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罗佩(Robert Hans van Gulik,1910年—1967年),字笑忘,号芝台,本名罗伯特·汉斯·范·古里克,中国通,1910年8月9日出生于荷兰扎特芬,荷兰
汉学家、
东方学家、外交家、翻译家、小说家。作为荷兰
职业外交官,他勤奋好学,先后掌握了希腊、拉丁、英、德、法、意、西班牙、印尼、马来、阿拉伯、汉、藏、梵、日等十五种语言,为他在学术上获得丰硕成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人物生平
学生时代
高罗佩的父亲是驻荷属东印度(今印度尼西亚)荷兰殖民军队的一位军医。高罗佩在印度尼西亚群岛最主要的岛屿爪哇岛上度过了他的小学时光。父亲退役后,高罗佩全家迁回荷兰,定居尼曼根附近的毕克村,这是归国侨民喜爱的定居地之一,在这里,高罗佩就读于吉姆纳瑟姆(古典式中学)。那时,家中花瓶上的中文文字使他对中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在中学时代,高罗佩已经开始了他的文学和学术生涯。在吉姆纳瑟姆学生自办的期刊上,他发表了关于热带生活的回忆文章;同时,他协助著名的语言学家C·C·乌兰贝克进行黑足印第安人(Blackfoot Indians)语言的词汇研究。乌兰贝克的研究成果后来由荷兰皇家科学院出版,他非常赏识高罗佩的工作,因而把他列为合作者,并继而推荐高罗佩研究
梵语和
比较语言学。
1930年,高罗佩进入
莱顿大学,选择汉学作为专业,那时
汉学研究在莱顿大学已有相当长的历史传统。1932年,高罗佩获得中文及日文学士学位和殖民法学士学位之后,决定去
乌得勒支大学继续深造,乌得勒支大学已于二十年代建立了东方学院。1934年,高罗佩以一篇论及十二世纪
米芾有关砚的论说的文章获得了东方研究硕士学位。其后不久,1935年3月7日,高罗佩在乌得勒支大学进行了博士论文答辩,这篇论文探讨了远东一带流传的司诉讼的马头神的情况。
高罗佩根据姓名中“古”和“罗伯”的
对音,他给自己起了汉名高罗佩。他在莱顿大学时的毕业论文是《改善荷属东印度有关华侨法律条文的研究》,他的文学博士学位论文是《马明王源流考》。
外交生涯
1935年毕业后,高罗佩到荷兰外交界供职,作为助理译员被派往东京。在长达30多年的外交官生涯里,他先后供职于荷兰驻
东京、
重庆、
南京、
华盛顿、
新德里、
贝鲁特、
吉隆坡的领事机构。
高罗佩在本职工作之余参加各种学术团体,并与在东京的许多中日知名学者建立了联系,他还经常去北京,结交了不少当地学者。他并不把自己局限于中国文化的学术研究,还积极参与尝试士大夫们所擅长的艺术,如书法、篆刻、绘画、鼓琴等。
1942年,
太平洋战争爆发,高罗佩不得不离开日本,他和其他同盟国外交官与日本驻外使节相交换。在
东非和
埃及,他被误作间谍而历尽艰险,几个月后他被遣送到
新德里。1943年,他来到
中华民国的战时首都——重庆,在那里与荷兰
公使馆人员会合,担任
荷兰流亡政府驻重庆使馆一秘。当时的重庆是抗日战争的大后方,重庆的生活为高罗佩提供了许多学术研究的可能,因为当时中国最优秀的文化人由于躲避战火而云集于此,使他有充分的机会接触这些名流,为他全面了解
中国社会和文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战争结束后,高罗佩被召回荷兰并派往
海牙。1947年,外交部又派他前往华盛顿。1948年,他被再次派往东京,为期三年。在此期间,他翻译了一部中国清代无名氏的小说,这部定名为《狄公案——狄公破解的三桩谋杀案》(东京,1949)的小说
