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布楚条约》,俄方称“涅尔琴斯克条约”,是中国
清朝和
沙皇俄国之间签订的第一份
边界条约,也是中国与欧洲国家缔结的第一份国际条约。
背景
中国清王朝
努尔哈赤在建立
后金以前,对黑龙江下游和乌苏里江以东滨海地区进行过征剿和招抚,
皇太极在此基础上继续扩大对黑龙江中上游及以远地区的经营。1644年(顺治元年)清军入关,清王朝建立了全国政权。至1661年(顺治十八年)南明永历帝桂王朱由榔被俘而死,清王朝基本上统一了大陆,但国家的完全统一还远未完成。康熙帝继位之初,南方有日益坐大的
三藩势力;东南海上有台湾郑氏抗清力量;在东北,沙皇俄国侵扰黑龙江流域已三十余年;在西北,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上层分裂势力日益嚣张,其影响波及喀尔喀蒙古、内蒙古、青海和西藏。总之,各种分裂势力仍然存在,严重威胁着清王朝的统治和国家的统一。
康熙帝亲政后,
平定三藩之乱、
统一台湾,国内局势渐渐稳定。在这个过程中,东北边境事务也被提上日程。
沙皇俄国
沙俄原本为欧洲国家,不与中国接壤。从16世纪后期沙皇
伊凡四世时开始,俄罗斯开始对
西伯利亚和
远东的扩张殖民过程。1648年(顺治五年),俄国人抵达了堪察加半岛和现今所称的白令海峡,完成了向太平洋推进的探险。1651年(顺治八年),他们又进抵了贝加尔湖,修筑了伊尔库次克城。17世纪中期起,在以
哈巴罗夫为代表的沙俄侵略者的入侵黑龙江流域过程中,中国边境少数民族的反抗逐渐发展为中俄两国政府间的正面冲突。俄国也向中国派出过多批使节,但因礼节争端以及国家利益冲突,未能充分完成使命。
在对外扩张的同时,俄罗斯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也在加强,在向真正意义上的大帝国转变,但其政局仍时有激烈动荡,这种状况由
留里克王朝延续到
罗曼诺夫王朝。1682年(康熙二十一年),年幼的
彼得一世继位,名义上与多病的兄长
伊凡五世共治,实则权力掌握于
索菲亚公主之手,直到彼得于1689年(康熙二十八年)8月发动政变夺取实权。
起因
1658年(顺治十五年),叶尼塞斯克的总督帕休可夫(Pashkov)到达黑龙江的支流石勒喀河,筑尼布楚(尼尔臣斯克)城。1666年(康熙五年),一名流亡的波兰人启尔哥布斯基(NikitorChernigovskii)修筑了阿尔巴津(雅克萨)要塞,他在1669年(康熙八年)获沙皇委命为总管,此后沙俄进一步向中国东北地区深入。而平定三藩之乱后,康熙帝亦留心东北形势,与臣子商讨攻取雅克萨这一战略要地以及经营东北的方略。
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清康熙帝派将军
朋春起兵三千人直抵雅克萨,6月23日(五月二十二日)致书俄军劝退,被拒。清军经过部署,于6月26日(五月二十五日)攻入雅克萨,俄军头目
阿列克谢·托尔布津投降。之后清军撤军而俄军卷土重来。
1686年(康熙二十五年),萨布素、郎谈、班达尔善、马喇等人率兵2400人再攻雅克萨并围城。经过几个月的战斗,托尔布津被击毙,俄军伤亡惨重,雅克萨城指日可下。这就迫使沙皇政府“乞撤雅克萨之围”,康熙帝传令前线萨布素等撤围雅克萨之兵,任城内俄军出入。该战为《尼布楚条约》的谈判和签订创造了条件。
签约过程
辗转周折
夭折的色楞格谈判
1686年(康熙二十五年)1月,俄方谈判外交使团组成,以戈洛文为全权大使,弗拉索夫为副使。2月5日(中历一月十三日,俄历1月26日)从莫斯科启程,卫兵多达500人,270车弹药粮草,在路过托博尔斯克时,又增哥萨克骑兵、步兵、火枪手、龙骑兵1400人以上,总人数超过2000人,四分之三为军事人员。
1688年5月30日(康熙二十七年五月初二日),中国对俄谈判团也自北京出发,前往色冷格(色楞格斯克),与沙俄使臣戈洛文谈判。谈判团由领侍卫大臣
索额图、都统
佟国纲、尚书
阿喇尼、左都御史
马齐、护军统领
马喇以及汉官
张鹏翮、陈世安等人组成,前往尼布楚的卫戍人员,有八旗前锋兵200人,护军400人,火器营兵200人。康熙钦定,其“忠贞可靠和足资信赖”的宫中耶稣会士,葡萄牙裔的
徐日升(Thomas Pereira,1645—1708)和法裔的
张诚(Gerbillon Jean Franois,1654—1707)随团前往。关于谈判方针,康熙帝同意了索额图提出的建议,谕示谈判底线:
第一,尼布楚、雅克萨、黑龙江上下,及通此江的一江一河,皆为中国之地,不能拱手送给俄国人。
第二,俄国必须遣返将叛逃的达斡尔族首领根特布尔。
同年7月(农历六月),索额图等使臣行至喀尔喀地方时,正值
准噶尔领袖
噶尔丹大举侵犯
喀尔喀蒙古,道路被阻,便退回了
