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字(英文:un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又称为“繁体中文”,与“简化字”/“简体字”相对。一般是指
汉字简化运动被
简化字所代替的
汉字。例字:“爲”,“衆”是繁体字,而“为”,“众”是简化字。
辨析
繁体并非正体
许多反对简化字的人总爱声称所谓“繁体字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积淀,而简体字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发明创造,显得(所谓)‘没文化’”。在一部分港台媒体的过分渲染下,简体字被认定为是政治干预汉字发展规律的产物。因此,总有些过去的幽灵“借尸还魂”,试图通过召唤出一些旧时代的符号,树立想象中的所谓“正统”,比如“中华文化在港台”。他们甚至将简体字称之为所谓“残体字”,把繁体字认定是“正体字”,从而质疑大陆对传统文化的传承。
实际上正体字并不等同于繁体字,,正体字是指“形体合乎规范的字”,而繁体字指的是“简化汉字运动中被替代的字”某些政治团体为了达到某些利益而使出的政治伎俩来攻击简化字,蔑称为所谓“残体字”,显而可见,某些政治团体才是最没文化的体现。
繁体名称由来
许多反对简化字的人,也认为“繁体字”这一术语是在上世纪50年代国家所推行的简化字为了与传统字体做区别而衍生的称谓。其实不然,并非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才出现的,而早在近代的汉字简化运动中就已经出现和运用。
在近代心理学家艾伟的著作《阅读心理〈汉字问题〉》中多次出现了繁体字一词的字样。由此可见,而是产生于近代。
概括
在汉字历史长河的发展中,主要有汉字简化和汉字繁化两种发展道路,其主流的演变道路是汉字简化。也就是简化字也自古有之,和繁体字一直都是并存的,只不过是后来在我国大陆地区经过整理统一使用了简化字,繁体字只限于我国港澳台地区使用 。在大陆一般要求群众注重“识繁写简”即可。
“繁体字”这个词只在一个字存在简化字时使用,如某汉字无对应的简化字,则属于传承字范畴。但在某些时候,中国港澳台通行字体会被笼统地称为“繁体字”或“繁体中文”;中国内地的
规范汉字(包括简化字和未被简化的
传承字)会被笼统地称为“简体字”或“简体中文”,不过其实此系统和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用字系统的差异除了简繁汉字本身的分别外,也有很大部份源于不同的
异体字选择和字形的分别,故“简体中文”的笔划不一定较少;有的笔划还比前者多,比如“强”字。受书写习惯的影响,中国台湾也出现了部分汉字的合并现象,但被替代字仍可作为异体使用,且只是该字的某一字项被取代。
汉字简化
中国历史上,从上古到西汉,官方的规范字体与现代的繁体字字体有显著差异。直到秦朝出现东汉盛行的隶书,才与现代繁体字字体较为接近。历代朝廷通过编写“字书”颁定的规范汉字,相对于民间自发使用的各种简化字,具有官方权威性。但秦后历朝所用之
玉玺及各级官印,仍使用
篆体。
中国大陆地区于1956年开始制定和推行
简化字。从此,简化字在中国大陆地区成为了规范汉字。繁体字就是与简化字相对的传统汉字。
1935年8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了《
第一批简体字表》,一共收录了324个民间流传最广的俗字、古字和草书字。但因为有争议,第二年2月,《
第一批简体字表》被收回,《
第一批简体字表》的两个说明是这样的:“1.简体字为笔画省简之字,易认易写,别于
正体字而言,得以代繁写之正体字;2.本表所列之简体字,包括俗字、古字、草书等体。”
当年国民政府推出的简体字中,很多都是正在使用的
简化字,简体字是民国《
第一批简体字表》所用的名称,影响很大,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的称呼上一向是简化字,包括《
简化字总表》及现有的字词典。中国民间一般称简化字为简体字,主要是乍看之下,简化字在字体形象上简化了。
隶书是篆书的简化,草书、
行书又是隶书的简化,简化字是正楷书的简化,但
汉字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由繁复趋于简约并非总趋势,篆书不是
