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鲁晓夫改革
苏联改革运动
赫鲁晓夫于1956年的苏联共产党第二十次代表大会中,发表了“秘密报告”,对前领导人约瑟夫·斯大林展开全面批评,震动了社会主义国家阵营,引发东欧的一系列骚乱。
改革背景
长期以来,苏联的传统观点一直认为,第一个五年计划(1928—1932),是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时期;第二个五年计划(1933—1937),是建立社会主义物质基础的完成阶段,到30年代后半期,苏联基本上建成社会主义社会(斯大林宣布,1937年苏联已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第三个五年计划 (1938—1942),是建设发达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开端。
可以说,斯大林时期形成的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和片面发展重工业的经济结构(斯大林模式),是发达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基础和雏形。
斯大林的这一模式的基本战略决策是,把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要求放在第二位,只给予低标准的满足,以便最大限度地集中人力物力资源,把国家高速建成社会主义强国。
当然,不可否认斯大林时期的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期,斯大林模式对于巩固社会主义革命的成果,防御帝国主义的侵略,曾起过积极的作用。但当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制度已经得到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经济已经取得了一定发展之后,仍继续沿袭这种体制,显然是战略上的失策。
到50年代,问题暴露了出来。
虽然工业发展很快,从1913年到1950年增加了12倍,但是农业却徘徊不前,只提高了40%。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不快。
某些方面还有所降低:
斯大林模式的弊端日益暴露;农业集体化的弊端日益暴露;国民经济发展比例失调,影响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1953年,全苏人均粮食产量仅为432公斤,低于1913年的540公斤。
城市中,副食供应不足,多数消费品质量低劣。
农村情况更差,有的农庄的工分只有几戈比。
面对这一现实,赫鲁晓夫执政后,对苏联的经济体制进行了一些改革,试图突破斯大林模式的旧框框。
他首先从农业入手,采取了三次重大改革措施:
一是提高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取消农副产品的义务交售制;二是大规模开垦荒地,扩大播种面积,种植玉米,增加粮食产量;三是取消农业机器拖拉机站,把农业机器卖给集体农庄。
1961年10月,在苏共召开的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上,通过了新的《苏共纲领》。“二十二大”决议和苏共新纲领,提出了以扩大企业权限、加强经济刺激、充分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和各种经济杠杆以及加强经济核算为中心的比较完整的改革思想和方向。《纲领》强调指出:
“为了动员内部潜力,更有效地利用基本建设投资生产基金和财政资金,必须在国家计划任务的基础上,扩大企业的业务独立性和主动性。提高企业在采用先进技术和更充分地利用生产能力方面的作用和兴趣”;“根据商品货币关系在社会主义时期所特有的新内容,对商品货币关系充分加以利用”;“经济领导将依靠对高生产指标的物质刺激和精神刺激,对劳动的物质刺激和精神刺激是争取共产主义斗争中的伟大的创造力量。”
《纲领》提出的上述三项原则,标志着苏联的经济改革进入了一个向纵深发展的新阶段,“利别尔曼建议”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赫鲁晓夫在1961年10月18日苏共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上所做的报告中,谈到苏联共产党的新纲领,并宣布苏联将在20年内“基本建成共产主义社会”,这反映了赫鲁晓夫在决策重大问题时的主观盲动性。
改革内容
政治方面
主词条:个人崇拜
