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级律师,1980年曾是北京地区知名度最高的律师;2001年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播出了“首届全国十佳律师——
岳成”的
专题报道;2002年北京市司法局授予岳成律师“刑事辩护突出贡献奖”;2005年和2006年岳成律师连续两年被评为“中国十大诚信英才”;2006年,岳成律师被聘为北京市评标专家;2007年,岳成律师被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聘请为北京市朝阳区“招商引资产业促进专家顾问团”顾问。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法学院聘请岳成律师为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
东北农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吉林大学、
黑龙江大学聘请岳成律师为兼职教授。
事务所实行律师
过错责任赔偿制度,如因承办律师的重大过错致使客户的权益受到损害,则由本所对客户的损失给予赔偿。本所由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律师执业
责任保险。
因业务发展需要,2007年事务所在北京
东三环天元港中心新购置了一层1800平米写字楼,预计于2007年10月份迁入新址。
2003年,为庆祝建所十周年,事务所出资120万元,在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6所
大学法学院同时设立
奖教金和奖学金。
2005年,为庆祝首届“全国十佳律师”评选活动十周年,事务所出资10万元,在
华东政法学院设立奖学金。
2006年,庆祝进京十周年,事务所出资10万元,在
中山大学设立奖学金。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国家
一级律师。1980年从事律师工作,执业近三十年,办案逾千件。
2001年5月,
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东方之子》播出了“首届全国十佳律师——岳成”的专题报道;
2005年、2006年,连续两届被评为“中国十大诚信英才”。(联合主办机构: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北京大学、
中华英才半
月刊社、
中国教育电视台、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