甲骨文的简化,楷书也不是隶书的简化,为了使文字更为明确地记录语言,人们就使用更多的字形来分担文字的记录职能,从而产生了大量
分化字。楷书的减笔字在南北朝时期(4~6世纪)已经出现,到唐宋以后逐渐加多,大体都是一些常用而笔画又比较多的字,这些字大部分是受草书、行书的影响而简化的。另外,有一类简体字是用两三笔简单的符号代替复杂的部分。例如树、戏、难、欢、对、覌(观)、刘、斉(齐)、乔、风、区、应、兴、敛、释、罗、岁、関(关)。这些都是民间久已流行的俗体字。使用的简化字是在前代已有的
俗字、
古字、草书
自南北朝以来,就出现了笔画较少的
俗体字。例如现存的元代刻本《水浒传》中,就已经出现了俗字“刘”。
近代的
汉字简化,可以追溯到1909年(清
宣统元年)鼓吹俗体字的《
教育杂志》创刊。
陆费逵在其创刊号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普通教育应当采用俗体字》。1920年2月1日,
钱玄同在《新青年》上发表《减少汉字笔画的提议》。1922年,钱玄同等人又提出八种汉字简化原则。
1935年8月21日,中华民国政府教育部颁布《
第一批简体字表》。收字324个。
1936年2月,《
第一批简体字表》被通令暂缓推行。
1956年1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审定通过了《
汉字简化方案》。当今流行的
简化汉字(简体字),基本上以此为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可的
简化字暂时共有2235个。
汉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系统之一。古埃及的圣书字,两河流域苏美尔人的楔形文字已经失传,汉字还在使用。而且汉字是世界上使用人口最多的文字。
同时,汉字又是美学的对象,在数千年的发展中相继创造了甲骨文、金文、篆书、隶书、楷书、
草书、
行书等多种字体,发展了书法艺术、
篆刻艺术、解字游戏,促进了国画艺术,使人们获得很大的美学享受和精神享受,因此在人们心目中留下了美学形象。
简化原则
繁体字简化为简体字的原则是:“述而不作”、“约定俗成,稳步前进”,也就是说尽量采用已经在民间长期流行的简体字,只作收集整理和必要的修改,遵照“约定俗成、稳步前进”的原则进行简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精简字数,废除同音同义不同形的
异体字。1955年,我国文化部和文字改革委员会公布了《
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废除了1055个异体字。二是减少笔画。1964年,我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文化部、教育部公布了《
简化字总表》,共有简化字2238个,把平均每字16到19画的繁体字简化成平均每字8到11画的简化字。
《
简化字总表》共收2274个简化字及讠[訁]、饣[飠]、纟[糹]、钅[釒]等14个简化偏旁,其中很多字来自
草书楷化和文献中笔画简单的的
俗字、
异体字、
古字、
假借字,其他字则来自当代人的创造。《
通用规范汉字表》实行的是有限类推简化,即凡收进字表的繁体字都依据《
简化字总表》规定的原则类推简化,比如“
驦、驌、
鸘、
鷫”四字分别简化为“
骦、
骕、
鹴、
鹔”。而字表以外的字,不再类推简化,例如不把“驡”类推简作“龙+马”。
早在宋、元时期出现了大量的“俗字”,
颜元孙的《
干禄字书》、
钱玄同的《简体字谱》(1935年)等对此作了整理。20世纪20-30年代,当时的国民政府公布了《简化字表》,由于备受争议,这一计划并没有得到实施。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政府分阶段公布了简化字,并在大陆范围内加以推广。上世纪70年代曾经有过
二简字,如“展”字曾被简化为“尸”字下面加上“一”,二简字后来被废除了,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则没有进行
汉字简化。
简化方法
汉字简化的方法有六种。一是更换
偏旁,二是删除局部,三是同音替代,四是全部改造,五是简化类推,六是草书楷化。《
简化字总表》的最终版本是1986年修订版,共收2,274个简化字及14个简化偏旁:第一表收不可用作简化偏旁的简化字350个,第二表收可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132个及讠[訁]、饣[飠]、纟[糹]、钅[釒]等14个简化偏旁,第三表收类推
