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十八年(1753),弹劾
坐粮厅郎中绰克托刚愎自用,迟延
徇纵,绰克托被罢官。鹤年上奏:“通州南仓建自明朝
天顺年间,后并入中仓。
雍正年间,复分为二,与西仓分贮漕白米。臣见中西仓足敷收贮,请裁南仓归并中西仓。”得到采纳。
乾隆二十一年(1756),上奏进言:“
番禺、
花县、
阳春诸县征收兵米,有所谓厨房米、官眷米,相传始于明朝藩府。后为
旗营武职俸米,一万二千余石,必细长洁白,产少价昂,甚为民累,应请禁革。”得到乾隆帝的嘉奖。
乾隆二十二年(1757),乾隆帝南巡,鹤年迎驾,乾隆帝赐诗“粤海旬宣久,青齐治抚抡。嘉伊品荦荦,为我牧元元。坐镇青油幕,扈随紫气轩。驱驰何足贵,善政勉徐源”。鹤年上奏进言:“
海丰地处海滨,东北乡尤低下,易罹水患。积年
逋赋请求豁免,乾隆十一年至二十年旧欠并改用下则。”上奏
济宁等五州县积水尚未尽涸。乾隆帝以江南宿虹、
灵壁,河南
永城、
夏邑,皆有积水,命
侍郎裘曰修会诸督抚筹度疏消。七月,擢
两广总督。鹤年上奏:“山东水患频繁,正与裘曰修商度,准备疏通
伊家河,泄
微山湖水。
黄河自
韩庄迤西至江南梁旺城入
运河,计程七十里,需银十三四万,一切正须经理。又与
河道总督张师载商量疏通运河,并及建堤。事不容已,恳留任督办。”乾隆帝说:“览奏,具见良心。然朕以无人,不得不用汝。汝仍遵前命。”
十月,复命以总督衔管山东巡抚事,总揽工程。鹤年上奏进言:“疏通运河必先疏通伊家河以泄积水,使久淹地亩渐次涸出,然后履勘估修,庶工实费省。请等春暖鸠工,不致有误新运。”又和张师载上疏进言:“运河淤垫日甚,寻常修濬,非经久之策。应自济宁
石佛闸起北至
临清闸,逐一探底,以深八尺为度,等河身一体平坦。”得到乾隆帝的赞同。十二月,伊家河工程完成。鹤年上奏进言:“运河淤浅处分段筑坝,测量纤路,多民居。草土屋原售,给价拆除;瓦屋不原售,量将纤路加宽。被水民田速为疏消,俾为种麦;应修桥梁,察有解江馀石应用,不使估报买采。”乾隆帝以“实心经理,不负任使”嘉奖。当月去世,赠
太子太保、
兵部尚书衔,入祀
贤良祠,赏银三千两料理丧事,赐祭葬,谥文勤。
父:春山,康熙五十一年(1712)进士,选庶吉士,官至
盛京兵部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