主要是平反冤假错案;破除对斯大林的个人迷信,强调集体领导原则。
斯大林逝世后,政治上,大量冤假错案造成的不稳定因素开始抬头;各加盟共和国由于斯大林时期的体制造成的民族离心倾向日益严重;各阶层对个人迷信造成的压抑气氛日益不 满;经济上,部门管理造成的专业狭窄、分散,协作不灵的问题更加突出;人民生活改善很慢的状况已经成为严重的问题;过分偏重发展重工业造成的国民经济畸型结构,使得人民生活必需品十分紧缺。因此,改革斯大林时期的体制是势所必然,符合苏联人民的心愿。
赫鲁晓夫时期的政治改革,便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赫鲁晓夫时期的政治改革是从1954年开始的,历经十年。从总体上说,赫鲁晓夫时期的政治改革主要有两大特点:
一是在基本上不动中央集权体制的基础上,扩大地方权限;二是以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原则改组党和政府机构。
农业方面
赫鲁晓夫在执政期间,对苏联经济进行了广泛的改革和调整。
长期以来,苏联只注意重工业的增长,忽视农业的发展,甚至掩饰农业方面的严重问题。
苏联曾宣布,1952年的谷物产量达到13,000万吨。马林科夫在党的十九大上宣称:“农业问题永远彻底解决了。”,实际上,这一年只生产了9000多万吨粮食,1953年又降为8250万吨。苏联1953年的人均粮食和肉类的产量只有432公斤和30公斤,比革命前1913年的540公斤和31.4公斤还要低。
农业的落后,既影响了人民生活的改善,也妨碍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赫鲁晓夫的经济改革正是从农业开始的。
1953年9月,他在党中央全会上作了《关于进一步发展苏联农业的措施》的报告,指出农业的基本问题在于违背物质刺激原则。根据赫鲁晓夫的报告,苏联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减轻农民的负担,取消不必要的国家干预,刺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首先,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
过去,集体农庄每年要向国家义务交售一定数量的农产品,其价格低于成本。1958年6月,政府取消这种义务交售制,把它改为农产品采购制。
从1952年到1964年期间,国家收购各种谷物的平均价格指数提高了7.48倍,收购畜产品的价格指数提高了15.69倍。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
其次,改变计划体制。
1955年以前,国家下达的生产计划指标多达280项,详尽规定各种农作物的播种面积、播种时间、技术措施、收割期限、产量等等,限制了广大农庄干部和庄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1955年起,国家放宽对农牧业的生产管理,只下达国家收购各类农畜产品的数量指标,农庄有权自行安排生产。
但是,这项决定没有得到认真贯彻,国家仍不时干预农庄的生产安排。
第三,鼓励庄员发展副业经济。国家允许庄员拥有自留地和饲养一定数量的牲畜。
1946年后,政府为督促庄员把主要精力用于集体生产,不断增加自留地的农业税额,并规定产量愈高税额愈多。农民不堪重税,纷纷砍掉自家果树,杀掉喂养的牛猪。副业生产日渐缩小。
赫鲁晓夫上台后,立即改变收税办法,由按产量改为按自留地面积计算税额。同时,降低自留地的税额,免除私人果树、奶牛的实物税
1954年6月,废除自留地的义务交售制。1958年1月,取消副业的义务交售制。
在政府的鼓励下,副业经济迅速发展。
苏联2000万农户中,原来大约有四分之一农户不养奶牛。到1959年,几乎每个农户都养了奶牛。此外,城镇居民还养了350万头奶牛。全国牛奶产量明显增加。
几年内,羊的头数增长了一倍,猪和家禽的数量也大大增加。果园又兴旺起来。
私人农产品的销售价格从1954年起开始下降,农贸市场日趋繁荣。
为了扩大谷物生产,赫鲁晓夫提出开垦荒地的办法。
1954年2月,党中央全会在听取了赫鲁晓夫的报告之后通过决议,决定在哈萨克斯坦和西伯利亚大规模开垦生荒地和熟荒地。
从1954年到1958年的五年期间,政府为开荒投资67亿卢布,动员数十万志愿者到东部地区安家落户,共开垦出4000万公顷的土地,大约是全苏耕地的五分之一。垦荒运动在初期取得了明显成果。1958年,苏联农业丰收,垦荒区共收获谷物5850万吨,占当年全苏粮食总产量的40%以上。
然而,特大丰收也带来许多新问题。由于缺乏足够的卡车、人力和粮仓,加之道路坎坷不平,未能在冬季到来之前把荒地的庄稼全部收割完毕,还有大量粮食在运输途中、在储存过程中损失掉。60年代初,由于垦殖方法不当,垦荒区风沙侵蚀日益严重,几十万公顷新开垦的土地被破坏。因此,赫鲁晓夫时期没能把垦荒的成果真正巩固下来。
