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号为英国怡和公司的
商船。后因被清政府租用往朝鲜
牙山运输士兵和军火辎重,1894年7月25日,该船驶入朝鲜西海岸
丰岛附近海域,遭到日本军舰
浪速舰拦截。高升号上的清军士兵在日方的武力威胁下,宁死不屈,最终浪速舰在中日两国还未宣战的情况下悍然开炮击沉了毫无武装的高升号运输船,制造了著名的
高升号事件。
丰岛海战与高升号事件直接导致了
甲午战争的全线开战。
船舶信息
高升号,
商船船名。为英国怡和公司的商船。公元1894年7月25日,该船被日本军舰
浪速舰击沉于
朝鲜半岛西海岸
丰岛海面附近(今韩国仁川市蔚岛南面2公里的海域附近)。
高升号具体
船龄、吨位、
航速等信息不详。该船于1894年7月20日由中国上海驶抵天津
大沽口,被清政府租用专门用来运送陆军援朝。1894年7月23日十时高升号起锚从
塘沽开往朝鲜
牙山。1894年7月25日凌晨,先期完成
护航任务的北洋海军
济远、
广乙两舰,从朝鲜牙山返回
旅顺,取道丰岛西北海面时,突然遭到日本联合舰队第一游击队的拦截围攻。此时,运载中国士兵的英国商船高升号也恰巧驶进海战事发海面,立即也遭到日舰无理粗暴的拦截,并于当日下午1时被击沉,船上近千名官兵殉难。此事即是著名的
高升号事件。高升号事件是
甲午战争的开端,也被认为是
大清王朝崩溃的开始。
高升号运送了
淮军的仁字军两营二哨,共1116人,行营炮十二门及大量枪支、弹药,据掌握的历史资料高升号还可能装载了600吨上下约合8800万美元的银锭(即可能为援朝部队的饷银),所以根据它所运载的人员数量以及货物重量推测高升号在当时应该是一艘排水量在3000吨左右的大型运输船。
高升号事件
丰岛海战
公元1894年7月23日(清
光绪二十年,日本
明治27年),清政府雇用英国
商船高升号从天津
塘沽起航,运送中国士兵前往朝鲜
牙山(朝鲜语:아산),在途中遇到同样受命运送炮械、饷银至朝鲜牙山,补给
叶志超、
聂士成部的“
操江”舰,遂同行。7月25日凌晨,先期护送运兵船的
北洋水师巡洋舰“
济远”、“
广乙”从牙山起碇返航。在朝鲜丰岛海面,与日本联合舰队第一游击队吉野、
浪速及秋津洲这三艘以高
航速和高射速为特征的军舰遭遇。25日上午7时20分,第一游击队望见济远和广乙两舰,随即下达战斗命令。上午7时55分,吉野、秋津洲、浪速三艘军舰向济远、广乙发起突袭,济远、广乙发炮还击,战斗中广乙冲入日本舰队中,欲利用硝烟和薄雾作掩护向日本军舰发射鱼雷,但在秋津洲、浪速二舰压倒性的火力打击下很快被重创,无法发射鱼雷,船身倾斜,人员伤亡惨重,于是向东北海岸方向退出战斗,在朝鲜十八岛附近搁浅,随后燃船自毁。双方激战1小时20分钟。9时15分,广乙受伤退去,济远乘机向西逃跑。正在此时,正开往
牙山高升号误入战场,遇见挂着日本海军旗迎面而来的
济远舰(济远舰全速向西撤退,日吉野舰猛追不舍,济远舰悬起白旗。日舰追近,济远舰又加挂日本
海军旗 ),济远舰降旗示意,高升号误以为是日本军舰降旗“表示敬意”,则继续东驶。10时15分,“
操江”号也误入战场。 日三舰见高升号与
操江舰,立即以
浪速舰拦截高升号,以秋津洲舰拦截操江舰。
济远舰藉机西逃,日舰以
航速22.5节的吉野全速追击(后因济远舰驶入浅水海域逃避,吉野因吃水线对较深,而放弃了追击)。
击沉高升号
1894年7月25日上午9时30分许,
浪速号忽然直冲高升号而来,挂出“下锚停驶”
信号旗,并放空炮两响,以示警告。英国籍船长高惠悌(T. R. Galsworthy)不敢违抗,立即遵行停船下锚。浪速号驶近距高升号四百米处停下,将舰上所有的二十一门大炮都露出来,用右舷炮对准高升号船腹,并挂出第二次信号:“原地不动!不然,承担一切后果”。这时,浪速号放下一小艇向高升号驶来,
日本海军大尉人见善五郎登上高升号,要求检查
