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清代历朝统治者及其中央、地方的各种机构在处理日常公务活动中形成的
文书、图籍、档册等。包括清宫
内阁大库、
国史馆大库、
方略馆大库及宫中各处庋藏的
大内档案,以及其他中央机构和地方机构的
档案。
清代档案经过清末和“
中华民国”时期的政权更迭、战乱破坏、盗窃倒卖,加上外国侵略者的劫掠和焚毁,损失严重。保存下来的虽仍为数浩巨,但不完整,只是
清代全部档案文献的少部分。现存最早的是清入关前1607年形成的档案。入关后形成的档案,包括顺治元年(1644)至
宣统三年(1911)以及
末代皇帝溥仪退位后住在
紫禁城和寄居天津时期(1912~1934)的档案。其所属机构有:辅佐皇帝的中枢机构,包括内阁、
军机处、责任内阁、弼德院、资政院、会议政务处、宪政编查馆以及宫中各处等;中央各部院衙门,包括
吏部、
户部、
礼部、
兵部、
刑部、
工部、外务部、学部、农工商部、
民政部、
巡警部、邮传部、理藩部、乐部、都察院、大理院、
翰林院、清理财政处、税务处、督办盐政处、会考府、大清银行、
修订法律馆、国史馆、方略馆、
京城善后协巡总局、禁烟总局、
国子监、钦天监、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等;军事机构,包括太仆寺、
八旗都统衙门、
步军统领衙门、
管理前锋护军等营事务大臣处、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总理练兵处、京城巡防处、京防营务处、
近畿陆军各镇督练公所、
禁卫军训练处、军咨府等;掌管皇族和宫廷事务的机构,包括宗人府、内务府、銮仪卫、侍卫处、尚虞备用处等;地方机构,包括
山东巡抚衙门、
黑龙江将军衙门、宁古塔副都统衙门、阿拉楚喀副都统衙门、珲春副都统衙门、长芦盐运使司、
顺天府、京师高等审判厅、检察厅、北洋督练处等;个人及王府,包括
溥仪、
端方、
赵尔巽、
醇亲王府等。
清代档案的种类和名称繁多,不下数百种。其中包括有皇帝发布的
诏令文书,如制、诏、诰、
敕、谕、旨等(见彩图);有官员向皇帝的奏报文书, 如
题本、
奏折、贺表、笺文等;有记载皇帝言行和政务活动的档案,如
起居注、
实录、圣训、本纪、
方略等;有记载皇室和皇族事务的档案,如
玉牒、皇册等;有各衙门之间的来往文书,如咨文、移会、
札、
禀、呈、函等;有
外交文书,如照会、国书等。此外还有电报、舆图、史书、清册、各种档册、人物传记等等。从文字上看,绝大部分是汉文档案,一小部分是
满文或满汉文合璧档案,也有少量外文档案和
少数民族文字的档案。从内容上看,涉及
政治、
经济、
军事、外交、文化、教育、艺术、
天文、
地理、
气象、
民族、外国侵略、人民革命运动,以至宫廷生活、典章制度等各个方面。
现保存清代档案的大部分存于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3500余万件。
台北故宫博物院约有40万件,是
国民党政府撤离大陆时带走的大内档案,包括宫中档、军机处档、清史馆档、实录、起居注、
诏书、国书、本纪、满文老档等。此外,地方各级档案馆、某些科研机关、学术团体、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个人手中以至国外一些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和个人收藏者,也保存不少清代档案。
清代档案是中国保存下来数量最多、最为集中的古代档案。它是中国
17世纪至
20世纪初 300多年历史的真实记录,对印证清代的史实具有可靠的凭证作用,也可供当今建设事业各方面参考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