北京。
尼布楚谈判的启动
1689年(康熙二十八年),经中俄两国代表重新商定,谈判地点改在尼布楚。6月13日(四月二十六日),索额图等人在出发前向康熙帝奏陈:“尼布潮(楚)、雅克萨既系我属所居地,臣等请如前议,以尼布潮为界,此内诸地均归我朝。”康熙帝熙考虑到
噶尔丹正在进攻喀尔喀,希望尽早与沙俄划定国界,腾出手来对付噶尔丹,故出了重大让步,又指示:“今以尼布潮为界,则鄂罗斯遣使贸易无栖托之所,势难相通。尔等初议时,仍当以尼布潮为界。彼使者若恳求尼布潮,可即以
额尔古纳为界。”
此后,索额图率领包括传教士徐日升、张诚在内的清朝使团启程前往尼布楚,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跋涉,7月31日(六月十五日),中国使团先于俄国人抵达尼布楚对面,据《张诚日记》描述,先行抵达的中国水军将舰船停泊江边,水兵在岸上安营扎寨,计有3000余人,与中国外交使团同时抵达的陆军约有1400人,加上索额图的亲兵800人和夫役,差不多有9000—10000人,还有骆驼3000—4000头,马15000匹等。
8月19日(七月初五),
戈洛文率领俄国使团抵达尼布楚,同日戈洛文差人面见索额图,要求,第一,谈判的地点由俄方拟定,第二,谈判时,双方所配备的警卫人员各不得超过300人。20日(七月初六),中方代表同意俄方选定地点和警卫人数,但强调,警卫人员除除佩刀之外,不得携带任何武器。中俄达成协议,中俄代表各自携带260名佩刀警卫入场,双方士兵相互搜查,防止暗藏其他兵器,之后他们后退一定距离布列岗哨。但后来,戈洛文自己在《出使报告》中承认,俄方派出的警卫中有哥萨克火枪兵,他们虽然未持枪支,却身藏数枚手榴弹。戈洛文还命令,留在尼布楚城里的士兵,在谈判期间,每日子弹上膛,刺刀出鞘,严阵以待。
剑拔弩张
中俄代表团正式谈判是从1689年8月22日至9月7日(康熙二十八年七月初八日至二十四日)举行。十六天中,双方代表坐在一起谈判只有前两天和最后一天,其余都是会下个别商议。
8月22日(七月初八),中俄尼布楚划界谈判,在两座紧连在一起的大帐篷里开始,这座帐篷距离双方的驻地距离均等,为5华里。第一天谈判,开局便火药味十足,戈洛文谴责中国突然发兵俄罗斯,挑起边境事端。中方钦差大臣索额图,则历数俄国入侵中国的犯罪行径,正告戈洛文,雅克萨、贝加尔湖以东以及蒙古等全部领土,自古属于中国。双方第一天,都未亮出底牌,而是反复旁敲侧击,相互深浅,探查签约底线。
8月23日(七月初九),两国代表继续会晤,戈洛文提出以黑龙江为界,黑龙江以北划归俄国,黑龙江以南归属于中国。索额图驳斥他说,黑龙江两岸皆为中国领土,俄国强占领了中国土地,他要求俄国归还尼布楚和雅克萨等地。他另提出以勒拿河和贝加尔湖作为国界。戈洛文对此极力反对和诋毁。几经争执,戈洛文仅表示愿把边界划到
牛满河,索额图就急于说出应以尼布楚为界,让一大步。但戈洛文仍不接受,还在尼布楚哨卡增派300名火枪手,进行武力恫吓,并以停止谈判相挟,谈判陷入危机。
中方提出的划分俄国新占领的
西伯利亚与毗邻的喀尔喀之间的边界问题,戈洛文则借口沙皇并无指示,且喀尔喀已为
噶尔丹占领,清朝无资格与俄国谈判此问题,予以拒绝。由于俄国的这一态度,清方不得不放弃与俄国谈判清俄中段边界的打算。噶尔丹入侵喀尔喀虽然使清政府在尼布楚谈判中处境被动,但俄方也并非没有不利之处。首先是俄国在西伯利亚兵力不足,其次喀尔喀部大量南迁,使俄国看到蒙古的人心所向。
8月24日(七月十日),两国谈判的气氛进一步恶化。戈洛文继续自己的外交攻势,他见中方反对他的划界方案,他一边继续反对中方的建议,一边采取
欲擒故纵法,宣称休会,希望两国代表签署“散会声明书”,但遭到中方拒绝后,戈洛文又下令增派300名俄国火枪手,加强尼布楚城防,同时送信给雅克萨哥萨克,命其备战并抢收的庄稼。
8月25日和26日(七月十一日、十二日),索额图派耶稣会士张诚见戈洛文,告知中方再次让步,即以石勒喀河的格尔必齐河为界。27日(十三日),徐日升也见了戈洛文,俄国人表示,即使中方如此让步,俄国人依旧不愿放弃雅克萨,徐日升拂袖而去。当日,索额图下令对岸沿江待命的清军渡河,一面封锁尼布楚,一面出兵500人重新包围雅克萨,且毁掉哥萨克城外的庄稼。
这时,尼布楚周围的
布里亚特和温科特等族居民,不堪忍受沙皇的统治,爆发了抵抗俄军的起义。大约有600—700名
喀尔喀蒙古人对俄国占领下的尼布楚发动了进攻,欲投奔清政府使团,尼布楚周围的
布里亚特人由于不堪忍受沙皇的残暴统治,纷纷起义,并要求与清朝使团联合进攻尼布楚。
握手言和
索额图的军事调遣和地方部族起义,终于让戈洛文坐不住了,他既担心与中国再发生战争,更害怕谈判破裂,回莫斯科交不了差。8月27日(七月十三日)当夜,俄国使者代表再来中国营地探查虚实,8月28日(七月十四日),张诚应戈洛文之邀,前往尼布楚城内与俄方主要代表见面,俄方表示,他们基本同意中方的划界建议。再加上
