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原前光
日本政治家
柳原 前光(やなぎわら さきみつ),1850年5月4日-1894年9月2日。
人物生平
世代公卿
1850年5月4日(嘉永3年3月23日)生于京都府贵族柳原家,是议奏中纳言、国事御用挂、正二位柳原光爱之子,柳原家第二十三代家督,生性刚毅。
柳原家系藤原北家真夏流日野家庶流,家格是名家,属堂上家(广义上是摄关家清华家大臣家羽林家名家半家的总称,狭义上指羽林家以下、也被称为平堂上),在序列上处于与羽林家同列、半家之上的位置。
名家同羽林家一样最高可官至大纳言(传自中国的门下侍中,唐名亚相、亚槐),但也有极少数例外,如日野家出过左大臣,鸟丸家、万小里路家出过内大臣,而柳原家有进位准大臣者,所谓准大臣是在日本朝廷中享有相当于大臣的待遇,以及类似称号,传自中国隋唐时代的仪同三司,位阶三位(正三位、从三位),在宫中以三公太政大臣左大臣右大臣)之下、大纳言之上的席次参与朝议
父亲光爱在幕末积极为国事奔走,安政年间曾参与岩仓具视公卿发起“廷臣八十八卿列参事件”,位列“安政勤王八十八公卿”之一,属于反对德川幕府的尊皇攘夷派公卿,柳原前光深受其父的影响。
文久4年8月(1864年9月),十四岁的柳原前光入朝廷出仕,授正五位侍从(唐名拾遗)。
维新功臣
王政复古后,庆应3年12月12日(1868年1月6日),柳原前光被任命为朝廷的国事助笔御用挂,同年12月20日(1868年1月14日)任明治政府参与助役。
庆应4年1月3日(1868年1月27日)戊辰战争爆发,庆应4年1月5日(1868年1月29日),年方18岁的柳原前光任东海道镇抚副总督,与总督桥本实梁、参谋西乡隆盛率讨幕军进军江户,参与接收德川幕府的统治中心江户城江户开城),庆应4年2月6日(1868年2月28日)任先锋副总督兼东海道镇抚使。
庆应4年2月7日(1868年2月29日)-庆应4年闰4月21日(1868年6月11日)任明治政府参与,仍兼副总督。
庆应4年2月率军进入旧幕府领地甲斐国,接收甲府城(甲府无血开城)并设置行政管理机构,庆应4年2月18日(1868年3月11日)——庆应4年8月20日(1868年10月5日)任甲府镇抚使。
庆应4年5月23日(1868年7月12日)免去东海道先锋副总督,改任陆海军大总督府参谋。
庆应4年8月20日(1868年10月5日)——明治元年11月9日(1868年12月22日)任行政官权弁事。
明治元年9月14日(1868年10月29日)任右少弁。
明治元年10月29日免去陆海军大总督府参谋。
外交官
明治3年4月23日(1870年5月23日)任外务省外务权大丞,明治3年5月19日(1870年6月17日)兼任文书正。
在对朝鲜外交中主张“强硬论”,由于同李氏朝鲜在建立国交的问题上触礁,日本政府将与朝鲜的宗主国中国建交置于优先考虑。
1870年7月27日(明治3年6月29日),柳原前光和花房义质被派遣来华同清政府谈判建立国交(此前两国无外交关系),但清廷以其资格不够,拒绝谈判。
明治3年11月20日(1871年1月10日) 任外务大丞,仍兼文书正。
明治4年8月10日(1871年9月24日),外务省废文书司,免兼官。
明治5年1月24日(1872年3月3日)兼任少弁务使。
明治5年7月27日(1872年8月30日) 依愿免兼官。
明治4年4月27日(1871年6月14日),日本政府派遣大藏卿伊达宗城为钦差全权大臣、柳原前光为副使(起实际主导作用)再来华谈判,在天津和清朝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李鸿章会见,缔结《中日修好条规》(又称《日清修好条规》)13条及通商章程,日清两国海关税则等。
该条约无最惠国条款,规定双方有领事裁判权,禁止商民出入携带刀剑,后日本政府认为交涉失利,不愿批准。
1872年3月10日(明治5年2月2日)派柳原前光来华同李鸿章谈判,企图推翻原案,索取最惠国待遇,李鸿章以日方失信,拒绝修改。
翌年由于“玛利亚·路斯号事件”和“八瑶湾事件”(日本称:“宫古岛民台湾遇害事件”)的影响,条约批准势在必行,日本政府不得不批准该条约。
明治6年(1873年)2月27日,日本政府派遣外务卿副岛种臣特命全权大使,柳原前光为大书记官,率使团来华祝贺同治帝大婚并办理《中日修好条规》互换批准书和交涉八瑶湾事件。
抵达北京后,副岛种臣晋谒大清皇帝并奉国书,柳原前光则到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交涉台湾漂流民问题,借琉球渔民在台湾被杀“兴师问罪”,遭到中国官员的严词驳斥,柳原前光理屈词穷,便抓住“化外”等话柄,断章起义,为日本对台湾用兵制造依据。
在国内,日本政府在“征韩论争”和“明治六年政变”后,为了安抚日益高涨的士族的不满,缓和国内矛盾,制定出兵台湾的计划,取代“征韩论”,以“牡丹社事件”为借口,派遣西乡从道组织台湾征讨军入侵台湾,制造了1874年日本侵略台湾事件,并计划吞并琉球王国
