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工作部门
深圳仲裁委员会,英文全称ShenZhen Arbitration Commission(简称深仲,英文简称SZAC)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组建的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于1995年8月在深圳成立。其主要职能是以仲裁方式依法、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机构简介
深圳仲裁委员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组建的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于1995年8月在深圳成立。其主要职能是以仲裁方式依法、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近几年年均受案量达到3000余件,争议金额超过100亿。
机构设置
近几年,深仲围绕“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解决多元化”进行了深入探索,先后建立了深圳金融仲裁院、深圳医患纠纷仲裁院、深圳消费争议仲裁办公室、知识产权仲裁院、土地纠纷仲裁院等专业仲裁服务机构,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的仲裁服务。2011年2月16日,深仲主导的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这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民非组织深圳市民政局登记成立。调解中心现有157名调解专家,涵盖了30多个领域,至今处理案件标的额已达23亿元人民币,成为深圳乃至全国受案标的额最大的调解机构之一。深仲和调解中心一道,联合深圳各大行业协会,先后在深圳商业联合会、深圳企业联合会、潮汕商会、租赁协会等九家大型协会建立了调解仲裁中心;在深圳市七家最大的律师所设立调解工作站、知识产权调解庭、投融资纠纷调解庭;推进区域化合作,建立珠三角基础设施建设调解仲裁中心;打造“深港多元化争议解决服务平台”,为深港两地当事人解决商事争议提供更创新的服务和更大的便利。
深仲不断延伸仲裁服务触角,扩大仲裁服务覆盖面,在我市经济聚集区、特殊功能区、较偏远地区设立龙岗分会、华强北工作站、科技园工作站等,第一时间在社会最基层为争议当事人提供亲和、便捷的仲裁法律服务
深圳仲裁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30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13-15层
成绩斐然
仲裁业务 硕果累累
深仲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高质量、高效率地审理各类案件,截至2016年底,共受理各类民商事争议案件26000余宗,涉及的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日本、新加坡柬埔寨印度尼西亚、韩国、台湾、香港、澳门等。每年的结案率均保持在90%以上。深仲以其专业、高效的仲裁服务赢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在国内外树立了仲裁公正及时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工作团队 精英荟萃
深仲始终坚持专业化高标准选拔、培养精英人才。 深仲有一支专业仲裁员队伍,现聘的656名仲裁员道德品行好、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其专业涉及法学、经贸、建筑工程、金融保险、证券期货、知识产权、科学技术等诸多方面。他们均为各专业领域内的知名人士或资深专家,能够以高尚的道德品质和高超的专业素质,实现各类型案件廉洁公正、高效及时的仲裁。 深仲有一支专职秘书队伍,他们均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法学专业,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卓越的职业素养,能够为当事人及仲裁庭提供优质专业的仲裁程序服务。
程序制度 科学规范
深仲始终坚持规范化制度建设。其现行《仲裁规则》与国际接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代表了机构仲裁程序规范的发展方向。深仲制定的一系列行为规范管理办法,确保机构高效运转、案件得以公正、快速审结,代表了国内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的发展方向。
设施先进 环境优雅
深仲拥有一流的办公设施和优雅的服务环境。庄重典雅的40间办公室和10多间开庭室、会议室、洽谈室均配有现代化设施和先进的数字化多媒体设备,可充分满足办公、开庭、调解、合议等需要。深仲自主开发的案件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网上办公系统等,进一步保障了案件的规范管理,提高了办案服务效率
专注服务 以人为本
深仲凭借上述资源始终坚持为当事人提供各种人性化的服务,包括优质高效的机构服务、方便迅捷的在线服务、强大有效的资讯服务等。深仲在提供服务解决纠纷时,十分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性,注重调解,努力创造和谐的氛围,做到案结事了。 深仲在创建和维护和谐社会中正在发挥着必将继续发挥着积极作用。作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仲裁机构之一,深仲真诚希望同所有关注纠纷解决领域的各界人士共谋“仲裁之道”,实现仲裁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专业优势