商船执照,实则窥察船上情况,并当即向英国船长提出要高升号跟浪速舰走。英籍船长高惠悌抗议后表示服从。海军大尉人见善五郎回本舰后,浪速号上又挂出第三次信号:“立即斩断绳缆,或者起锚,随我前进!”此时高升号上的清军官兵们看到信号,无不愤怒万分,顿时人声鼎沸,全船骚动。愤怒地向英国船长提出强烈抗议,因言语不通,临时让乘客德国人
汉纳根(von Hanneken)担任翻译,高惠悌开始试图劝说清军将士接受投降,但中国将士则把决心告知高惠梯:“宁愿死,决不服从日本人的命令!”英船长高惠悌要求发信号再与
浪速舰交涉,内容是以未知宣战为名,争取将船驶回大连或
旅顺。浪速舰再次派员交涉,船长高惠悌对日本人说:“华人拒绝高升船当作俘虏,坚持退回
大沽口。考虑到我们出发尚在和平时期,即使己宣战,这也是个公乎合理的请求。”人见善五郎随即回舰。这时已是中午十二点半,交涉历时整整三个小时。
浪速舰长
东乡平八郎对高升号的要求决定不以理睬,并且做出了进一步的行动,他下令浪速舰发出“外籍船员立刻离舰”的警告。清军官兵见状则不允许任何人离开“高升”号,并欲将英船长高惠悌看守起来。高惠悌要求浪速舰再派出小船。浪速舰予以拒绝,并且升起代表攻击的红旗。英国船长和其他西方人士随即跳船。清军认为洋员系临阵脱逃,开枪射击西方人士。而日军在先发一枚
鱼雷未果的情况下旋即发炮轰击,全船清军官兵
宁死不屈以步枪迎敌还击。下午1时高升号被浪速击沉,此时西方船员与清军官兵尽数落水,日军对清军官兵除俘获两人外,其余皆未予施救,并开枪射杀。事后附近的外轮救起约近200名清军幸存者,高升号最后殉难者达871名。英国船长T. R. Galsworthy和两位西方船员被日方挽救。德国顾问von Hanneken少校游到岸边。当天下午2时
操江舰被秋津洲舰俘虏。
丰岛海战与
高升号事件导致了中日
甲午战争的全线开战。高升号事件中,871名江淮子弟是
李鸿章所部
淮军多年经炼精锐,他们的遇难相当于此后
牙山一役中清军兵力的三分之一。首战不利,这样的惨痛战果,导致了中日双方在朝军事力量的失衡,更在心理上间接打击了清军,士气大为沮丧。公元1894年7月28日夜,日本陆军进攻牙山清军,发生激战,清军不支,退向
平壤。8月1日,中日双方正式宣战。此后,清军在朝鲜战场屡战屡败,最终导致
甲午战争的战败。
三国的博弈
单就
高升号事件而言,攻击
商船的是
日本海军;中国方面产生了巨大的人员物资损失;但是高升号又是英国的船只;况且中日两国在事件发生时尚未宣战,加之当时动荡不稳又风起暗涌的
东北亚局势,使得此事件变得极其微妙复杂。
三国第一反映
中国方面。满载中国士兵的英国
商船高升号被日本军舰击沉,噩耗在第二天(1894年7月26日)传到了的
北洋大臣李鸿章处。李鸿章迅速接照见了英国驻天津总
领事宝士德,极其强烈地抨击日本人在和平时期炮击
中立国船只,希望英国舰队司令对日本人采取断然措施。(宝士德事后评价道,李鸿章“他很善于在日本人侮辱英国一事上‘做文章’”) 消息传到北京后,震惊了
紫禁城,总理衙门大臣
奕劻等紧急约见英国驻中国
公使欧格讷。双方对本次重要会议各自做了记录,但在某些关键细节上有所出入,反映了不同的关切点。
根据总理衙门的记载,当奕劻追问:“日本如此无理,西国素讲公法,当作何办法?” 欧格讷说:“此时我不能出断语,当听政府之命。既日本将英船击沉,或竟调水师前往,亦未可知。”
而在欧格讷写给伦敦的报告中却并非如此:“奕劻亲王询问了对于炮击英国船只一事,女王陛下的政府将采取什么措施。我说毫无疑问那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事件,但我掌握的情报很少,不能冒昧发表意见。”
另一个在总理衙门的记录中被完全忽视的细节,却在欧格讷的报告中被重视:“我告诉亲王……如果他允许我以个人名义坦率直言,我要问一下,一旦真的爆发战争,假使中国决定迅速出击,他认为是否有对敌手(指日本)施行沉重打击的力量。亲王犹豫了数分钟,在环视同僚一周之后,咕哝了一声,对他们是否能同日本进行成功竞争,表示怀疑。虽然那是一个令人痛苦的场面,但我还是继续说道:这恰是要害所在。……虽然我不如亲王消息灵通,但我仍有重要理由怀疑中国能否成功地抵抗日本突然和强有力的侵略”。
