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女,是中国古代进献给皇帝的女子。贡女在中国有史以来就频频出现在中国史书中。据《
史记》记载,
齐国向鲁国进献80名挑选出的美女贿赂鲁国。
孔子因不满鲁王的荒唐行为而辞去鲁国
大司寇之职。中国四大美女之一的
西施就是越王进献给吴王的贡女。
朝鲜半岛的
新罗在382年朝贡
前秦时,就将美女作为贡品。
唐太宗和
唐玄宗时,新罗都曾进贡过美女,太宗和玄宗均将其遣返回国。792年,新罗又向唐朝进贡一名叫金井兰的“国色身香”的美女。
蒙丽战争后,
忽必烈对高丽采取
怀柔政策,双方“结亲”。高丽
忠烈王娶忽必烈女为妻。高丽则向元朝进献美女。忠烈王以后的高丽君主也都纷纷效仿娶
元朝公主为妻。据统计元朝向高丽提出贡女要求25次,高丽主动进献贡女32次,合计贡女达1479人。高丽贡女对蒙古的社会文化变迁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元王朝的势力范围极大,
高丽就是它的一个
属国。做为属国,高国每年都要向元王朝进贡,而在“贡品”中,占相当比重的不是财物,而是人。女人。被选为贡品的女子一般被称为“贡女”。高丽贡女并不一定美艳动人,但是份属“贡品”,官贵们都以拥有高丽女奴的多少与数量相比较,女奴少且“质量”差的,往往被人取笑。如此一来,元王朝索要的贡女数量就越来越多。上至皇族
宗王,下至蒙古色目高官,都不停地向高丽索取贡女。高丽国为了满足
宗主国的需求,不得不多次禁止国中婚嫁,以便选取贡女。
元朝与高丽一直保持着比较特殊的关系,自
元世祖忽必烈后,高丽的历代国王几乎都是
元朝皇帝的女婿(尽管其王后不一定是元朝皇帝的亲生女儿),而高丽的美女也成为一种特殊的贡品。高丽“贡女”是元朝附属国高丽向元朝上供的特殊“朝贡品”。而赏赐高丽女子给大臣当
小妾也成了皇帝的一种恩赐。虽然高丽一直进贡美女给元朝,由于
忽必烈担心血统污染,不允许这些女人成为
嫔妃。因此,她们也只是皇帝的玩物。不过,有一位运气很好,母凭子贵,当上了皇后。她是元顺帝的
奇皇后,北元昭宗
爱猷识理达腊的母亲,高丽人奇子敖之女。
征召贡女这是元朝强权政治的产物,它让高丽国的社会生态发生了严重的变形,给人民和国家都带来了深重的空难。1335年3月,娶了高丽贡女“奇皇后”的元顺帝终于颁布了禁止贡女的诏书。但在此后,元朝仍有不少于12次的索要和献纳贡女活动。
喜蕾博士的专著《
元代高丽贡女制度研究》通过大量史实概括出
高丽贡女制度的实质是元王朝控制高丽王朝的一种措施和强权政治,是实行
民族压迫政策的手段。
明成祖
朱棣钟爱高丽(朝鲜)女子,曾几次命令
朝鲜国王进贡处女(以下简称“贡女”),至死方休;及至他的孙子
朱瞻基(宣宗),也同样垂青朝鲜美女。
成祖徵召朝鲜处女,首见於永乐六年(即
朝鲜太宗八年,公元一四零八年)。朝鲜《太宗实录》记载,当年四月,成祖派遣朝鲜籍宦官
黄俨、田嘉禾、
海寿等到朝鲜去,对国王
李芳远下达了口谕:“恁(你)去朝鲜国和国王说,有生得好的女子,选择几名将(带)来。”李芳远立即禁止一切婚嫁,以便“采女”。这事扰攘了三个月,入选的处女都云集王宫。黄俨等人在宫内遴选处女,发觉姿色欠佳。黄俨“怒其无美色,挫辱任事者”,即大发脾气,羞辱负责此事的官员。
朝鲜这次“贡女”,明朝《明太宗实录》只有一句,说永乐七年正月,“朝鲜国王李芳远遣陪臣李伯刚等奉表、贡方物。”亦即“贡女”等於是“贡方物”,字眼含糊。但《明太宗实录》在同年二月透露了玄机:“册立张氏为贵妃、权氏为贵妃、
任氏为贵妃。命
王氏为
昭容、
李氏为
昭仪、吕氏为
婕妤、
崔氏为美人。张氏故追封。河间忠武王,王之女王氏苏州人,余皆朝鲜人。”即五名“贡女”都获封为贵妃以至美人,可见她们大受成祖的喜爱。
清初,多尔衮和朝鲜王室索要美女,娶
义顺公主。多尔衮嫌弃公主丑陋。事实上,骂朝鲜贡女长得丑的,多尔衮并不是第一人。大明
永乐年间,
明成祖就嫌弃过朝鲜进的贡女。自清朝
顺治朝开始之后,后妃皆从
满洲上三旗的贵族、蒙军旗、汉军旗选取,朝鲜贡女再未成为过皇帝的后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