俄国为夺取
黑海出海口正与
奥斯曼帝国作战,也不能兼顾东方。以上因素促使戈洛文不再犹豫。
1689年9月7日(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俄历创世纪年7197年8月28日),中俄双方举行隆重的签字仪式,索额图和戈洛文先在条约上签字、盖章,然后宣读誓词,相互交换条约。这个条约就是《尼布楚议界条约》。为表示庆贺,双方互赠礼品,还举行了酒宴。
《尼布楚条约》是中国与外国划定边界的第一个近代主权国家间的条约。签订这个条约的中国政府是清朝,但使用的国名是中国。比如中国首席代表索额图的全衔是:“中国大圣皇帝(dulimbai gurun i enduringge hūwangdi)钦差分界大臣议政大臣领侍卫内大臣”,就是说,他是中国皇帝钦差,行使中国主权。《尼布楚条约》对疆界划分与两国人民归属的称谓,使用的是“中国”与“中国人”来称呼。这是以国际条约的形式第一次将“中国”作为
主权国家的专称。
文字版本
版本概述
《尼布楚条约》原件使用拉丁文、俄文、满文文本,载俄国外交部整理的《俄华条约集》(排印本,Сборник договоров России сКитаем. 1689-1881 гг.)。其中,俄方保存的拉丁文本、满文本原件以及戈洛文报告书中记录的俄文本内容的影印件,均载《十七世纪俄中关系》一书。三种文本在《中俄边界条约集》和主要由清史学者
戴逸执笔的《1689年的中俄尼布楚条约》等著作中均有汉译本。
除上述三种尼布楚和谈会议原本外,《尼布楚条约》还有由中方译员张诚、徐日升在各自日记中记录的文本,以及若干早期汉译本和其他文字的译本,等等。各版本差异简述如下:
俄文本中有额尔古纳“
河源”字样,正式的拉丁文本和其他文本里都没有,应以正式文本为准。
清史学者戴逸教授认为,寻绎文意,除俄文本中把乌第河说成“俄国所属”,据为俄国所有,并无根据外,其它文本和正式的拉丁文本实际上是并不矛盾的。正式文本中无“以南”、“以北”的字样,是笼统的写法,而满文本是详细的写法,更具体指明了这片未定界的位置,至于《实录本》和徐元文汉文本,则是在译成汉文时省略了这一条。不过,学者刘远图有不同看法,参见本词条“待议地区”部分。无论如何,清政府是一直承认这片土地是未定界,它在1727年的《
中俄恰克图界约》中公开地申明了这点。
关于刻碑一段
正式拉丁文本规定以汉、俄、拉丁文刻碑,作为永久性的界标。俄文本中仅说:中国方面“如若在国境建立碑碣,刻写条文,以资纪念,亦可任便办理”。
关于译名
由于各种文本用不同的文字写成,因此译名出现了差异。如拉丁文本和满文本中的萨哈连乌拉,在汉文本中作黑龙江、俄文本中作石勒喀河;又如满文本、汉文本中的
石大兴安岭,在拉丁文本、俄文本、法文本中作石山。这一类差异不会对条约的解释产生任何误解。
正式拉丁文本
当时会议上中俄双方各用拉丁文缮写条约,共同签字盖章,互相交换,这一文本是由中方缮写交给俄方的一份。下有中国政府七个谈判代表的满文签字,盖有“镇守黑龙江等处地方将军”的印章。俄方代表则按西方习惯,用蜡油盖章。所以俄方盖章处只剩下两团污迹,图章已看不清楚。条约全文共有六条。
正式的拉丁文本是在
满文和俄文本的基础上产生的,但并不是单纯的译本,而是进一步谈判、妥协的结果,是双方经过争论和进一步妥协,然后修改、润色,最后形成的定本。它和满文本、俄文本都不完全相同。个别问题上的争执已经消除,而在分条、顺序方面则照顾了中俄双方的提法。如禁止越界入侵的规定,照顾中方的写法,不把这个规定单独列条,而归并在第二条内。又如,不索还订约以前的逃人和两国往来贸易的规定虽按照俄文本的写法,单独列条,但并没有放在优先的顺序上。
拉丁文本的全部内容,以至分条,顺序、措词都是两代表国共同同意的。由于会谈的最后阶段,对于条约文字的修改、润色、写定很仓促,正式文本写定以后,双方并没有把原来起草的满文稿本和俄文稿本再和正式文本逐条逐字地核正改定,或者只作了大体上的修改就作为会议上的副本而彼此交换。所以,这三种文本虽然在基本内容上是一致的,而个别问题以及分条、顺序、措词上存在着差异。
尽管《尼布楚条约》的各种文本存在着差异,但拉丁文本是最后的定本,是经过两国代表团签字互换的正式文本,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各种文本中的一切差异都应以正式的拉丁文本为准。
中国大皇帝钦差分界大臣
领侍卫内大臣议政大臣
索额图,内大臣一等公都统舅舅
佟国纲,都统
郎谈,都统班达尔善,镇守黑龙江等处将军
萨布素,护军统领玛喇,
理藩院侍郎温达;俄罗斯国统治大俄、小俄、