简化字1,753个,《附录》收习惯被看作简化字的
规范汉字39个,其《说明》里有提到表外字“凡用第二表的简化字或简化偏旁作为偏旁的,一般应该同样简化”。
1986年,对原《
简化字总表》中的个别字,作了调整:“叠”、“覆”、“像”不再作“迭”、“复”、“象”的繁体字处理。因此,在第一表中删去了“迭〔叠〕”、“象〔像〕”,“复”字字头下删去繁体字〔覆〕。“瞭”字读“liǎo”(瞭解)时,仍简作“了”,读“liào”(瞭望)时作“瞭”,不简作“了”。一部分简化字,有特殊情形,《
简化字总表一种是对俗体笔画的“省简”,比如「观」、「备」、「关」、「质」、「总」、「驴」、「铁」、「钟」、「继」、「觉」、「鸡」、「鸾」、「铸」、「鸥」、「顾」、「坝」、「钻」等简化字是从「覌」、「俻」、「関」、「貭」、「縂」、「馿」、「鉄」、「鈡」、「継」、「覚」、「鳮」、「鵉」、「鋳」、「鴎」、「頋」、「垻」、「鉆」等俗字演变而来。
第二种是“省变”,大多是从草书中演变而来,比如讠[訁]、饣[飠]、纟[糹]、钅[釒]还有见、页、贝、车、东、马、鱼、呙、当、韦、书、长、门、鸟、乌、专、尽、为、寿、会等字及其类推简化字。“糸”字是个部首字,作左偏旁时
港台通行字体改为“幺”下加三点变作“糹”,大陆
简体为“纟”。糸部汉字的本意均与
丝线、纺织、布匹有关,例如“丝”、“线”、“经”、“绑”、“纹”、“纷”、“绞”、“系”、“紧”、“絮”、“累”、“繁”、“紊”、“紫”等等。在
草书中就有写作如今的“纟”旁这种形式,所以带“糹”字旁的字就都用简体“纟”来表示了。注:言、食、糸、金一般只作左旁时简化,讠、饣、纟、钅一般只能用于左偏旁(“辩”、“罚”、“辫”、“丝”、“衔”等字亦简化,但“信”、“誓”、“燮”、“飧”、“餐”、“系”、“絮”、“紫”、“淦”、“鎜”、“鏖”、“鑫”等字不简化)。
第三种是用同音字或近音字取代,比如「稻榖」的「榖」和「山谷」的「谷」,本来是两个字,而为了省略笔画,就统一用笔画少的“谷”替代了。
编码
繁体中文自1980年代以来通常使用
Big5中文编码。而中国内地使用GB2312的国标简体中文编码。台湾省“标准局”曾公布一套名为CNS 11643官方编码,但并未被广泛采用。
随着Unicode跨语言编码集的出现,Unicode不仅能够同时表现繁体和简体字,还能够同时表现
日文、
韩文等汉字编码,由于Unicode被Microsoft,apple,IBM等所有计算机公司共同支持,因此在世界范围被普及
采用。
而中国大陆又推行了一套
GBK国标编码,这套编码在以前的
GB2312国标简体中文编码的基础上,增加了繁体中文、日文和韩文的编码,已在台湾等地推行使用。
使用
1956年1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关于公布〈
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中国开始全面推行简化汉字,但繁体字在教学、研究、出版、文化、商业等领域及一定的人群中还有学习使用需求,在古代历史文化研究、书法艺术创作等领域具有价值,在港、澳、台和海外华人社区也仍为主体用字。
2001年,开始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行规范汉字,同时也明确了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的范围: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用字标准
使用繁体字的地区,主要是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标准为《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次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和《罕用字体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则以《
常用字字形表》为准。
最常用的繁体中文编码是Big5码,由台湾方面制订,由于有很多在香港常使用字没有被收录进去,所以香港特区政府又制订了一个增补方案(HKSCS),不过无论是标准的Big5还是HKSCS都已被收进Unicode和GBK。
中国大陆出版繁体中文印刷品时,大多使用宋体
