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冒赈案
历史事件
甘肃冒赈案,又称甘肃米案,是清朝乾隆年间甘肃官员以赈灾济民的名义上下徇私舞弊侵吞赈粮的大案。牵涉总督布政使及以下道、州、府、县官员113人,追缴赃银281余万两,波及直隶盛京江苏、浙江、云南等几个省,震动全国,连乾隆帝也惊呼,此案“为从来未有之奇贪异事”。因贪污数量之大、延续时间之长、牵涉官员之多、惩处罪犯之严,被后人称为“清朝第一大贪污案”。
事件背景
这桩贪污案早在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就开始了,隐匿事实真相达7年之久,是循化厅撒拉族人苏四十三反清起义引发了这桩大案的彻底败露。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三月,属甘肃河州管辖的循化厅(今青海循化县撒拉族苏四十三,因不满清朝政府的民族歧视和压迫,率撒拉人、回民起事反清进逼兰州。乾隆皇帝唯恐兰州不保,急调连城、凉州、陕西等地援军进剿。数万官军会聚省城,军费兵饷成了大问题。由于官军不能速胜,乾隆震怒,撤了陕甘总督勒尔谨的职,一时甘肃地方官员惶惶不可终日。时任甘肃布政使王廷赞,为了摆脱困境,主动向乾隆帝上奏。奏折说:“臣甘愿将历年积存廉俸银四万两,缴贮甘肃藩库,以资兵饷。”
王廷赞万万没想到,他的一道奏折,被精明的乾隆帝看出了破绽。乾隆责问:“王延赞仅任甘肃藩司(即布政使),何以家计充裕?”当即传谕已经在甘肃的大学士阿桂和署理陕甘总督李侍尧,严密访查王延赞因何家道充裕,是否与甘肃捐监一事有染指情弊。
于是,乾隆帝一面集重兵于兰州,镇压苏四十三起义;一面又在甘肃拉开了追查地方官员冒赈侵贫的内幕。
清代在甘肃曾实行过“捐监”。所谓“捐监”,就是凡愿意取得国子监监生学历资格的读书人,须按规定数目向当地官仓捐交谷粮,遇到灾荒即用这些粮食赈济灾民。后来“捐监”一度停止。王亶望任甘肃布政使后,以甘肃仓储不足,可用“捐监”粮米赈贷灾民为由,说服了陕甘总督勒尔谨,经勒尔谨奏请清廷获准。于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又开始在甘肃各地开捐。
但这次开捐,王亶望采取了与以往不同的办法,让监生将应捐豆麦折为白银,改变“原令只收本色粮米”为“私收折色银两”。这样,粮米变成了白银,为王亶望及各级官吏中饱私囊提供了便利。与此同时,王亶望调蒋全迪为兰州知府,专门办理“捐监”事务。蒋全迪完全按照王亶望的意图办事,将私收的白银借灾赈的名义任意开销,从中取利。蒋全迪与王亶望商议,为各县预定灾情,按照各县报灾的轻重,定出收捐数额,由藩司衙门预定份数发单给各县,令各县照单开赈,这就是“冒赈”。
又商议设立“坐省长随”办法,坐镇兰州,收受赃银。凡各县馈送王亶望充冒灾赈的银两,按照“坐省长随”的办法送进。蒋全迪也乘机向各地勒索馈送。嗣后王廷赞接任甘肃布政使后,虽然发现了监粮折银不符合“捐监”的规定,他也曾与总督商议,欲请停捐,但终究经不起利益的诱惑,非但不据实陈奏,反而又将私收折色一事,由各州县办事改为兰州知府总办,变本加厉,复蹈泥潭。
事件经过
变银子
清代一省的布政使(藩司、主管财政、人事、刑名)是总督、巡抚的辅助官员。甘肃地瘠民贫、官场清苦,王廷赞作为一省之布政使无论如何也捐不出四万两私银。此时,已远调浙江升任巡抚的前甘肃布政使王亶望,曾借四十五年乾隆南巡之机贪污情形败露。事情巧合,而甘肃两任布政使均拥有如此巨资,在甘肃捐监事情中是否谋取私利,于是,乾隆一面集重兵于兰州,镇压起义,一面又在甘肃拉开了追查地方官员冒赈侵贪的内幕。
甘肃地处西北,灾情经常发生。清初,曾经实行过凡愿意取得国子监监生资格的读书人,须按规定数目向当地官仓捐交豆麦谷粮,取得资格的可以应试入官,时称“捐监”。遇到灾荒即用这些粮食赈济灾民。但在实行过程中,由于弊端丛生而一度停止。乾隆三十九年四月,王亶望任甘肃布政使后,以甘肃灾荒连年,仓储不足,可恢复旧例用捐监粮米赈灾为由,说服了陕甘总督勒尔谨。于是,三十九年又开始在甘肃各地开捐。
