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材(1550年-1625年),字谨任,号楚石,
明代福建闽县至德里唐屿(今
福州长乐首占镇塘屿村)人。万历癸未(1583年)进士。历官
吏科都给事中、南京
太仆寺卿等职,终南京
通政使,崇祯初赠都察院
右都御史。一生浩然正气、忠正不阿,曾“以直言谪归”。校订、印行宋淳熙《
三山志》,“总裁”万历癸丑(1613)《福州府志》,为福州乃至福建
地方志的保存及发扬光大立下不朽功勋。
人物生平
忠直批鳞
据《万历十一年进士登科录》载,万历十一年(1583),林材以第二百四十九名登第三甲,赐
同进士出身。万历十二年(1584),授舒城(今安徽舒城)县令。《舒城县志》载,林材上任后,“公明廉峻,令行禁止,仓储遍建,荒政聿修”。万历十七年(1589)大旱,不仅大幅减免税额,还“设厂赈粥,存活万人”。离任后,百姓在县城建祠纪念他。
万历十七年(1589)吏部考选,林材由舒城令擢为
工科给事中,始开
谏垣生涯。再擢
户科给事中、吏科右给事中、兵科左给事中,直至万历二十二年(1594)三月升吏科都给事中。“六科,掌侍从、规谏、
补阙、拾遗、稽查六部百司之事。”吏科都给事中为六科之长,虽仅为正七品,却秩卑权重,在明朝中央监察体系中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彼时,友人多称林材为“林给谏”“林都谏”。作为言官,林材尽职尽责,不惜得罪权贵乃至九五至尊的皇帝。
万历十四年(1586)至万历四十二年(1614)的“国本”之争,
明神宗朱翊钧欲废长立爱,引朝野激愤。万历十八年(1590),林材率六科言官上疏奏请皇长子
朱常洛出阁,后又同吏部的
邹元标上疏请定国本(立朱常洛为太子)。万历二十一年(1593),“再请建储豫教,又争三王并封之谬”。重压之下,神宗妥协,最终换来朱常洛的上位。
万历十年(1582),刚摆脱权臣
张居正束缚的明神宗亲政,一度励精图治。但万历二十年(1592)后,开始荒怠朝政,章奏留中“不报”的现象日渐突出。朝臣纷纷上疏,谏诤君主,林材便是其一。
万历二十二年(1594)六月,宫中西华门楼遭雷击发生火灾,时任吏科都给事中的林材借此天象进谏,对时政之缺失一一批驳,数条罪状直指皇帝及“在君侧者”。神宗以正在修省中强忍怒火而未问罪。当年十二月,林材再次上疏直批神宗用人不当、阻塞言路,以致“帝积前怒”,大骂“林材这厮,屡次借言欺侮诬谤大臣……暗伤善类”,“全失告君礼体,好生狂悖”。随之被连降三级,贬为程乡
典史。
程乡县(今广东梅州)明朝时隶属
潮州府,正是唐
韩愈当年贬谪之地。赴任不久,林材便辞官还乡。万历二十四年(1596),林材拜谒了韩祠,留下了《韩祠》诗刻:“冲炎叱驭入南天,复岭重关路几千。休说批鳞追往事,且谭驱鳄溯当年。凤山献秀凌霄外,龙水浮光绕郭前。独采芳荪荐明信,五云回首夕阳边。”《韩祠》诗以韩愈自比、自律,是林材此时的心迹写照。此事在徐𤊹的《寿林楚石都谏七十歌》中亦有提及:“撄鳞不动天颜喜,夕贬潮阳八千里。欲将弊政除圣朝,斗山望拟韩夫子。”
纠劾权臣
作为“给谏”“都谏”的言官,弹劾不合格官员或纠察官员过失是重要的职责。在六科任职期间,林材对内阁大学士
王锡爵、
赵志皋、
张位的弹劾最为激烈。
万历二十年(1592)底,大学士王锡爵再次奉召入阁,未抵京便遭林材的弹劾。事情缘由见于《明史》:万历十六年(1588),其子
