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法学院隶属于
山东大学,是全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双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拥有一级博士授权点、
博士后流动站、一级硕士点、法学试验班等
项目。
学院简介
山东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著名学府之一,其前身为1901年创建的
山东大学堂,是继
京师大学堂之后我国最早设立的国立大学。在百年山大的历史上,法科曾是一门显要的学科,1906年清政府在济南皇华馆设法政学堂,翌年再设法律学堂,时称第一、第二法政学堂。1913年,两所学堂合并为山东公立法政专门学校,是为1910年代山东大学六所专门学校之一。然而,随着其后国运之不济及山大之分合辗转,法科逐渐消弭。
山东大学法科教育复办自上世纪80年代。1980年招收首届法律大专班,1981年开设法律本科专业。1983年,山东大学法律系成立,以著名法学家乔伟先生为代表的一代奠基者,筚路蓝缕,呕心沥血,为法律系的初创和发展立下功劳。1994年,法律系转制为法学院,著名法学家徐显明先生、梁慧星先生曾先后担任法学院院长,他们铸就了山大法学学术的声誉。现任院长为优秀青年法学家沈伟教授。
学院现有全职教师75人,其中教授25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8人,海外专家4人,山东大学人文社科一级教授3人,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3人。学院现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法学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为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学院编辑出版的CSSCI集刊《人权研究》、《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等学术刊物赢得海内外学界的广泛关注和赞誉。
在校生1700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法学和法律硕士研究生1000余人,本科生近700人,并有部分来自世界各国及港澳台地区的留学生。学院通过学术研究、专业实践以及学生活动塑造学生的理论与实践能力,学院设有多种海外留学奖学金,每年选派数十名优秀学生到国外大学学习。学院着力使其培养的人才在全球意识、世界视野与国际竞争力等方面获得进步。
学院强调学术研究和教学的国际化视野,与美国、欧盟各国、澳大利亚、日本以及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数十所大学与研究机构保持着经常性的学术交流,学院90%以上的教师具备海外学习和研究的经历。以交流促发展,建设一所国际化的法学院,是我们一贯的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
学院现拥有独立的法学教学楼和法学科研楼。法学教学楼建筑面积10000平米,设有360座学术报告厅、国际视频教室、模拟法庭、网络教室等先进教学设施。法律图书馆占地近2000平米,现有藏书8万余册,订有国内外知名专业杂志和报刊200余种,共有阅读坐席300个,设有典藏室、五十岚清日文阅览室、80座席的数字阅览室等设施,购有Westlaw、HeinOnline、北大法宝、北大法意等专业数据库。法学科研楼建筑面积2000平米,每位教师均拥有独立的研究室,另设有实验中心、多功能会议室等。良好的硬件设施为法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山东大学在美丽的威海校区还设有一所法学院,全职教师40余人,在校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1000余人。备受关注的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已于2016年9月开始入住第一批本科生,根据学校规划,2017年,山东大学法学院将整体由济南搬迁至青岛校区。
法学教育关涉一国法律制度之品质、法律职业人格之塑造以及法治文化之养成。沐浴百年山大山魂海韵的法学院,奉行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主体、以制度为保障的办学理念。她努力使每一个学子倍感自豪,每一个教师有足够尊严,每一项制度彰显公正。与百年山大相比,法学院是年轻的,但她充满青春朝气,富有创新精神。我们将一如既往,承担责任,励精图治,建设一所受人尊重的法学院!