其实,所谓仓储不足只是个幌子,捐监是为了取得一个假公济私的“名目”。王亶望采取了与以往捐监不同的办法,让监生把应捐的谷粮折为银子,改变“原令只收本色粮米”为“私收折色银两”。清廷在批准复开监捐时,规定每名监生捐粮43石,王亶望把这43石粮食改收银子47两,另外加收办公银、杂费银8两,合计每名监生共收银55两。这样,监粮一下子变成了白花花的银子。
干出这样大的出格事,得有个得力助手,王亶望调亲信蒋全迪为兰州知府,公开授意各州县收来的银子总交蒋全迪办理。蒋全迪任职后,将监粮折成白银,并将收取的白银借灾赈的名义任意开销,仅从乾隆三十九年四月至四十二年初,开捐不到三年,就开销监粮600余万石。而这些销去的粮食,实际上折成了银子落到了贪官手中。
为了充分利用这次捐监获利的机会,私吞更多的银子,蒋全迪与王亶望商议,为各县预定灾情,按照各县报灾的轻重,定出收捐数额,由藩司将预定单发给各县,由各县照单开赈。换句话说,县上想报多少,就报多少。
当时,王亶望收受银子有个规矩,就是下属送银子不能让他看见,否则他是不收的。行贿的人就把银子放到酒坛里,放到菜筐里,或者通过看门人送交,王亶望和他的属下自然心知肚明。为了贪赃,州府官员也在其中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他们有的直接参与分赃,有的接受贿赂,有的向上报假情况包庇下属。当时,甘肃官场有这样的话流传开来:“一千两见面,两千两吃饭,三千两射箭。”是对王亶望们贿赂情形的真实写照。
变贪官
王亶望调任后,王廷赞接任甘肃布政使。王廷赞起初发现监粮折银不符合捐监的规定,也曾与总督勒尔谨商议,欲请停捐,但实在经不住利益的诱惑。王廷赞也违规折收白银。从乾隆四十二年六月至四十六年初,在他的任上,又办理监粮500多万石,与王亶望如出一辙,复蹈泥潭。
王廷赞任甘肃布政使之前,曾做过安定县知县,也曾廉洁奉公,也曾为安定县百姓做过不少好事,在定西地区还有一座残留的“王公桥”,这是老百姓对架桥修路,造福一方的县官的赞誉。但他在接任甘肃布政使后,利欲熏心,与勒尔谨在捐监事情上沆瀣一气。乾隆帝派员查办甘肃案子,和珅也在其中,王廷赞与和珅私交甚好。和珅到兰州后,王廷赞如同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请其出谋划策。和珅让他交出一些银子,资兵饷,赈贫民,以掩人耳目,减轻罪责,这才有了前文王廷赞给乾隆皇帝的奏折。王廷赞上奏后,便急与省内上下官员通风报信,藏匿金银,所以当办案官员奉旨对其家财查抄时,也就所剩无几。
早在甘肃复开捐监之日起,乾隆皇帝就始终关注监粮的办理情况。乾隆四十二年初,乾隆帝派刑部尚书袁守侗前往甘肃开仓查粮。甘肃各州县官员串通作弊,在粮仓的下面铺架木板,木板上面撒上谷物,给袁守侗“粮仓满囤”的假象。袁守侗回京复命,奏称“仓粮系属实贮”,乾隆帝信以为真。
东窗事发
乾隆四十二年五月,被蒙在鼓里的乾隆帝因王亶望办理监粮“有功”,一道谕旨将其调往浙江升任巡抚。苏四十三起事反清围困兰州,和珅、阿桂一行到达兰州后,在奏折中多次提到甘肃地方经常阴雨,往往延滞用兵,特别是官军将苏四十三义军逼到兰州城外华林山上,由于大雨不断,华林山久攻不克时,乾隆联想当年王亶望在甘肃任职期间连年奏报地方干旱,唯独下雨多,其中必有虚报情形。恰巧此时王廷赞、王亶望做贼心虚,自愿捐银、认罚的举动,乾隆帝这才真正引起警觉。
两案并查
甘肃冒赈案显然不是孤案,聪明的乾隆皇帝将甘、浙两案并查。
乾隆帝随即命令闽浙总督浙江巡抚陈辉祖,查讯正在浙江家中的王亶望,又命令接替王亶望出任甘肃布政使的王廷赞呈报捐纳私收折色的情况。六月初,王廷赞上疏辩称,自己到任后,原不许折色,因无人报捐,只得照旧章办理;又担心粮价不一,各州县有故意刁难之事,所以统一规定,报捐者以五十五两的数额为准。
