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档案
清代的档案
中国清代历朝统治者及其中央、地方的各种机构在处理日常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书、图籍、档册等。包括清宫内阁大库国史馆大库方略馆大库及宫中各处庋藏的大内档案,以及其他中央机构和地方机构的档案
涉及部门
清代档案经过清末和“中华民国”时期的政权更迭、战乱破坏、盗窃倒卖,加上外国侵略者的劫掠和焚毁,损失严重。保存下来的虽仍为数浩巨,但不完整,只是清代全部档案文献的少部分。现存最早的是清入关前1607年形成的档案。入关后形成的档案,包括顺治元年(1644)至宣统三年(1911)以及末代皇帝溥仪退位后住在紫禁城和寄居天津时期(1912~1934)的档案。其所属机构有:辅佐皇帝的中枢机构,包括内阁、军机处、责任内阁、弼德院、资政院、会议政务处、宪政编查馆以及宫中各处等;中央各部院衙门,包括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外务部、学部、农工商部、民政部巡警部、邮传部、理藩部、乐部、都察院、大理院、翰林院、清理财政处、税务处、督办盐政处、会考府、大清银行、修订法律馆、国史馆、方略馆、京城善后协巡总局、禁烟总局、国子监、钦天监、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等;军事机构,包括太仆寺、八旗都统衙门步军统领衙门管理前锋护军等营事务大臣处、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总理练兵处、京城巡防处、京防营务处、近畿陆军各镇督练公所禁卫军训练处、军咨府等;掌管皇族和宫廷事务的机构,包括宗人府、内务府、銮仪卫、侍卫处、尚虞备用处等;地方机构,包括山东巡抚衙门、黑龙江将军衙门、宁古塔副都统衙门、阿拉楚喀副都统衙门、珲春副都统衙门、长芦盐运使司、顺天府、京师高等审判厅、检察厅、北洋督练处等;个人及王府,包括溥仪端方赵尔巽醇亲王府等。
种类名称
清代档案的种类和名称繁多,不下数百种。其中包括有皇帝发布的诏令文书,如制、诏、诰、、谕、旨等(见彩图);有官员向皇帝的奏报文书, 如题本奏折、贺表、笺文等;有记载皇帝言行和政务活动的档案,如起居注实录、圣训、本纪、方略等;有记载皇室和皇族事务的档案,如玉牒、皇册等;有各衙门之间的来往文书,如咨文、移会、、呈、函等;有外交文书,如照会、国书等。此外还有电报、舆图、史书、清册、各种档册、人物传记等等。从文字上看,绝大部分是汉文档案,一小部分是满文或满汉文合璧档案,也有少量外文档案和少数民族文字的档案。从内容上看,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教育、艺术、天文地理气象民族、外国侵略、人民革命运动,以至宫廷生活、典章制度等各个方面。
现保存清代档案的大部分存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3500余万件。台北故宫博物院约有40万件,是国民党政府撤离大陆时带走的大内档案,包括宫中档、军机处档、清史馆档、实录、起居注、诏书、国书、本纪、满文老档等。此外,地方各级档案馆、某些科研机关、学术团体、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个人手中以至国外一些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和个人收藏者,也保存不少清代档案。
历史意义
清代档案是中国保存下来数量最多、最为集中的古代档案。它是中国17世纪20世纪初 300多年历史的真实记录,对印证清代的史实具有可靠的凭证作用,也可供当今建设事业各方面参考利用。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0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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