对此事件总理衙门呈报给
军机处乃至皇帝的报告,对于中日冲突已经爆发、且悬挂英国旗帜的
商船被日本军舰悍然击沉后,英国这样一个大国和强国的政策取向,应作出基本判断。英国驻华公使对中国军事获胜缺乏信心,无疑是十分重要的外交情报,其战略意义十分重大,但总理衙门显然没有汇报这一点。而相反的是,总理衙门居然在报告中,
无中生有地加上了欧格讷并未言及的英国或许会对日本兴兵问罪的说法。这些极大地影响了
清廷对英国动向的判断和掌握。
对于高升号,清廷决策层从起先的震惊很快的转向暗中庆幸,甚至坐视其一厢情愿的“第三国”的介入。
日本方面。日本大本营首先从上海电讯而非海军报告中得知
高升号事件。
接获消息的日本首相
伊藤博文极为愤怒,担心会因此遭到列强干预,尤其担心引起英国报复,因此痛斥
日本海军大臣西乡从道。英国政府的外交档案也证实,这一事件发生后,日本最害怕的是英国因此与中国结盟。
西乡从道被伊藤博文训斥后,到海军部召见海军部主事
山本权兵卫。山本随后对舰队送回的报告进行了修改,将开战的责任推给了北洋舰队。日本在接到英国远东舰队司令的措辞强硬的抗议信后,一方面指令
联合舰队司令回复英军,请英方经由
外交机关交涉;另一方面也试图约束海军军官们今后应审慎从事,但在舰队内部传达时,受到了
东乡平八郎等的强烈抵制和不满。
从
陆奥宗光的回忆录《
蹇蹇录》中可以看到,日本人所在乎的并非与清军的冲突,而是对
高升号事件可能招致英国的干预大为恐惧。《蹇蹇录》记载,
西乡从道曾问陆奥宗光:“若日本舰队在最后通牒期满后,与中国舰队遭遇,或中国有再增兵的事实,而立即开战,在外交上有无为难?”陆奥宗光答称:“从外交顺序来说并无任何障碍。”陆奥回忆道:“最使我国官民大吃一惊的,是我国军舰
浪速号击沉悬挂英国国旗的一艘运输船的消息。……在最初接到在
丰岛海战中我国军舰击沉悬有英国国旗的运输船的报告时,都想到在日英两国间或将因此意外事件而引起一场大纷争,任何人都深为惊骇,因而有很多人主张对英国必须立即给予能使其十分满意的表示。”1894年7月28日,他在写给
伊藤博文的信中说:“此事关系实为重大,其结果几乎难以估量,不堪忧虑”,并提出停止增兵,在前线与清军脱离接触,以免欧洲列强干预。”
英国方面。高升号的悲剧传回英国后,舆论一片沸腾,群情激奋,要求政府对日本进行报复。此时,巡弋在东亚的英国远东舰队,也做出了不寻常的军事部署:远东舰队司令海军中将斐利曼特(Edmund Fremantle)不仅派“红雀”舰前往出事地点进行搜索,更是派遣“射手”舰前往搜寻日本舰队,要向日本舰队问罪。
斐里曼特在发给伦敦海军部的电报中建议:“我方应要求立即罢免并拘捕
浪速号舰长和那些在两国政府谈判期间指挥军舰卷入事件的高级官员。若不遵从,我应被授权实行报复。最重要的是,应当做些事情以弥补大英旗帜所遭受的侮辱。”尽管当时出于全球战略(主要是对抗俄国南下)的考虑,英国已经决定扶持日本。但因为长期的“传统友谊”,英国军方和民间都还是将中国作为远东的首要合作对象,在中日冲突中,英国舆论一致认为“抗日援华”既符合英国的长远利益,又符合英国的道义责任。
斐里曼特随即通报东亚海域内的英国船只,将为他们提供武装
护航。与此同时,斐利曼特命令日本舰队停止对英国
商船行使搜查权,确保英国商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受到骚扰”。斐里曼特的武装护航计划,引起日本政府的激烈反应。驻伦敦公使青木周藏奉命向英国提出抗议,认为斐利曼特的干预不仅侵害了日本作为交战国的应有权利,更与英国政府
中立声明中的条款不符。青木要求英国政府下令撤回斐利曼特的这一要求。
展开调查
日方的调查。从事件发生日本官方的初步报告出台,日本走了两步重要的棋:
首先,日本外相
陆奥宗光下令法制局局长末松谦澄按照“文明国家”的程序对事件进行调查。从7月27日到中日两国正式宣战(1894年8月1日)的一周内,日本进行了大量的证据准备工作,主要是针对日舰