白俄暨东、西、北各方疆土世袭独裁天佑君主约翰·阿列克歇耶维赤及彼得·阿列克歇耶维赤钦差勃良斯克总督御前大臣费岳多·鄂斯塔斐耶维赤·乌拉索夫,总主教谢门·克尔尼次克,于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两国使臣会于尼布楚城附近,为约束两国猎者越境纵猎、互杀、劫夺滋生事端,并明定中俄两国边界,以期永久和好起见,特定条款如左:
一、以流入黑龙江之绰尔纳河,即鞑靼语所称乌伦穆河附近之格尔必齐河为两国之界。格尔必齐河发源处为外兴安岭,此岭直达于海,亦为两国之界:凡岭南一带土地及流入黑龙江大小诸川,应归中国管辖;其岭北一带土地及川流,应归俄国管辖。惟界于兴安岭与乌第河之间诸川流及土地应如何分划,今尚未决,此事须待两国使臣各归本国,详细查明之后,或遣专使,或用文牍,始能定之。又流入黑龙江之额尔古纳河亦为两国之界:河以南诸地尽属中国,河以北诸地尽属俄国。凡在额尔古纳河南岸之墨勒克河口诸房舍,应悉迁移于北岸。
二、俄人在雅克萨所建城障,应即尽行除毁。俄民之居此者,应悉带其物用,尽数迁入俄境。
两国猎户人等,不论因何事故,不得擅越已定边界。若有一、二下贱之人,或因捕猎,或因盗窃,擅自越界者,立即械系,遣送各该国境内官吏,审知案情,当即依法处罚。若十数人越境相聚,或持械捕猎,或杀人劫略,并须报闻两国皇帝,依罪处以死刑。既不以少数人民犯禁而备战,更不以是而至流血。
三、此约订定以前所有一切事情,永作罢论。自两国永好已定之日起,嗣后有逃亡者,各不收纳,并应械系遣还。
四、现在俄民之在中国或华民之在俄国者,悉听如旧。
五、自和约已定之日起,凡两国人民持有护照者,俱得过界来往,并许其贸易互市。
六、和好已定,两国永敦睦谊,自来边境一切争执永予废除,倘各严守约章,争端无自而起。
两国钦使各将缮定约文签押盖章,并各存正副二本。
此约将以华、俄、拉丁诸文刊之于石,而置于两国边界,以作永久界碑。
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按:《中俄边界条约集》并有俄历日期及地点,但原文并无。
会议满文本
这是会议上由中方缮写交给俄方的文本,有中方签字盖章,但无俄方签字盖章。全文共八条,比正式文本多两条,正式文本的第一条,在满文本中分成第一、第二条;正式文本中第二条在满文本中分成第三、四条。
比较各种文本的差异,可以约略地看出条约文字形成的整个过程,以及中俄双方在条约最后写定以前,仍在就个别问题和条约的分段、顺序方面进行争执。当中俄双方在谈判中就条约基本内容和边界走向达成协议以后,两国代表团各自用满文和俄文起草了条约的草稿,这是满文本和俄文本的由来。关于边界的划分和雅克萨的归属,是谈判的主要问题,因此,满文本和俄文本的第一、二、三条都首先反映了这一谈判的主要内容,第四条以下,虽然大体上亦有协议,但并没有进行充分讨论。
中国大圣皇帝钦差分界大臣议政大臣领侍卫内大臣索额图,内大臣都统一等公国舅佟国纲,都统郎谈,都统班达尔善,镇守黑龙江等处将军萨布素,护军统领玛喇,理藩院侍郎温达,会同俄罗斯察罕汗钦差全权大臣内大臣勃良斯克总督费岳多・阿列克谢耶维赤・柯罗文等于康熙二十八年乙巳七月二十四日在尼布楚地方为约束两国猎户宵小越境打牲彼此劫杀滋生事端,并明定中俄两国边界以期永久和好,共同议定:
一、将由北流入黑龙江之绰尔纳即乌鲁木河附近之格尔毕齐河为界,沿此河源之石大兴安岭至海,凡岭阳流入黑龙江之河溪,尽属中国;其岭阴河溪,悉属俄罗斯。惟乌第河以南,兴安岭以北,中间所有地方河溪,暂行存放,俟各自回国察明后,或遣使,或行文,再行定议。
一、将流入黑龙江之额尔古讷河为界,南岸属中国,北岸属俄。其南岸墨勒克河口现有俄罗斯庐舍,著徙于北岸。
一、雅克萨地方俄罗斯所筑城垣,尽行拆毁,居民诸物,悉行撤回察罕汗处。
一、已定疆界,两国猎户不得越过。如有一二霄小,私行越境打牲偷窃者,拿送该管官,分别轻重治罪。此外十人或十五人合夥持械打牲杀人劫物者,务必奏闻,即行正法。其一二人误犯者,两国照常和好,不得擅动兵戈。
一、除从前一切旧事不议外,中国现有之俄罗斯人,及俄罗斯国现有中国之人,免其互相索还,著即存留。
一、两国既永远和好,嗣后往来行旅,如有路票,听其交易。
一、自会盟日起,逋逃者不得收纳,拿获送还。
一、两国大臣相会,议定永息兵戈、永远和好之处,奉行不得违误。
照此各将缮定文本盖印互换,又以满文、俄罗斯文、拉丁文刊之于石,置于两国交界之处,永为标记。
会议俄文本
这是会议上俄方缮写的文本,有俄方签字,但无中方的签字和印章。共六条,分段和正式文本亦有差异,正式文本的第一、二条,在俄文本中分作第一、二、三、六条,而正式文本中第三、六条,在俄文本中却被省略归并了,故俄文本仍为六条。
满文本和俄文本的差异,反映了两国代表团在谈判中强调的重点不同:中国方面,着重于防止俄国的再次入侵,所以满文本中把今后不得越界入侵的规定,突出地单独列在前面,而俄文本中这一规定却归并在最后一条内;俄国方面不肯交出根特木儿的家族,它又把商业利益看得非常重要,所以把不索还订约以前逃人及两国来往贸易的规定列在最前面。这种分段和排列顺序的差异,反映了两国的要求和强调重点不同。
