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胄(573年-633年),字玄胤,谯郡谯县(安徽省亳州市)人。唐朝初期
宰相,汲县令戴承伯之子。
戴胄生性坚贞,有才干,熟知律法,通晓文案,隋末曾任门下录事,深受纳言
苏威、黄门侍郎
裴矩的赏识。
619年(武德二年),戴胄成为
王世充的
太尉府官属。三月,王世充意欲篡位,戴胄进谏道:“君臣犹如父子,理应休戚与共,有始有终。希望您效仿
伊尹、
周公,辅佐王室,使国家安定,则是天下之幸。”不久,王世充又求取九锡殊礼,戴胄再次进谏。王世充大怒,将他贬为郑州长史,让他与
王行本一同镇守
虎牢关。不久,王世充称帝。
627年(贞观元年),大理少卿出缺。唐太宗道:“
大理寺关乎人命,戴胄清廉正直,正是合适人选。”于是任命戴胄为大理
少卿,后又改任尚书
左丞。当时,尚书左仆射
萧瑀免官,右仆射
封德彝病逝,唐太宗便命戴胄处理
尚书省政务。他善于决断,被人称为开国以来最称职的尚书左丞。
此前,朝廷每逢水旱灾害,全靠正仓拨粮赈灾,但正仓存粮有限,远远解决不了问题。628年(贞观二年),戴胄上表唐太宗,建议效仿隋朝,设立
义仓,让官员、百姓缴纳粮食,以备饥荒。唐太宗采纳了他的建议,又让他和
魏征一同担任
谏议大夫,检点朝政得失。
629年(贞观三年),戴胄升任
民部尚书,兼任检校太子
左庶子。后来,
杜如晦病逝,临终前请求让戴胄主掌
吏部。唐太宗遂让戴胄代理吏部尚书,仍旧担任民部尚书、太子左庶子、谏议大夫。他虽有才干,却不通经史,任职吏部时,奖掖法吏,抑制文士,受到舆论的讥讽。
630年(贞观四年),戴胄被免去吏部尚书,以民部尚书之职
参预朝政,成为宰相,并进爵武昌
郡公。
631年(贞观五年),唐太宗打算重修
洛阳宫。戴胄进谏道:“关中、河西都在增置军队,此前又在修复
九成宫,丁壮被役使殆尽,现在还能剩下多少呢?如今战乱平息不久,民间人口短缺,一人服役,全家废于农事。一家尽力劳作,也难以维持生计。我担心这会引起百姓的怨恨。”唐太宗大为赞许,对
侍臣道:“戴胄与我并无骨肉之亲,他能忠直体国,知无不言。我进封他的官爵,就是要酬报他的一片赤诚之心。”
633年(贞观七年),戴胄病逝。唐太宗罢朝三日,追赠他为尚书右仆射、道国公,赐谥号为忠,命
虞世南为他撰写碑文。唐太宗见他住宅简陋,怕没有地方进行祭祀,还特命官府为他设立庙宇。
吏部尚书
长孙无忌曾在进入东上阁时,没有解下佩刀,违犯了卫禁律。尚书右仆射
封德彝判定:“监门校尉失职,罪当处死;
长孙无忌误带佩刀入宫,罚铜二十斤。”戴胄却反驳道:“
校尉没有察觉与无忌佩刀入内,都是一时疏忽所致。陛下若念无忌有功,从轻处置,非法司所该管。如果依法处理,仅罚铜二十斤,恐怕未必合理。”太宗说:“法律乃是天下共同遵守的,怎能因为无忌是皇亲国戚,而不执行?”乃命重新议罪。封德彝坚持自己原来的意见,戴胄又道:“校尉因无忌而获罪,根据法律,处置应当从轻。至于说到他们的过错,其实是一样的。我认为应该改判。”太宗于是免除了校尉的死罪。
唐太宗曾针对伪造资历的官员下诏:“若不自首,一旦查出,判处死罪。”后来,有官员被查出伪造资历,被戴胄判处
流放。唐太宗道:“我曾下令,不自首者死罪,你却判他流放,这不是让我失信于天下吗?”戴胄道:“陛下如果直接下诏处死,臣管不了。但陛下既然将他交付
法司,臣就要依法办案。”太宗道:“你只管自己守法,而让我失信吗?”戴胄道:“法律是布告天下、取信于民的国家大法,陛下的话不过是一时喜怒说出来的。陛下凭借一时气忿所说的话而杀人,这怎么可以呢?现在将案犯处之以法,这乃是忍小忿而存大信。”太宗欣慰地道:“朝廷执行法律有失,您能加以纠正,我还担忧什么呢?”
刘洎:左丞戴胄,右丞魏征,并晓达吏方,质性平直,事应弹举,无所回避。
刘昫:① 胄性明敏,达于从政,处断明速。议者以为左右丞称职,
武德已来,一人而已。② 戴胄两朝仕官,一乃心力,刑无僣滥,事有箴规。虽学术不能求备,而匡益自可济时,亦所谓巧于任大矣。
朱元璋:历代任斯职者,独汉称
张释之、
于定国,唐称戴胄。盖有由其处心公正,议法平恕,狱以无冤,故流芳后世。
《
全唐文》收录其奏疏两篇:《谏修洛阳宫表》《请建义仓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