描写了唐朝政治家
狄仁杰断案的故事。这部书为他自己创作狄公小说提供了灵感,同年他就写出了其中两部。
在
新德里的短期工作之后,高罗佩重返荷兰。此时,他已经晋升到外交官员的最高职衔。1956年至1959年,他担任荷兰驻
黎巴嫩全权代表,1959年至1962年,他以荷兰驻
马来西亚大使的身份在吉隆坡居留。1962年至1965年,他再次回到荷兰,此间他在
行政职务之外又与乌得勒支大学签约讲授“印度以外其他佛教地区的
文化史”。1965年,他以驻日大使的身份第三次派驻东京,但是这次他没能完成任期。
个人生活
热爱中国文化
高罗佩是荷兰的职业外交家,实际上是一位文化使节。他的足迹遍布欧美、
中东和
亚洲,特别是出于对
东方文化的热爱而与
中国结下了不解之缘。
由于对中国文化的强烈认同和沉迷,高罗佩一心想找一个有教养的中国女子终身为伴。1943年,他在重庆任荷兰使馆一秘时,爱上当时在大使馆任秘书的江苏名媛
水世芳女士。水世芳的父亲
水钧韶曾在中国驻
列宁格勒总领事馆工作,后来任天津市长。水世芳不仅是名门之后,而且是
齐鲁大学毕业生。同年,高罗佩与当时32岁的水世芳结婚,之后育有4个子女。
后人取汉名
高罗佩的外孙女玛丽-安娜·苏卢米亚克,中文名叫高若兰。
肺癌逝世
1967年,他被诊断为
肺癌,于同年9月24日在荷兰
海牙辞世,享年57岁。他当时的身份是荷兰驻日本大使。
东方艺术
汉学研究
高罗佩在他成果卓著的漫长学术生涯中一直都在发表汉学研究著作。完成
学位论文之后,他就开始着手译介中国古代哲学家鬼谷子的论著。在那个语言学研究统治欧洲汉学界的年代,这是一项颇有见地的工作,可惜这部书稿在
二战中毁于战火。他一贯倾向于选择与他个人偏好相近的课题,而不是紧跟学术时尚,因此他写出了大量富独创性的研究专著,而且在四五十年之后,其中的大多数仍在印行。
学习琴艺
1943年初到重庆时,高罗佩就被神奇美妙的中国传统文化所吸引。安顿下来之后,他开始细心研究中国文化的精髓。首先,他对中国琴艺发生了浓厚的兴趣。不久,他聘请中国琴师指导自己弹奏《
高山流水》等乐曲,每当弹琴时,他神情专注,摇头晃脑,一副沉醉其中的模样。同年他与
于右任、
冯玉祥等社会名流组织“天风琴社”,专门从事中国琴艺研究。
高罗佩认真投入中国琴
文化研究,师从琴师
叶诗梦学古琴;他花费大量心血写成英文专著《
琴道》一书,由日本
上智大学出版,此书旁征博引,将古琴乐谱、各种琴学著述,以及文学美术中涉及古琴的资料精心译成英文,并加注释,1940年以英文书名“The Lore of the Chinese Lute: An Essay in Ch'in Ideology”出版,被认为是古代琴学研究领域之作。他还他翻译了3世纪
嵇康(223—262)关于古琴的长赋,同年以《嵇康及其琴赋》(东京,1941)为题发表。
不仅如此,高罗佩在追寻中国琴学东传日本的踪迹时,发现
明末清初有一位旅日僧人,法号
东皋,在日本琴史上很有影响,也许是把中国琴学传入日本的第一人,而其名字却绝少出现在中国史籍中。随后他用了整整7年时间遍访名刹古寺、博物馆院,共获得禅师
遗著遗物300余件,辑成《东皋新越禅师全集》,原拟于1941年付梓,但因
太平洋战争爆发未成。1944年,他在重庆出版了《东皋禅师集刊》,成为中国佛学史补缺之作。
练习书法
高罗佩从20岁开始练书法,终生不辍,到重庆后,他更是将这种爱好发挥到了极致。他的“高体”字笔力雄健,功底深厚,并偏爱行书与草书,他对于
中国书法的兴趣促成他翻译
米芾《