关于签约时间,俄文本按当时行用的俄历表述为“创世后7197年8月27日”;当代也有一些中文出版物按
彼得一世改历后的俄历纪年方式转写为“俄历1689年8月27日”,但这并不是俄文本的原貌。需要注意的是,俄历在17世纪比格里历晚10天,因之,“创世后7197年8月27日”这一日期对应的格里历日期为公元1689年9月6日,对应的中历日期为康熙二十四年七月二十三日,比《尼布楚条约》的正式拉丁文本所署日期要早一天。另外,由于俄方起草的俄文约本原件在换约时交给了中方代表,故俄方档案中收录的并非原件,而是戈洛文报告书中的文本。
俄罗斯国统治大俄、小俄、白俄诸地及东、西、北各方国土封地世袭独裁天佑君主约翰・阿列克谢耶维奇、彼得・阿列克谢耶维奇钦差全权大臣内大臣勃良斯克总督费奥多尔・阿列克谢耶维奇・柯罗文,内大臣伊拉脱穆斯克总督伊凡・鄂斯塔婓耶维奇·伏拉索夫,教士(一译“秘书官”)谢苗・克尔尼茨基;亚洲国家君主、中国大圣皇帝(一译“大亚细亚各地专制独裁君主,由博格德贤臣辅佐的执法者、中国黎民社会和光荣的维护者、博格德的和中国的当今博格德汗殿下”)钦差分界大臣议政大臣领侍卫内大臣索额图,内大臣一等公都统舅舅佟国纲,都统郎琰等,在尼布楚附近会聚,共同议定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将在绰尔纳河附近向下流入石勒喀河左岸之格尔必齐河定为两国之边界。
自此河源之石头山起,顺该山之岭脊直至于海:凡山南流入阿穆尔河之大小河流,均属大清国。
山北所有河流,均属俄罗斯国。俄国所属乌第河和大清国所属靠近阿穆尔河之山岭之间所有入海河流及其间一切土地,因钦差全权大臣未得划分此等土地之沙皇旨意,应暂行存放,俟两国使臣归国后,两国皇帝愿意划分之时,或遣使臣,或行文书,再行议定。
第二条
将流入阿穆尔河之额尔古纳河为界:左岸所有土地直至河源皆属大清国;右岸所有土地皆属俄罗斯国,额尔古纳河南岸所有房舍应迁移至该河对岸。
第三条
俄罗斯国所筑阿尔巴津城应尽行拆毁,所居俄罗斯人民及切军用与他种物品,均应撤回俄境,不得稍有存留,致受损失。
第四条
两国订立本和约之前,逃往中国之俄罗斯人及逃往俄罗斯国之中国人(一译“不论由沙皇陛下境内逃往中国或由博格德汗殿下境内逃往俄国的人”),双方不再互相索还。订约之后,所有两国越境者,应立即送还两国边界督军,不得收留。
第五条
两国今既永修和好,嗣后两国人民如持有准许往来路票者,应准其在两国境内往来贸易。
第六条
从前两国沿边人民一切争端概作罢论,不得报复。和好既定之后,如有两国渔猎人等私自越界劫盗、杀人,应即捕送该管边界督军,严加惩处;如聚众合伙劫盗、杀人,务必捕送边界督军,处以死刑。不得因两国边界人民(一译“两国不得因此或因边民犯罪而”)轻起战端和发生流血。遇有此种情事,应行各自奏明(一译“应将此类纠纷以及系何方属民所为等情奏明两国君主”),以书信和平议结。
中国皇帝对于此项界约,如欲在国境建立碑碣,刻写条文,以资纪念,亦可任便办理。
创世后7197年8月27日在俄属达呼尔地方订立。
本约经安德烈・贝洛鲍茨基亲笔缮写,并缮成拉丁文。
秘书费奥多尔・蒲罗托波夫逐页签字付署。
非正式文本
耶稣会传教士葡萄牙人徐日升担任中俄谈判中的译员。他在日记中用拉丁文记录了条约全文,共六条,与正式的拉丁文本几乎完全相同,仅正式文本第三条下半段遣还逃亡者的规定,在徐日升文本中写入第四条的上半段。
谈判中另一译员、法国传教士
张诚在日记(即《
张诚日记》)中用法文记录了条约全文。共七条,与徐日升文本相近,但徐本中的第四条,在张本中分为两条。
这是会议后,清政府根据满文本译出的,载于《清康熙实录》,卷一四三,第16至17页。《
平定罗刹方略》、《
大清一统志》等书所载均为实录本,共七条,译成汉文时省略了乌第河未定界一段和满文本中第八条“永远和好之处,奉行不得违误”等语。
《尼布楚条约》签订后的第二年,清政府准备树立界碑,用汉、满、蒙、拉丁、俄五种文字将条约刻在碑上。刻碑汉文是由大学士
徐元文根据《实录本》润色写定,前有徐元文所写序言。《
清朝通志》《清朝经世文编》《中俄约章会要》所载即为徐元文汉文本,共六条,其中《实录本》的第七条被合并于第五条中。
19世纪初,
西清从黑龙江当地人处得到一个条约的满文本,据以译成汉文,载于西清著《
黑龙江外记》一书中,共八条,内容与满文本符合。
《尼布楚条约》除上述文本外,还有:《俄中两国外交文献汇编(1619—1792年)》收录的“中方交予俄方的文本”,《圣武记》收录的汉文本,根据俄文本译出的德文本,等等。
《海关中外条约》中同时收录有《尼布楚条约》的汉文本、法文本、英文本;近现代学者
蒋廷黻认为该汉文本录自《通商约章类纂》、亦即界碑文字版,而法文本则来自张诚的日记,蒋廷黼并依据该法文本又另外翻译了一个汉文本。此外还有一些译本,本词条不再一一备述。
