标准和
行业标准,制定并发布
地方标准,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
政务公开、政务舆情、综合性文稿起草、局机关
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
人事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
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省能源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
教育培训工作。
(三)
政策法规处。负责组织起草全省能源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组织能源重大
发展战略政策的
调查研究。承担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
重大行政处罚、
规范性文件等的
合法性审查。负责推进全省能源系统职能转变和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
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文稿起草和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
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四)发展规划处。负责组织拟订全省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拟订全省核电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衔接平衡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
专项规划。负责研究提出全省能源重大
项目建设布局建议。参与研究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工作方案,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省能源行业统计和预测预警等工作。负责能源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五)
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处。负责全省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研究拟订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提高
能源效率的
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全省能源关键设备研发、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实施重点科技专项和重点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参与拟订全省能源行业地方性标准。
(六)电力处。负责拟订全省火电、电网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负责编制下达公益性、调节性等发
用电量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和实施年度
电力生产和
供应保障预案,平衡电力资源,协调处理电力生产和
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
电力市场建设、
电力需求侧管理和
电力调度管理有关工作。
(七)煤炭处(挂省政府压煤村庄搬迁办公室牌子)。负责拟订全省煤炭开发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煤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省淘汰煤炭
落后产能工作,推动省外海外煤炭基地建设工作。承担全省压煤建筑物搬迁以及房屋斑裂维修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石油天然气处。负责拟订全省
油气开发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全省天然气供应保障和储气设施等应急
能力建设。承担全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主体责任。负责全省油区管理。对外可使用省油区工作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九)新能源和可
再生能源处。负责拟订全省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省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
(十)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全省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省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依法监督关闭不具备安全
生产条件的矿井。参与煤矿
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直属单位
(一)省能源局
执法监察局,受委托负责对
用能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
重点用能单位的用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省
能源安全调度中心,承担全省能源安全调度、应急值守、
安全信息汇总等工作;承担能源安全事故和
突发事件处置相关辅助工作;承担能源安全
调度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三)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
服务中心,承担石油天然气管道规划、建设、利用、保护的
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承担石油天然气管道相关信息的统计查询和分析应用工作;组织开展油气行业相关
课题研究和推广合作。
(四)省煤炭泰山
疗养院(挂山东
泰安煤矿医院牌子),面向社会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
(五)省煤炭临沂
温泉疗养院(挂临沂河东中心医院牌子),面向社会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旅游路28666号(国华东方美郡北区501号楼)
人事编制
省能源局机关
行政编制69名(含专职党务工作人员)。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处级
领导职数11名(含机关党委
专职副书记1名),
副处级领导职数19名(含机关
纪委书记1名)。
省能源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山东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胡薄历任领导
所获荣誉
2022年2月,
山东省能源局安全监督管理处被表彰为2021年山东省防汛抗洪表现突出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