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二十三年(1843),
户部银库亏损事发,郭柏荫作为御史,本应履行稽察的职责,因为没有举报,免官回乡,分偿亏空,历主清源、紫阳、鳌峰等书院。不久授
主事。
同治六年(1867),擢
广西巡抚,调任
湖北巡抚,仍留署
江苏巡抚。郭柏荫与浙江捕捉盗匪,生擒其首领卜小二。禁枪船,郭柏荫设
牌甲,稽查约束。赴任湖北,署
湖广总督。各省遣散
营勇,
会匪萧朝翥建立帮会于
黄梅、
武穴、
龙坪,阻截
散勇,阴谋作乱。郭柏荫遣兵前往追捕,其同党杀萧朝翥投降。诸县教匪,
京山吴世英、
蕲水冯和义、
沔阳刘维义先后被诛。
同治七年(1868),郭柏荫上奏进言:“
汉口镇华、洋杂处,散勇游匪厕其间。每遇
撤营,散布谣言,勾结入会。叠经惩办,在
武汉、
襄樊地方分设遣勇局,凡有在鄂散勇,均令赴局报名,雇船押送
回籍,酌给
川资,庶无业之徒,可归乡里,不至流而为匪。”又上奏进言:“
淮南盐引,
楚岸为大宗。自长江被扰,运道梗阻,改用
淮北票私,暂济民食,淮南销路遂滞。请复淮南引地,禁淮北票私,停北盐
抽课。
襄阳、
郧阳等三府前此兼销潞盐,亦一律禁止。”
长兄:郭柏心(1804~1867),字弥坚、新甫,道光十二年(1832)
举人,曾任
南靖教谕,授
广东知县。
郭化若是他的玄孙。
三子:郭名昌(1851~1901),字宾实,光绪八年(1882)举人,官至湖北
直隶州知州。
四子:郭傅昌(1855~1916),字子冶。光绪二十年(1894)进士,曾任广东
兴宁县知县。
孙:郭曾准(1859—?),字亲纶、少莱,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授翰林,历
江西泰和县、新建县知县,
义宁州知州。
孙:郭曾程(1864—?),字亲缃、南云,光绪十五年(1889)进士,历
内阁中书,授
江苏元和县知县、江苏候补盐大使。
玄孙:郭可诠(1911—1987),字淞帆,天津工商大学毕业,任天津市工务局、商品检验局
技士。留学法国,回国后,任天津市工务局
技正。
抗日战争时期,任广西省农田水利委员会工程师、甘肃油矿局协理。抗战胜利后,代甘肃油矿总经理、中国石油公司协理、上海中国石油总公司代总经理。新中国成立后,历任水利电力部北京设计院副总工程师、电力部科技委员会委员、科技情报所高级工程师。1984年,任
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