砚史》译本(北京,1938)。高罗佩对中国文化的认同令中国人感动,他在精心绘制的一幅
中国画上用汉字
题款:“荷兰国笑忘高罗佩识于芝台之中和琴室。”这里面的“笑忘”是他自取的字,暗寓“笑忘百虑”之意;“芝台”是号;“中和琴室”是
书斋名。他与
水世芳女士结婚之后,把书斋改名为“吟月庵”。
他学习中国书法和绘画,著有《书画鉴赏汇编》和《砚史》;他学
金石篆刻,有《高罗佩印谱》传世。他有感于西方人只知有
福尔摩斯而不知中国早有
包公、
狄公、彭公、
施公等破案高手,因而在20世纪50年代初用英文创作了以唐代名臣
狄仁杰为主人公的小说《狄公探案集》,共16部,凡130万字。小说问世以来在
欧美不断再版,使狄仁杰成了一个不亚于福尔摩斯的传奇人物。
人物成就
东方文物鉴赏家
高罗佩是一位东方文物的收藏家和鉴赏家,诸如古琴、书画、瓷器、
画谱、
琴谱、佛像等都是他收藏的对象。北平琉璃厂、东京神田区、
伦敦旧书店,都是他流连忘返之处。高罗佩对收藏古物有自己的主张,他不买稀世之珍,偏爱残缺古物。他对书画进行鉴赏和研究,积十几年苦功编成《中国绘画鉴赏——中国及日本以卷轴装裱为基础的传统绘画手法》(Chinese Pictorial Art as Viewed by the Connoisseur,罗马,1958),全书近600页,插图160幅,书末附有42种中、日纸张样品。还有《
书画说铃》译本(
贝鲁特,1958)。
藏书家
高罗佩还是一位藏书家,他收藏的重点是中国古籍。在他逝世后,他的全部藏书及遗稿由家属捐送出来,珍藏于荷兰
莱顿大学汉学研究院专门设立的“高罗佩藏书
专室”,这个藏书室业已成为研究中国文化的一块宝地。即使对历来被视为
禁书的《
金瓶梅》,高罗佩也能以科学的眼光,从中看出中国人性生活的健康和正常,没有西方或其他古老文明中常见的种种病态。
研究历代文化
此外高罗佩对历代的住房、服装、首饰,以及妓院史和妓女状况的详尽论述,也填补了我国在这些研究领域的不少空白,从而为人们理解
汉民族的习俗提供了多方面的线索。
美国学者坦纳希尔(Reay Tannahill)在其著作《
历史中的性》(Sex in History,1992)中称这部著作“无论自取材或立意言之,皆为无价之宝”。
研究缠足
高罗佩主张应该从精神分析的角度加以考察。他还认为
缠足最严重的后果不是损害妇女的健康,而是使妇女对体育锻炼全都失去了兴趣,特别是致命地打击了中国古老而丰富的舞蹈传统,从而造成了令人遗憾的后果。
高罗佩指出,是
元代和
清代的异族入侵,使汉族人最终形成了忌讳谈性的内向性格。元朝时家长们唯恐妻妾受到征服者的纠缠,因而深感
儒教隔离妇女的规则合乎情理,不惜一切把妇女幽禁在内室里。正是在这一时期中国人才开始变得一本正经,保守他们性生活的秘密。
性研究
自宋代开始,理学的复兴使男女之间的隔离日益严格,人人以谈性为耻,不少性经都失传了。
幸运的是,高罗佩在日本多方搜求中国已失传的文献,为人们整理了这份珍贵的
文化遗产,深刻研究写出了关于汉民族性学史的学术名著《中国古代的性生活》,以严肃的科学态度提出了许多独特的见解。他从中国
社会发展的历史背景出发,以丰富的资料梳理了中国古代重要的性学文献和各种层次的
文艺作品,拨开了性学研究被蒙上的重重迷雾,使人们既能更加深刻地认识祖先创造的灿烂文化,又能从中追溯一些现代
社会问题的历史渊源,因此这是一部属于
人类学、
社会学和
历史学范畴的杰作。
研究易经
高罗佩在研究《
易经》时注意到一个有意义的事实:阴性元素总是在卦的上部;同样重要的事实是在“阴阳”这个词组里,阴总是在阳之前,这表明女人是性奥秘的保管者,拥有一切性的知识,是性方面出色的