浪速号军官、获救的高升号船长和
大副的调查笔录,以及其他一些获救者的证词,于8月2日形成了《关于
高升号事件之报告书》。这份根本没有中国人参与的单方面报告,形式上完全按照“国际惯例”制作完成,在随后英国政府的两次海事审判
听证会上大派用场。
同时,陆奥宗光对驻英公使
青木周藏作了“危机外交”的具体指示。一方面,要求青木控制好对媒体发布消息的节奏和分寸,一开始先不透露被击没的是一条英国轮船。同时,他要求青木向西方列强明确表态,日本将严格按照国际法办事,一旦确定责任在于
日本海军,则日本将立即承担所有责任。
陆奥本人还亲自向英国驻日公使巴健特重申此点。
据西方历史学家研究所得,日本在战争之前,就已经弄清楚了活跃于英国的媒体哪些是可以被收买的以及收买的价码。事件发生前数日,陆奥就指示青木向
路透社暗地里行贿600英镑,以换取路透社对日本的“关照”。以这样强力的“新闻策划”为支撑,青木成功地争取到了一些英国专家学者在媒体上公开为日本辩护。青木在8月4日向本国政府报告英国和德国的舆情动向时,要求再“提供约1000英镑做特工经费”。
英方的调查。英国在获救者集结的朝鲜
仁川以及获救者被送回中国的第一站烟台,收集了幸存者的证词,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提交给海事审判
听证会的报告。
1894年8月1日,英国领事也赶赴天津的
北洋水师总部,听取担任
天津海关税务司的德国人
德璀琳和
北洋海军营务处罗丰禄(后任驻英公使)主持的联合调查报告会,同时美、俄、德三国领事也都到场。
英国司法部官员们根据这些调查形成了意见,英国外交部遂以此正式
指控日本,在英国外交大臣
金伯利(Lord Kimberley)当日发给
青木周藏的
照会中,明确表示英国政府“认为日本政府应承担由于日方海军军官之行动所造成的英国生命和财产损失之责任。”同时通知印度支那航运公司,要求该公司尽快将损失详情报外交部,准备向日本索赔。就在英国草拟意见的时候,日本的调查报告已经送到了几个国际法权威的手里。在这个首次以攻击中立国船只作为战争开端的案例中,几个国际法专家的意见起了关键作用。
英国态度
英国国际法专家为日本声辩,1894年8月3日,
剑桥大学教授
韦斯特莱克(John Westlake)在《泰晤士报》上刊文公开为日本辩护,他认为日本击沉高升号是合理合法的行为。他的主要观点有三:1、高升号是为中国军方提供服务,这是一种敌对行为,不可以获得英国国旗和船籍的保护;2、不能因双方未宣战而禁止日本将高升号视为敌船。韦斯特莱克认为战争当然最好先有正式的宣战手续,但在实践中却往往相反,很难做到;高升号已经在从事敌对活动,已非中立;3、日本能够证明高升号的清军是开赴朝鲜应对日本军队的,这毫无疑问是敌对行为,日本将其击沉的确有军事上的需要。
三天后,《泰晤士报》又刊登了
牛津大学教授胡兰德(Thomas Holland)同样论调的文章。他认为:即使没有正式的宣战,
战争状态也已经存在了;当日本军官用武力威胁高升号服从其命令时,作为中立国公民的高升号船长其也已充分了解到了战争的存在;这样,不仅敌对双方、而且中立方均明了战争的存在,宣战的义务也算完成。况且,高升号从事的是带敌对性的地面作战部队的运送,高升号应该清楚地知道这样完全会被日本军队拦截并作为战利品而被缴获,因此,日本不需要向英国道歉,也不需要向高升号的船东、或那些罹难的欧洲船员的亲属道歉或赔偿。
除了
韦斯特莱克、胡兰德之外,
格林威治皇家海军学院教授
劳伦斯也发表演说与他们呼应,为日本辩解。他们所持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日本是“文明国”,而中国依然是“野蛮国”。这几位专家的论调出来后,英国舆论一片哗然,指责几位专家“
卑怯”、“不爱惜自己荣誉”、“违背
职业道德”、“
寡廉鲜耻”。但他们的论调对舆论明显产生了影响,甚至影响了英国的海事审判。