1958年2月,党中央全会根据赫鲁晓夫的报告,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发展集体农庄制度和改组机器拖拉机站的决议》,决定将拖拉机等农业机器卖给集体农庄,并将机器拖拉机站改组为机器修配站。这项决定受到农民欢迎,它有利于消除“在同一块土地上有两个社会主义企业——集体农庄和机器拖拉机站进行经营”的情况。
但是,赫鲁晓夫要求过急。到1959年1月,80%的集体农庄买下了农业机器,全国8000个机器拖拉机站撤销了7655个。剩下的20%农庄都是负债累累的贫困集体,根本买不起任何机器。然而,中央委员会指示,这些农庄就是贷款也必须买农业机器,以防止他们滋长“依赖别人的思想”。
农庄买下机器后,按法令规定可以在三年至五年内分期偿付买拖拉机站设备的款项。但在一些富裕农庄的带动下,在赫鲁晓夫的赞赏下,几乎所有的农庄都在一年内偿清了欠款。
这种匆忙的做法,使一项正确的改革产生许多不良后果。
首先,集体农庄由于要花费大笔钱财购买机械设备,不得不取消或推迟许多计划内的项目,甚至挪用其他方面的资金,打乱了农庄的正常发展进程。
其次,改革后新购买的农业机器大多得不到正常的保管和维修。农庄把有限的资金都用于购买机器,无力修建存放农机的库房。国家原来预计建立大约四千个机器修配站,来帮助农庄维修农业机器。但是,这些修配站一直没能很好建立起来。1961年,政府决定机械在农庄就地修配。大约有一万个大型农庄建立起自己的修配厂。而其他的三四万个农庄没有修配厂,只能敷衍了事地进行一些维修。
第三,农庄没有足够数量的、经过正规训练而能有效使用农业机器的技术员。过去,在机器拖拉机站工作的技术员不愿从国家工作人员变为农庄庄员,他们当中的驾驶员有一半离开了农业岗位。结果,虽然农庄购买了大批机器,却不能充分利用它。
为了促进农业的发展,赫鲁晓夫强调要扩大对集体农庄的帮助。
国家派出2万名有大学文化水平的干部去当农庄主席,并向农村输送了12万名农机师、农艺师和拖拉机手。国家大力发展农机工业,使农村拥有的机械数量成倍增加。
1953年,农村共有74万台拖拉机,1964年增长到154万台,谷物收割机从32万台增至51万台,卡车从42万辆增至95万辆。
政府还从资金方面帮助农庄,免去农庄历年欠国家的债款,同时不断扩大国家对农庄的长期贷款数额,1953年为5.8亿卢布,1964年增为12.5亿卢布。
赫鲁晓夫在改革调整农业过程中,办了不少欠考虑、主观盲动的事。
他看到美国种玉米对发展畜牧业收益甚大,就不顾苏联的条件如何,强行扩大玉米的种植面积。1953年,全苏的玉米播种面积只有350万公顷,赫鲁晓夫却要求到1960年扩大为2800万公顷,八年中要增加七倍。
这项规定导致灾难性后果。玉米是干热气候作物,而苏联很多地区日照量不够,玉米经常结不了穗。庄员消极抗拒。
播种玉米最多的一年是1956年,其面积达到930万公顷。赫鲁晓夫下台后,一些有种玉米传统的地区也拒绝种玉米。1965年,全国的玉米播种面积只有320万公顷,低于1953年的水平。赫鲁晓夫扩大玉米种植面积的计划彻底破产。
1957年5月,赫鲁晓夫突然提出,苏联的人均牛奶和黄油的产量将在1958年赶上美国,人均肉类产量将在1960~1961年赶上美国。这是一个颇欠考虑的口号。
在牛奶和黄油产量方面,苏美相差不多。
但在肉类产量方面,苏联有很大的差距。1957年,苏联的肉类产量只有570万吨,而美国是1600万吨;人均肉类产量,苏联是36公斤,美国是97公斤。
要达到赫鲁晓夫提出的目标,就要使苏联的肉类产量在三四年内增加近两倍。这对于缺乏饲料和大型畜牧设备的苏联来说,是很难办到的。
1958年的畜牧业发展情况很不理想,它的产量只增加了5%,而不是赫鲁晓夫要求的60%~70%。但是,这并没有使赫鲁晓夫头脑清醒过来。他不断对地方施加压力,要求各州采取果断措施,提高肉类产量。
在这种情况下,梁赞州委第一书记拉季奥诺夫在个人野心的驱使下,大胆保证梁赞州在1959年一年内,将使肉类产量增加一倍,出售给国家的肉类数量增加二倍。赫鲁晓夫没有分析这一保证是否有现实可能性,就大加赞赏,号召其他各州向梁赞州学习。1959年底,拉季奥诺夫以种种弄虚作假的手段,宣告“胜利完成”指标,并因此获得列宁勋章社会主义劳动英雄称号。但是,没过多久,骗局就被揭穿。拉季奥诺夫自杀身亡。梁赞州试验的破产说明,赫鲁晓夫的赶超计划是不现实的。
尽管赫鲁晓夫的农业政策有很多失误,但他的改革与调整还是取得了积极成果。
苏联农业克服了长期停滞不前的状态,取得了较快的进展。
从1950年到1960年期间,农业人口减少了1100多万,但农业产量明显增加。1951~1955年期间,粮食的年平均产量为3850万吨,1961~1965年期间,年平均产量达到1.303亿吨,增长近50%。
在同一时期,肉类的年平均产量由570万吨变为930万吨,增加60%以上;奶类年平均产量由3790万吨变为6470万吨,增加70%以上。农庄庄员的生活大大改善。
