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教育
国家为本国国民(或公民)实施的学校教育
国民教育亦称“公共教育”。国家为本国国民(或公民)实施的学校教育。一般为国家规定的每个公民必须接受的基础教育,即小学和初中教育,有的国家还包括幼儿教育和高等教育。中国在1915年把初等小学改为国民学校,实施国民教育。1922年仍改为初等小学。1940年又将初等小学改为保国民学校。各乡将完小改称中心国民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再沿用国民教育名称。
普通高等教育
根据高考录取批次的不同,本科也分为一本、二本、三本,但它们同属于一个层次和等级(即本科教育层次)。同时本科又分为“重点本科高校”与“普通本科高校”。“重点本科高校”与“普通本科高校”只是侧重不同,无本质差别,前者注重理论研究后者注重理论实践应用。普通高等教育指主要招收高中毕业生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学历教育
中国高等教育储干培养计划之下的本科办学等级(部属、省属、市属)的不同、本科办学体制以及性质(公办、民办)的不同,由办学体制决定的本科学费高低的不同,本科(一本、二本、三本)各大学毕业证书“本簿和颜色”的相同与不同等等与本科高校的层次和“学历、文凭”水平的高低无关,所以一本、二本、三本高校是具有相同本科学历和文凭的高校,只是侧重不同,重点本科高校(985、211高校)重理论研究,普通本科高校(普通一本、二本、三本高校)重理论应用。即重点本科重研究,普通本科重应用。
概念
国民教育系列指纳入国家教育计划里的教育系列,其主管部门是国家教育部。
解释
1、我国的学历证书分为两大类:分别是国民教育系列和非国民系列;国民系列是指国家承认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非国民教育系列指民办高等院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法向学员颁发的证书,该证书除了不能参加国家的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外,享受国民教育同等待遇。
关于毕业证书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以及参加先进评选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权利”。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⑶颁发的大专、本科证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法发给学员受教育的凭证,是受国家法律承认和保护的。其证书性质与国家普通高校的“国民教育系列证书”相比有一定区别;即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等有特定要求必须使用“国民教育系列证书”的,此证书不能使用。但由于此大专、本科证书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依法颁发的,又与“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属同等学历, 所以经多年来实践,从取得证书的学员来看,该证书是求职、就业、晋升、提级、评定职称、各类职业资格初、中级考试及出国公证时的重要凭证。学员毕业后,同时建立完整的学籍档案,根据学员要求,可向有关单位寄发学员档案。证书在校园网进行电子注册,供用人单位及毕业生网上查询证书真伪。
2、什么是国民教育系列
3、哪些证书属非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
(1)社会力量办学的学校(民办高校)自主发证;
(2)各级党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注:中央党校和十四所省级党校的全日制统招学位研究生属于国民教育序列
(3)社会人员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如:军人证士兵证、复员证者);
(4)高等院校所属的二级学院所发证书;
(5)研究生课程班毕(结)业证书;
(6)1993年—2001年间,非教育部(国家教委)统一印制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或没有验印章的证书;
(7)1994年—2000年非教育部(国家教委)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其中2000年北京、天津、辽宁、湖北、重庆五省市试点由普通高等学校自行颁发毕业证书的除外。
涵义
国民教育,又称九年国民教育,也即九年义务教育,属普及义务教育,教育期限包括小学6年,初中3年,分别称为国民小学与国民中学,共计9年。基本上是以提高人口素质为宗旨,即对6到15岁的儿童与少年进行义务教育。1962年,台湾首次召开教育大会,针对当时的学制与教育问题,研究配合经济建设的教育方案和规划。60年代末期始,台湾当局开始推动九年义务教育,率先在金门地区试点。1968年8月起,正式实施九年国民教育制度,全面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小学毕业生一律免试进入中学就读。
分类
台湾教育体系教育类型分为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正规教育包括国民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非正规教育包括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补习教育等。按教育办学方式分,台湾教育可分为公立与私立两种。私人办学是台湾加快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也是台湾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950年以前,台湾私立学校很少,学校主要为公立。1955年,台湾当局颁布《私立学校奖助办法》后,由于采取免税、低息贷款以及每年由教育主管部门拨给一定补助专款,促进了台湾私立学校的迅速发展,尤其是私人兴办职业学校和专科学校发展更为迅速,学校数远超过过官办。到1988年,私立职业学校占了55.7%,私立专科学校占82.9%;私立大学及独立院校占35.9%,但学生人数占60%以上。80年代末,台湾当局进一步开放私立办学校的办学限制,进一步促进私立学校的发展。总体格局是,国民教育以公立为主,私立学校甚少;高级中等教育则是公立与私立平分秋色;高等教育则是私立后来居上,已占了高校总数64.7%。
发展
1970年,台湾召开第二次教育大会,制订了新阶段的教育纲领及实施“科学教育”的革新方案,组织人力编写在中小学实施“科学教育”的实验教材。台湾当局甚至把加强中小学教育当成“百年大计”和发展经济的最大投资,采取强化义务教育的许多具体方案。1979年和1982年,台湾先后制订了《国民教育法》和《国民教育法施行细则》,规定6到15岁的儿童强制入学;后又相继制订《强迫入学条例》、《国民小学课程标准》及《改进国民教育六年计划》等,将国民教育法制化、具体化。1988年,台湾召开第三次教育大会,制订新的“国民教育”发展计划,提出未来“国民教育”要以德、智、体、群、美五育全面发展的目标。同时将国民教育向幼儿教育和职业教育延伸。随后,台湾开始规划将9义务教育延长至12年,以实现12年义务教育。
2000年,台湾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教育的投资与改革。自2001年起,台湾正式实施中小学“九年一贯课程”教育,其中2001学年度在小学一年级实施,2002年扩大到小学二年、四年与初一,到2003年中小学全面实施。到2001年10月,已有716所初中试办“九年一贯新课程”。2003年初,教育部公布“九年一贯课程纲要”,取代原先的暂行纲要,一个主要内容是强调本土化教育,乡土语言音标教学原则上延至小学三年级,初中社会课程增加“认识台湾”的内容等。然而,主张台湾意识的本土化教育,在岛内引起极大争议。