1894年8月12日,在日本长崎的第一次
听证会结束,结论对日本相当有利,大长了日本人的自信。8月14日,
陆奥向驻英公使青木发出《关于
高升号事件之训令》,表示高升号本身“非法征募”、违反了英国女王的
中立声明,要求青木向英国提出“强烈抗议”。当日下午,青木即拜访了英国外交部,要求英国政府饬令臣民严守中立。8月20日上海举行第二次听证会后,英国几乎全盘接受了日本无错的观点。11月10日,英国官方最终裁定:当时已经存在着
战争状态,高升号为交战国执行交战任务,日本军队有权扣留或击沉它,因此,日本在此事件中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英国海军毕竟是听政府指挥的。在政府的压力下,斐利曼特不久即彻底改变了态度。
陆奥在发给日本驻英、俄、美等公使的电文中说:“英国海军司令报告说,他考虑到船的被击沉是有理由的。并建议英国政府不要提出要求。”
英国的抉择
高升号事件,可以看作英国远东外交战略的彩排,该事件过程中英国所表现出来的游移、乃至内部分歧,都是这个战略形成的“试错”和调整过程。作为高升号事件的第三方当事人,英国被迫在中日两国之间进行了抉择。英国和日本开始走近,甚至结成同盟,对英国来说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不仅失去了远东的主导地位,而且英中之间的“传统友谊”受到极大的削弱,此后中国转而向俄国靠拢。
中方的态度
罗丰禄的抗争
1894年11月英国作出最后裁定后到次年的2月5日,英国外交部正式通知高升号的船东印度支那航运公司:赔偿责任应改由中国政府承担。
1896年4月27日,索赔谈判正式开始。此时,在英国政界很有影响力的“中国协会”(The China Association),其主席后成为国会议员的克斯威克(William Keswick)就是怡和公司的合伙人,给政府施加巨大压力,要求以外交手段推动其在华的商业目的,而为高升号索赔之事首当其冲。
此时,时任中国驻英国公使
龚照瑗因为在伦敦秘密抓捕了
流亡伦敦的孙中山,在英国政府强烈要求下,被召回国内。李鸿章亲信
罗丰禄以二品
顶戴出任驻英、意、比三国钦差大臣(公使)。出身福建船政学堂的罗丰禄,是中国第一批留英学生,文武兼修,他的工作重点就是和
大英帝国周旋。深谙洋务的罗丰禄,在
高升号事件处理中,一出手就给英国一记猛拳:根据国际海事法律,索赔要求必须在损坏事实发生后的5天内提出,而印度支那航运公司在事件发生后近两年才主张权利,早已过了主张期限。根据英国的史料记载,当时英国首相兼外交大臣沙利斯伯利(Lord Salisbury)的高级助手桑德森(Thomas Sanderson)就为此沮丧不已,因为这正是英国的索赔要求在法律要件上的软肋。
1898年8月22日,
罗丰禄向沙利斯伯利提交了一份
照会,驳斥了英国学者以及司法部的全部观点。他指出:高升号上的中国军队,是应朝鲜国王的邀请协助平叛,并不是针对日本的。其次,多日在海上航行的高升号,不可能得知在它遭遇日舰之前的数小时,中日军舰之间发生了冲突,既然高升号从未收到任何交战方的正式宣战通知,强加在高升号头上的所谓中立的义务就不存在。他指出,日本军舰惟一能做的合法行为,就是让高升号返回出发港口——实际上,从各方当事人的证词看,当时高升号船长也正是如此与日本军舰交涉的,但被日军拒绝。罗丰禄说,日本和英国的说法中,高升号的惟一“罪名”,就是它反抗了日军的强制行为,但在未得到“任何交战方通知”的情况下,高升号当然可以反抗,而英国政府却说日本人因此有权将其击沉,这是十分荒谬的。
罗丰禄这位中国公使,对日本行为的合法性以及英国向中国索赔的合法性,都予以了坚决的否认。
1899年4月,中国公使和英国外交部继续舌战,但英国拒绝接受中国的观点。罗丰禄则继续指责英国立场充满矛盾:如果当时中日已经处于
战争状态,则高升号的确可以被日军作为
