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中央集权制度
秦代嬴政创建政治制度
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公元前246—前210年在位)结束了战国以来封建诸侯长期割据的局面,统一了全中国,建立了一个以咸阳为首都的幅员辽阔的国家。这个国家的疆域,东至大海,西至陇西,南至岭南,北至河套、阴山、辽东。为了统治这个前所未有的封建大国,秦王嬴政创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树立了绝对皇权,巩固了统一。秦王嬴政的这些活动,把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推进到一个新阶段
集中权力
统一战争结束以后,秦王嬴政立即着手进行集中权力的活动。他兼收采纳传说中三皇、五帝的尊号,宣布自己为这个封建统一国家的第一个皇帝,称始皇帝,后世子孙世代相承,相继而称二世皇帝、三世皇帝。他规定皇帝自称“朕”,并制定了一套尊君抑臣的朝仪和文书制度。这些措施,都是为了显示封建统一国家最高统治者的无上权威,表示秦的统治将万世一系,长治久安。
周代以来封国建藩的制度,与专制皇权和统一国家是不相容的,所以必须加以改变。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11年),丞相王绾请求封皇子为燕、齐、楚王,得到群臣的赞同。廷尉李斯力排众议,主张废除分封,全面地推行郡县制度。秦始皇接受了李斯的建议,把全国分成三十六郡,以后又陆续增设至四十余郡。这些郡完全听命于中央和皇帝,是中央政府辖下的地方行政单位中央集权的制度,从此就确立了。
改革官制
中央
秦始皇把战国时期的官制加以调整和扩充,建成一套适应封建统一国家需要的新的行政机构。在这个机构中,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有左右二员,掌管政事;太尉掌管军事,不常置;御史大夫是丞相的副职,掌管图籍秘书,监察百宫。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以下,是分别掌管具体政务的诸卿,其中有掌管宫殿掖门户的郎中令,掌管宫门卫屯兵的卫尉,掌管京畿警卫的中尉,掌管刑辟的廷尉,掌管谷货的治粟内史,掌管山海池泽之税和官府手工业制造以供应皇室的少府,掌管治宫室的将作少府,掌管国内民族事务和外事的典客,掌管宗庙礼仪的奉常,掌管皇室属籍的宗正,掌管舆马的太仆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与诸卿议论政务,由皇帝裁决。
地方
地方行政机构分郡、两级。郡设守、尉、监(监御史)。郡监直属中央的御史大夫。郡守的副职是郡尉而非郡监。县按大小设令或长,统领有丞、尉及其他属员。郡、县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和调动。县下有乡,乡设三老掌管教化,啬夫掌管赋税诉讼,游徼掌管治安。乡下有里,是最基层的行政单位。里有里典,后称里正、里魁,以乡人强有力者担任。此外还有司掌治安、禁盗贼的专门机构,叫做亭,亭有长。两亭之间相距大约十里。
户籍相伍
战国后期秦国建立了以“告奸”为目的的“户籍相伍”制度,以图加强统治。秦始皇十六年(公元前231年)“初令男子书年”,三十一年(公元前216年)“使黔首自实田”。这样,农民的户籍中增加了年纪和土地占有状况,不但便于封建国家的政治统治,而且也便于征发祖赋兵徭。户籍制度从此成为地主阶级及其国家把农民牢牢地固着在土地上,进行统治和剥削的依据,成为封建国家“庶事之所自出”的一项重要制度。
法律
在湖北云梦发现的秦简,使我们知道了自秦孝公至秦王嬴政时期陆续修成的秦律的部分内容。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以秦律为基础,参照六国律,制定了通行全境的法律。秦律经过汉朝的损益,成为唐以前历代法律的蓝本。
军队
统治一个大国,还需要强大的军队。秦军驻守全国,南北边塞是屯兵的重点。秦制以铜虎符发兵,这是保证兵权掌握在皇帝手中的重要制度。在秦始皇陵侧发现的兵马俑坑,有武士俑数千件,还有战车战骑兵马俑所反映的军阵规模之大,军容之盛,是秦军强大的表征。
思想基础
秦始皇不但建立了这一套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机构和制度,而且还采用了战国时期阴阳家的终始五德说,来辩护秦朝的法统。终始五德说认为,各个相互继承的朝代以土、木、金、火、水这五德的顺序进行统治,周而复始。秦得水德,水色黑,所以秦的礼服旌旗等都用黑色;与水德相应的数是六,所以符传长度、法冠高度各为六寸,车轨宽六尺;水德主刑杀,所以政治统治力求严酷,无“仁恩和义”,与水德相应,历法以亥月即十月为岁首,等等。秦始皇还确定了一套与皇帝地位相适应的复杂的祭典以及封禅大典,不许臣民僭越。秦始皇在咸阳附近仿照关东诸国宫殿式样营建了许多宫殿,并修造富丽宏伟的阿房宫。在他看来,这些宫殿建筑不但是天下一统的象征,而且“端门四达,以制紫宫”,俨然是人间上帝的居处。他还在骊山预先建造陵寝,“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这些措施除为了满足奢欲以外,还和他采用皇帝的名号一样,是要表示他在人间的权力无所不包,与上帝在天上的权力相当,从而向臣民灌输皇权神秘的观念。神秘的皇权观念,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思想基础。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03 13:55
目录
概述
集中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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