近几年来,国民义务教育重视“发展小班教学精神”,2001学年度,小学与初中每班学生平均为30.5人与34.9人,平均每位教师教导学生分别为21.5人与18.3人,均较以前明显下降。同时,2001年9月起,全面实施小学五年级、六年级英语教学。为提高小学教师英语水平,于2002年起建立小学英语师资“认证制度”,小学英语教师必须先通过教育主管部门所办或委办的检核测验,或全民英语检验中高级以上、电脑化托福测验213分以上,另加发音测验。
国民教育得到较快发展。到2000学年度,台湾共有国民小学2600所(其中私立25所),在校学生近193万人,教师10万余人;国民中学709所(其中私立仅7所),在校学生在1995学年度达到116万人后开始下降,2000年降为93万人,教师4.9万人。
教育序列
国民教育序列指在教育部颁发毕业证书范围内的全日制毕业生、自学考试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函授或电大、远程教育毕业生等。颁发的文凭都是在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是被国家和社会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历也就是教育部承认的大学学历.
我国的国民教育高等教育学历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四种,即: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成人高等教育毕业 (结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结业)证书、远程教育毕业(结业)证书。 以上四类学历证书由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独立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含设在成人高等学校军事院校中的普通班,提供现代远程教育的机构)、成人高等学校(即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民办学历高校发给其所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的毕业生,以及由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
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成人高等学校、民办学历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另外,通过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党校、成人高校、军事院校设立的全日制普通班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历文凭考试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以远程教育形式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所颁发的毕业证书,以及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同样予以承认。
国内教育
中国大陆语境下的国民教育
国民教育序列指在教育部颁发毕业证书范围内的全日制毕业生、自学考试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远程教育毕业生、函授或电大毕业生等。颁发的文凭都是在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是被国家和社会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历也就是教育部承认的大学学历。
国民教育即义务教育指政府有义务运用公共资源保障所有适龄儿童接受的教育。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原则是强制、普遍与免费。凡是适龄儿童都应强制接受教育的义务,并且教育对象没有阶级或是出身的限制,此外还必须是免纳学费的。1717年,普鲁士王国开始实施义务国民教育,是全世界第一个实施义务教育的国家。《世界人权宣言》第26条第一款指出:「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初级教育应属义务性质。」现代大部份的国家和地区都有实施义务教育,但年数和成效不一。
中医药教育
2021年4月,由中国中医药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的中小学中医药文化教育研讨会在京召开,并介绍了《全国中小学中医药文化知识读本》的出版情况。会议以“中小学中医药文化教育”为主题,探讨落实中央提出的“把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中小学进一步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的要求。与会专家认为,中小学开展中医药文化教育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编写适合中小学生学习的中医药文化教材迫在眉睫。
2023年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中强调:深入挖掘和传承中医药精华精髓,推动中医药文化融入群众生产生活、贯穿国民教育始终,实现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公民教育
站在现代法治理念和实践的角度来看,国民教育早已是全球法治国家的常例。进行公民教育不仅是主权国家的应有之义,也是各国政府的正当权力和不可退避的责任。从现代西方各法治国家来看,进行国民教育或公民教育几乎毫无例外地都被列入宪法典章,至少也会有专门法规。
英国
在英国,早在1765年就有著名学者建议在自由教育课程中传递有关国家结构、法律和贸易的知识。此后,公民教育一直得到重视。1998年,极有影响的《科瑞克报告》明确提出“积极的公民”所必备的品质。2000年,公民科作为基础学科之一被正式纳入国家课程体系之中,2002年9月修订的国家课程中把公民教育定为独立的和指令性的。
法国
在法国,1791年颁布的第一部宪法便提出了公民教育的思想,从而成为现代公民教育的首创国。法国的公民教育旨在使法兰西民族自豪感代代相传,要学生们在受教育的过程中形成“共和国的价值观。”
德国
18世纪末19世纪初,德国深受法国大革命拿破仑战争的影响,处于时代转折点的费希特立足于德意志社会现实,以对现实的敏锐和对未来的洞察,提出了旨在复兴德意志民族的国民教育理论,希望借助教育实现其民族的振兴。
美国
美国更是现代公民教育理论研究的策源地,开国元勋杰弗逊主张,教育要“改进每个公民的道德与学识,使每个人都懂得他对邻居和国家应尽的责任……学会聪明又正直地观察自己身处其中的所有社会关系。”1994年,美国公民教育中心建议对幼儿园到12岁的学生进行连续不断的公民教育。相应地,立法机关颁布了《联邦初、中等教育法》、《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等一系列法规。
其他各国
其他如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以及欧盟其他各国,也几乎无不重视公民教育,且都有专门的法律规范,从而构成其现代法治的一部分。
从根本上说,国民教育或公民教育的目标就是要培养好的公民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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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