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旦
明朝兵部左侍郎、南京兵部左侍郎
潘旦(1476~1549),字希周,婺源(今属江西)桃溪里人,明朝兵部左侍郎潘珍族子,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官至兵部左侍郎、南京兵部左侍郎,卒赠工部尚书
人物生平
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授户部主事,升任郎中,督运真州。擢漳州知府丁内艰服阕,改任邵武知府。历任浙江按察副使、江西按察使、浙江左布政使。斥羡金不取。
嘉靖八年(1529),擢右副都御史郧阳抚治。数平巨寇。历任南京大理寺卿、南京吏部右侍郎刑部右侍郎,先后审理山西庆成府、永和府的积案。
嘉靖十五年(1536)冬,以兵部左侍郎提督两广军务。下诏起复毛伯温讨伐安南。潘旦路过他的府邸,对他说:“安南非门庭之寇。公宜以终丧推辞。往来之间,少缓师期。等其闻命求款,借机招抚,可百全也。”潘旦抵达两广,遇上安南的使者至,驰疏进言:“莫登庸之篡黎氏,犹黎氏之篡陈氏也。朝廷将兴问罪师,登庸即有求贡之使,何尝不畏天威?乞容臣等观变,待彼国自定。若登庸奉表献琛,于中国体足矣,岂必穷兵万里哉。”章下礼、兵二部。正好族父潘珍因为进言得罪,尚书严嵩张瓒放弃潘旦的建议不用。遇上毛伯温入都,见到潘旦的上疏不悦,进言总督任重,宜择知兵者。于是改任潘旦为南京兵部左侍郎,以张经代替。没有上任,称病请求休致,言语冒犯毛伯温。明世宗大怒,勒令致仕。潘旦准备还乡,官吏例支库金为路费。潘旦笑着说:“吾不以妄取为例。”
嘉靖二十八年(1549),去世,赠工部尚书
亲属成员
祖父:潘贵廉
父:潘传贤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4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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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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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