王衡举乡试第一,礼部郎中高桂等人疑有舞弊,要求复试。王锡爵以罢官相要挟,之后竟矫旨扣留试卷,罚扣高桂的俸禄,其私心昭然若揭。工部主事
饶伸上疏揭发,竟被杖责、削籍,高桂也被贬。朝野上下都把责任归咎于王锡爵。林材针锋相对,为饶伸等人鸣冤。
另一阁臣赵志皋年老且“柔而懦”,只会讨好皇帝,在对外作战问题上也是唯唯诺诺、相与应和,朝野抨击声不断。吏部郎
顾宪成以“空司”的手段请求驱逐他,御史
冀体极力主张他不可不去而被罚,最后竟因论救者众多被贬斥为民。吏科都给事中林材出面申救冀体,遭罚俸一年。林材还揭发赵志皋、张位工作失职、“拟旨失当”,以致二者在皇帝面前惶悚谢罪。
万历二十二年(1594),王锡爵致仕,须“廷推”新阁臣。神宗却多次否决吏部
陈有年、顾宪成等人的公正推荐。顾宪成甚至因此被削籍。林材则慷慨陈词,为忠臣讨公道,声讨奸佞。
林材痛恨结党营私之流,万历二十二年十二月,他上疏神宗曰:“皇上御宇二十年来,用人盖三变。当
高拱柄国时,则洛人进;当张居正秉权时,则楚人进;当
申时行执政时,则吴人进。今者将为吴人乎?为洛人乎?为楚人乎?”他还对
成宪、
冯梦祯、刘元震等人的任用表异议,此疏也导致他最终被贬。考之《明史》,被劾的三人确无多少政绩。况且成宪“善状未闻,成均遽躐”,皆刘元震“党引至此”。直至万历二十九年(1601),时任吏科都给事中陈治则仍坚持不起用成宪。
系边事 抵矿税
“
万历三大征”是明神宗为数不多的政绩,即平定宁夏哱拜叛乱、东征抗倭援朝、平定西南杨应龙叛乱。与此同时,辽东蒙古、女真的威胁尚在。对武臣的纠劾,吏科都给事中林材也时常参与,甚至参与战略决策。
辽东战线,蒙古土蛮部时常侵扰边境,镇守国门二十二年的
李成梁父子可谓战功赫赫,但也“贵极而骄,奢侈无度”。他们广交朝中大臣,贿赂权贵,极度败坏风气,还常粉饰战功,滥杀无辜。林材多次上疏弹劾。
日本
丰臣秀吉入侵朝鲜,李成梁长子
李如松奉命东征。万历二十一年(1593)正月,李如松率官军取得
平壤大捷。兵部尚书
石星欲大肆庆功,遭林材论止,“星乃不敢滥叙”。果不出所料,不久李如松便因轻敌兵败
碧蹄馆。早先,尚书石星、经略
宋应昌等人听信市井无赖
沈惟敬的话,力主和谈,接受“封贡”(即接受和谈,封丰臣秀吉为日本国王,开放朝贡贸易)。
蓟辽总督顾养谦不仅主张“封贡”,还曾“力主尽撤”。碧蹄馆一役,官军锐气严重受挫,“封贡”议再起。《明史·林材传》载,“材乞斩应昌、惟敬,不报。”万历二十二年(1594)九月,“吏部推顾养谦总理河道,材论止之”。据《明神宗实录》,林材弹劾顾养谦的理由是“虚冒宠荣、祗图规避;不能防海、安能治河”。
对日本入侵朝鲜,林材是坚决的主战派。事实证明,丰臣秀吉的野心绝非“封贡”便可抚平。万历二十四年(1596)十二月,他再次发动朝鲜战争,若非万历二十六年(1598)其本人突然死去,战况实难预料。而神宗此时才幡然醒悟,革去石星等人的职务。
此外,林材还参与劾罢在辽东、西南战事中失职的南京户部尚书
郝杰、刑部尚书徐元泰,致使二者致仕还乡。
万历中后期,神宗为应对财政危机,更因“好货成癖”,派出大量的宦官充当
矿税监使前往各地,负责开矿并收税。矿税监使横征暴敛、牟取私利,以致民变不断、危机四伏。不少官员交相进疏,劝谏神宗罢矿税,皆未见效。《明史》在评论矿税之弊时说“府库未充,膏脂已竭,明室之亡于是决矣”。