仲裁专业化建设深入推进
社会分工的专业化导致了社会纠纷的专业化。依据市场经济规则,深仲不断加强仲裁工作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专家断案”这一仲裁显著特色和优势,为商事主体提供更加专业的仲裁法律服务。
——金融纠纷仲裁。自2010成立深圳金融仲裁院以来,采用金融仲裁来防范风险、解决争议正越来越受到深圳金融领域众多商事主体的青睐。深圳金融仲裁院共受理金融案件3430件,标的额74.7亿元,对维护深圳良好的金融秩序,推进深圳金融事业健康发展、加强金融生态建设、建立区域性金融中心良好的法治环境,具有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得到中国银监会的认可与肯定。
——知识产权仲裁。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进深圳市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建设,深仲充分发挥仲裁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领域的独特优势,于2015年1月经正式请示,设立“深圳知识产权仲裁院”,获得了市政府的大力支持。
——土地纠纷仲裁。在我市土地资源稀缺、土地权属问题复杂、土地二次开发利用加快的背景下,2012年,深仲承担了我市探索建立土地纠纷多元调处机制的任务。三年来,深仲分析整理了历年审理土地纠纷案件情况,研究了域外土地纠纷解决机制,形成了完善我市土地纠纷调处机制的建议报告,增聘了规划国土、房产等领域的仲裁员,制定出土地纠纷仲裁进入实施层面的整体思路,并已向市政府申请设立深圳土地纠纷仲裁院,以便发挥仲裁因地制宜、专家断案、程序灵活的优势,科学、高效、妥善解决我市土地民事纠纷,减轻政府行政调处压力,创新我市土地民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仲裁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是推进仲裁专业化建设的重要一环。为保证居中裁断的专业性,在遴选仲裁员时,深仲向全国各大高校、科研机构以及深圳市知识产权、金融、物流、加工贸易、软件、信息等行业协会发出推选行业精英担任仲裁员的邀请。经报名、推荐、考核,共选拔了235名行业专家,涵盖了金融、医学、知识产权、基础设施、土地等40多个领域,保证了各个类型案件都配备相应专业的仲裁员,从而保障当事人得到最专业的仲裁服务。深仲建立了专业的仲裁员名册,成立了仲裁员专业委员会,依仲裁员专业分类进行管理、培训,坚定地走“专业化”发展之路。
案件质量精益求精
为打造一流的仲裁品牌,深仲始终把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作为重中之重,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案件进度的检查督促。缩短并规范了案件组庭、开庭及裁决的期限,同时采取结案预警、催办督办、情况通报等措施,及时跟踪案件受理、结案、超期等情况,并每月底统计汇总。加强案件核阅工作。坚持行之有效的裁决书三级核阅程序,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格式规范、文字表述等方面严格把关。对需要修改的文书指定人员跟进,避免久审不决。对复杂疑难案件或者争议较大的案件,以电话及约见方式与仲裁庭沟通协调。坚持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对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视情况分别提交业务处室、委办公会议、专家咨询委员会讨论,给仲裁庭提出参考意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办案中遇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组织研究,拿出意见,分类指导,出台了《关于处理房屋租赁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对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案件,逐案分析,找出问题及时改进;与法院建立了沟通联络机制,争取指导和支持;加强信访督察工作,认真接待当事人信访投诉,对裁决确有错误的及时予以解决。通过以上措施,办案质量和效率得以明显提升。
制度建设先进规范
多年来,深仲广泛吸收国内外好的做法,突出抓了仲裁规范化建设,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不断完善《仲裁规则》。为适应仲裁工作发展的需要,深仲先后五次修订《仲裁规则》,增设了“医患纠纷仲裁程序” 和“金融纠纷仲裁程序”等,使之更加科学、全面。建立了仲裁程序制度。先后制定了《办案程序规范》《秘书人员办案规定》《仲裁庭秘书工作职责》《关于提高办案效率的决定》《工程造价鉴定程序规范》《裁决书、调解书撰写制作规范》《仲裁文书送达规范》等,从立案、送达、组庭、开庭、合议、裁决、归档等各个环节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建立了案件审核制度。制定了《法律文书核阅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明确了工作人员对法律文书的核阅职责和范围,坚决杜绝在裁决书中出现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格式不规范、超裁漏裁、文字错漏等现象;明确了重大疑难案件的范围、案件讨论程序及讨论结果的处理等,保证了案件质量。建立了办案人员管理制度,加强了对仲裁员和驻会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队伍建设常抓不懈