战利品,但正如英国学者胡兰德分析的,如此一来,则高升号的船东无权为其因参战而损失的船只索赔;如果当时中日还未处于战争状态,则日本必须为其非法搜查和破坏高升号承担全责。英国政府在此事件上出现明显矛盾,就只能有一个解释:为了政治和外交利益,英国选择了偏袒日本。
中英仲裁僵局
中英双方的谈判有点陷入了
僵局。鉴于此,1899年3月18日,英国外交部提出以仲裁方式解决,
罗丰禄于7月18日向总理衙门请示,北京于12月10日表示同意仲裁。
英国给中国提供了三种仲裁选择:一是
海牙国际法庭、二是英国法院、三是选一位有声望和权威的第三国仲裁员。中国选择了第三种方式,请当时美国驻英国大使考特(Joseph Hodges Choate)作为
仲裁者。
在双方共同拟订提交仲裁的文书草案时,又发生了激烈的争论。英国坚持认为日本并非参与仲裁的当事人,其与中英之间所需要仲裁解决的分歧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不能将日本的责任写进草案;而中国方面则认为,日本的责任问题恰恰是中英分歧的焦点和寻求仲裁的原因,需要的话,应当将日本也追加为
仲裁当事人。
根据史料记载,中国的观点被英国粗暴地驳回了。1901年1月18日,英国政府就仲裁事宜在《泰晤士报》刊登公告,表明仲裁的目的只是证明中国是否有错,以确保中国对英国予以赔偿。在英国官方看来,仲裁只是判定中国赔偿的时间和数额而已。双方继续僵持到了1902年4月,英国政府提出和中国做笔交易:如果中国能在草案中放弃对日本的所有指控,则英国同意放弃对中国的所有指控。
但此时,双方却突然取消了仲裁安排。
息事宁人
公元1900年(清
光绪二十六年),中国北方爆发了
义和团运动,随后是
八国联军入侵。与此军国大事相比,高升号的善后事宜显得有些
渺小了。
1902年5月,英国新任驻华公使萨道义(Ernest Satow)与包括新任驻英公使
张德彝、
庆亲王奕劻等在内的中国官员就高升号的索赔事宜举行了会谈。根据萨道义的记载,中国官员说:“大家何必为了高升号这样的小事
纠缠不休呢?为了“双方的友好关系”,中国政府可以给予高升号船东“慈善性”的补偿。”
几经周折,讨价还价,中国政府与印度支那航运公司终于商定了总数为33,411英镑的“慈善补偿”,1903年3月此款交割。此时,距离高升号沉没正好9年差四个月。
导致中国政府愿意赔钱了事的原因,除了
庚子事变后的国际国内形势外,也有很大程度是因为当年租赁高升号的合约中明确约定,一旦中日有战事,该船必须立即返回上海,合同立即终止,否则,中国政府应在合同终止后的一个月内以19万美元的价格购买该船。奇怪的是,无论是印度支那航运公司,还是英国政府,都没有明确地以此特别条款向中国主张权利。
一场轰轰烈烈的国际事件,最后却以民事事件收尾,正如美国历史学家说的,“英国政府始而动用公法继而诉诸私法的行为,就好像日本人从未打沉过高升号一样”。
事件影响
对东北亚
高升号事件导致中日
甲午战争的全面爆发,很快的以中国的失败告终,战争失败标志着历时三十余年的
洋务运动的失败,使取得的近代化成果化为乌有,打击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对民族复兴的追求。对远东局势来说,《
马关条约》掀起了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狂潮,加剧了帝国主义列强在远东的争夺。 甲午战争前,
远东地区基本是俄、英争霸,中国和日本的情况虽有不同,但都受到不平等条约的制约。甲午战争的胜利,使日本一跃成为亚洲强国,完全摆脱了半殖民地的地位。而中国的
国际地位则一落千丈,财富 大量流出,国势颓微。而日本则因为甲午一战,一夜成为了亚洲的暴发户,战争赔款二亿三千万两;舰艇等战利品的价值也有一亿多日元。当时的日本