王廷赞的话当然“殊不足信”。六月初十日,乾隆帝指出,甘肃开捐,原本是为收粮济赈,自应收取本色,岂能公然核定折收价格?如此重大之事,为何甘肃各级官员从无一人对朝廷提及?况且,所定五十五两银子的价格,表明该省的粮价并不算高,粮源充足,又何必赈济!他命令阿桂等人继续追查。 三天后,即六月十三日,闽浙总督陈辉祖的奏折也送到北京。陈辉祖报告说,王亶望承认在办捐过程中,确实听说过有折色一事,并曾就此事责备过属下,但后来考虑到收银后可以补购粮食,所以也就不了了之。 乾隆帝表示仍然难以接受这种解释,他认为,开捐原为充实仓储,既然能以如此低的价格补买,则该省粮食的充足情况可知,但为何每年又须赈济?如此大批量的补购粮食,粮价岂能不涨?看样子,“此事积弊已久,通省大小官员无不染指有罪”,他要求阿桂等人一定要追查到底,务必水落石出。
经过一段时间的艰苦努力,到七月初,阿桂将王亶望等人在甘肃省折收捐纳、冒销赈粮等违法乱纪行为,基本查明上报。乾隆帝随即于七月三十日下达上谕,对此案作了总结性的概括:王亶望上下其手,公然征收折色;勒尔谨竟如木偶,毫无见闻。王亶望依靠兰州府知府蒋全迪,将全省各级地方的旱灾情况,胡乱编造,报销冒领,下面的地方官更是上行下效,串通一气,毫无忌惮,所以造成了如此重大的贪污案件
王亶望等人究竟收到了多少捐纳银两,又贪污了多少?具体数字已经无从知晓,但可以肯定,数目必然非常巨大。比如到后来浙江查抄王亶望家产时,虽然闽浙总督兼浙江巡抚陈辉祖私自侵占不少,但上报的数字仍高达300万两。 另外,因为按王亶望所说的收捐800余万石,则共有捐生18万余人,以每名55两计,所收的银子应该有1000多万两,而这1000万两银子,最后全部消失在“赈灾”活动中,也就是说,全部被这帮“蛀虫”侵吞了。其贪污数量之巨,实堪称清朝入关以来之最。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七月三十日,乾隆帝下谕,命令将王亶望立即正法,勒尔谨自尽,王廷赞绞监候。八月十八日,乾隆帝又对其他的官员进行了处理。通计到当年十月份,陆续押赴刑场正法的,已多达56人。而以后陆续免死流放的,则有46人之多,甘肃省的官员几乎“为之一空”。
这种上至总督,下至州县衙役,全省官员“无不染指”的大规模集体作案,在清朝的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而一次就斩杀、绞决、流放如此多的贪官,更是闻所未闻。
又揪贪官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王亶望的家产被查抄后,由浙江运解京城。乾隆帝前往验收,发现所交物品,大多平淡无奇,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与这位贪污300多万官员的身份,很不协调。而且1781年,王亶望曾进贡过玉瓶、玉山子等珍贵器物,并得到了乾隆帝的青睐,只是碍于祖宗成法,乾隆帝才不得不把这些东西全部退还给王亶望,而此次上缴的物品中,这些东西却不翼而飞。
九月初七日,乾隆帝再次派大学士阿桂和户部右侍郎福长安前往清查,他同时还要求陈辉祖也来参与对此案的审理。此时的乾隆帝,对于陈辉祖是绝对信任的,他甚至说:“陈辉祖深受朕恩,必不肯同流合污。”
根据乾隆帝的旨意,阿桂等人加紧审察。果然,到十月下旬,他们已经通过陈辉祖的家人刘大昌等的供词,得知陈辉祖曾偷换过玉器字画等情况,并且还兑换了黄金800两。在事实面前,陈辉祖只得低头。不久,署河东河道总督何裕成也报告乾隆帝,陈辉祖曾给其妻舅送银3万两,“令开典铺生息”,又在1781年十月份,送来杂色金子1000余两,要他兑换银子,并强烈要求他“勿向人言”。
十二月初二日,乾隆帝公布了对陈辉祖等人的处理决定。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二月初三日,又查明陈辉祖亏空仓谷银钱多达130余万,并且武备废弛,贻误地方,乾隆帝下旨“令其自尽”。至此,十年之前开始的甘肃捐监冒赈案才最终宣告结束。
震惊