万历二十年(1592),浙江人王君锡奏开易州矿,时任户科给事中的林材便携右给事中马邦良上疏痛陈矿税之弊,反对开矿、阐明是非,“上幡然”,驱逐了王君锡。可惜神宗仍听信内阁大臣张位的谗言,开征矿税,从此“毒流区宇”。数年后,林材在《福州府志》中仍不忘感叹此事。
老骥伏枥
《明史·林材传》载,“光宗即位,始起尚宝丞,再迁太仆少卿。还朝未几,即
乞归。天启中,起南京通政使,卒。崇祯初,赠右都御史。”
综合《明实录》等文献资料,可以梳理出古稀之年的林材重入仕途后的最后一段人生轨迹:
泰昌元年(1620),已家居二十余年的林材重被启用,任尚宝司司丞,时年七十一岁。
天启元年(1621)三月升光禄寺少卿。四月升太仆寺少卿,兼“右通政”一职。五月,福建道御史
周宗建弹劾兵部尚书
崔景荣及内阁首辅
刘一燝,林材受牵连,更因奸臣
阮大铖的鼓捣,“以爱惜身名再乞归”。
天启三年(1623)三月,林材升南京太仆寺卿,尝修滁阳
醉翁亭之二贤祠。天启四年(1624)三月,升南京通政使。天启五年(1625)四月卒于任上,享年七十六岁。
崇祯元年(1628)五月,“予南京通政使司使林材及妻陈氏、谢氏祭葬”,葬于
侯官(今福州)北门崎上。九月,“赠故通政使林材都察院右都御史”。
名士之交
叶向高(1559-1627),字进卿,号台山,福建福清人。明万历、天启年间两度出任内阁首辅。叶向高是林材终其一生的挚友,他与林材、陈璧、林永光三人年少时曾“为笔研交”,师从向高父
叶朝荣。万历十一年(1583),叶向高、林材同登进士。叶向高曾把小女儿叶江许配给林材次子林弘衍,惜未婚先逝。叶向高的著作《纶扉奏草》有林材所作序言。晚年的叶向高还与林材等人同游、结社福州道山(今乌山)薛老峰,吟咏唱和,留下诗刻,今尚存。
徐𤊹(1570-1642),字惟起,又字兴公,福建闽县(今福州)人;
谢肇淛(1567-1624),字在杭,号武林,福建长乐人。徐、谢皆明末知名学者,曾与林材同修万历癸丑《福州府志》及《福建运司志》。据徐𤊹所撰《中奉大夫广西左布政使武林谢公行状》,谢肇淛次女谢琬适林材子弘澍。谢氏《小草斋集》中有《答林谨任都谏》,对林材多敬仰之辞;徐氏《
鳌峰集》中辑有《寿林楚石都谏七十歌》,是徐𤊹为林材七十大寿所作。
董应举(1557-1639),字见龙,号崇相,福建闽县(今连江县)人,官终工部右侍郎,兼户部侍郎。其传记与林材并列于《明史·列传一百三十》。其著作《
崇相集》中有《答林楚石书》及《答林楚石》。林材孙林之蕃曾“受业司空董崇相先生”。
此外,林材还与崔景荣、
林熙春、
朱长春、
汤显祖、
赵世显、周之夔、
游朴等人有交往,多为其同年进士。
个人作品
林材博学多才,著有《林给谏诗文集》,奏议集有《天垣疏草》,医药学著作有《备药笼中》。其著作在各艺文志中存目,多已散佚,今存多为方志类,影响最大的当属万历癸丑《福州府志》。
修于万历四十一年(1613)的《福州府志》是在正德庚辰(1520)、万历己卯(1579)旧郡志的基础上创作。时任福州知府喻政署名“主修”,参纂者有
林烃(时任南京工部尚书)、林材、谢肇淛、王宇、徐𤊹等人,“而主事者实为林材”,后序亦为林材撰。《明史·艺文志》及《千顷堂书目》将万历癸丑《福州府志》列于林材名下,徐𤊹更是在《
徐氏红雨楼书目》中列为《林楚石福州府志》。该志博采广搜、内容翔实,不囿前说,悉从考实,七十六卷的鸿篇巨制堪称明代方志之典范。
事实上,因林材与林烃皆任该志“总裁”,皆履职过南京太仆寺卿,并皆与叶向高交好,以至于世人时常混淆他们的名号。自明代藏书家