启蒙教师。所以在《
素女经》里,是
黄帝向
素女请教关于性的种种问题,素女则一一解答。
语言大师和诗人
高罗佩还是一位寥若晨星的语言大师和杰出的中国
近体诗诗人。他学习
语言文字有着非凡的天赋和惊人的毅力,除该国语言
荷兰文外,他还精通英文、中文、日文、
梵文、
藏文,德文、法文、印尼文、
马来文、
拉丁文、
意大利文、
西班牙文、
古希腊文和
阿拉伯文等15种外国语言文字。作为一个西方人,他不但能用
白话文和
文言文写出漂亮的文章,还擅长用中文写作律诗、绝句等近体诗词。
创作小说
《大唐狄公案》
创作侦探小说一举成名
高罗佩著作等身,但流传最广的是他别出心裁的中国古代侦探小说。
狄公小说创作背景
高罗佩读到一本清末出版的公案小说《
武则天四大奇案》,他对清末公案小说《武则天四大奇案》中主人公
狄仁杰屡破奇案大为折服,高罗佩对西方侦探小说和中国公案传奇做了深入的研究和比较后,认识到书中所描写的中国古代法官的刑事侦讯本领,无论在运用
逻辑推理的方法、侦破奇案的能力方面,还是在
犯罪心理学的素养方面,比起
福尔摩斯、梅格雷警长等现代西洋大侦探来,均有过之而无不及。他还发现中国公案小说在西方侦探小说问世前,就已在东方盛行了好几百年,而以探案为题材的短篇故事甚至在1000多年前就在中国广为流传,其中
英雄人物的形象也早出现于若干个世纪古代中国的舞台上,或被当时的说书人描述得栩栩如生。
他也惊奇地发现中国读者喜欢读西方的侦探小说,这些小说在西方水平很低,而且当时翻译成中文后水平更低了,中国源远流长的公案传奇在西方却屡遭讹传和贬低,中国古代法官的形象在西方也常受到歪曲和损害,高罗佩对此深为不平。
《武则天四大奇案》是清代(1644—1911)的一部无名氏小说,可能写于1800年前后,但是所知的最早版本却标注了一个相当晚近的日期,此书以富于幻想和完全违背史实的叙事展现了狄仁杰的不凡生涯。这位佚名作者试图刻画一位官吏,他在关心百姓疾苦、忠于朝廷之外,还善于根据环境的需要随机应变。高罗佩断言这部书的后半部分是伪造的,因而他以《
大唐狄公案》为题翻译这部小说时仅限于其中的前三十回。
20世纪40年代末,高罗佩先是将《武则天四大奇案》译为英文,又以狄仁杰为主角用英语创作了《
铜钟案》。他原本准备在中国出版《铜钟案》的中文本,但由于中国出版商尚未意识到该作品的巨大价值,表现并不积极,高罗佩只好先出版英文本。
英文本的《铜钟案》出版后大获成功,一发不可收拾。经出版商的再三催促,高罗佩一鼓作气在20世纪50—60年代又陆续创作了《
迷宫案》《
黄金案》《
铁钉案》《
四漆屏》《湖中案》等十几部中短篇小说。这些作品最终构成了高罗佩的“狄仁杰系列大全”——《狄公断案大观》(Celebrated Cases of Judge Dee),即《
大唐狄公案》,包括15个中长篇和8个短篇,全书约130万字。这些各自独立的小说按编年顺序排列,但不依据成书日期,而是根据狄公一生中重要事件的发生时间。
《大唐狄公案》内容
这部重新编排的中文小说定名为《
大唐狄公案》。书中内容十分广泛,涉及唐代的司法、政治、行政、吏治、外交、军事、工商、教育、文化、宗教、民情、
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全书均以仿宋元话本体裁写成。
《大唐狄公案》评价
高罗佩对中国文化、艺术、法律及
社会历史等方面的渊博知识在《
大唐狄公案》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发挥得淋漓尽致。书中在叙述