后续事件
经略北疆
《尼布楚条约》签订后,清政府于次年(1690年,康熙二十九年)曾由
巴海组织大规模巡边,一路队伍曾远抵雅库茨克。此后清廷组织的东北巡边,按照巡边范围的不同,一般分为一年巡边和三年巡边;此外,还有特别委派的巡边活动,如1851年(咸丰元年)时任呼伦贝尔佐领的
敖拉·昌兴就曾受清廷委派,巡察了额尔古纳河、格尔必齐河及乌第河源。清政府并曾在东段边界上树立若干块界碑,据刘远图统计,共六块,其中包括巴海巡边期间树立的威伊克阿林界碑。根据学者罗明的观点,从管理机构的设置、防卫力量的加强,以及对边界和边境地区的管理、对东北各族的管辖等方面看,在《尼布楚条约》签订后清政府对东北黑龙江流域和乌苏里江以东地区的管辖大大加强了。例如清政府也几度在东北实行招垦政策。尽管如此,清政府断断续续、或松或严的东北封禁政策和
柳条边的管理,还是给东北边防造成了消极影响。
另一方面,随着《尼布楚条约》的签订和俄罗斯问题的暂时消除,康熙转而着手解决厄鲁特问题,
三征噶尔丹,经过
乌兰布通之战(1690年)、
昭莫多之战(1696年)等,重创了
准噶尔汗国的势力,
噶尔丹亦死去。
中俄交往
1693年(康熙三十二年),以伊德司(E.Izbrandt)为首的俄国使团争取到中国方面的同意,每三年派一次商队前来北京。商队规模限定在200人以内,在北京逗留时间限制为80天;无论他们的货物是进口货还是出口货,都免收关税。在1698—1718年(康熙三十七年至五十七年)间,共有十支这样的商队前来。
清朝方面,孤立
准噶尔汗国的
策妄阿拉布坦,也派
图理琛等出使俄国,联络与策妄有深刻矛盾的该部首领
阿玉奇汗。使团自1712年(康熙五十一年)出发,1715年(康熙五十四年)返回。
蚕食鲸吞
中俄《尼布楚条约》的订立,使中国东北边疆获得了一个较长久的安宁。但是,俄国从来没有放弃侵占黑龙江地区的野心。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后不久,沙皇
彼得一世就叫嚷“俄国必须占领涅瓦河口、顿河口和黑龙江口”;俄国女皇
叶卡捷琳娜二世公然要把夺取黑龙江作为俄国“远东政策的中心”;沙皇
尼古拉一世上台后,发誓要“实现他的高祖父和祖母的遗志”。在沙皇的旨意下,俄国军政界“收复黑龙江”的叫嚣日甚一日。到沙皇
亚历山大二世在位时,1858年(咸丰八年)的《瑷珲条约》和1860年(咸丰十年)的《北京条约》取代《尼布楚条约》,改变了俄国和中国的疆界,雅克萨城也最终为俄罗斯割占。
影响
《尼布楚条约》以近代主权国家之间的条约形式,从法律上确定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广大地区,都是中国的领土,中国对其享有充分的主权。这并非古代粗浅的势力范围划分,而是受国际法和国际公约保护的领土主权。这遏止了俄国继续向南扩张,维护了中国领土主权完整。来自西方的国际法在《尼布楚条约》的谈判和签订的过程中发挥了作用;尽管如此,国际法学说在中国却并没有得到进一步的探讨,直到
林则徐组织翻译西方国际法著作、尤其是
丁韪良出版《
万国公法》之后。
根据此条约,俄国全部占领黑龙江流域的阴谋破产,但与
大清帝国建立了贸易关系。此后中俄两国东段边境地区相对稳定,两国人民和平往来,贸易得到很大的发展。
评价
伏尔泰:①最后,这两个国家都较好地了解到了他们真正的利益所在。康熙帝宁愿要带来实惠的和平与贸易,而不要徒劳无益的战争。②俄国人付出的代价只是让出一个修建在边界线以外的小堡垒。③这种贸易活动使双方都受益获利。
尼古拉·班特什-卡缅斯基(Н.Бантыш-Каменский):假若戈洛文遵照陛下谕令赶赴边境前去
阿尔巴津,中国人就未必敢逼近
涅尔琴斯克,因而就可望以阿尔巴津为界。对这一延误,尽管他百般辩解,也不能辞其咎。
魏源:时
察罕汗已卒,新察罕汗嗣立,知中国东方距已辽远,且限以
行国,非若西北之西费雅(瑞典)、西南之图里雅(土耳其),近在肘腋,所必争也……始与我大臣索额图等会议于黑龙江……于是东北数千里化外不毛之地,尽隶版图。
张之洞:前代黩武之朝残民以逞,本朝武功无过康熙、乾隆两朝,其时逞其兵力,何求不得?然雅克萨既下而界碑定,恰克图交犯而商市开,越南来朝而即赦其罪,浩罕畏威而不利其土······是曰戢兵,仁政十二也。
加斯东·加恩(G. Cahen,法国学者):尼布楚条约的后果不久就清楚地显现出来了:中国方面是消灭了厄鲁特人,俄国方面则是发展了对华贸易。
萧一山:说者谓此约中国殆占全胜,殊不知俄人以
西伯利亚之占领,渐次侵及我国,今既得贸易之利,以解决食粮问题,遂亦暂戢其野心。而清廷欲表示大国怀柔之德,视边徼荒服,无足重轻,以致咸丰之时,所谓岭南江北滨海数千里之膏腴,终为俄人攘之以去,而今山河依旧,国境全非,亦可慨矣!
