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铁崖(1913年~2003年1月12日),原名庆纯,号石蒂,出生于福建省
福州市。先后就读于
复旦大学、
清华大学,1937年赴英国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留学,攻修国际法学。是中国著名的国际
法学家,
北京大学、
北京政法学院教授,曾任
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2003年1月12日,在北京辞世,享年90岁。
人物经历
1929年考入
复旦大学西语系,后改入政治系学习。1931年转入
清华大学政治系,1933年本科毕业,以优异成绩保送进入清华大学研究院,攻读国际法学。1936年获得国际法学硕士学位,并通过中美庚款留学考试。1937年赴英国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留学,研究国际法。1939年,王铁崖满怀报国热忱回国,后历任
武汉大学、中央大学、
北京大学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
外交学院、
南开大学兼任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
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
王铁崖教授长期从事国际法和
国际关系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呼吁重视国际法的教学。1979年在北京大学创立全国第一个国际法专业,招收第一批国际法学本科生。1980年倡议并协助创建
中国国际法学会并任副会长,自1991年起任会长。1982年同
陈体强教授共同创办《
中国国际法年刊》并任主编。
作为中国当代杰出的国际
法学家,王铁崖在国外赢得了崇高荣誉。1981年当选为
国际法研究院副院士,并从1987年当选为正式院士;1983年被聘为加拿大国际法理事会咨询理事;1987年被选为世界艺术与科学院院士,同年还被选为亚洲学会理事会国际理事。1988年被“建立国际刑事法院基金会”授予“著名国际法学者”名誉奖状。此外,还担任《海洋管理与国际法》编委会委员和《亚洲国际法年刊》顾问。1993年当选常设
国际仲裁法院仲裁员。1997年5月当选为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法官,同年底赴荷兰
海牙上任。
王铁崖先生于20世纪50年代初参加
中国民主同盟,1983年参加中国共产党。2003年1月12日,王铁崖在北京辞世,享年90岁。
从教生涯
1939年王铁崖先生返国,曾短期出任《世界政治》杂志编辑。后经
周鲠生教授邀请,于1940年受聘于乐山
武汉大学,开始了他长达62年的国际法教学生涯。1942年6月,他又转往
国立中央大学(现
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同年与王彩女士结为伉俪。1946年秋,受周炳林教授和
钱端升教授邀请北上,进入
北京大学政治系任教,讲授国际法,由此开始了他在北京大学的56个春秋。1947年,继钱端升先生之后任政治系主任。
1952年院系调整后,任教于
北京政法学院(更名
中国政法大学),后应
翦伯赞先生邀请受聘历史系,讲授国际关系史,同时担任国际关系史教研室主任。1956年转任法律系,任国际法学教研室主任。在此期间完成了三大卷的《
中外旧约章汇编》。
翻译著作
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中断了
教研活动。在此期间编辑了《海洋法资料汇编》,翻译了凯尔森的《国际法原理》,并与
陈体强等翻译了《海上国际法》。1964年恢复教学研究工作,但旋因文化大革命爆发而再次中断,重陷批斗、劳改的逆境当中。在此期间,与陈体强合译了第八版的《
奥本海国际法》。
重返讲台
1977年后铁崖先生重返讲台,开始了振兴中国国际法学的一系列重要活动。1978年,与魏敏教授在《人民日报》共同撰文,呼吁重视国际法的教学研究。同年开始在北大招收国际法硕士生。1979年,在北大首创全国国际法本科专业。1980年协助宦乡同志创立了
中国国际法学会,始任副会长,1991年任会长,2000年任名誉会长。1981年组织、主编了
新中国第一本国际法教科书。1982年同陈体强教授共同创办了中国第一个国际法学术刊物《
中国国际法年刊》,担任主编。1983年在北大创立了全国第一个
国际法研究所,同年开始招收国际法博士生。
出版图书
国际交流
与此同时,铁崖先生开新时期国际法中外
学术交流之先河,搭设起学术交流与合作的桥梁。1979年,以顾问身份参加中国代表团出席
联合国第三次
海洋法会议。自1981年起,开始选派学生到美国、
加拿大、欧洲国家攻读学位或进修。自1982年后,以中国国际法教授身份前往世界各地,出席了数十次国际
学术研讨会、
报告会,并先后在数十所国外
著名大学访问或讲学。其中最突出者是,1987年组织、主持了
海牙国际法学院在北京的海外
讲习班;1988年发起举办了“
太平洋地区与国际法”系列国际学术会议;1990年,作为第一个来自中国的客座教授,在海牙国际法学院夏季讲习班讲授《中国与国际法》,其讲稿被收入《海牙国际法演讲集》;1992年主持召开“国际法教学和研究国际研讨会”;1993年倡议开展了中加人权合作研究项目;1995年出席纽约纪念联合国五十周年世界大会;1998年发起、组织中国第一次
国际人道主义法国际研讨会。
所获荣誉
作为中国国际法学的学术带头人和杰出代表,铁崖先生在国外赢得了崇高荣誉。1981年被
国际法研究院选为副院士,1987年当选为正院士,成为该学院第一个中国籍院士。1987年被选为世界艺术与科学院院士,1988年被“建立
国际刑事法院基金会”授予“著名国际法学者”名誉奖状。1993年当选为
国际常设仲裁法院仲裁员。1997年在
联合国大会上当选为
前南国际刑事法庭大法官,1997年底赴海牙上任。此外,他还担任了美国著名刊物《海洋发展与国际法》杂志编委,
亚洲学会理事会国际理事,在
荷兰出版的《亚洲国际法年刊》顾问,加拿大国际法理事会咨询理事等职。
学术著作
王铁崖著作等身,有多篇专著、论文和译著。1933年以来,发表有《在华领事裁判制度》《租借地问题》《条约与国内法的冲突》《联合国与
国际法》等论文;主编有《国际法》教科书;撰有《新约研究》《战争与条约》《中国与国际法—历史与当代》(英文)、《国际法引论》等专题论著;编纂有 《
中外旧约章汇编》(3卷)、《海洋法资料汇编》等资料十几种;主要译著有《
国际法原理》(凯尔森著)、《
奥本海国际法》等。
1978年至2002年间,也是王铁崖先生学术成果大丰收的时期。除了发表数十篇中英文论文、演讲、报告外,1982年、1995年两次主编全国教科书《国际法》,主编了1982—1998年的《
中国国际法年刊》,1985年与陈体强组织、编写了《
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中的国际法词条,1987年编纂出版了《英法汉国际法辞汇》,1993年出版《
王铁崖文选》,1995年组织、主译了第九版《
奥本海国际法》,1996年主编出版了《中华法学大辞典·国际法卷》,1999年出版了他的
绝笔之作《国际法引论》。《国际法》教科书曾获全国文科教材一等奖,《国际法引论》获吴玉章奖特等奖。
社会职务
王铁崖先生1950年代初加入
民盟,曾任北京大学工会主席,
北京市政协委员。198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当选为全国政协委员。曾任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校
学术委员会委员和
校务委员会委员、美国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国情研究中心顾问。他曾是
中国政法大学、
外交学院和南开大学兼聘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兼任研究员。1985年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为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他还曾担任过
中国国际关系史研究会、
中国海洋法学会、
中国联合国协会、中国国际交流学会、
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等一系列全国性学术团体、
人民团体的理事会成员或
领导职务。
2003年1月12日,王铁崖因病久治无效,在北京辞世,享年9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