狄仁杰于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任职侦破疑难大案的同时,还广泛展开对中国
古代社会生活、民情风习的深入描绘。书中歌颂了狄仁杰的为民做主和缜密思维,宣告了邪恶势力的最终溃灭并受到法律制裁。作品在叙述故事、展开情节的同时,把中国古代社会的
典章、名物、风俗习惯、人情地貌同西方
现代心理学、
侦破学知识巧妙地结合起来,把东方小说中大故事里套小故事的
结构方式同西方现代文学的突转、余波融为一体。在叙述方式和
写作技巧上,它既不同于中国的公案小说,也有别于西方
福尔摩斯、
亚森罗平、
波洛的探案故事,做到了东西方文学的互补与交融。
狄公小说在西方
高罗佩的所有作品都用英文写成。他总在书中提供一份附注以解释相关的
中国传统文化,他还为自己作品的
荷兰文译本做过准备工作,甚至用中文翻译过《迷宫案》(
新加坡,1952)。而最早的两部狄公小说在以英文出版之前就已印行了日文译本(1950;1951)。60年代,当高罗佩的所有小说都被译为
法文和
德文后,狄公小说在世界范围内获得了巨大成功。在诸多其他外文译本中,还有由荷兰王子伯恩哈德翻译的《黄金案》的
西班牙文译本,这本书1965年在
马德里出版。狄公小说在西方流行已久,被译成十多种文字,甚至包括
瑞典语、
芬兰语、
克罗地亚语等
小语种,并有好几次拍成电影,
高罗佩一生著述颇丰,涉及语言、宗教、民俗、美术、文学、音乐等众多门类。他最为人知的成就,是将狄仁杰的故事翻译成英文,并据此以英文创作了推理侦探小说《狄仁杰奇案》,现已翻译成29种文字,在38个国家出版,“Judge Dee”(狄公)由此也成为欧洲家喻户晓的
传奇人物,成了西方人心目中“中国的福尔摩斯”。
高罗佩的狄公小说已全部被译为中文,译者们自由地处理文本,他们经常略去过多向西方读者解释中国
生活细节的部分。最有趣的是,高罗佩这些各自成篇、独立印行的小说,不久之后就又被重新组织成一部关于狄公故事的长篇小说。
对狄公小说的贡献
高罗佩的贡献不仅在于他把中国文化介绍到西方,而且在于他以自身的创作实践,完成了从公案小说到侦探小说的变革。
西方侦探小说诞生之前,古老的中国就存在着一种同西方侦探小说相似而又有所不同的
通俗文学品种——公案小说。它是从话本故事演变而来的,大多写
封建社会清官廉史断案的故事。公案小说同侦探小说相类似,但在破案的过程及方法的描绘方面,公案小说则与侦探小说有很大的不同,它毕竟是中国古代清官轶事和民间传说的志异笔记,缺乏惊险的悬念和严密的推理,所以未能形成西方侦探小说那样的格局。
高罗佩根据丰富的中国古代史料,对中国公案小说进行了改造和革新,他的《
大唐狄公案》把中国公案小说改造为西方侦探小说,构成了扣人心弦的悬念、丝丝入扣的推理和恍然大悟的结局。
出版图书
高产多才
高罗佩的多才多艺在出版《
大唐狄公案》时得到全面体现,为了完善书的
内容和形式,全部《大唐狄公案》以及其他关于
中国古代文化著作的插图,都由他亲自精心设计,亲手绘制而成。插图古色古香,韵味十足。他在每幅插图上都署有H.R.H的签名,这3个字母是“荷兰·罗伯特·汉斯”的缩写。
在寻找范本以便亲自绘制小说插图的过程中,他接触到了明朝末年形形色色的
春宫图。他这才明白晚明的艺术风气,
作为汉学家,高罗佩以收集中国春宫画,房中术书籍,研究性学而享盛名。高罗佩的性学研究,实际源自小说。1950年,高罗佩的小说《迷宫案》准备出日文版时,出版商要求以裸女画为封面,而高罗佩认为这种做法绝非中国传统,于是拒绝了。高罗佩只肯用中国古代版画,双方僵持不下。为了证明这一点,他分别致函日本、中国几十家古董商,讯问有无明代木刻裸体画像,结果上海商号说他们的顾客有,可供临摹,京都的古董店却有明代木刻册页的原本刻版,即一套二十四幅的彩印《