明治6年(1873年)9月30日任代理公使,驻节荷兰兼比利时两国。同年11月22日复任外务大丞。
明治7年(1874年)2月15日以代理公使派遣来华,同年2月22日任驻大清帝国特命全权公使(三等官下赐),辅助参议兼内务卿、全权办理大臣大久保利通对中国的外交谈判(李鸿章承认日方有权征讨台湾生番,并赔款50万两白银),缔结《中日天津条约》。柳原前光因此受到明治天皇敕旨嘉奖。
公家政治家
明治8年(1875年)7月2日-明治11年(1878年)6月7日任元老院议官。
明治10年(1877年)2月西南战争时,柳原前光奉派为敕使鹿儿岛宣谕,会见岛津忠义和岛津珍彦,安抚岛津氏,敦促岛津久光上京,发布朝廷的征讨文告,传达褫夺西乡隆盛、桐野利秋、筱原国干等人的官位,并被授以在县厅临机便宜处置之权,同时巡查陆海军的运兵情况。
明治10年(1877年)12月25日任刑法草案审查委员,明治11年(1878年)2月28日任刑法草案审查总裁。
明治11年(1878年)6月7日-明治13年(1880年)3月8日任元老院干事。
明治12年(1879年)10月24日任治罪法(刑事诉讼法)草案审查总裁。明治13年(1880年)3月8日-明治16年(1883年)6月25日再任元老院议官。
明治13年(1880年)3月3日兼任驻俄罗斯帝国特命全权公使(一等年俸下赐),同年3月24日兼任驻挪威-瑞典联盟特命全权公使。
明治14年(1881年)3月25日以特命全权大使身份赴圣彼得堡参加沙皇亚历山大二世的葬礼,同年9月2日参加沙皇亚历山大三世的登基典礼。
明治16年(1883年)6月25日-明治24年(1891年)3月27日任赏勋局总裁。
明治17年(1884年)7月7日依据《华族令》被授予伯爵爵位(平堂上有官至大纳言的家族一般叙伯爵,除此以外叙子爵)。
明治21年(1888年)5月31日-明治23年(1890年)10月20日兼任帝室制度取调委员长,参与制定《皇室典范》。在皇室典范的起案中排除了女性的皇位继承。
明治21年(1888年)6月1日-明治22年(1889年)12月24日任元老院副议长。
明治22年(1889年)12月24日-明治23年(1890年)10月20日任元老院议长。
明治23年(1890年)7月10日当选为帝国议会贵族院伯爵互选议员,同年11月26日辞任。
明治23年(1890年)11月18日-明治24年(1891年)7月25日任枢密顾问官
明治24年(1891年)7月25日任宫中顾问官(叙敕任官一等)。同年10月14日因病依愿免本官,授麝香间祗候。
1894年(明治27年)9月2日病逝,时年45岁。墓所在东京都目黑区中目黑的祐天寺。
荣典
本国
1868年6月12日(庆应4年闰4月22日)-叙从四位下。
1871年6月14日(明治4年4月27日)-叙正四位。
1877年(明治10年)12月25日-叙勋二等旭日重光章。
1883年(明治16年)10月24日-叙从三位(特旨进位一级)。
1884年(明治17年)7月7日-伯爵叙爵。
1889年(明治22年)5月29日-叙勋一等旭日大绶章
1889年(明治22年)11月25日-大日本帝国宪法发布纪念章。
1890年(明治23年)2月7日-叙从二位。
1893年(明治26年)5月19日-叙正二位(特旨进位一级)。
外国
1881年(明治14年)9月10日-俄罗斯帝国一级圣斯坦尼斯拉夫勋章
1882年(明治15年)3月2日-瑞典皇家北极星一等勋章。
1883年(明治16年)6月20日-俄罗斯帝国一等圣安娜勋章
1883年(明治16年)6月27日-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美治慈惠第一等勋章。
1883年(明治16年)6月27日-波斯帝国一级太阳和狮子勋章。
人物评价
在幕末和明治时代初期,柳原前光与西园寺公望同为少壮派公卿,被视作公家出身之逸材深孚众望,假以时日,他本可像西园寺那样成为日本的柱国之臣,在政界绽放异彩,但却英年早逝。
家族
柳原前光之父是幕末公卿从一位大纳言议奏柳原光爱,母亲是长谷川雪显之女歌野。
兄弟姊妹
柳原光定、入江为福、北小路和麿、爱子、日野资秀。
妹妹
柳原爱子(柳原二位局、追赠从一位)为明治天皇典侍(天皇妃嫔)、大正天皇的生母,前光也因此成为名副其实的国舅。
正室
初子(伊予国宇和岛藩藩主伊达宗城次女);
妾室
奥津梁(幕臣、外国奉行新见正兴之女)、梅。
子女
柳原义光、信子(入江为守子爵之妻)、烨子(柳原白莲)。
参考资料
柳原前光.中华百科全书·典藏版.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3 14:41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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