外务大臣陆奥宗光高兴地说:“在这笔赔款以前,根本没有料到会有好几亿元,全部收入只有八千万日元。所以,一想到现在有三亿五千万元滚滚而来,无论政府还是私人都顿觉无比的富裕。”占领朝鲜、台湾后,在战略上对东北、华东构成了直接威胁。日本第一次尝到了侵略的甜头,极大地刺激了其扩大他们侵略领土的欲望。对朝鲜而言,朝鲜名义上获得了独立,实际上却被日本控制。之后俄国势力进入朝鲜,日本和俄国在朝鲜的争夺日趋激烈,最终引发了1904年的
日俄战争。
对亚太
高升号事件,是
甲午战争中发生最早、牵涉面最广、耗时最长、也是最重大的国际政治多边角逐。随着高升号的沉没,中日甲午战争全面展开,旧的大东亚秩序土崩瓦解。新东亚在硝烟、火光和血腥中诞生,并从此与世界紧密地结合为一个整体。
事实证明,日本军方在高升号事件中的“鲁莽行为”,是一把双刃的剑,一旦成功即向西方表明:日本比中国更有实力成为新的远东代理人,这当然也更有助于日本废除其与西方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在高升号事件之前,日本一直试图与英国重新签订条约,力图废止不平等条约。这是
明治政府前30年奋斗的首要目标。因此,在条约谈判的关键时刻,日本政府十分担心军方在朝鲜的任何鲁莽行动可能将英国逼到敌对面去,前功尽弃。在明治天皇的亲自协调下,直到英国签订了新的《
日英通商航海条约》的次日,日本才决定开战。但此时条约虽已签订,却未
换文,因此,日本政府因
高升号事件而对军方恼怒亦在情理之中。英日亲近,对英国来说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不仅逐渐的失去了其在远东的主导地位,在日后的几十年里英国在远东创建的既得利益几乎都被日本所取代,而且英中之间的“传统友谊”则受到极大的削弱。
国际军事史学界普遍认为,高升号事件中,日本
不宣而战却逃脱谴责和惩罚,令日本人看到了偷袭的巨大成效和其微小的代价,并成为推动日本军事冒险的原始雪球。日本人
食髓知味,在此后的对俄战争(偷袭
旅顺港)、对华战争(九一八事变及
七七事变)及对美战争(
偷袭珍珠港)中,频繁不宣而战。
对国际法
高升号事件也促成了国际法的重大修改。1907年,受日本再次偷袭
旅顺港俄国
太平洋舰队的刺激,各国迫切希望规范
战争法规,
第二次海牙和平会议(The Hague Convention)召开。会议上,英国动议提出的《关于战争开始的公约》(即
海牙第三公约),在历史上第一次正式确立了宣战制度,规定
不宣而战是非法的,战争状态的存在必须毫不延迟地通知各中立国,并且只有在中立国接到通知之后,对它们才发生效力。但由“
国际法研究院”提出的、在宣战与首次战争行动之间应有合理的间隔期的建议,却没有在公约中体现,这最终还是留下了可被利用的破绽。1941年12月,日本偷袭
美国太平洋舰队,在偷袭飞机到达
珍珠港上空时才递交宣战书,就是钻了这个空子。
日方纪录
(此文是日本人纪录了日本军队的行动)
……正当海上激战时(其实即指
丰岛海战,日舰攻击
济远、
广乙二舰,成象lty注),忽有两艘轮船从外海驶来。驶近看时,一艘是清国军舰“
操江”号,另一艘虽挂英国
商船旗,但也是满载清国兵士的中国运输船。我“秋景洲”舰前进,靠近“操江”号。这时,对方竟软弱地挥白旗,表示投降。“秋津洲”逼近“操江”号,将其虏获,立即在舰上升起我国国旗。我国兵士跳上该舰操作,并处理了一些武器。
此前,我“
浪速”舰对中国运输船放空炮,命令它抛锚。我舰队司令官传令将该船带到本舰队来。于是落下舢板,派人见大尉到对方船内检查。弄清了该船是英国船“高升”号,受雇于中国政府,船内乘有清兵一千一百余人,载有武器,正由
大沽向
牙山航行。我方问其船长,是否愿意随本舰队航行。船长是英国人高惠悌。船长答,我们无人救援,只有从命。我方命令该船长立即起锚。船长又要求派舢板来。于是我军派舢板。这时船长又说,船中的中国兵皆不允许我跟随贵舰,主张返航大沽。在此对话期间,船内清兵皆来到甲板上吵嚷,对我军表示敌意。船长等受到少数中国兵的胁迫,我军估计该船无论如何不会跟随我舰。我“
