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各国任用官吏时给予官吏
薪俸的
制度。到战国中期,随着封建
官僚制度的建立,国君对各级官吏的报酬,一般已不采用分封土地的办法,而是以一定数量的粮食作为俸禄,有时赏给部分钱币或黄金。以官位的高低定俸禄的多少。这种官僚俸禄制度,便于国君用利害关系控制各种官吏。
简介
就不同历史时段的特征而言,官吏划分等级发给俸禄的准则,大体经历了
秩石制和
品级制两大阶段。
秩石制起源于战国时期的秦国,秦汉成为定制,一直延续到魏晋南北朝,前后推行约千年。战国素有“
百石之官”、“千石之吏”;西
汉成帝时,从中
二千石至比百石,共在18个秩别;若加上高于中二千石的
丞相、
太尉和低于比百石的
斗食佐吏,西汉秩石大约有20个等级;东汉初年,从
三公到佐史,共有17个秩别。总之,
秦汉时期,官吏以秩石分等次成为“定制”,在官吏中共约有18个左右的秩阶。三国时
曹魏官分九品,但与秩石并行,官品与秩石的双轨制,历两晋南朝不改。
发展
秦汉时官吏以秩石分等次和魏晋南朝时秩石、官品双制并轨,与
职官体制相对稳定和重大变革有关。
“官品制”发端于
曹魏,至北魏太和末年颁布《后职员令》,官分九品,品别正从,行“一代之别制”,即按九品18等,抛弃
秩石制而以官品定俸禄。此制,历北齐至隋、唐统一,推行于全国,一直沿袭至清末。
自隋唐至清末的千余年间,基本上实行以官品品级发给俸禄的“品级制”。品级制的实施,以北宋颁布《嘉祐禄令》为界,又可区分为前后两期。
北魏孝文帝在位之时(471-499),北魏统治集团在政治、经济等方面采取了规模较大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史称“孝文帝改革”。其中,在整顿吏治方面,太和八年(484),始颁行俸禄制度。在北魏前期诸官无俸,贪污贿赂公行。俸禄制度颁发后,规定百官在俸禄之外贪赃满绢一匹者,即处死刑。俸禄制度的施行有效地减轻了贪污贿赂之风,并为以后的各朝代所采取。
太师 太傅 太保 宗人令 左右宗正 左右都督 左右宗人
都督俭事 正留守 都指挥使 袭封衍行公
从二品(月俸四十八石)
布政使 都指挥同知
从三品(月俸二十六石)
国子监祭酒 布政司参议 盐运司同知
宣慰司副使
宣抚司宣抚
春坊大学士 翰林院学士
庶子 通政司参议 大理寺丞
尚宝寺卿
光禄寺少卿
六部郎中
钦天监正 太医院使
京府治中
宗人府经历
上林院监正 按察使佥事 府
同知部员外郎 五府经历 知州盐运司副使 盐课提举 卫镇抚
大理寺正 詹事 丞 中允 侍读
留守司经历 都司经历 断事 百户 典仗正
神乐观提点 长官司副诏讨 宣抚俭事 安抚同知 善世正
鸿胪寺丞 大理寺副 京府推官 布政司经历 布政司理问
盐运同
判官 州
同知 盐课司提举
市舶司提举 河梁副提举
都给事中 监察御使编修 大理寺评事 行人司正 五府都事
都察院都事
通政司经历 太常寺傅士 太常寺典簿 兵马副指挥
留守司,都司
都事,副断事 审理
安抚司俭事 蛮夷长官
翰林院检讨 左右给事中
中书舍人 行人司副
光禄寺典簿
光禄寺署丞
詹事府主薄 詹事府
主簿 京府经历
灵台郎祠祭署奉祀 州判官 盐课司副提举 布政司都事 副理问
盐运司经历 卫经历 宣慰经历 招讨司经历 蛮夷副长官
按察司知事 宣慰都事 王府典簿正 王府典宝正 王府奉祀正
王府良医正 王府典膳正 讲经 大通关宝钞,
龙江司提举
从八品(月俸六石)
光禄彔事 光禄监事 鸿胪寺主簿 京府知事 运司知事
挈壸正 祠祭署祀丞 布政司照磨 王府典膳副 王府奉祀副
王府典宝副 王府良医副
宣慰司经历 神乐观知观 崇真宫副灵官
左右觉义 左右玄义
五官监候 五官司历 营缮所丞 府知事
龙江宝钞副提举
县主簿 长史司主簿 长史
司典仪正 长史司典乐 牧监正
颜料局大使 皮作局大使
鞍辔局大使宝源局大使 织染所大使
承运库大使 宝钞广惠大使 广积库大使 赃罚库大使 京府织染局大使
十字库大使 典牧所大使 会同馆大使 文思院大使 杂造局大使
大医院
吏目 提举司吏目
盐课司吏目 州所吏目
副教授染造大使 织染局大使 府仓大使 司库司大使 司狱副使
军储大使 御马大使 都督府大使 门仓大使 军器局大使
典牧所副使 会同馆副使 文思院副使 伴读 颜料局副使
承运库副使 宝钞广惠副使 广积库副使 赃罚库副使 十字库副使
广盈库大使
太仓银库大使
大仆寺大使 京府库大使 都税大使
宣课大使 柴炭司大使 京府织染局副使 皮作局副使 鞍辔局副使
都纪 太常寺同乐 都司、
运司、
府学、京卫、宣抚、
宣慰司学教授
司牲司大使 杂造局副使 节慎库大使 营膳所丞
涵义
引申
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