陈第在《世善堂藏书目录》中把七十六卷本《福州府志》归于“林仲山”(林烃)名下后,诸志书便相沿其误。如清道光《
福建通志》云:“《世善堂书目》有林仲山著《福州府志》七十六卷,数与此合,仲山,林材号也。”
郭白阳《
竹间续话》云:“仲山,材号也。”此类例子不胜枚举。
此外,林材倾其心力主持校订、印行宋淳熙《三山志》,使这一部福州乃至福建现存最早、最完整的郡志得以保存至今。他还参与修纂万历《福建运司志》(即《八闽鹾政志》)及万历三十八年(1610)《闽清县志》。其方志学理论与思想集于著作《郡乘詹言》,惜已无寻。
史料记载
林材,万历十一年进士,授舒城知县,擢工科给事中。时光宗甫九龄,材率六垣疏请
皇太子出阁,不省。寻乞归。起户部给事中,争三王并封之谬,转吏科。吏部推郑洛戎政尚书,起
张九一贵州巡抚,材极言两人不当用,九一遂罢。
王锡爵赴召,材疏论,并及
赵志皋、
张位。再请建储豫教,劾罢南京尚书
郝杰、徐元泰。经略
宋应昌惑
沈惟敬,力请封贡,材乞斩应昌、惟敬,不报。志皋、位拟旨失当,材抗疏驳之。二十二年夏六月,西华门灾,材偕同官上言,切指时政缺失。帝愠甚,以方省修,不罪。吏部推顾养谨总理河道,材论止之。兵部将大叙平壤功,材力诋
石星罔上,星乃不敢滥叙。其冬复率同官上言,
成宪不当为祭酒,
冯梦祯不当为詹事,刘元震不当为吏部侍郎。帝积前怒,言材屡借言事诬谤大臣,今复暗伤善类,乃贬三官,余停俸一岁。会御史
崔景荣等论救,再贬程乡典史。材遂归里不出。光宗即位,始起尚宝丞,再迁
太仆少卿。五年六月,朝议以屯务既成,当广鼓铸。乃改应举工部右侍郎,专领钱务,开局荆州。寻议给两淮盐课为铸本,命兼户部侍郎,并理盐政。应举至扬州,疏请厘正盐规,议商人补行积引,增输银视正引之半,为部议所格。应举方奏析,而巡盐御史
陆世科恶其侵官,劾之,
魏忠贤传旨诘让,御史徐扬先遂希指再劾,落职闲住。崇祯初,复官。光宗即位,始起尚宝丞,再迁太仆少卿,还朝。未几,即乞归。天启中,起南京通政使,卒。崇祯初,赠右御吏。子弘衍以荫官浙江副使,备兵温台,政称平恕。见
《福建通志》、《闽侯县志》、《林氏族谱》。
亲属成员
林材世居闽县至德里九龙山下的唐屿(今福州长乐首占唐屿村,其故居尚在)。
其父
林堪(1515-1564),字尚乾,明嘉靖癸卯(1543)举人,曾任宣化知县。林堪孝悌事迹详于《闽县乡土志》《长乐六里志》等。林材为其第三子。
林材次子
林弘衍(1589-1648),字守易,号得山,恩荫授浙江温处道按察司副使,终户部主事,曾与徐𤊹合著《雪峰志》。明祚将尽,与曹学佺、徐熥、徐𤊹、谢肇淛等“诸公避居鼓山天镜岩、白云洞、吸江兰若等处,守节完义”,祀于福州鼓山五贤祠。
林之蕃(1611-1673),弘衍子,林材孙,字孔硕,号涵斋,别号积翠山陀,崇祯癸未(1643)进士。授嘉兴知县,“为吏清廉有声”,“喜画山水,落笔苍润”。南明隆武时升浙江道监察御史、吏部考功郎中。隆武政权灭,遂隐居山林,终身不仕清。清
郭柏苍辑《林涵斋集》及《藏山堂遗篇》。一门两进士,四代皆为官,“闽人称四世簪缨,忠孝经术萃于一门也”。
人物评价
秉笔直书是林材方志的鲜明特色。林烃对他不乏溢美之词:“独运匠心,不摇群议,卓为良史之才”;谢肇淛评价其志书“世家不能敚
董狐之笔,宰相不能改
吴兢之书,悬之国门,足称实录”;徐𤊹亦云“董狐史笔人皆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