1955年的平均月收入为25卢布,1965年达到51.3卢布。
农业虽有较大进步,但农业落后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苏联农业是粗放经营,劳动生产率很低。由于受气候影响,产量波动很大。
1962年,谷物产量达到1.402亿吨,但第二年就陡降为1.075亿吨,减少3270万吨。
其次,赫鲁晓夫的农业改革在初期效果比较明显。1953~1958年期间,农业产量的年平均增长率达到6.8%。而后期出现不少问题,效果明显减弱。1958~1964年期间,农业产量的年平均增长率只有1.7%。
工业方面
苏联工业绝大部分由国家集中管理。1936年,中央直属企业的产值占全部工业产值的90%。从一个小别针到巨型发电机的生产都要受国家计划委员会控制,受政府有关部、局的领导。
赫鲁晓夫上台后,发现中央很难把全国20多万个企业都集中管理好,力图改变这种高度集中管理体制。他陆续把1.5万个中央直属企业下放到加盟共和国管理,同时扩大了加盟共和国的管理权限。
1957年2月,赫鲁晓夫在党中央全会上作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业和建筑业的管理组织》的报告,要求把工业和建筑业的日常领导工作,从中央转到地方。
经过一个多月的全国讨论后,最高苏维埃于5月决定撤销25个中央部和113个加盟共和国的部,只留下航空、无线电、造船、化学、中型机械等几个中央部。
最高苏维埃还决定,将全国划分为105个经济行政区,各区设国民经济委员会,原属中央和加盟共和国各部管理的企业一律交给所在地区的国民经济委员会管理。赫鲁晓夫认为,放松中央控制会推动生产发展。
但是,执行的结果,这方面的效果并不明显。因为,这次改革只不过把部门管理体制改为经济行政区管理体制,即由“条条”管理体制改为“块块”管理体制。它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国家管理企业的行政办法,没有扩大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故难以调动地方的积极性。
不仅如此,这次改革由于准备不足,由于没有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做法,还引出了一系列问题。中央统一管理被削弱后,各地滋生了严重的本位主义,彼此矛盾重重,互相扯皮。这种情况对专业化大企业打击最大。
过去,它们只同上级一个主管部门打交道,就可以组织好本企业的生产,则需要同分属于不同经济委员会的众多企业打交道,而且往往一个委员会就可以打乱整个企业的生产活动。专业化大工厂不得不生产过去可以很容易从其他州买到的零件。
赫鲁晓夫看到这点,逐渐又把权力收回到中央。他先是合并地区国民经济委员会,1960年由105个调整为100个,1962年又减为47个,最后又成立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
但是仍然不能解决问题,于是又出现了各类工业部门的全国性委员会。它在很多方面实际上重新发挥着以往的部的作用。这些委员会的主任以部级干部的身份参加苏联部长会议。
结果,到1963年时,管理工业的机构不仅没有像原来设想的那样有所精简,反而扩大了二三倍。工业和建筑业管理组织的改革没有取得积极成果。
赫鲁晓夫在实行简政分权的做法失败后,开始寻求新的改革方案。
1962年9月9日,哈尔科夫经济学院教授利别尔曼在《真理报》发表了《计划、利润、奖金》的文章。他建议用利润奖金等经济手段而不用行政手段,来推动企业的生产发展。国家下达给企业的生产计划只限于各种产品的数量和交货期限两个指标,其余完全由企业自行制定。利别尔曼还主张把赢利率,作为衡量企业好坏和规定奖金多少的标准。利别尔曼的改革方案得到赫鲁晓夫的支持,并开始在乌克兰的一些工厂试行。
赫鲁晓夫的工业改革虽然不算成功,但是在他执政时期,苏联工业还是有了明显的进展。
第六个五年计划(1956~1960年)和七年计划(1959~1965年)都取得成绩。
从1951年到1965年期间,苏联工业的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0.7%。苏联的工业产量成倍增加。1953年到1964年间,钢的产量从3810万吨增长为8500万吨,煤从3.2亿吨增为5.5亿吨,石油从5280万吨增为2.23亿吨,电力从1340亿度增为4590亿度。工人的生活得到改善,平均月工资从1955年的76.2卢布上升到1965年的104.2卢布。
改革特点
将中央部门的管理权限下放给地方,改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使地方获得较大的自主权。
