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制制度从质的方面讲,是指以统治者单方面的利益为目的的制度,与
民主制对立。根据统治者量的不同又可以进一步分为三种,
僭主制,
寡头制和贫民制,分别与
君主制,
贵族制,平民制对应。
专制制度和
共和制度不是绝对的,可以相互转化。
“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为了确保皇帝独裁,在地方施行
郡县制,在中央施行
三公九卿制,地方官和中央官一律由皇帝任命,实行官僚制度,
汉承秦制,使这种专制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巩固,至
清朝军机处的设立,标志着皇帝独裁专制制度的发展达到了极限,
康熙皇帝曾说:“今大小事务,皆朕一人亲理,无可旁贷。若将要务分任于人,则断不可行。所以无论巨细,朕心躬自断制。”在皇帝独裁、君主专制的政治氛围下,所有臣民都被剥夺了自由,即使是在统治阶级内部,也毫无民主可言,皇帝的意志,就是法律。
专制制度的另一个重要表现,便是
君权高于神权,这是中国古代社会
政治生活区别于
西欧的一个显著特征。在
古代中国,既不存在贵族分权执政的共和制,也没有神权凌驾于皇权之上的
教皇制。这是因为,一方面,中国古代社会是建立在以宗法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关系基础之上的,据考古证明中国早期国家的形成并没有像
古希腊、
古罗马那样建立在氏族血缘关系瓦解的基础上,而是在氏族血缘关系保留的情况下直接进入文明阶段,因此,国家关系、君臣关系只是家族关系、父子关系的扩大和延伸,在君父权威以及家族伦理教化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历代中国人,陶然于伦理亲情,注重对现实人际关系的把握,视天下如家庭,并通过自然经济陶冶出来的君臣伦理亲情与臣民沟通,直接干预臣民的生活,使自己的权利和威势渗透于社会机体的每一个角落。他们所强调的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是“六合之内,皇帝之土......人迹所至,无不臣者”,决不容许妨碍皇权专断的政治因素横置其间,更不能容忍神权凌驾于皇权之上。
古中国早期的国家政治制度是随着
夏朝——
古代中国的第一个国家政权的建立而开始出现;
商周时期,经过了从
方国联盟到天下共主的转变;
秦朝建立的
中央集权制度对此后两千多年的中国社会发展有着深远影响,同时中央集权和
地方分权的斗争也长期延续,但整个趋势是专制皇权日益加强。
专制主义
中央集权的制度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对于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国体与政体,官僚政治与行政管理,以至文化教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明政府建立之初,中央政府设立下表所列的三个机构,作为中枢。由
中书省首长担任
宰相,作为皇帝的助理。中书省内设立
六部,负责全国行政。十四世纪八十年代,
朱元璋诬陷宰相
胡惟庸谋反后,即下令撤销中书省编制和宰相职位。擢升六部为一级中枢机构,各部首长(尚书)直接向皇帝负责,皇帝不再设立助手,而直接向各部发号施令。已经够专制的政府,此后进入更绝对的专制。
明成祖朱棣另外成立一个秘书机构,称为“
内阁”,所委派的秘书,称为“大学士”。大学士冠有某殿某阁字样,以示分别(殿、阁都是宫廷中的建筑物)。大学士的职位很低,只正五品,比各部首长(尚书,正二品)要低三级,等于各部最低的助理科员。中国有史以来在政治上占重要位置的宰相制度,从此消失。皇帝遂在没有助手帮助的情形下,单独处理帝国事务。朱元璋对此一措施沾沾自喜,认为是他最高智慧的结晶,可以永远保持明政权于不坠。
所以他下令说:“后世子孙永不许恢复宰相制度,如果有人如此请求,即以叛逆论罪,凌迟处死。” 然而,问题就发生在皇帝身上,朱元璋来自民间,政权又由他创立,对繁琐的政务还可以勉强应付。但他的后裔却是一群花花大少──而且是一群恶少,生长在深宫之中,和女人、宦官之手,面对着千万种变化莫测的帝国事务,必然手足失措。本世纪(十四)末年,
朱元璋平均每日要亲自批阅一百五十件奏章,裁决四百种案件。从前有宰相可以帮助皇帝,如今没有人能为他分担,他也不准别人分担。花花大少皇帝只有依靠内阁,命那些大学士在每一个奏章或案件上,签注意见,写出对该事的分析,和应如何反应的建议,甚至皇帝颁发命令的草稿,都一并拟好呈上。──当时术语称为“票拟”和“条旨”。皇帝即根据这些签注,加以批示。
于是,不久之后,大权遂渐渐滑入大学士之手。大学士成为没有
宰相名义的宰相,内阁也成为没有中书省名义的中书省。
内阁大学士有数人之多,并不是每一位大学士都可签注意见,必须资格最高、深得皇帝信任的人(往往是
华盖殿大学士,华盖殿后来改为中极殿),此人即世人所称的“首相”──首席宰相。但大学士毕竟不同于正式宰相,正式宰相可以单独推行政令,大学士便无此权。他只能依靠“
票拟”──签注意见,来窃弄皇帝的权力,只有黑市地位,没有法定地位。更主要的原因是,大学士跟皇帝之间,还有一段距离。对皇帝如何裁决,是不是依照他签注的意见裁决,甚至会不会作相反的裁决,大学士都不知道,他们也很少有向皇帝当面陈述解释的机会。事实上,到了后来,皇帝深居宫中,不出来露面,大学士遂数月数年,或数十年,都看不到皇帝的影子。他只有依靠这种脆弱的“票拟”,维持权力。而此“票拟”,却要仰仗宦官转达,并仰仗宦官在皇帝面前作补充说明。皇帝所颁发的命令,也由宦官传递,有时用批示,有时用口头,
宦官的权力遂日趋膨胀。而皇帝和大学士之间,往往互不认识。皇帝对大学士的印象,全来自
宦官的报告。于是,政府大权又从大学士手中滑出,滑到宦官之手。我们可用下表来显示明政府在下世纪(十五)中叶后所呈现的组织形态。必须对此形态了解,才能对明王朝了解。
宦官,在
蒙古帝国时,改称“
太监”。太监本是宦官中的一种官职,后来演变为凡宦官都称太监。明政府的宦官组织,共有四十个机构(十二监、四司、八局、十六杂房)。司礼太监仅只是四十个机构中十二监之一的“司礼监”的首长,但却是一个最高职位,可称之为宦官之王。原因很简单,他负责伺候皇帝,并担任皇帝和内阁间的跑腿工作,最接近权力魔杖。大学士签注的意见,必须司礼太监先看过,才能到达皇帝面前。皇帝批示时,司礼太监有机会随时参加意见。举一个例子,可以说明司礼太监的关键位置。第十一任皇帝
朱厚照十五岁即位,正是贪玩的年龄,司礼太监
刘瑾,每乘他专心游戏时请他批阅奏章,朱厚照就大怒说:“你不会代我批吗,我用你干什么?”刘瑾正是要小家伙说这句话,然后他的批示即获得法律根据。于是司礼太监成为皇帝助手,大学士反而降为司礼太监的秘书,司礼太监命他如何签注意见,他只有照办。到了以后,连大学士都由宦官推荐,绝对专制的弊端,全部出现。 ──
英国于当时的一百年前,即建立
国会,约束
君主权力。中国却恰恰相反,君权更加肥壮,这表明了君主制在中国的倔强,故而中国必须以革命彻底推翻
君主制而不能实行类似英国的
君主立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