吕思勉:此约俄人认为系用兵力迫胁而成,心怀不服,而中国对边陲,又不能实力经营,遂伏下咸丰时戊午、庚申两约的祸根。
蔡东藩:至若尼布楚议和,清史上称为最荣誉之条约,实则俄兵远来,势孤而弱,清军近发,势盛而强。此约之成,宁非强弱不同之再证乎?然彭春再出,穷年累月,不能破一雅克萨土垒。索额图原议不谐,终至让步,俄之强已可知已。
郭廷以:这是一次对等的谈判,是一个平等的条约,遏止了俄人对黑龙江流域的侵略,保全了完整的东北达一百六十年。固然是俄人为时势所限,在东亚的力量不足,中国正当盛世,但康熙的应付得宜,所关亦大。不过尼布楚地区则未克保有。
纳罗奇尼茨基等《远东国际关系史》:尼布楚条约是清朝通过种种威胁,并通过派出为数众多的军队事先非法占领俄国领土而强加给俄国的。条约的条款反映了十七世纪清帝国在远东对俄国的军事优势。······沙皇政府以重大让步——这些让步俄国认为是暂时的——为代价,制止了清帝国对东西伯利亚的进一步侵略。
戴逸:①《尼布楚条约》是在平等基础上签订的条约,条约对两国政府都是有利的。②中国方面,虽然在领土问题上作出了很大的让步,但促使俄军撤出雅克萨,收复了长期被俄国霸占的国土,并从法律上明确肯定了黑龙江流域和乌苏里江流域是中国的领土;由于和俄国订约停战,清政府也就能够腾出手来去对付准噶尔叛乱势力,进一步完成国家的统一。俄国方面撤出了雅克萨和其他侵略据点,但却取得了清政府承认自己对一直在反抗中的尼布楚及其以西地区的占领,因而极大地巩固了在该地区的殖民统治。
单素玉(
白寿彝主编《
中国通史》该章作者):《尼布楚条约》是中俄两国在平等的谈判基础上所订的第一个条约,其内容基本上体现了两国政府规定的原则,尤其是对俄国更有利,不仅因此得以牢固占有西伯利亚,而且获得了同中国通商的权利。当然由于划分了中俄东段国界,从法律上肯定了中国对黑龙江与乌苏里江流域的主权,在遏制沙俄侵略上也是有深远意义的。
柏杨:①这是一个重要的条约,使中、俄得到和解,为中、俄两国带来一百七十年的和平,跟十一世纪中国与辽帝国澶州和解带来一百一十四年的和平同样重要。俄国对遥远的东方固然力不从心,而中国如果长期从事于东北荒凉寒冷地区的战争,也将精疲力尽。②当时中国的力量,事实上只能到黑龙江北岸,还伸展不到外兴安岭和鄂霍次克海。俄国向南侵略,是由冰雪荒原,进入流奶与蛮之地,永不会自动停止。而中国不然,汉人那时仍以辽东半岛为主要范围,有耕种不完的肥沃土壤,满洲人则争先恐后入关去当中国的主人,没有人傻到从流奶与蜜之地,投身到冰雪荒原。这可从对雅克萨城的处理上看得出来,中国人把它焚毁而退,俄国人却把它当作宝贝,建了又建。所以,《尼布楚条约》对俄国是一种阻堵,对中国是一种保卫。
徐中约:这项条约乃中国与一个“西方”国家之间的第一项协定,它是在中俄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双方都大体感到满意。俄罗斯获得了对尼布楚城及约93,000平方英里未定领土的控制权,此外还获得了一些贸易特权;而中国则满意地看到雅克萨的俄罗斯问题被彻底解决,且俄国将很可能在中国与噶尔丹之间的较量中保持中立。然而,条约中却有一个大漏洞;蒙古和西伯利亚之间的边界仍未确定,因为费要多罗坚持称他没有得到授权谈判这个问题。显然,俄国是在规避任何对这个问题的安排,因为清王朝还没有完全控制外蒙古。
亨利·特鲁瓦亚:瓦西里·戈利琴又在一个新的领域——即外交领域遭到失败。他与中国签订的涅尔琴斯克条约规定,把黑龙江两岸割让给这个大国。这样,俄国三十多年来拥有的这条完全可以航行的
西伯利亚河流便归了中国人,形成了两个国家的新边界线。在克里姆林宫很少有人了解这种割让在战略上具有的危险性。不管怎样,了解谈判进程的索菲亚,几乎未把此事放在心上。
斯塔夫里阿诺斯(Leften S. Stavrianos):①边界确立在沿黑龙江以北的
外兴安岭一线上,所以,俄罗斯人不得不完全地从有争议流域地区撤走。作为回报,俄罗斯人被授予商业特权;两国臣民可以自由地越过边界、不受干涉地从事买卖。以后发展起来的贸易是由商队从事的,它包括了黄金和羊皮;俄罗斯人用黄金和毛皮交换茶叶。正是从中国人那里,俄罗斯人获得了日后成为其民族饮料的东西。俄罗斯人很快就成为甚至比英国人更爱喝茶的人。②随着《尼布楚条约》的签订,俄罗斯人在亚洲扩张的第一阶段终于结束。以后一百七十年中,俄罗斯人一直遵守条约的规定,停留在黑龙江流域以外的地区。
争议