历史沿革
在山东大学百余年历史的早期,曾有过
法学教育。20世纪20年代,山东高等法律专科学校是山东大学的六所学校之一。 山东大学系统的法学教育始于中国改革开放初期,1980年,山东大学设置3年制大专班
法学专业,在当时共招生两个班。但当时的法律教研室及法学专业本身都不是独立机构,而是依托于
科学社会主义系,即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1981年,山东大学面向全国招收第一届法学专业本科生,当年招生51名。1983年11月18日,在山东大学新校公教楼召开法律系成立大会,校长
吴富恒教授在会上正式宣布法律系成立,同时公布了建系领导小组的成员为乔伟、林国民、
冯殿美三位同志,乔伟教授任组长。
1984年,学校正式任命
乔伟教授为法律系主任,王跃华同志为法律系党总支书记。1984年秋法学院年开始招收
经济法专业本科生,自此,法学院开设有法学、经济法两个本科专业。1984年,作为山东省自学考试的主考单位,法律系主持了第一次全省法律自学考试论文答辩。
1985年秋,法律系接收了第一批法学研究生,乔伟教授是第一任法史专业研究生导师。但当时山东大学法律系并不具备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一届研究生毕业时, 由乔伟教授带领到吉林大学申请学位。法律系后来又分别于1986年和1989年,招收了两届民商法专业研究生,由林国民教授带领到厦门大学申请学位。
1988年8月——1990年4月,乔伟教授继续任法律系主任,山东大学党委办公室主任宋焕新同志
兼任党总支书记。1989年,山东大学成立了专门的法学研究所,乔伟教授任研究所主任。
1990年4月——1991年9月,
冯殿美副主任主持法律系全面工作,丁乐超同志任党总支书记。1991年9月——1993年2月,章道全教授任法律系主任,冯殿美同志任党总支书记。1993年,经
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隶属于法律系管理的山东文瀚律师事务所,有专、兼职律师40余人。1993年2月——1994年9月,冯殿美同志任法律系主任兼总支书记。
1994年,法律系升格为为法学院,青年法学家
徐显明教授出任首任法学院院长,
冯殿美教授出任院分党委书记。1995年,根据国家法学教育政策的变化,法学、经济法两个本科专业合并为法学专业。1995年,法学院获得了宪法与行政法硕士学位授予权,此为山东省首个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点。1996年法学院获得民商法、法理学硕士
学位授予权。
1997年,
徐显明教授出任山东大学校长助理,1998年,任山东大学副校长,仍兼任法学院院长。1998年5月18日,日本著名法学家五十岚清先生被聘为山东大学兼职教授。1999年,法学院开始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000年,法学院取得
理论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徐显明教授、上海市社科院
林喆乔伟文集2001年3月,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著名民商法专家
梁慧星先生出任法学院院长,
冯殿美教授继续任院分党委书记。2001年,法学院实践教学成果获山东省教委优秀成果一等奖。2001年6月,学院招收首批法理学专业博士生4人。2001年10月,学院成功承办了“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01年年会”。
2002年,法学院开展法学-日语特色教育,培养中日法学、经贸交流人才,隔年招生,9月,初次从新生中选拔22名同学。2003年11月,法学院举办一系列学术活动,庆祝建院(系)20周年,16日,假历城宾馆大礼堂举行庆祝大会,教育部
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 大学法学院院长
曾宪义、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徐显明、山东大学校长
展涛、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法学院院长
梁慧星等领导、学者及中外嘉宾几十人,法学院师生近 两千人共同参加庆典。2003年,法学院获得了诉讼法学、法史学和经济法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4年1月,梁慧星先生继续任法学院院长,盖玉强同志任院党委书记。2004年3月,
山大法学院北京校友联络站成立,这是我院省外第一个校友联络站。2004年8月,我院与韩国全北大学法务大学院建立友好合作关系。
2005年,《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对全国高校法学本科教育作出评价,我院凭借人才培养特色教育被评为A++等级。2005年10月,我院主办“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暨成立20周年纪念大会”。2005年7月,我院与日本岛根大学法文学部签署学生交流协议备忘录,10月,我院7名日语背景法学班本科生赴
岛根大学访学。2005年,我院获得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民商法学两个
专业博士学位授权资格。2005年11月,在第九届全国高校学生“挑战杯”决赛中,我院本科生于佳佳同学获一等奖,这是山东大学挑战杯参赛史上文科类的最好成绩。2005年12月,我院学生代表队夺得第三届全国高校“
理律杯”
模拟法庭竞赛冠军。
2006年5月,世界知名法学家哈罗德J
伯尔曼教授来我院访问。5月,日本著名法学家
西原春夫教授来我院访问。6月,我院与日本九洲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院签署学生交流备忘录和学术交流协议。7月,我院院长、著名民法学家
梁慧星教授当选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11月,法学院新教学楼举行奠基仪式,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山东大学党委书记
朱正昌、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徐显明、法学院院长梁慧星为新楼开工执锨培土。2006年,我院法理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民商法学被评为山东省重点学科,其中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为强化建设重点学科,
