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汉书》有本纪六卷和类传十二卷,依次为后妃、诸王公主、诸臣、杂传、女子、宦官、方外、叛逆、外传等九类。除杂传外,其余类传及本纪各主之前,均有“论赞”褒贬人物。本纪五主,类传每卷少者六人,多者三十一人,纪、传共一百八十四人。
该书成书于道光九年(1829)。本纪及列传前均有史论,后附《南汉书考异》十八卷、《南汉文字略》四卷、《南汉丛录》二卷,四书合刊,称《南汉丛书》。该书广辑正史、方志、说部、金石等近百种资料,钩稽异同,于南汉国军政事迹详加考证,对南汉统治者荒淫亦多有揭露。是继《
吴越备史》和《
南唐书》后较重要的五代国别史。收入《
藤花亭十种》和《藤花亭十七种》。
梁廷枏(1796~1861),字章冉,号藤花亭主人,广东
顺德人,清
藏书家、文学家、史学家、戏曲家。精研史学,兼擅诗文戏曲,曾任
澄海县教渝,
学海堂学长,
越华书院、
粤秀书院监院及
两广总督林则徐幕僚,任广东海防书局总纂、
内阁中书等职,参加过林则徐领导的禁烟运动和广州人民的反英斗争,献策抵御外侮。
他一生勤于治学,著作甚富,除《南汉书》及其《考异》外,还有《
南越五主传》、《
粤海关志》、《海防汇览》、《
夷氛闻记》等三十多种。他在广州人民抗英斗争中,曾参与倡议和制订章程,作有《江梅梦》、《圆香梦》、《昙花梦》、《断缘梦》4种杂剧,合称《小四梦》。传奇有《了缘记》 1种,未见流传。戏曲理论著作有《
藤花亭曲话》。他人到中年,醉心史学,撰成南汉、南越(南汉高祖番禺称帝时国号大越。次年十一月,改国号汉)专书,时人评之“堪与放翁《南唐书》抗衡,今古可谓千秋绝业矣”。
宋
胡宾王曾撰《刘氏兴亡录》叙南汉国史,后亡佚。清道光七年(1827)
刘应麟撰成《南汉春秋》,系纂集清
吴任臣《十国春秋》中有关南汉国的史料,其史事简略,多有舛错。梁廷枏年轻时,立志仿效
马令、
陆游之撰《
南唐书》,重撰南汉国史。他用数年时间,潜心研究家藏史籍,于道光九年(1829)秋,撰成《南汉书》。他也曾与
冯桂芬、
郑观应、
郭嵩焘、
曾纪泽等,介绍国外科技及其社会发展趋势,提倡借鉴西方政治制度、教育制度、科学知识等,筹办
洋务论语古解》、《
碑版广例》、《博考书馀》、《
曲话》,总汇为《
藤花亭十种》。著《东坡事类》、《
夷氛闻记》、《
海国四说》、《
粤海关志》、《断缘梦》、《江梅梦》、《昙花梦》、《
藤花亭曲话》、《藤花亭诗文集》、《藤花亭书画跋》、《金石称例》、《东坡事类》、《江南春词补传》、《
论语古解》等38种。
《南汉书》虽然晚出,但史料价值较高。该书广泛利用了新旧《
唐书》、新旧《
五代史》、《
宋史》、《
资治通鉴》等书,还引用了《
九国志》、《
十国春秋》、《
五国故事》及广东地方志等近百种古籍,史料来源丰富。对于前人记载的南汉史料,梁廷枏均细加鉴别,“事同则采其古,事异则采其详﹔说有不可通则旁推曲引,务求必当”。故所载史事比较翔实、准确,可补正诸史之疏脱、谬误。其史料价值高于《
南汉春秋》及清
吴兰修所撰之《
南汉纪》(成书稍晚于《南汉书》,仅记载南汉五主之事)。
《南汉书》撰成后,与《南汉书考异》十八卷、《南汉文字略》四卷、《南汉丛录》二卷合刊为《南汉丛书》,
道光十年后收入《
藤花亭十种》及《藤花亭十七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