浪速”舰见此情形,以信号命令放弃该船。对方又以信号要求再派舢板来。我方对此再发信号,表示应由对方派舢板来我舰。后来对方又以信号回答,我们不允许去。于是,我方认定这是因为清兵骚动益甚,胁迫船长,抗拒我军命令,遂在前樯升起红旗,同时以信号命令立即放弃该船。此间对话约四小时。我军本欲无论如何把该船船长请到我军军舰上来,并使清军投降,以保全该船。但因清兵胁迫船长,抗拒我军命令,我军再无其他办法,决定击沉该船,向该船发射。一发炮弹命中对方机舱,隆隆的炮声与乱哄哄的哭声、骂声混在一起,乘载一千一百名清兵的“高升”号迅速沉入
丰岛水域海底。这时,船长等英国船员皆跳入海中。船上清兵见此情形,不断开枪射击船长等。我舰派出舢板,救起船长、轮机手、舵工等。此间轮船已经沉没,清兵全部葬身鱼腹,海面上只留下长时间的凄惨的喊叫声……
在七月二十五日
丰岛海战中,对于运载清军一千一百余名的运输船,我海军虽数次派军官谈判,但终于没有达成协议,以至我海军不得不使用最后手段,把船、人一起击沉。因船上乘员是清国士兵,所以,击沉该船是交战国之正当行为。但是,该船船籍在英国,击沉了在开战前就已使用的非交战国运输船,因而在日英两国之间发生了国际问题。我国政府为此派法制局局长末松谦澄去
佐世保,调查事件始末。当时末松向外务大臣提交的调查始末书如下: 外务大臣陆奥宗光阁下:
关于在朝鲜国肖伯维尔岛(音译,成象lty注)附近因我“
浪速”号军舰的炮击而沉没的中国运兵船及其乘员,小官接受了调查有关事项的训令,于上月二十九日从东京出发,昼夜兼行,到达佐世保,立即着手调查,其要点已不断以电报做了报告,现再以本调查始末书做详细报告。
调查材料
1、沉没轮船的船长、
大副和舵工的口述记录,其中重要事项已经制作成文书并署了名。
4、将船长及另外二人、中国军舰“
操江”号及被我军俘获的该舰乘员送到佐世保的我国军舰“八重山”舰舰长的口述记录。
5、搭乘被我军俘获的中国军舰(即操江舰,成象lty注)的
丹麦人弥伦斯的口述记录,其中重要事项已经制作成文书并署了名。
6、“操江”舰舰长对于佐世保镇守府职员讯问的口供。
沉没轮船的船名叫“高升”。船主是印度支那轮船公司,其代理商是贾金麦迪逊公司,船籍是英国。该船是西历一千八百八十三年制造,净吨位一千三百五十四,
总吨位二千一百三十四。关于该船的详细情况,见劳埃德
船籍名簿。
该船船长:托马斯·莱达尔·高惠悌(T. R. Galsworthy) ,
二车:达布卢·埃尔·哈莱,
(以上是英国人)
舵工:卢卡斯·伊卜安·泽里斯塔
舵工:贝兹洛·奥里阿尔特
另外还有船员六十四名。
搭乘人员
该船乘载着中国炮兵、步兵官兵共一千一百人和许多火炮、弹药。此外,冯·汉纳根(即德国人von Hanneken少校,成象lty注)也以旅客的名义搭乘该船。船上没有其他货物和旅客。
被我军救起并送到
佐世保的“高升”号船员包括船长、
大副和舵工卢卡斯·伊卜安·泽里斯塔共三人。
运送的目的
该船是中国政府租用的轮船。合同日期不详。船长在上海接受代理商经理的命令去大沽,向朝鲜国
牙山进发。其目的是让中国军队和冯·汉纳根在牙山登陆。船长受命,于上述登陆完毕以后,要返回大沽……
尾声
2001年,韩国金船公司7月31日宣布打捞高升号,大量文物“出土”。
打捞人员从2001年5月已开始打捞作业,曾陆续发现了中国清代的钱币、圆规、枪支、烟枪等物。打捞人员还在“高升号”船内找到6枚银币和银块以及7副金银筷子。据悉,发现的银币是直径48毫米、24克重的墨西哥银币,银块的重量为一两。打捞人员同时还发现了遇难中国士兵的7具遗骨以及枪支、瓷器等。
据称高升号上有价值8800万美元的600吨银锭,这迅速成为媒体报道的焦点。探捞时,发现的7具遇难中国士兵遗骨。
此时,距
高升号事件已经过去了一百一十多年,而隆隆的炮声似乎早已被人忘怀。
近悉,高升号遇难中国士兵约6百人为合肥六家畈吴氏先人,合肥政府拟为遇难将士修建纪念馆,并修复将领
吴谦贞、吴育仁等故居,我文化旅游网感谢政府为缅怀英勇牺牲将士所付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