宪政与政治文明研究基地、法学方法研究基地被评为山东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2007年,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增设405个
博士后流动站,我院法学学科名列其中。2007年,我院行政法学被评为山东省省级精品课程。10月,我院与
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12月,青年法学家
齐延平教授出任法学院院长,盖玉强继续任党委书记。
2008年10月13日, 第七届亚欧人民论坛在北京召开。齐延平院长应邀出席第七届亚欧人民论坛并作为中方首位主旨发言人在开幕
圆桌会议上代表中方发表演讲。
2008年11月,我院首任院长
徐显明教授就任山东大学校长,11月 7 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三局局长
周新建宣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并讲话;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袁贵仁,
中共山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长
李玉妹等先后讲话。
2009年9月15日至19日,法学院参与举办的第24届世界
法哲学和
社会哲学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来自50多个国家的八百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世界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大会(
IVR)是法学界历史最为悠久、声誉最为卓著的学术团体之一。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理学会会长、世界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大会中国分会主席徐显明、世界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大会中国分会秘书长
齐延平出席了本次大会。
2009年9月,法学院新教学楼投入使用,该楼建筑面积近9000平米,主要用于教学、学术报告和法律图书馆,为法学院发展拓展了空间。
2009年 11月24日,
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先生一行八人来我校访问,并赠送了美国重要的法律文献——《美国法律文库》。校长
徐显明会见、宴请了大使一行并与大使一起出席了图书捐赠仪式。我院院长齐延平参加了会见、宴请和图书捐赠仪式。 2009年12月7日上午,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
罗豪才来山东大学考察我院人权研究中心,我院院长
齐延平向罗豪才详细汇报了法学院人权研究开展情况。
2009年12月 ,山东大学校长、我院教授
徐显明入选“新中国60年法律人群英谱”。60位入选人物全面涵盖了建国60年来法学界和政法界为新中国法治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物。
2010年3月,齐延平教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0年3月,我院受
中央政法委委托,招收首批西部政法干警班,分
第二学士学位和法律硕士两个层次,为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法院和检察院,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2010年3月,为纪念我院已故著名法学家
乔伟先生,法学院成立乔伟法学
教育基金会,旨在奖掖后学,徐显明校长任理事长,
齐延平任秘书长。6月,北京健坤投资集团向山东大学乔伟法学教育基金捐赠人民币300万元,用于支持法学教育发展。
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赵伟国先生,山东大学校长
徐显明、副校长樊丽明出席捐赠仪式。
2010年11月,山东大学与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战略合作协议签字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周玉华兼职教授、博导聘任仪式举行,山东大学校长
徐显明与周玉华共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0年12月,著名法学家
武树臣、
杨海坤教授加盟我院,并被聘为山东大学人文社科一级教授,这是山东大学启动此项工作以来,从校外聘任到岗的首批人文社科一级教授。
2011年2月23-25日,法学院承办了杰塞普(
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中国第九届选拔赛
来自全国39所高校代表队参加了比赛,德国驻华大使
施明贤博士、加拿大驻华大使马大伟先生、美国前商务部对外贸易委员会主席卡罗尔·卡林诺斯基女士等来宾出席。
2011年3月,我院被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招生单位。2011年3月,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研究中心发布“2010年度《
复印报刊资料》转载学术论文指数排名及《研究报告》,我院位居第9名。5月,
齐延平教授获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6月,
周长军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
罗豪才教授出席法学院
软法与人权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暨软法与人权学术研讨会,并为中心揭牌。11月,著名法学家
郭明瑞教授加盟我院,并被特聘为山东大学人文社科一级教授,至此,我院已有三位山东大学人文社科一级教授。
2012年1月,法学院北京校友会正式成立,校长
徐显明到会祝贺。2月,
周长军教授、
桑本谦教授入选第二届“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月,《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报道我院校友
马俊欣事迹。5月,著名法学家
乔伟先生塑像在山东大学法学院落成。5月,徐显明教授出任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7月,我院徐显明教授、