新字形,《
简化字总表》和《
通用规范汉字表》附件《规范字与繁体字、
异体字对照表》收录的繁体字均为宋体新字形,不同于传统的宋体旧字形。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用来推行规范汉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公布了《汉字简化方案》,表明当前推行的规范汉字为
简化字和
传承字。
繁简对照
说明:由于繁体字和相对应的简化字非常之多,本表只列出部分做参考对照,并加以说明其简化源流。
影响变化
使用情况
在1945年
联合国成立时,根据《
联合国宪章》,中文和英、法、俄、西五种语言为联合国官方语言。1973年中文又被规定为联合国工作语言。上个世纪7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重新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后,联合国的中文官方文件已经“自动”从繁体字改为简体字,只有原有的历史文件仍维持为繁体字。
由于繁体字具有数千年的历史,所以不仅在中国,在中国周边国家中,繁体字仍旧具有影响力。简繁互补是中国文字的演变规律。甲骨文笔画最简单,到了商周的
金文很多字被繁化了,秦的
小篆比
六国文字繁复,而之后的隶书又有简化的趋势,后来的
唐楷繁简相宜最后稳定下来。世界上一些使用汉字的国家也因此进行汉字简化。比如,日本早就有自己的简化字(
日本新字体),在日本日常生活主要使用新字体,但日本政府并未宣布废止旧字体,在专有名词等很多场合中,旧字体仍可使用。
新加坡教育部于1969年颁行《简体字表》,开始正式推行简体字。当然,繁体字也有其不可替代的地位,比如在书法中。更重要的是,繁体字是对汉字演变的一种记录,如果繁体字消失,汉字的演进链条就会缺失一环。
197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借此全面推动简体字。联合国有关一个国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关条例也规定,所有地区语言文字和语言文字来源于该国所使用的现代语言,应保持一致。繁体字用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简体字用于中国内地、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北美的华人圈、东南亚的华人社区,则繁简并用。另外,像日本、韩国也使用相当多的繁体字。
恢复呼吁
一些地区民众呼吁要恢复一些原先有象形含义的繁体字。他们认为,繁体字是中国祖先几千年来积累的精华,每一个字都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创造的,所以每一个字都是有含义的,而简化汉字时,把一些原本有含义的繁体字简化得失去了含义,简化字在一些方面比不上繁体字。亦有研究指出,人脑在处理方块字时是整体处理的,简化字并不比繁体字好认。不可否认,一些繁体字比其简体字在音形义等方面都表现得更加丰富,我们应该予以尊重,甚至继承与发扬,例如“親”表示的是亲人要见面,而简体则无法表现出这种情感。2019年教育部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478号(教育类177号)提案答复的函中明确回复,从汉字形体构成的规律看,形声构字是主要的构字方法,如果仅从会意字方向去理解汉字,就背离了汉字构形事实。评论家
王进玉也认为,倘若放在全球一体化的当下大文化、大交流体系中,从时代背景以及传播学等的角度来看,过分强调繁体字的这部分意义就显得有些不合时宜。
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政协委员潘庆林提出要恢复繁体字。
2015年,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分组讨论中,政协委员
冯小刚(著名导演)呼吁恢复使用繁体字。
201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478号(教育类177号)提案答复的函中明确回复,汉字由繁趋简的发展演变趋势十分显著,简化字伴随着汉字的产生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