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
唐山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一)执行本级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根据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唐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我市共设置党政机构50个。党委机构15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4个。政府工作部门35个。
2022年底,唐山市辖路南、路北、古冶、开平、丰南、丰润、曹妃甸7个区,滦南、乐亭、迁西、玉田4个县,代管遵化、迁安、滦州3个县级市,另辖芦台、汉沽、高新、海港4个开发区(管理区),下设54个街道、158个镇、19个乡,有746个居委会、5382个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