齐延平教授等参加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2年学术年会,徐显明当选为第一届会长,齐延平当选为秘书长。12月,法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换届,齐延平任院长,盖玉强任书记。12月,我院获第十届“
理律杯”全国高校
模拟法庭大赛冠军。12月,山东大学获批“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及“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正式成为首批实施“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高校。
2013年3月,
徐显明教授当选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我院校友
郝明金当选全国政协常委。3月,我院学生法学社被评为“山东大学2012年度十大新闻人物”。4月,徐显明教授、
齐延平2014年3月9日,我院学生代表队荣获
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审判竞赛一等奖。5月,齐延平教授被评选为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0月11日,法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法学院搬迁青岛事宜。根据学校决定,法学院将整体搬迁青岛,学院成立了由院长、书记任组长的搬迁小组。12月4日,法学院举办一系列活动,致敬首个“
国家宪法日”。
2015年7月,齐延平教授不再担任法学院院长职务,党委书记盖玉强临时主持行政工作。10月24-25日,我院承办的首届中日韩高端法律论坛在济南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与会并致辞。11月8日,法学院承办首届山东大学“海右”全国法学博士生论坛。12月13日,山东大学法学院加入了
新丝路法学院联盟。
2016年1月6-10日,我院许庆坤教授应邀出席美国法学院协会2016年年会并作大会发言。3月2日,我院周长军教授被聘为山东省委法律顾问,王丽萍、肖金明、柳砚涛入选山东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3月27日-4月2日,我院学生代表队首次赴华盛顿参加第57届杰赛普(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3月28日-4月2日,我院学生代表队赴牛津大学参加第十一届普莱斯(Price)国际传媒法模拟法庭比赛,这是我院学生第三次赴英国参加该项赛事。
2016年4月25日,青年法学家沈伟教授出任法学院院长。沈伟原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上海市高校东方学者特聘教授,2016年2月被评为第六届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5月,周长军教授代理法学院党委书记,8月1日,学校党委正式任命周长军为法学院党委书记。周长军2010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012年被评为第二届“山东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14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称号。
2016年6月22日,我院教职工代表队参加山东大学纪念建党九十五周年教工大合唱,老师们精神昂扬,意气风发,赢得了评委和观众好评,展现了法学院教师的良好精神风貌和团队精神。7月12-14日,我院成功举办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来自四川大学、吉林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重点高校的34名优秀大学生参加了本届夏令营活动。
2016年8月24日,法学院领导班子一行在周长军书记带领下到青岛校区开展现场对接工作。山东大学副校长、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张永兵,青岛校区党工委书记孔令栋出席座谈会。9月16日-17日,法学院在青岛校区喜迎第一届本科新生。院长沈伟、党委书记周长军带领学院班子成员和广大师生热情迎接青岛校区首批151名新生的到来。10月21日-22日,我院参与协办的第二届
中日韩法律论坛暨第四届东北亚法律论坛在吉林大学召开。我院院长沈伟教授、刘俊霞博士参加了此次论坛。
2016年10月29日,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
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监督体系建设”学术研讨会在济南召开。来自北京大学、
国家行政学院、山东大学、以及全国人大内司委、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等高校、科研机构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共70余人参加会议。我院肖金明教授、沈伟院长先后在大会致辞。
2016年11月5日-6日,第十届东亚法哲学大会暨中国法理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在北京京仪大酒店隆重召开。我院徐显明教授、齐延平教授、郑智航副教授、马得华老师、张帆老师、陈坤老师等应邀参加了此次会议。徐显明教授发表大会致辞,齐延平教授主持了第五单元“中国传统与中国文化”的主题研讨。
2016年11月10日-13日,山东大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人权学科建设。校党委常务副书记李建军、副校长胡金焱召集相关部门和研究机构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就落实中央领导要求作出部署。
2016年12月1日,我院院长沈伟教授、肖金明教授获聘
山东省人民政府第二届法律顾问。王丽萍教授、张海燕教授、崔立红教授、徐伟敏副教授、满洪杰副教授,威海分校法学院汪全胜教授入选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