从1954年到1956年,赫鲁晓夫首先把近15,000个企业由中央交给加盟共和国管理,中央部属企业仅留3/l0。此举便把斯大林时期的体制中中央与地方管理企业的比例,倒转了过 来,为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分配,奠定了物质基础。
其次,经过苏共中央和部长会议的批准,赫鲁晓夫在1955—1960年,不断扩大苏联各部部长、地方领导人、企业经理、厂长直至工段长和工长的权力;还批准各加盟共和国拥有对本地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中基本建设、物资供应、劳动生产率、财政资金、银行贷款,劳动工资、工农业产品价格、运输费、劳务费标准等方面的决策权,使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指标作出修改。
最后,扩大各加盟共和国和地方机构在政治方面的治理权:
曾先后撤销司法部和内务部,将其职权移交给各加盟共和国,撤销苏共“十九大”决定的、由苏共监察委员会派驻各共和国、边疆区和州的不受地方约束的全权监察代表;把组织法院和诉讼程序的立法权,以及通过民法刑法的权限,划归各加盟共和国,使地方苏维埃、工会和共青团有权监督劳动机关的活动。
这是赫鲁晓夫时期政治改革的重要特点,也是这一时期政治改革中很有特色的尝试。他的主要做法有两条:
(1)根据生产区域的生产内容和距离生产现场的远近,决定废立行权管理机构。
早在1956年,赫鲁晓夫就按照上述原则在钢铁工业、煤炭工业发达的乌克兰没立钢铁工业部和煤炭工业部,在盛产石油的阿塞拜疆设立石油工业部,在有色冶金的哈萨克斯坦设立有色冶金工业部。
苏共“二十大”之前,还根据有利于促进生产发展的原则,简化行政和管理机构,紧缩编制,裁减冗员75万。1957年,还从同一原则出发,撤销了中央和各加盟共和国的140多个部。其中,在全联盟的28个部中,只保留了航空、国防、无线电、造船、化工、电力等6个部。
(2)根据尽量有利于一地区企业协同生产、利用本地资源的原则,改革行政管理机构。
赫鲁晓夫为了采取“比较灵活的管理国民经济的形式”,克服同一经济区内各部门扯皮的现 象,1957年,把各专业部和主管机关进行管理的组织形式,改为分区管理的形式,即变“条条管理”为“块块管理”。
他撤销了原来管理工业和建筑业的中央和各加盟共和国的部,在全国,按经济行政区设立105个国民经济委员会。后来根据实践,又将105个经济行政区合并为47个经济行政区,设立了47个国民经济委员会。
赫鲁晓夫明确提出,必须淘汰那些只了解马克思主义理沦、不会解决经济问题的干部。他说:
“我们需要熟悉科学成就和先进经验的干练的、内行的干部,”不是“没有学识的草包。”
为了做到这一点,他—方面,把大批受过专门教育的科技人员派往基层,充实和加强第一线领导,另一方面,大胆提拔有较高文化水平的干部,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从而使干部队伍结构有了很大改变。
至1958年,85%以上的区党委书记和76%的农业区执行委员会主席受到过高等教育或在高等学校肆业。至1963年,州和边疆区的工业党委书记中有98.6%,农业党委书记中有96.2%受过高等教育,其中大多数是专家,有很多副博士和博士和一半以上的市委、区委工业生产党委书记受过高等或中等技术教育。
赫鲁晓夫时期在改革干部结构的同时,还对党的干部任期制度实行改革。
在苏共“二十二大”通过的党章中,增添了有关党的干部任期和党的各级领导成员定期更换的条文。该条文规定:“在选举党的机关的时候,应遵守经常更换其成员同时又保持领导的继承性的原则”。
根据条文,上至苏共中央主席团委员,下至区委成员连续当选不得超过三届,基层党的书记 连续当选不得超过两届,每次例行选举时,苏共中央委员及主席团成员至少更换1/4,加盟 共和国党,卜央、边疆区委会、州委会的成员至少更换1/3,党的专区、市、区、基层党组织或支委会的成员至少更换1/2。
通过这项改革,使党的领导队伍处于经常更新的状态,这样就能使更多有知识、有能力的党员走上领导岗位。据统计,1963年在改选过程中,各加盟共和国党中央、州委会的成员更新了—半以上,市委会、市属区委会选出了75%以上的新成员。由于更新,干部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大大提高。
限制干部特权,是赫鲁晓夫时期对干部制度的又一改革。赫鲁晓夫时期,采取一系列措施:
废除了每月发给高级干部们(州委书记、中央委员、报纸主编等等)的相当大的“津贴”;撤销了各机关(最高机关除外)的秘密疗养院和休养所网,限制研究所所长、部的司局长、工厂的副厂长等用公家汽车进行各种各样旅行的特权等。
赫鲁晓夫时期在政治改革中,反对个人迷信的动机不纯,有些方法也欠妥。但是,不可否 认,反对个人迷信是符合苏联社会发展需要的,是符合苏联人民心愿的,也是扩大社会民 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必然要求。在这方面的具体做法有:
(1)反对个人专权,扩大社会民主。
1953年9月,赫鲁晓夫在党内担任第一书记不久,就在中央全会上提出了清除个人迷信,恢复“党的领导的列宁主义准则”,取消了中央第一书记个人专权的工具—一“内务办公室”和“特工局”,恢复政治局在确定大政方针方面以及书记处在领导日常作工方面的职能。
在这之后,他又采取一系列措施,如:
取消内务部军队军事法庭和内务部特别会议,废除中央和地方国家安全机关的一长制,削弱内务部的权力,把在斯大林时期的体制中居于党和人民之上,成为个人专权工具的因家安全机关加以改组,将它置于党的监督之下。
与此同时,积极扩大社会民主
赫鲁晓夫对斯大林时期的体制中形成的专靠国家机关管理的状况,进行了某些改革,注意加强社会管理和群众管理。
他在苏共“二十一大”宣布扩大各加盟共和国劳动人民苏维埃,增加地方苏维埃代表180多万人,他发动群众参加讨论诸如改组机器拖拉机站等重大改革措施:
取消对外国电台的干扰,公布了许多不应被封锁的党和国家的许多重要文件和档案资料,恢复少数民族迁返故乡居住、治理的自治权,颁布在全国国营工农业企业中设立常设生产会议的条例,对生产中的每一个环节实行群众管理,改善国家组织,将国家机关的部分职能交由群众团体履行。
(2)平反冤假错案,稳定社会,保证改革进行。
早在1954年,赫鲁晓夫就已采取措施,成立调查斯大林在大清洗期间“罪行”的苏共中央主席团调查委员会,并决定审查“个人迷信”期间所有政治犯案件。
1957年6月,他通过苏共中央授权各地州一级党委,为“二十大”前因个人迷信破坏党的生活准则而被开除的党员(这类党员需是在“二十大”召开时向大会提出过申诉的人)查证恢复党籍。结果,50%的申诉人被恢复党籍。
从1953—1956年, 苏联全国释放了10%以上的囚犯,其中大多数是政治犯,取消了2/3的西伯利亚劳动营。
到1960年,苏联许多城市关闭了监狱,这年仅莫斯科就关闭了3个监狱。
在赫鲁晓夫执政期间,数以万计在“大清洗”中无辜受害的高级干部和著名文学艺术家、科学家以及各阶层的人士被子反,恢复了名誉。
自此,除1953年处决贝利亚以外,赫鲁晓夫在列宁逝世后的苏联开创了不杀政敌的新风。
这一系列方针和措施,使赫鲁晓夫为改革推行的方针、路线争得了人心,原先在斯大林时期的体制下潜伏的不满得到了缓解。
(3)区分斯大林个人错误和斯大林时期体制的弊端,维护斯大林时期体制的根本方面。
赫鲁晓夫在反对个人迷信的过程中,多次强调:
“我们不能同意那些企图利用对个人迷信的批 评来攻击社会主义制度,攻击共产党的人。”
他一再宣传:
“个人迷信没有使党离开正确的列宁主义方针,没有改变、当然也不可能改变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
赫鲁晓夫在批判斯大林时期的体制出现的各种弊端时,把一切全都归罪于斯大林个人性格和斯大林当时所处的周围环境。他说:
“斯大林的悲剧,……在许多方面是他的个性、他的性格中的重大缺点所造成的,……斯大林的这些个人缺点被党和人民的死敌,煽动者贝利亚利用来危害我们的事业以后,情况就更加复杂了。”
赫鲁晓夫对个人迷信形成的原因的分析,当然是不够正确的,对斯大林的评价也存在偏颇之处。但是,他在当时国内政治形势十分复杂,改革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把国内各阶层对斯大林执政期间种种错误的不满,从斯大林时期体制的根本制度上引开。
这样,他就能在基本上坚持苏联根本制度的前提下,进行政治改革
改革评价
赫鲁晓夫在其执政的十年中,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大力推进了改革,其中有些措施不乏体现了当政者的创见和魄力。
但是,改革并没有获得特别显著的成效。这里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
斯大林时期体制的弊端主要表现为:
个人专断、过分高度集权,把地方卡得死死的;其主要根源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忽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不健全。
赫鲁晓夫能比较清楚地看到斯大林体制造成的一些弊病,因而,他在政治改革中较注意扩大各地和基层组织的权力,限制中央某些方面的过分集权。
但是,他的认识是颇不深刻的。他没有深入揭露产生这些弊病的原因,而是把斯大林时期体制的某些弊病归结于领导的个人性格,这样也就不可能针对过分集权的政治领导体制的缺陷,提出改革的目标和方向,采取相应的根本性改革措施。因此,他在反对斯大林个人专断的同时,逐步集党政大权于一身,走上了个人专断的老路。
由于政治改革缺乏始终如一的目标,常常是:
农业管理不行,抓农业部门的改革;工业部门不行,抓工业部门的改革;政法系统不行,抓政法系统的改革。
