褫,拼音chǐ,汉语文字,部首为衤,部外笔画为10,总笔画为15笔,有
剥夺之意。
◎
客家话:[台湾四县腔] cih3 ti5 [
宝安腔] ci3 [
海陆丰腔] chi3 ti5 [客英字典] chi3 ti5 [
梅州腔] chii3 chi3 [客语拼音字汇] ci3
(5) 革除 [
abolish;get rid of]。如:褫夺(剥夺);褫官(革除官职)。
《
唐韵》池尔切《
集韵》《
韵会》丈尔切,𠀤音豸。夺衣也。《易·讼卦》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疏》三见褫脱。
(褫) 夺衣也。夺当作敓。许训夺为遗失。训敓为彊取也。此等恐非许原文。後人以
今字改
古字耳。
周易讼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侯果曰。褫、解也。
郑玄、
荀爽、
翟元皆作三拕之。荀、翟训拕为夺。淮南书曰。秦牛缺遇盗拕其衣。高注。拕、夺也。拕者、褫之
假借字。十七十六二部音冣近也。引伸为凡敓之偁。从衣。虒声。读若池。直离切。十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