2016年12月,我院马建红老师当选历城区人大代表。马建红、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2017年2月20日-22日,沈伟院长在新加坡参加了由新加坡国立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合办的第五届亚洲法学院院长论坛(5th Asian Law Schools Deans’Forum)。来自亚洲各国共75位法学院院长参加了本次盛会。沈伟院长参加并主持了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单元的讨论。
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我院博士生导师徐显明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徐显明曾任我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山东大学校长、中央综治委专职副秘书长等职。
2017年3月20日,我院入选第二批山东大学“学科高峰计划”。在张荣校长主持召开的校长办公会议上,法学院的新兴法学与海洋科学与工程、全球能源互联网、环境污染与控制、整合公共卫生学、东北亚研究等6个学科作为山东大学“学科高峰计划”第二批新兴、交叉学科项目进行重点建设。
2017年4月,在
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度复印报刊资料转载指数》发布数据上。我院2016年共有23篇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学类刊物转载,在全国高等院校二级院所分学科排名中,全文转载量及综合指数排名均列第5位;在高等院校分学科(政法院校以学校总量计)排名中,山东大学法学学科共有25篇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学类刊物转载,全文转载量排名全国第8位,综合指数排名第9位。
2017年4月13日,在济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我院校友张爱云当选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文娟当选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我院教师冯威当选为济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2017年4月,我院党委书记周长军教授被推荐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并于15日- 19日出席了青岛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2017年4月,根据中国法学创新网统计,2016年度山东大学法学院(含威海分校)在CLSCI期刊共发文36篇,其中论文他发数量36篇,在全国政法院校中排名第九,他发数量排名第八,在同类综合性学校法学院中排名第四。
2020年6月,发起并加入法学教育创新联盟。
研究机构
法学院设有
理论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所、刑法学研究所、
民商法学研究所、
国际法研究所、法史学研究所、经济法学研究所、诉讼法学研究所以及法学研究所、知识产权与科技法研究中心、人权研究中心、
欧盟法研究中心、美国法研究中心、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等多个研究机构,先后承担中国法制史研究、人权研究、政府执法研究、司法改革研究、物权法研究、侵权法研究、担保法研究、
权力制约研究、中国立法问题研究、有组织犯罪研究、金融犯罪研究等50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研究课题。其中,中国法制史研究、人权与法治研究、司法改革研究、侵权法研究、比较法研究、
民间法研究、法律解释学等学术领域的研究成果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
法学院教师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0余篇,在海外发表学术文章2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和高水平教材65部,获得国家及
省部级奖励达60余项。由法学院组织、
山东人民出版社人权研究》、《
民间法》、《法律方法》等学术刊物在学界有着重要影响。2000年,山东省启动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法学研究基地设在山东大学法学院。
学术交流
法学院非常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实现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三个面向:面向海外、面向国内同行、面向国家机关。与
北京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法学院、
浙江大学法学院等保持着密切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与司法部、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山东省高级法院、山东省检察院、海南省检察院等司法部门保持着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关系,与美国、日本、法国、德国、俄罗斯、香港、台湾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和研究机构保持经常性的人员和学术交流关系,与美国
巴尔的摩大学、欧盟有关学术管理机构有着稳定的项目合作。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已经突破传统的人员交流和学术合作的形式,开始进入教学合作层面,在人才培养方面加强合作。与
美国华盛顿大学的法律硕士教育项目已进入实质性商谈阶段,日语背景法学教育的毕业生可望在
日本早稻田大学接受大学后教育。
企业法律顾问而服务于社会,也有相当数量的毕业生从事其他领域的工作,例如商业银行、立法机关、政府机构、教学和科研等与法律相关的多种类型的职业可供毕业生选择,还有越来越多的毕业生获得在海外大学和国内著名大学及研究机构继续深造的机会。图书馆法学院图书资料中心现有藏书近5万余册,其中日、英等外文图书1万余册,有国内一流的日文专门书库(五十岚清图书馆),中外学术期刊达220余种。图书资料中心因其专业性、开放性和优良服务成为教学和科研辅助中心,与实验中心、法律网站、微机中心、诊所式教育专区、
法律援助基地以及文瀚律师所等共同为教学和科研提供优质辅助。
1983年11月18日山东大学成立法律系,已近30年。