而且,在这些改革措施之间,缺少有机的联系。这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改革方法,根本消除不了斯大林时期体制弊端的根源,甚至还会堕入旧体制的复辙。
事实表明,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 至会走向反面。
因此,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政治改革不抓住旧体制在领导制度、组织制度上存在的主要弊端,不致力于消除造成该体制弊端的主要根源,就既不能确定政治改革的目标,也不能提出有效的措施。其结果只能是劳而无功,故态复萌。
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政治改革,主要是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组织制度等具体制度的改革。这种改革是十分复杂、十分艰巨的。
赫鲁晓夫对此认识不足,在其执政过程中,他借权力,推行改革,很少考虑客观条件与可能。他执政十年,改革十年,年年都有改组或变动。
执政之初,他就下令限制“克格勃”的权力,改组党的最高领导机构;1954年,提出干部队伍的机构改革,按知识和管理能力升降干部;1955年,开始扩大部门和各地以及基层组织领导人的权力,1956年,反对个人迷信,限制个人专断;1957年,对管理体制进行大改革,设立经济行政区;1958年,废除大清洗时期制定的各种违背法制的法律、法规,推行车间管理制;1959年,宣布扩大社会管理,设立同志审判会,成立人民志愿纠察队;1960年,撤销苏联内务部,限制干部特权;1961年,发布新党 纲,提出新路线;1962年,改革党的机构和组织;1963年,继苏共“二十大”之后,再次平反大批冤假错案;合并机构,成立新的管理部门;1964年,发表意见书,准备全面改革干部制度,临下台前夕,还撤销丁国防部。
这种急速推进,全线出击的改革,往往调查研究不够,准备不足,使改革带有浓厚的主观色彩。
比如,像1957年经济体制大改革这样的行动,赫鲁晓夫从产生念头,提出建议,到通过具体实施方案,前后仅仅一个多月,既不广泛征求意见,又不搞试点,就匆忙铺开,结果一下打乱了管理体制,造成了很大混乱。
再如,像取消石油部和国防工业部等比较重要的部门,他原先并无打算,只是在最高会议休会间隙的走廊内匆匆商定。
政治改革的决策这样随便,难免不带有盲目性。其结果是破得快,立得慢,而且有些立起来的新制度一下子不能适应客观实际,这样便出现立的跟不上破的,上层越改越乱,下层无所适从,不少部门的改革,甚至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的被动局面。
赫鲁晓夫政治改革中的破立失调,很快造成经济上的困境。而改革一旦失去经济发展的依托,必然失去平衡, 这样就会使本来十分艰难的改革事业,变得更加难以驾驭。
赫鲁晓夫政治改革中,虽然多次宣布过:
“必须大力发展苏维埃民主,消除一切阻碍它全面发展的东西。”
但是,在政治改革中,他从未把民主作为改革所追求的一个目标,而只是把民主作为改革的手段。在他的改革实践中,起初为了获得群众的支持,曾把有些改革方案在全国范围展开讨论,不过这种讨论多为形式。讨论后,赫鲁晓夫提出的方案,基本上原封不动地得到全民“拥护”;有时,讨论重大决策的中央全会,还有成千位知名人土、党的工作者和积极分子被邀请出席,但在实际上,掌声和欢呼声淹没了不同意见。结果,民主便成为赫鲁晓夫个人决断的点缀。后来,这种形式上的民主也逐渐被取消,改革便成为个人权力意志的体现。事实上,政治改革若不把民主作为一个目标,便不能动员群众支持改革,而单纯把民主 作为改革的手段,必然不能获得群众持久的支持,改革也很快就会失去群众基础。
在这种情况下, 当改革决策一旦出现失误,或者由于改革的全线出击,而遇到种种习惯势力的抵制时,改革就难以冲破阻力。
众所周知,在斯大林时期的体制下,各级干部的职位和他们的切身利益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赫鲁晓夫在改革中以种种名义多次把大批干部赶出莫斯科和其他城市,派往农村,有的降级、撤免。
这样就在干部阶层中,形成了一股抵制改革的消极势力。随着赫鲁晓夫多次机构改革的失败和挫折,这股势力有增无减。而全线出击式的改革,扰动了整个社会。很明显,在赫鲁晓夫时期改革的过程中,改革所依靠的力量日益丧失,而抵制改革的势力日益增长。于是,改革的形势日益严重。最后,当赫鲁晓夫把改革的矛头指向斯大林时期体制的核心——苏联共产党时,各种惰性力量便聚集起来,终于使改革夭折。
社会主义国家庞大复杂的政治体制,是在党的基本方针政策指导下,依照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建立起来的。
社会主义国家对组织制度、机构设置等具体制度的任何改革,实际上都是对党和国家基本方针政策的某些调整。