为了带好队伍,使之经受住执法和市场经济的考验,深仲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全面加强了领导班子、驻会工作人员和仲裁员三支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整体素质。领导班子时刻关注着全国仲裁发展形势,认真借鉴国内外仲裁界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先进的理念、科学的决策和人性化的管理,引导、带领全委不断开拓前进;通过加强政治学习、职业道德教育、反腐倡廉典型案例教育、仲裁文化建设、以俸养廉等多种措施,着力提升驻会工作人员和外聘仲裁员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从时间上、经费上鼓励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并通过组织赴清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脱产学习和聘请全国知名法学家上门讲课等方式更新知识结构;通过实行中层领导竞争上岗和岗位轮换制度,仲裁庭秘书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增强了活力,锻炼了队伍;严把仲裁员选聘关,按照法定条件、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全国首创了新聘仲裁员考试制度;加强了对仲裁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建立了仲裁员管理系统,对仲裁员办案效率、裁决书质量、参加培训、开庭着装及遵守纪律等多方面情况进行日常考核,并逐个建立档案;每年举办多期仲裁员培训班,并结合日常考核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考核,奖优汰劣,优化仲裁员队伍;对极少数违反纪律、办案拖沓、裁决不公的仲裁员,及时予以警示、约谈甚至通报批评
深仲多次对在仲裁案件、仲裁推广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仲裁员进行了表彰和奖励。为了与仲裁员共享发展成果,更好地尊重和体现仲裁员的劳动价值,深仲在收入分配上重点向仲裁员倾斜,多次提高仲裁员劳务报酬
二十年来,仲裁队伍日益壮大,仲裁员由第一届的125名发展到现在的800多名;驻会工作人员由原来的10多名发展到现在的60多名,职业操守过硬,不存在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展望未来
目前影响和制约仲裁发展的最大障碍,就是现行仲裁管理体制。深仲创立初期,现行体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仲裁发展到今天,这种带有浓厚行政色彩的管理体制已明显与仲裁的性质、特点和发展规律不相适应,显露出诸多弊端,成为仲裁发展瓶颈。从应然上看,仲裁的公正性、民间性要求在组织上独立于政府系统之外;在财务上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下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核算、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在业务上靠公正、高效仲裁获得公信力,靠优质服务赢得市场。但从实然上看,在现行的仲裁管理体制下,仲裁机构无论是人事还是财务仍然参照行政机关或其他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实行收支两条线预算内管理,妨碍了仲裁机构建立自我管理自我激励、自我约束机制,窒息了创新活力。这与仲裁法的规定和建立新型仲裁制度背道而驰。体制问题不解决,仲裁工作就不可能有大的发展。而要解决体制问题,根本出路在改革。
近几年,深仲怀着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在党的领导下,在法律框架内,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抓住我市法定机构改革的契机,找准仲裁机构的定位,科学分析仲裁发展方向,确立仲裁长远发展战略目标,针对阻碍仲裁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探索建立符合仲裁和仲裁机构自身性质和特点的监督管理体制,争取走出一条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仲裁发展之路。日前,深仲法定机构改革方案已经确定并经市编办上报市领导和法制办。
深仲上下将严格遵照主管副市长艾学峰的指示,团结一心,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职业纪律,提高执业水平,发挥专业优势,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发扬求实、进取、奉献、敬业之精神,追求正义,坚守理想,铸造仲裁公信力!坚持为社会提供公正、专业、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协力铸就深仲公正高效之品牌!共同托起仲裁事业的璀璨明天!
参考资料
深仲简介.深圳仲裁委员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3-04-16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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