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昌
清朝两广总督、湖广总督、闽浙总督
苏昌(?~1768),伊尔根觉罗氏,满洲正蓝旗人,都统满丕之孙,官至两广总督湖广总督闽浙总督太子太保,卒谥恪勤。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康熙五十九年(1720),自监生考取内阁中书
雍正七年(1729),任侍读
雍正十二年(1734),任浙江道监察御史
乾隆元年(1736),命巡察吉林。上奏进言:“船厂、宁古塔、三姓、白都讷、阿尔楚喀等处满官不知律例,讼案稽延累民,请自京师遣官前往处理。”
乾隆三年(1738),袭世管佐领。转任礼部给事中
乾隆四年(1739),巡视西城。
乾隆六年(1741)正月,署任广西按察使。七月,署任安徽按察使。
乾隆七年(1742),实授安徽按察使。
乾隆十年(1745)五月,丁忧回旗,仍在御史上行走。十二月,补工科给事中
乾隆十一年(1746)正月,擢奉天府府尹奉天遭遇水灾,苏昌请求设厂四乡,增办赈官吏公费;又请求禁止游民往来奉天等处。
治理两广
乾隆十四年(1749),擢广东巡抚
乾隆十六年(1751),署任两广总督广西巡抚舒辂请于思陵土州沿边种竻竹,杜绝私越;土目因此侵占夷地,导致争端。苏昌上奏:“镇安府太平府南宁府等沿边二千余里,无论种竹难遍。料理稍疏,事端转启,请更正。”乾隆帝责问舒辂轻率,搁置了这件事情。
乾隆十八年(1753),因协击增城逆匪王亮臣不力,停其议叙。八月,苏昌上奏:“琼州海外瘠区,贫民生计艰难,有可垦荒地二百五十余顷,请招民开垦,免其升科。”得到采纳。十一月,命来京候旨。
弹劾周琬
乾隆十九年(1754),授吏部侍郎
乾隆二十年(1755),署任户部侍郎
乾隆二十二年(1757),兼署工部侍郎
乾隆二十四年(1759)正月,署工部尚书。九月,授湖广总督
乾隆二十五年(1760),在籍御史孙绍基称与按察使沈作朋旧为同官,撞骗受贿。苏昌弹劾上奏抵罪,并请求确定回籍官与有司交结处分。苏昌弹劾湖北巡抚周琬乖张掩饰,苏昌调任两广总督。新任湖广总督爱必达上奏周琬遇事偏执,有意与苏昌掣肘,且匿报灾情,包庇劣员,革职,贬戍巴里坤
封疆大吏
乾隆二十八年(1763)七月,苏昌至广东,弹劾碣石总兵王陈荣贪黩,罢官,论如律。十月,加太子太保
乾隆二十九年(1764),上奏进言:“广东产米不敷民食,宜多贮社谷,以补常平不足。请嗣后息谷统存州县备赈,免其变价。”得到采纳。六月,调任闽浙总督。苏昌在两广总督时,推荐盐运使王概,王概因贪污被罢官,下吏部议。御史罗暹春弹劾苏昌瞻徇糊涂,不堪节制海疆。乾隆帝说:“苏昌不能辞失察之咎。节制海疆,乃朕所简用,非御史所宜言。”苏昌上疏弹劾知县刘绍汜,下刑部。乾隆帝以罗暹春与刘绍汜同为江西人,怀疑罗暹春弹劾苏昌是为了刘绍汜,于是诘责罗暹春,罗暹春改任主事;命苏昌留任。
乾隆三十年(1765),乾隆帝南巡,赐诗:“楚粤曾宣绩,浙闽兹抚封。外中久敭历,声望益舂容。早是心如水,应知寿比松。自当随跸辇,奕叶本从龙”。
乾隆三十一年(1766),台湾淡水生番叛乱,焚烧鲎壳庄,五十余人死亡,同知李浚原详报不实,苏昌参奏革职。苏昌命按察使余文仪和台湾总兵督兵讨平之。
乾隆三十三年(1768),入觐,命在紫禁城内骑马。去世,谥恪勤。
亲属成员
祖父:满丕
父:苏保,袭云骑尉
子:富纲,官至云贵总督
人物评价
清史稿》:疆政首重宜民。纪督凿井,反贻怨讟。喀尔吉善遂阻开矿、种树之议,兴利诚不易言也。雅尔图、应阶(崔应阶)治水,斯盛(晏斯盛)治社仓,哲治(卫哲治)治赈,才有洪纤,效有巨细,要皆有益于民。苏昌劾大吏,颇见风力,瑚宝等亦各有建树。自古未有不尽心民事而可以称善治者也。
参考资料
钦定八旗通志·卷一百七十七.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17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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