我们如果把党和国家的政治体制看作一架完整的机器,那么,党的基本方针政策便是这架机器的主要构件,而各项具体政策规定便是这架机器上的齿轮和螺丝钉。在改革中,只注意基本方针政策上的变动,不重视具体方针政策的相应调整,改革就难以畅行,甚至有可能中途流产。
在赫鲁晓夫时期政治改革的实践中,虽然在变动基本方针政策时,曾对一些具体政策作过变动,但是基本上只是忙于改革实践,迷恋于改革的声势和规模,疏忽总结改革实践的经验和教训,不重视用实践的经验和教训来修正改革的措施,调整有关的具体方针政策。这是他许多改革措施不能很好奏效、许多改革成果不能巩固的重要原因。
例如:
赫鲁晓夫提倡干部任期制和轮换制,并在苏共“二十一大”通过的党章上作了相应的规定。
但是:
他并没有注意到斯大林时期的体制中干部终身制的根本原因,也没有根据党章上的新规定,提出保证实施的具体的方针政策。
结果:
干部轮换制得到了某种程度的实现,而干部任期制,终难实施。
再如:
赫鲁晓夫时期,在政治改革中也曾提出扩大苏维埃的权力,发挥它的职能。
但是:
他在这方面实施的改革没能奏效。共根本原因,就是只调整斯大林时期的体制中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一系列基本方针政策,不注意调整与此相关的某些具体的方针政策,不注意制定相应的保证措施。而他别出心裁地通过改革党的体制,使党更有效地干预经济、行政事务。这样做的结果,可能较有利于党对经济、行政事务的有效领导。但是,党政不分依然如故。而发挥苏维埃职能的改革措施,遂成泡影。
秘密报告
赫鲁晓夫是前苏联共产党第一书记、部长会议主席。
1956年2月,在苏共第二十次代表大会上,他向全体代表作了题为《关于个人崇拜及其后果》的秘密报告。在这个报告里,他将斯大林称为“历史上最凶暴残忍的罪犯”。
赫鲁晓夫的报告震惊了整个世界。
在这个报告的影响下,波兰发生了波兹南事件
1956年6月,波兹南产业工人举行总罢工,5万工人群众前往人民会议大厦广场进行和平示威,要求面包和自由。政府出动坦克和保安部队。数日内,有53人被枪杀,200多人受伤,数百人被捕。
在这个报告的影响下,匈牙利发生了严重的流血事件。
主张改组政府,结束一党制,成立多党派联合政府,释放政治犯的纳吉被杀。在这一事件中,仅首都布达佩斯一地就有25000人死亡,5万多人受伤。
在这个报告的影响下,中国发生了反右运动。
在残酷的政治斗争中,无数人被戴上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帽子,或关进监狱,或发配流放,或迫害致死。
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揭开了苏联历史上政治和经济改革的序幕。
改革结果
赫鲁晓夫继承的斯大林的经济遗产是一副烂摊子,无论是农业经济或者是工业经济。在斯大林时代,由于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强迫农民实行集体化,农业经济长期处于停滞状态。
然而,赫鲁晓夫的农业改革仅仅是将下放生产自主权给农民,而没有进行土地所有制改革,更没有对官僚政治机构进行改革。就是下放了的自主权,也没有交到农民手中,反而进一步扩大了农村官僚的特权。
赫鲁晓夫的工业经济改革也是举步维艰。他实行广泛的分散制,以扩大企业的自主权。
结果是,工人和农民的命运一样,都不可能得到自己想要得到的权力。厂长是工厂的主人,而工人仍然是被雇佣者。
赫鲁晓夫的工业改革未能激发起工人们的劳动热情,更不可能改变苏联工业劳动生产率低下的状况。
在经济改革的过程中,赫鲁晓夫没有进行政治体制改革
他也曾对官僚主义进行批判,对官僚主义犯罪进行制裁,但这些都是依靠个人权力进行的。
他的改革没有给人民带来经济上的实惠,也没有给人民带来政治上的权力。
而他的改革却在一定程度上触动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官僚集团对他的仇恨和人民群众对他的不满,为赫鲁晓夫政治生命的终结埋下了伏笔。赫鲁晓夫的失败是必然的,失败的改革成了他失败的罪证。1964年10月,企图以个人力量战胜苏联庞大官僚体制的赫鲁晓夫,黯然离开了政治舞台,赫鲁晓夫改革就此失败。
结果及原因
结果:
收效甚微。
虽然从一定程度上冲击了斯大林模式,但并未根本改变苏联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只是原有经济体制的局部调整。
原因:
改革没有结合国情;改革缺乏实事求是的精神,思想上急于求成;改革缺乏正确的指导思想,理论上准备不足;改革没有从根本上破除斯大林模式。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06 21:52
目录
概述
改革背景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