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三年(1490)
进士,授
兵部给事中。
两畿及
山东、
河南、
浙江发生饥荒,朝廷下诏赈济与抚恤,
所司等候
勘覆。吴世忠极言其弊,条上兴水利、复
常平仓二事,多施行。吴世忠请求抚恤
建文朝殉难诸臣
方孝孺、
练子宁等,请求赐爵位和
谥号,崇
庙食,且录用其子孙,复其
族属,鼓励忠义。奏章下
礼官议论,没有实施。
尚书王恕被揭发,请求辞官,吴世忠上疏请求留任他。寿宁侯
张鹤龄求勘
河间赐地,他的母亲金夫人复求不已。
明孝宗命遣使,吴世忠进言:“侯家仰托肺腑,岂宜与小民争尺寸?命部勘未已,内臣继之。内臣未已,大臣又继之。剥民敛怨,非国家福,龙非
外戚之福。”明孝宗不听。
大同总兵官神英、
副总兵赵昶等,在马市令家人以违禁
彩缯交易马匹,
番人借机潜入私自交易铁器。番人出塞后,复潜兵劫掠
蔚州,攻陷马营,转剽中东二路。神英等拥兵不救,
巡抚刘瓛、
镇守太监孙振隐瞒实情。弘治十一年(1498),事发,吴世忠奉命前往审理。吴世忠上疏备陈大同边备废驰、士卒困苦之状,竭力陈说神英、刘瓛等贪利畏敌,荡无法度。神英罢官,刘瓛、孙振召还,赵昶及
游击刘淮、
参将李屿等都被逮捕审问。刘瓛改任
大理寺少卿,赵昶经过
大理寺丞吴一贯复审,仅判处
镌级。吴世忠再次极论刘瓛之罪,并告发吴一贯,明孝宗皆不问。
阙里文庙受灾,吴世忠上陈八事,不能尽用。
敌军进犯
延绥、大同,吴世忠进言:“国初设七十二
卫所,军士不下百万。近军政日坏,精卒不能得一二万人。此兵足忧也。
太仓之储,本以备军。近支费日广,移用日多。倘兴师十万,
犒赐无所取给。此食足忧也。正统
己巳之变尚有
石亨、
杨洪,迩所用李杲、阮兴、赵昶、刘淮之属,先后皆败。今王玺、马昇又以失事告。此将帅足忧也。国家多事,大臣有以镇之。迩者忠正多斥,贪庸获存。既鲜
匡济之才,又昧
去就之节,安能慑强敌壮国势乎?此任人足忧也。政多舛乖,民日咨怨。京军敝力役,京民苦催科,畿甸觊恩尤切。顾使不乐其生至此,临难谁与死守?此民心足忧也。天变屡征,火患频发。云南地震压万余家,大同马灾踣二千匹。此天意足忧也。愿顺好恶以收人心,肃念虑以回天意,遣文武重臣经略宣、大,以饬边防。策免诸臣不肖者,而起素有才望,如
何乔新、
刘大夏、
倪岳、
戴珊、
张敷华、
林俊诸人,以任国事。则贼将望风远循,而边境可无忧矣。”明孝宗以言多诋毁,切责了吴世忠。后请求大同增置
台堡,以闲田给军耕垦,不征其税。
江西遇上饥荒,盗贼大起,请求选用巡抚,罢免有司贪残者。又请求筑
京师外城。
所司多从其议。升任
吏部左给事中,擢
湖广参议,坐事贬官
山东按察佥事。
正德五年(1510),上奏进言:“占种盗卖,积弊已久。若一一究问,恐人情不安,请量为处分。”得到采纳。
刘瑾被诛,
言官弹劾他曾经请求清核
屯田,助刘瑾为虐。吴世忠生性方正耿直,朝议宽免。升任
大理寺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