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珍
明朝兵部左侍郎
潘珍(1477~1548),字玉卿,江西婺源桃溪人,明朝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官至兵部左侍郎,卒赠右都御史
人物生平
弘治十一年(1498),考中举人。弘治十五年(1502),考中进士,授浙江绍兴府诸暨县知县。历任大理寺左评事、左寺副、左寺正
正德年间,历官山东按察佥事,分巡兖州刘六刘七农民起义军猝至城下,攻打东门,看到有准备而不敢攻,撤军,劫掠曲阜。潘珍上奏迁徙县治而筑城,曲阜始宁。历任辽东按察副使,分巡海道。丁父忧服阕,改任福建按察副使,分巡海道。升任山东按察使,人称“潘青天”。历任湖广布政使、湖广左布政使。
嘉靖七年(1528),任右副都御史辽东巡抚,筑边墙,缮城堡,濬壕堑,清屯田,广积蓄,利器械,内修大备。丁母忧,改任南京右副都御史、操江提督,教造蜈蚣船及八浆船,擒斩番贼徐勋。升任南京兵部右侍郎,历任兵部左侍郎。时议进谏讨伐安南,潘珍上疏进谏:“陈暠莫登庸皆杀逆之贼,黎宁(黎维宁)与其父黎譓(黎椅)不请封入贡亦二十年,揆以大义,皆所当讨,何独包庇黎宁请为左右?且其地不足郡县置,叛服无与中国。今北敌曰蕃,联帐万里,烽警屡闻,顾释门庭防,远事瘴蛮,非计之得。宜遣大臣有文武才者,声言进讨。檄数莫登庸的罪行,赦其胁从,且令黎宁合剿。贼父子不擒则降,何必劳师?”明世宗训斥潘珍阻扰成命,罢官归乡。后以恩诏复官,致仕。先后有十余次推荐,明世宗皆没有答复。
嘉靖二十七年(1548)七月初五日,去世,赠右都御史
亲属成员
祖父:潘勤才
父:潘坦
人物评价
明史》:珍廉直行谊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28 10:53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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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