乾隆在震怒之余问和珅:“朕一生最恨为官者贪,为今之计,和爱卿心为如何?”和珅应对;“奴才以为,甘肃一案事有委屈,该杀不该杀,该杀谁的脑袋,当交付众议,再行圣裁”一脚把球踢给了众臣。文武百官,如群蚁排衙,噤若寒蝉。他们最最清楚,若说朝纲废弛,哪桩哪件不是出自你和珅的祸祟?要说夷治腐败,哪件哪桩能说脱得了你和珅的干系?甘肃官僚,清一色是你和珅党徒,要说拿办元凶,非你其谁?为今之计,又岂容你在御前巧言令色,贼喊捉贼!和珅掌握大权,很少理政,除了哄着乾隆玩,就是一味地搜刮财富。他不但接受贿赂,而且公开勒索;不但暗中贪污,而且明里掠夺。越是像甘肃这样极为贫瘠落后的边塞地区,和珅也决不放弃,甘肃和其他省会的财富像一个无底的洞,全国官员们的贿赂巨款,瀑布般地倾注其血盆大嘴里。朝嘉庆四年( 1799年),乾隆逝世,冰山倒了,和珅也跟着倒下去。新任皇帝嘉庆,立即把和珅逮捕处死,清算他的财产时,总数有九亿两白银,这还不包括他家人们贪污的庞大数字。那时国库全年的总收入,才八千万两,和珅当权二十年,贪污的数目等于十二年的全国总收入,使人惊骇。法国国王路易十四1715年死时,全部财产仅二千万法郎,已招致全国的唾骂,按当时一两白银折合3.75法郎计算,这位国王的财产,不过中国一个贪官财产的1/170。而明朝巨贪严嵩,只贪污了二百万两,也不过是和珅的1/450。所以,当时有民谚称:“和珅跌个倒,嘉庆吃个饱。”
结果
经查,至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初,甘肃省共有274450名报捐监生,收银15094750两,合计侵贪赈银2915600两,所谓监粮有名无实。署理陕甘总督李侍尧奉旨清查各地监粮,发现不仅没有贮存监粮,而且平时国库应存储的正项存粮也亏空。
乾隆帝发了话,“甘肃此案,上下勾通,侵帑剥民,盈千累万,为从来未有之奇贪异事。案内各犯,俱属法无可贷。”乾隆四十六年秋七月,乾隆帝降旨:总督勒尔谨赐令自尽、两任布政使王亶望王廷赞、兰州知府蒋全迪依法正法。八月谕令:甘肃捐监一事立即禁止。紧接着,陆续降旨,将侵贪赈银千两以上的官员程栋、陈严祖等56名贪官正法。免死发遣46人,革职、杖流、病故、畏罪自杀数十人。这就是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一群贪官污吏盘踞甘肃官场,恣意妄为,演出的清代吏治史上最大的集团贪污案丑剧的下场。
在甘肃官僚谎报灾情、冒领赈粮一案中,查实在案中侵吞白银一千两以下者102人,一千两至一万两以下者30人,一万两至两万两以下者11人,两万两至十万两以下者20人,十万两以上者10人。甘肃全省官吏无不染指。
评价
甘肃各级官员利用“捐监”,几乎个个中饱私囊,而王亶望贪污最多。
赃银入了各级官吏私囊,所谓监粮,已经有名无实。李侍尧奉旨清查各地监粮,发现甘肃正项仓库亏空了。甘肃正项仓库亏空粮米100万石。李侍尧奉称,此“俱系历任州县侵亏。查甘肃积弊相仍,折捐冒赈,业已累千盈万,乃于仓库正项复取任意侵欺,甚至应放籽种口粮亦有侵冒。种种昧良舞弊,迥出意计之外”。甘肃地方官吏利用“捐监”,造成了如此恶果。
此番严惩,意义重大,不仅震慑了它省的贪官污吏,而且对现行制度的修改完善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还意外地将乌鲁木齐地区采买粮石捏报粮价、浮开冒销一案牵扯了出来。 案件发生的原因,从主观方面来看,是官员素质不高和下级官员对上司存有的依附弊端;从客观方面看,是甘省所处的地理位置十分特殊;而深层次的原因是清朝的捐监制度和赈灾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体制问题,这也折射出了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才是贪腐事件得以预防的政治寓意。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9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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