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企仲
明代官员
南企仲(1557年10月10日—1643年11月),字伯穉,一字子及,号弦蒲,陕西西安府渭南县(今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晚明政治人物。
人物生平
太宰赏拔
嘉靖三十六年九月十八日(1557年10月10日)南企仲出生于陕西承宣布政使司西安府渭南县田市里秦家堡(今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官道镇南家村),贯军籍。祖父南大吉进士官至浙江绍兴府知府,与阳明先生王守仁多有来往。父南軨为县学生,在华州大地震中兄南辕、弟南𨎩皆遇难,两年后其本人也因惊吓与悲伤而去世,年仅23岁。
南企仲为南軨的遗腹子,自幼受到母亲武氏的严厉管教,岐嶷颖异,六岁解句读,十七岁为县学弟子,五经研习《礼记》,万历七年(1579年)以县学廪生身份中陕西乡试第4名经魁,万历八年(1580年)联捷会试第223名,殿试名列三甲,观政吏部,以祖母范氏年老请求归家终养。当时内阁首辅张居正因夺情事忌讳谈论相关内容,于是将南企仲下府按勘问,时论对其的勇气感到惊骇。万历十二年(1584年)授兵部主事,万历十四年(1586年)乞假归,万历十七年(1589年)复原官。
南企仲同乡举人裴贞将三百金寄存在其家中,后裴贞夫妇皆去世,南企仲于是将钱归还给了裴贞的嗣子。裴祯有女儿嫁给富平生员田见龙,田见龙则是时任吏部尚书孙丕扬的门人,因而孙丕扬得以了解南企仲还金之事,称赞其廉洁,因而南企仲得以改官吏部,于万历十八年(1590年)吏部考功司主事,而其本人并不了解这些内情。万历十九年(1591年)调文选司,本年升稽勋司员外郎。万历二十年(1592年)调验封司。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升稽勋司郎中。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调考功司。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调文选司。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升太常寺少卿。万历二十七年升太仆寺卿,陈马政七事,多见施行。
抗疏削籍
万历三十年(1602年)明神宗生重病,以为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于是诏免矿税、释系囚、录建言贬斥诸臣,不久病情好转,立刻反悔,命恢复矿税和往常一样,另外两项则下有关部门商议施行。时任吏部尚书李戴刑部尚书萧大亨很久没有回复,南企仲毅然违抗皇帝的命令,弹劾李、萧二人,请求立刻将二人罢免以谢天下,敕二部如诏奉行以收人心。明神宗十分气愤,传谕旨将这两项事务也停止讨论,并赞赏李、萧二人守法而罢南企仲官。李戴等人上疏引罪请求不要因为他人议论而停止这两项善政,皇帝没有听从。
时任给事中萧近高御史李培、余懋衡也上疏请求恢复原先的诏命,皇帝更加生气,将上疏诸人一并夺俸,并且下令将往日贬谪的邹元标等人,六品以上者降二秩用、六品以下者贬杂职、杂职者斥为民。谕旨下,朝臣十分惊愕,辅臣一起上疏论救,皇帝回答说这都是因为之前南企仲在自己生病时胡乱言论,从而促使新上任的言官跟随上疏。于是减轻处罚:降二秩者停俸一年、贬杂职者降一秩、为民者并免。之前启用贬斥诸臣的诏命下达,受到内外官员的一致称赞,如今却因为一些人的言论反而加重了处罚,使得满朝失望,于是有官员降罪责归咎于南企仲的上疏。刑科给事中张凤翔上疏弹劾南企仲先前因为排挤同官武之望而名声受损,因而假以建言为名挽回名誉,南企仲因此被削籍归家。
耄耋殉节
南企仲家居二十年,天启二年(1622年)被时任吏部尚书赵南星起用为太常寺卿,天启四年(1624年)升南京工部右侍郎,托病辞官归家。当时南企仲长子礼部主事南居业、次子翰林院庶吉士南居仁也都辞官在家,父子兄弟画锦里门,时人荣之。崇祯二年(1629年)南企仲因受推荐起官南京户部尚书,崇祯三年(1630年)改吏部,崇祯四年(1631年)因年老致仕归家。崇祯十六年十月初七日(1643年11月17日)李自成军队攻破渭南,南企仲绝食而死,时年86岁。南企仲长子南居业、再从子南居益、南居益嗣子南廷鈇也一起抗节殒命,次子南居仁则先于父去世。事闻,赠太子太保
历史评价
县志:企仲身长八尺,颀面美须髯,意气岳岳不随人寝兴。雅善诙谐,而处事明爽有裁决,事武太夫人备极孝养、事伯父参藩(南轩)恪慎不违。
轶事典故
过河南,有仓官折官银不能偿,哭于道,出百金助之。
户部尚书李三才女为人副室,孀居,捐四十金为奁资,择诸生郭锽嫁之。
邑人四川副使秦邻晋、顺天府丞杨光训去世,皆无后,成立其嗣子。
乡有害族党者,毁其先茔享堂,置不问。
西关人修外城,助以己田,两地各有生祠尸祝之。
崇祯十三年(1640年)大饥,捐赈十金,人赖全活者众。置义田百亩,应本族军差,族人感之。
以上内容来源
人际关系
主要作品
南企仲自幼究心学问,博洽经史,老而不辍,著有《痴醒子》三十卷藏于家。
后世纪念
据县志记载,南企仲墓在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崇宁镇南。
史料索引
万斯同明史稿·卷三百四十五 列传一百九十六 南企仲传》
岳冠华等《雍正渭南县志·卷十 人物志 忠节 南企仲》
计六奇明季北略·卷十九 450南企仲骂贼》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9 20:47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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