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部门:
三公、三孤、
六部(明迁都北京后另设
南京六部)、
都察院、
翰林院、
国子监、六科、廿四衙门、
承宣布政使司、
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都司)、卫指挥使(卫)、
千户所(所)、总督(总理)巡抚、府、州、县、詹事府、五寺(
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太医院、
五军都督府等。
六部:吏部、户部、
礼部、兵部、刑部、
工部。
六部各设尚书(部长)一人,直接对皇帝负责,尚书之下有左右侍郎(副部长)、郎中(司长)、主事等。
礼部:主管国家凶吉大典,教育与考试,招待外宾,宴劳功臣等。
给事中
品级虽低,权力很大,皇帝交给各个衙门办理的工作由六科每五天注销一次,如果有脱拉或者办事不力的,六科可以向皇帝报告。六科还可以参与官员的选拔,皇帝御前会议,审理有罪的官员。最为重要的是六科有封还皇帝敕书的权利,皇帝的旨意如果六科认为不妥可以封还,不予执行。
都察院:直属于皇帝的监察部门,下设
左右都御史(
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
正三品)、左右
佥都御史(
正四品),再往下设十三道
监察御史,分管每个省的检查工作(当时中国分十三个省)。十三道
监察御史与直属于皇帝的六科
给事中 翰林院:相当于现在国立大学,干部学院等的综合,翰林院的首长称为翰林学士(
正五品),
侍读学士两人,侍讲学士两人(
从五品),侍读、侍讲各两人(
正六品),修撰(从六品)考中状元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编修(
正七品)考中榜眼、探花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
2、州,明清两代的州有两级别:
直隶州和散州。
直隶州属省,级别与府相同;散州隶属府,同县级。知州属官有
同知、
通判,分别掌财政、刑法、治安等。明朝时,
直隶州(76个)
散州(48个)。注:州,最早出现在西汉。汉武帝把全国划分成了13个
监察区,称为州,州的长官叫刺史,负责监察郡,县的官吏。东汉后,刺史又称州牧。隋取消郡的建制,只存州、县。宋朝州的行政长官才称知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