条约性质
后世围绕条约是否为平等条约以及若为不平等条约、究竟对中俄双方何者更不平等,存在争议。
中国方面,
闻一多在他的《
七子之歌》的诗序中认为《尼布楚条约》是失地条约:“吾国自尼布楚条约迄旅大之租让,先后丧失之土地,失养于祖国,受虐于异类,臆其悲哀之情,盖有甚于《邶风》之七子……”1930年(民国十九年)北平文化学社印行的《中国国耻地理》一书中也曾认为尼布楚条约为不平等条约。更多的学者认为《尼布楚条约》是经过平等协商订立的平等条约,不过仍会指出中国在领土问题上作出了让步;至于让步范围,或曰“尼布楚地区”(或“额尔古纳河以西尼布楚以东”),或曰“贝加尔湖以东、勒拿河以南、额尔古纳河以北、额尔必齐河以西”,等等。但
侯杨方则认为,当时在尼布楚地区游牧的是蒙古
布里亚特部落,他们在当时并不属于清朝,清朝也从未对当地实行过有效统治,因而谈不上清朝割让了领土给俄罗斯,而且条约签订时,
喀尔喀蒙古也不属于清朝。
沙俄、苏联的部分评论认为,《尼布楚条约》对俄国并不平等。例如纳罗奇尼茨基等所著《远东国际关系史》称《尼布楚条约》使“阿穆尔地区”被“从俄国分割出去”,又如
苏联科学院远东研究所编辑的《十七世纪俄中关系》(Русско-китайские отношения в XVII веке),就将雅克萨之战称为中方对沙俄的武装侵略,并称《尼布楚条约》是被强加给沙俄的,还试图否定《尼布楚条约》在签订后的法律效力,从而为《
瑷珲条约》等进行辩护。中国研究者对此严加批驳。不过,也有苏联学者评论称该约是“俄国外交的重大胜利”,或称中俄为签订《尼布楚条约》进行的谈判是“正式的平等的谈判”并巩固和扩大了两国人民的和睦关系,至于后来推翻《尼布楚条约》的《瑷珲条约》、《
中俄北京条约》等则是带有侵略性或不平等性的条约。
进入21世纪,中俄边界问题在俄罗斯学界仍有一定的敏感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俄罗斯学界和文教界对该问题的态度也逐渐变化。
待议地区
关于乌第河未定界(“待议地区”)的范围与该河南北地区的清俄边界问题,国内外学者有若干种不同见解。其中,
郭沫若主编《
中国史稿地图集》、
谭其骧主编《
中国历史地图集》以及
余绳武主编《
沙俄侵华史》中均把“乌第河待议地区”划定为
乌第河以南、
外兴安岭以北的区域。这种说法为中国大陆学界较为通行的说法。
与上述通说不同,中国大陆学者刘远图在《早期中俄东段边界研究》中认为,外兴安岭在乌第河河源处分为两支,分别位于乌第河的南侧和北侧,其中北支为诺斯山(又称“诺萨山”、“诺兹山”,Noz或Noss);《尼布楚条约》的拉丁文本确定的待议地区,是指这南北两支脉之间,而不是乌第河与外兴安岭南支之间;至于满文本所描述的,则包含诺斯山脉以北地区,还要远大于前者(而中方的主张之所以在拉丁文本中被限缩,则与耶稣会士的受贿有关);而前述《中国历史地图集》等绘制的,则是俄方文本中的主张。此后,学界有明确支持此观点或事实上与之观点相同者。
对于刘远图所著《早期中俄东段边界研究》,学者
吕一燃提出若干批评意见。就待议地区,吕一燃指出,所谓以诺斯山为待议地区北界仅仅是清朝代表在谈判过程中的主张,俄方始终不允,最终在会谈中达成的拉丁文、满文、俄文这三种文本的条约都是以乌第河(而非诺斯山)为待议地区的北界;吕一燃并且认为,刘远图对条约文本及《皇清地理图》等资料存在误读。
“内鬼”疑云
20世纪七八十年代,包括戴逸等编著的《一六八九年的〈中俄尼布楚条约〉》在内的不少学术文献指出,协助中方订立《尼布楚条约》的两位耶稣会士(张诚和徐日升)有收受俄方礼物、出卖中方利益的行为。后来更有人撰文将
葡萄牙人和
法国人称为“内鬼”,称他们“将康熙所定的中方底牌和盘托出”,后又多次为俄国提供谈判情报,使俄国最终赢得土地的愿望如愿以偿。
其他研究者则指出,耶稣会士弥补了中方代表索额图等人对国际法掌握的不足,促使《尼布楚条约》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成功缔结,并起到了中俄之间斡旋人的重要作用,康熙帝也对他们的工作表示满意。
其他争点
除上述争议外,中外研究者围绕《尼布楚条约》所定界河、界点以及条约签订后中俄东段边界树立界碑的数量等问题,同样存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