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政,是指一些地方政府依靠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属于
基金预算收入,属于
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中国的“土地财政”主要是依靠增量土地创造
财政收入,也就是说通过卖地的
土地出让金来满足财政需求。
定义
土地财政,是指一些地方政府依靠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
地方财政支出,属于
预算外收入,又叫
第二财政。
现状
在很多地方,第二财政早已超过第一财政。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
调研报告显示,在一些地方,土地直接税收及
城市扩张带来的间接税收占
地方预算内收入的40%,而
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占政府
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在“土地财政”上,这些地方政府最核心的做法是
土地整理,就是政府运用
行政权力把集体所有或其它用途的土地整合后,进行招拍挂,价格就会
翻几番。
中原地产数据显示,2020年全年,上海卖地金额2952.36亿元,
同比增长47.96%;广州卖地金额2563.69亿元,同比增长50.67%;南京卖地金额2093.90亿元,同比增长23.4%;
佛山卖地金额1356.76亿元,同比增长74.7%;
西安卖地金额1058.37亿元,同比增长45.45%;深圳卖地金额1053.7亿元,同比增长53.25%;南昌卖地金额578.6亿元,同比增长112.15%。
原因
对“土地财政”依赖比较严重的应该是中部
不发达城市和沿海还没有形成产业支撑的开发区,
欠发达城市和新兴地区由于没有
相关产业作为支撑,“土地财政”必然成为
政府收入主要来源。“土地财政”的形成与我国土地出让制度有关。土地都是通过买断的方式使用几十年,这造成地方政府官员乐于寅吃卯粮、竭泽而渔,根本不考虑下一任政府官员如何解决财政收入的问题。
利弊
土地财政,作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一种工具,可谓利弊互见。
在中国,土地财政和
土地金融的形成,大体是近十几年的事情。这十几年,中国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其奥秘就在城市政府通过
经营土地,积聚了大量建设资金。
城市经济飞速发展,市民
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带动了周边农村经济的转型与发展,吸引了大量外地农民进城务工。其正面效应不容否定。
但是,问题也由此而生。
第一,土地财政恶化了
国民收入分配,抑制了
民间投资。本世纪初,就有财政专家研究提出,当时中国政府的各种收入加起来,已占
GDP的30%以上,达到甚至超过
发达国家的水平。
政府收入占GDP比重过高,一方面导致居民特别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另一方面抑制了
社会投资。虽然中央采取了许多措施,大力调整
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但迄今并未根本改变。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土地收入大多集中用于城市,
城乡差距和和地区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更加扩大了。
第二,
政府投资影响了
产业结构调整,加剧了
产能过剩。政府掌握的大量资金投向哪里,对
产业结构的变化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多年来,地方政府的
土地出让收入主要投向城市建设,刺激了建筑业、
房地产业的大繁荣,带动了建材、民用电器、民用五金、民用化工等产业的发展,
生产能力严重过剩。这条产业链基本处于低端,过度的发展占用了大量
社会资源,与中央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方针背道而驰。
第三,更不能忽视的是资源、资金的严重浪费 。土地出让收入由本级政府“自收自支”,长期缺乏收支规范与
监督机制。近些年来,各地搞了不少“楼、堂、馆、所”和“
政绩工程”,攀比之风愈演愈烈,老百姓深恶痛绝。在此过程中,少数党政干部财大气粗,挥金如土,为所欲为;同时“土地寻租”活动愈演愈烈,公款化为个人“
灰色收入”的现象屡见不鲜,公众反应强烈。
第四,土地
财政机制不改变,保护耕地、保护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只能流于空谈。同时,土地财政使地方政府的收入过分依赖
房地产开发商。而在中国现实中,由于
集体土地不能开发房地产,现有的开发商其实处于天然垄断地位,这使其有可能大肆抬高房价,广大