1995年始,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法理学、刑法学、国际法专业、法律史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等学科相继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1999年,开始试行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创新型人才的培养。15名国内知名学者、15名司法界专家型法律人士作为法学院兼职教授,在双导师制下参与指导法学和法硕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和成才计划。
学院评价
自建院以来,法学院曾成功地举办了十余次国际及全国性学术会议。法学院创办的全国知名专家、学者法学学术讲坛在法学界享有很高声誉,有近百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曾在学术讲坛上发表讲演。由法学院承办的1994年全国法理学年会、1998年中国法律史学年会、2000年全国行政法学年会、2001年全国刑法学年会以及法律解释学、
法经济学等全国性专题学术会议得到了学界的一致好评。
在全国开设法学专业的大学共517所中,山东大学法学院一直位于A++行列。
2009年,国务院授权山东大学法学院培养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与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四川大学等一起成为JM培养第三批高校。
2011年,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联合实施的国家战略计划。山东大学法学院获批首批: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双基地建设项目。
2012年国内大学排名中,山东大学文科居全国高校第13名。在文科的7个学科中,哲学第9名,法学第9名,文学第7名,历史学第10名。
2014年,
武书连中国大学排行榜中,
山大以综合实力排名全国大学前十强。法学实力A+。
山东大学学科专业入选
2014中国四星级学科专业(★★★★),跻身2014中国高水平学科专业名单。
2014年,中国校友会权威排行榜中,2014中国大学法学学科专业排行榜中,山东大学法学院排名第13名。
2015年,
武书连大学排行榜中,山东大学以全国105.88的总分位居全国第十名,蝉联全国大学综合实力前十强。同时,荣获中国
研究型大学前十强称号。
2015年,美国教育媒体USNews联合
汤森路透2月21日发布了2015年全球顶尖500所大学排行榜,中国有27所知名大学上榜。其中,山东大学在全球顶尖大学中排名343名,位居大陆第15名。
在最新公布的中国校友会网
中国大学法学专业排行榜中,山东大学与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南京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等的法学专业入选中国四星级学科专业,跻身2014中国高水平学科专业且并列第五。
搬迁校区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山东大学校长
徐显明表示,山东大学已着手筹建青岛校区,“将来山大会有济南、威海、青岛三个校区,我们将探索中国特色的
加州大学办学模式,这在国内还没有先例。”
徐显明表示,尽管山大在创新办学模式的过程中,借鉴了
美国加州大学的办学模式,但两者有着明显的不同。“加州大学的各个分校之间是彼此独立的,而我们的几个校区都是在
山大的统一管理下,对各自的学科进行布局。
”随着青岛校区筹建工作的启动,山东大学在济南、威海、青岛三地办学的规划即将成为现实,各校区的教育质量也必将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办学模式的选择就是为了教育质量”。
徐显明说,在三个校区间进行统一的学科布局,目的就在于提高办学质量。
根据发展规划,山大2011年将探索完善一校多地办学的发展模式,为形成“山东大学系统”做好体制机制设计,将形成济南、青岛、威海三地办学、一体发展的“山东大学系统”。“山东大学系统”是山东大学更新办学模式的一次尝试,核心的问题就是要建设青岛校区。
山东大学公布了青岛校区首批学科和学术机构设置方案,决定法学院等6个学院和8个科研机构整建制迁至青岛校区发展。这标志着
山东大学青岛校区的启动运行进入实质性阶段,山东大学法学学科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位于青岛鳌山湾畔,处于青岛市蓝色硅谷核心区,占地面积3000亩。未来的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将成为高端人才的聚集和培养基地、高端学术和应用技术的研究基地、高新技术成果的孵化和产业化基地、高水准的国际学术交流基地。
百年名城青岛与百年名校
山大有着密不可分的历史渊源。从1928年省立山东大学由济南迁至青岛与
私立青岛大学合并被定名为
国立青岛大学,两年后又改称为“
国立山东大学”起,到1958年山东大学迁回济南,青岛见证了山东大学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和五十年代的两次辉煌。
在这里,山东大学创造了“海洋学科远东第一”、“生物学科全国领先”、“基础研究与文史研究见长”的三大美誉。
作为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核心区龙头的青岛,正在为实现蓝色跨越,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而不懈奋斗。山东大学重回青岛办学,传承历史、开启未来,承载着山东大学再创辉煌的光荣与梦想,承载着十余万师生员工的期盼与厚望,必将再次奏响名城与名校琴瑟共鸣、和谐发展的华美乐章
据悉,山东大学法科教育肇始于1910年代,复办自上世纪80年代。1983年,山东大学法律系成立。
1994年,法律系转制为法学院。学院将“建设一所受人尊重的法学院,致力于培养国际化法律英才”作为发展目标,制定了国际化发展战略,注重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整建制迁至青岛办学,将成为山东大学实现法学学科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契机。
山东大学法学院将充分发挥青岛市的资源优势和地缘优势,延揽海内外优秀人才,在巩固传统优势学科基础上,将立基于国家和社会需要,着眼于国际学术新领域。
山东大学法学院将于2016年整体搬迁到青岛校区(2016年9月仅仅搬迁2016级本科新生,2014级本科生暂不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