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鉴
明朝兵部尚书
何鉴(1442年-1521年),字世光,号五山,明浙江新昌人(今属绍兴市),明朝中期将吏。
人物生平
少时就怀有大志,曾说:“出而不忠于君,入而不孝于亲,岂不惭负天地羞七尺之躯哉”。
成化四年(1468)乡试解元,成化五年(1469)登进士第,授宜兴知县。成化十年(1474),征拜山西道御史,巡宣府大同,奏劾巡抚郑宁以下不称职官吏数十人。还巡太仓,总督太监卒犯法,逮捕治罪,被构陷,下锦衣卫狱。不久得释,再巡江北凤阳皇陵所在,百姓取近境寸木即当死罪,守陵军依禁虐民,鉴请以山麓为限,他处樵采勿禁,遂为定例。
成化十七年(1481),出为河南府知府。当地连年灾荒,鉴开仓赈济,并条陈荒政十事。成化二十三年(1487),升山东左参政,历任四川左、右布政使,兴利除弊,吏部尚书王恕考核政绩第一。
弘治六年(1493),升任都察院副都御史,巡抚江南,兼理杭、嘉、湖3府税粮。苏淞水灾,发漕米15万石赈之。与侍郎徐贯吴淞白茆诸渠,泄水入海,水患以除。复巡抚山东,迁刑部侍郎丁母忧归乡。弘治十八年(1505)复官,兼左佥都御史,往河南、湖广、陕西阅实户口,得隐瞒户口二十三万五千余,疏奏善后十事及军民利病,明武宗继位后俱付实施。
正德二年(1507),拜南京兵部尚书。宦官刘瑾弄权,何鉴被刘瑾同党千户张文冕陷害,刘瑾恨其不与己通,坐事罚米,贫不能偿,奏诉获免。
正德六年(1511),召为刑部尚书刘宠、刘宸、杨虎、刘惠、齐彦名朱谅等乱畿辅,方四曹甫蓝廷瑞鄢本恕等躏四川;汪澄二罗光权、王浩八、王钰五等扰江西,皆称王。兵部尚书王敞镇压不力,以何鉴代之。事平,加太子太保,阶光禄大夫,勋柱国,推恩三代封赠如其官,荫男一人锦衣卫百户。奏请罢黜贪残官吏,停止不急工役,还民故业,贷以牛种,免徭役3年,皆被采纳。
正德八年(1513),宁王朱宸濠要求复置护卫,何鉴力阻之。都督白玉以失事罢官,厚贿豹房幸臣求复职,何鉴执意不从。诸幸臣使人揭发何鉴家僮取将校钱,交章弹劾,遂致仕。
正德十六年(1521)卒。
人物著作
著有《五山奏疏》、《五山吟稿》。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21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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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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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