花营锦阵》,乃
万历年间刊行刻工颇为精细的的“
秘戏图册”,这引起了他对中国
传统社会两性生活的兴趣。高罗佩开始收集汉初至明末的有关古籍,特别是道家的房中术和历代描写
男女关系的诗歌小说,从民间得到不少佚书和
手抄本,经
校勘整理,在禁锢保守的50年代,他自费重印了50套。这部书多次再版,尽管一些学者私下怀疑这些画作的真实性。
之后,高罗佩重新着手研究《
秘戏图考》中的中国
性行为和性文学。1961年,他以英文写了一部大书“Sexial Life in Ancient China”,中文名为《中国古代房内考——中国古代的性与社会》,在荷兰出版,成为全世界系统整理中国房中术书籍的第一人。
去世前几年,高罗佩在
吉隆坡和东京居留时都曾以
长臂猿为宠物,这一嗜好促使他研究这种动物在
中国文化中的角色,辑成他最后一部专著《中国长臂猿——中国动物传说札记》(
莱顿,1967),其中还包括一张录有猿哀啼的唱片。
学术成果
狄公小说初版
《
大唐狄公案》(Judge Dee Mysteries,1954—1967)系列:《铜钟案》,写于1948—1951年,修订于1951年,1953—1956年再次修订;伦敦:密歇尔·约瑟弗,1958年。
《迷宫案》,写于1950年,海牙:W·范·霍弗,1953年。
《湖中案》,草稿写于1952年,1957年重写;伦敦:密歇尔·约瑟弗,1960年。
《黄金案》,写于1956年,伦敦:密歇尔·约瑟弗,1959年。
《铁钉案》,写于1958年,伦敦:密歇尔·约瑟弗,1961年。
新狄公系列
《
四漆屏》,写于1958年,吉隆坡:艺术出版工厂,1962年。
《魔鬼出没的寺院》,写于1958—1959年,吉隆坡:艺术出版工厂,1961年。
《红帐篷》,写于1959年,吉隆坡:艺术出版工厂,1961年。
《皇帝的珍珠》,写于1960年,伦敦:威廉姆·海尼曼,1963年。
《广东谋杀案》,写于1961—1962年,伦敦:威廉姆·海尼曼,1966年。
《柳木模型》,写于1963年,伦敦:威廉姆·海尼曼,1965年。
《古刹幽灵》,写于1965年,伦敦:威廉姆·海尼曼,1966年。
《项链与葫芦》,写于1966年,伦敦:威廉姆·海尼曼,1967年。
《诗人与谋杀》,写于1967年,伦敦:威廉姆·海尼曼,1968年。
其他作品
米芾《砚史》译本(北京,1938)
《琴道》(1940)
《中国琴论随笔》(东京,1941)
《嵇康及其琴赋》(东京,1941)
《东皋禅师集刊》(重庆商务印书馆出版,1944)
《秘戏图考——明代春宫图,附论汉代到清代(公元前206—1644)中国的性生活》(东京,1951)
《Siddham:中日梵文研究史》(
那格浦尔,1956)
《〈棠阴比事〉:梨树下的两桩相似案件,一本13世纪法学及侦查教科书》(莱顿,1956)
《中国绘画鉴赏——中国及日本以卷轴装裱为基础的传统绘画手法》(罗马,1958)
《书画说铃》译本(贝鲁特,1958)
《中国古代房内考——中国古代的性与社会》(莱顿,1961)
《中国长臂猿——中国动物传说札记》(莱顿,1967)
高罗佩养过几只长臂猿,还写过一本研究专著《
长臂猿考》。
学术评价
按照传统观点,高罗佩的汉学研究属于“另类”。他不满足于在经典古文中寻章摘句,而是接触社会,在民俗中发掘中华文化,收集资料,进行研究,介绍给全世界。他既述且作,将中华文明与西方思想相结合,写出不少传世之作,实为汉学之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