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是中国古代地位最尊显的三个官职的合称。据史类作品记载秦朝设置,秦朝以后多为虚职。
官职介绍
三公为古代官名,其说法各异。
《
尚书·周官》“立太师、太傅、
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竟邦,燮理阴阳,官不必备,惟其人。”
《春秋
公羊传》:“天子三公者何?天子之相也。天子之相则何以三?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一相处乎内。”两相印证,三公是秦及秦以前天子之下的最高管理的称呼,辅佐天子。
《
礼记》:“天子三公、
九卿、二十七大夫、
八十一元士。”“设四辅及三公,不必备,惟其人。言使能也。”
又《汉书·百官公卿表》:“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公”(德韶者居之);“或说司马主天,司徒主人,司空主地,是为三公”(才高者居之);或说“
丞相主民、
太尉主军”(德才兼备者居之)。
“夏、商以前,云天子无爵,三公无官。
周以太师、太傅、太保曰三公。
东汉又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
魏、
晋、
宋、
齐、
梁、
陈、
后魏、
北齐皆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
北周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
隋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
秦朝、西汉时候,改以丞相和太尉为中央最高官职,御史大夫位在其下。
西汉末至东汉初期演变为:
大司马、
大司徒、
大司空,
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改为太尉、司徒、司空。
后来,魏、晋、宋、齐、梁、陈等皆沿用以太尉、司徒、司空作为“三公”。
到了
北周,又改回原来周朝的称呼:仍以太师、太傅以及太保为“三公”。
唐朝时候就延续隋朝制度,基本上没有大的变动。
历代三公
商朝
商以
西伯昌、
九侯、
鄂侯为三公。(史记【殷本纪第三】“百姓怨望而诸侯有畔者,于是纣乃重刑辟,有
炮烙之法。以西伯昌、九侯、鄂侯为三公。”)。
周朝
周立
太师、
太傅、
太保为三公(“师,天子所
师法;傅,傅相天子;保,保安天子于德义。”)。自周衰,官失而百职乱,战国并争,各有变易。
秦朝
通说为:
(1)丞相,最高行政长官,辅助皇帝处理政务,同时负责对文武百官的管理,品秩为一万石,金印紫绶。
(2)
太尉,最高军政长官,负责管理全国军事事务,品秩为一万石,金印紫绶。
(3)
御史大夫,负责监察百官,也是副丞相,品秩为两千石,
银印青绶。
根据《汉书·百官公卿表》的记载,丞相金印紫绶,
太尉金印紫绶,御史大夫银印青绶(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从其印绶和称为“上卿”来看,御史大夫不是公,而属卿一级,因此秦代并未有三公之称呼。
西汉
西汉初承秦制,中央的最高官职仍是丞相和太尉,可见汉初和秦一样,也并没有并列的三公,不过一般还是沿袭旧号,把最高官吏称为三公。
另说:设置三公。
汉武帝元狩四年,置
大司马,以取代太尉之职。后元二年(前87年)春,
汉世宗孝武帝
刘彻驾崩,
大司马大将军霍光受汉武帝遗诏,与
车骑将军金日磾、
左将军上官桀、御史大夫
桑弘羊等人成为汉昭帝
刘弗陵的辅命大臣,共同执掌朝政。从此,霍光掌握了汉朝政府的最高权力,三公中的丞相地位急剧下滑。“
汉哀帝元寿二年,置太傅,位在三公上;平帝元始元年置太师、太保,太师位在太傅上,太保次太傅。其后或废或置,大抵无所统职。
“太傅,古官,高后元年初置,金印紫绶。后省,八年复置。
汉哀帝元寿二年复置。位在三公上。
太师、
太保,皆古官,平帝元始元年皆初置,金印紫绶。太师位在太傅上,太保次太傅。”
东汉
西汉末至东汉初,以
大司马、
大司徒、
大司空为三公。至
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省大司马,又置太尉,以太仆赵熹为之,而与司徒、司空为三公。
汉献帝初,
刘虞、
李傕为大司马,而太尉如故,二职始两置矣,大司马位在三公之上。
汉制,
三公府分部
九卿,太尉所部
太常、
卫尉、光禄三卿。汉献帝建安十三年,省三公官,置丞相。魏初又置,而兼置大司马,大司马一般由大将军升迁而来。明
黄道周《节寰袁公(袁可立)传》:“张然明破诸羌,静幽并,耻为王曹所卖,发愤申陈窦之冤,卒不得为三公。”
三国
三国时期: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将太师、太傅、太保特称
三师,以正其名。然非道德崇重则不居其位,无其人则阙之,故后世历代多以为赠官。
太傅、
大司马、
大将军为上公,位在三公之上。其中太傅和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一般为虚职,大司马和大将军掌实权。吴设丞相、大司马(另有左、右大司马)、
上大将军,其中上大将军位在大将军之上,大司马之下。
晋朝
晋以相国、丞相与八公为诸公官。《
通典》卷二《职官二》“三公总叙”条说:“
后魏以太师、太傅、太保谓之三师,上公也。大司马、大将军谓之二大,太尉、司徒、司空谓之三公。”
以
司马望为太尉。历
宋、
齐、
梁、
陈、
后魏、
北齐,并为三公,置府僚。
隋唐
置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
正一品。《
唐六典》载:“三公,论道之官也。盖以佐天子,理阴阳,平邦国,无所不统,故不以一职名其官。然周、汉已来,代存其任。自
隋文帝罢三公府僚,皇朝因之,其或亲王拜者,亦但存其名位耳。”
后周
宋朝
北宋,承唐制,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至
宋徽宗,依三代旧制,改三公为太师、太傅、太保,罢太尉、司徒、司空。
元朝
由于太尉等衔加授过滥,元朝中人已渐渐不再称它们为三公,而以三公指代前朝一般称为“上公”、“三师”的另外三个更高的荣誉头衔——太师、太傅、太保。
至此,后世历代皆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在
明仁宗之后,三公皆为虚衔,为勋戚文武大臣加官、赠官。
越南
五代末期交趾(
越南语:Giao Chỉ,今越南)从中国独立后,承唐宋制,亦以太师(越南语:thái sư)、太傅(thái phó)、太保(thái bảo)为三公,太尉(thái úy)、司徒(tư đồ)、司空(tư không)为荣誉头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