中低收入市民的住房问题,很难得到解决。
办法
部分专家认为:一方面,在现行的房地产税费政策下,地方政府是最大的受益者之一,这种巨大的利益诱惑,必然大大刺激地方政府的卖地冲动;另一方面,“土地财政”对抬高房价有推波助澜的作用,地价的不断攀升和房地产税费过高都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房价的飙升,而房地产税费最终会转化为
商品房成本,由
购房者买单。“要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土地财政’困局,改变单纯依靠
土地出让金和
房地产税收为主要收入的财政现状,应该尽快开征
物业税(
财产税)。”
但是实际上,也有专家认为仅仅依靠税务财政来解决会导致严重问题,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全部
税收收入中来自
流转税的收入占比为70%以上,而来自
所得税和其他税种的收入合计占比不足30%。来自各类企业缴纳的税收收入占比更是高达92.06%,而来自居民缴纳的税收收入占比只有7.94%。如果再减去由企业
代扣代缴的
个人所得税,个人纳税不过占2%。
2012年个税起征点上调后,个人直缴的比例还会更低。在严格意义上,中国没有真正的“纳税人”。这就是为什么税收高速增长,居民
税负痛感却不敏感的重要原因。
任何一种改革,如果想成功,前提就是纳税人的负担不能恶化。如果按照某些专家的建议,通过直接增加财产税等新的地方税种来来补偿土地收入,将足以引发比希腊更加严重的社会骚乱。这种非帕累托改进,对任何执政者而言,无异于政治自杀。
1862年,美国的税改取消
联邦土地收入,改征地方财产税,纳税人从
联邦政府处获得财产,然后向地方政府缴税,总的负担没变,收入在不同政府间切换。但在中国这样的
税收结构下,就算是中央真的可以下决心减税,也不过是减少了企业的负担,减税并不能直接进入居民
个人账户。因此,对居民人而言,增加财产税就是支出净增加。这样的改革方案,在一开始就注定会失败。
调查
国土部下发的一份《关于开展土地储备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调查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在2009年9月初下发至各地,并要求地方在汇总相关数据后于下月上报国土部,《通知》中要求地方政府上报的数据年份为2006年、2007和2008年。与其他调研相比,此次《通知》规定的地方市县政府需要上报的材料多达12项,包括三年间的
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及来源于储备土地的情况、土地储备
资金管理情况、储备机构借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情况等。在土地供应这块,地方需上报年度土地储备面积,以及到了年底已经完成前期开发但尚未完成供应的
土地面积等。尤其地方政府通过
土地储备机构获得的
土地出让收入也成为调研重点之一。上述三年间,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储备机构供应土地的价款、各地土地出让收入情况都需要上报。
房价
根据《通知》,国土部要求各省级政府要以建立
土地储备制度的市、县(含独立于设区
市本级的区)为调查单元开展调查,调查完成后,以纸质和电子方式
逐级汇总相关数据。国土部还将选择部分城市进行
实地调研。国土部此次的《通知》也关注到了地方
土地储备机构“收支”问题。在一份表格中,地方政府就需要填报
土地储备资金来源(
土地出让收入、贷款等),土地
储备资金支出(前期开发、
拆迁补偿等),以及资金结余等内容。总之,表面上,《通知》试图“全面了解目前各地
土地储备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研究分析当前
土地储备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土地储备相关
制度建设的政策建议和措施”。据国土部总体监测数据,全国
土地出让总收入逐年高涨,2006年为7000亿元左右,2007年受到楼市过热影响,当年
土地出让收入高达13000亿元,2008年又因楼市下行而回落至9600亿元。
地方政府的
财政收入之命脉在于土地出让收入,因为这种模式,推高了地价并造出了一个个
地王,同时又反作用房价,形成新的房地产泡沫。远超出实体经济发展速度的
房地产泡沫对整个中国的经济和金融都或将产生致命毒害,
社会就业。在这种祸害紧密相依的情境下,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模式必须作为焦点和切入点进行深度解剖思考,以获得一种既提振经济,又防止房地产极度泡沫的新经济增长模式。必须应对的2010年的
中国经济“悖境”,这或许是这次国土部紧急调研背后的深意吧。
土地财政因其大量卖地,一般会使土地的价格降低从而降低房价。但是由于政府大量发行钞票抵消了其推动地价降低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