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
丈夫和妻子
夫妻,意思是丈夫和妻子。一般由婚姻关系确立。夫妻关系的确立,一般由民政部门确认。
注音资料
夫妻
fū qī
凡例
①《易·小畜》:“舆说辐,夫妻反目。”
②《汉书·灌夫传》:“於是夫见,曰:‘将军昨日幸许过魏其,魏其夫妻治具,至今未敢尝食。’”
③《醒世恒言·钱秀才错占凤凰俦》:“有妇女曾见过秋芳的,便道:‘这般一对夫妻,真个郎才女貌!’”
洪深少奶奶的扇子》第二幕:“魏小姐:现在的夫妻,稍为做出点爱情,人家就觉得特别,不能放心。”
探源
夫字由来
“丈夫”在古时指成年男子,有时候也指男子中的杰出者。《榖梁传·文公十二年》:“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古时男子每到二十岁,便要举行冠礼,之后就进入了丈夫的行列。“夫”是指戴冠男子,而“丈”则是指成年男子的身高,大多成年男子的身高都已超过“一丈”。一丈为10尺,夏尺只有今市尺的4寸8分,则夏时一丈约为1.6米高。人们在描述男人特点时,经常会用“男子汉大丈夫”一词表述。不过当今“丈夫”一词指已婚女子的配偶。
人们通常谈到夫妇时,夫多被称为“丈夫”,妻子则被叫做“老婆”。这两种叫法、习俗传承。
“丈夫”一词的由来有两种说法。一种是源自母系时代的夫妻传统礼仪而得来。众所周知那是女尊男卑的时代,男女结为夫妻后,男的怕女的被其他男人抢走,就天天跟在女的后面一丈之远。不能近了不能远了,大概就是不能在视线之外,故男的被人称之为“丈夫”。另一种说法是,在中国有些部落,有抢婚的习俗。女子选择夫婿,主要看这个男子是否够高度,一般以身高一丈为标准。一丈约等于七尺,有了这个身高一丈的夫婿,才可以抵御强人的抢婚。根据这种情况,女子都称她所嫁的男人为“丈夫”。夫婿,如“坐中数千人,皆言夫婿殊。”(汉乐府陌上桑》);夫子,尊称。如“夫子所学,当日知其所亡。”(范晔《乐羊子妻》);夫君,如“夫君初破黑山归。”(高骈闺怨》);君子,敬称。如“未见君子,忧心忡忡。”(《诗经·召南·草虫》);郎,昵称。如“出门愿不闻悲哀,郎在任郎回未回。”(王建镜听词》);郎伯,如“郎伯殊方镇,京华旧国移。”;良人,“妾家高楼连苑起,良人持戟明光里”。;官人,宋代,这是南北文化交流的时代。;老爷,仅限于官宦人家对老公的称呼。其在家中的尊贵地位不言而喻。;相公,元无名氏《举案齐眉》第四折:“ 梁鸿 云:‘娘子请穿上者。’正旦云:‘相公,吾不敢穿。’”;先生,近代以来,也称“丈夫”为先生。
妻字由来
“妻”最早见于《易·系辞》:“人于其官,不见其妻。”但妻在古代不是男子配偶的通称。《礼记·曲礼下》载:“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庶人曰妻。”看来那时的“妻”只是平民百姓的配偶,是没有身份的。后来,“妻”才渐渐成为所有男人配偶的通称。“妻”的别称很多。古代无论官职大小通称妻为“孺人”。卿大夫嫡妻称为“内子”,泛指妻妾为“内人”。妻还被称为“内助”,意为帮助丈夫处理家庭内部事务的人。“贤内助”成为好妻子的美称;旧时对别人谦称自己妻子为“拙内”、“贱内”;而在官职较高的阶层中对妻子的称呼却反映出等级制度来。如诸侯之妻称“小君”,汉代以后王公大臣之妻称“夫”的人(夫人),以及有钱有势的皇亲贵族家的公主千金婚配后的称呼,唐、宋、明、清各朝还对高官的母亲或妻子加封,称诰命夫人。进入现代后,则出现了书面与口语两种说法。不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叫法。口语最常见的有老婆,此外还有堂客、太太、内子、爱人、亲爱的、女人、孩子他妈(娘)、母(闽南语,国语谐音“某”)、牵手(源自平埔族语)、另一半、蜜糖、甜心……等等,因人而异,有多种变化,可随场合与心情随意使用。书面用语则仍然保留“内子”、“内人”等对他人称自己妻子的名称。
相关
伦理关系
基于爱情为基础的现代婚姻关系,是爱情伦理关系与婚姻伦理关系的复合存在。
婚姻伦理关系与 爱情伦理关系的区别 摘自 曹菁《爱情信仰论》
婚姻伦理关系,中国是民政局婚姻是登记产生,第三方管控介入,(婚姻制度各国各时代情况都不同),以婚姻管控产生,以婚姻管控算起。属于管控型伦理 。婚姻本质属于管控的范畴。被安排忠诚对象,或在限定条件下选择忠诚对象。
爱情伦理关系,自主产生,全世界总体是一男一女,与爱情有必然关系,以双方自愿爱情信念(信仰)产生,以自愿爱情信仰(爱情伦理关系)产生算起。属于自愿型伦理,无管控方存在。是产生于爱情情感又超越情感的爱情关系。
婚姻伦理关系示意图 爱情伦理关系示意图
结婚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必须自愿,并且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自2016年1月1号起晚婚奖励取消)。
有意成为夫妻的双方到民政局登记领取结婚证,保证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受到法律保护。夫妻双方在民政局工作人员见证下宣誓,誓词因地区有所不同,一般可供参考如下: “我们自愿结为夫妻,从今天开始,我们将共同肩负起婚姻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上孝父母,下教子女,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同心同德,相濡以沫,钟爱一生!今后,无论顺境还是逆境,无论富有还是贫穷,无论健康还是疾病,无论青春还是年老,我们都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同甘共苦,互相忠实,携手共度,成为终生的伴侣!宣誓人 某某”
人的自尊心从小就有,一旦受到损害,便会痛苦不已。如果受到尊重,则会感到欣慰和满足。夫妻间的相互尊重、信赖,是深化爱情和事业成功的基本保证。任何训斥或轻视贬低爱人的做法都会损害对方的自尊心。
人人都希望按自己的思想和意志办事。这就是自主的需要。每个人都希望在别人面前表现自己,尽可能发挥自己的才能,运用自己的智慧创进。
社会是人生活乐趣的源泉。那种不准爱人与他人交往的做法,不但不能保证爱情的专一,还会破坏对方的心理平衡,对家庭生活感到厌倦,对爱人产生反感,其结果只能使婚姻破裂。
每个人的爱好不同,应尽可能满足对方的心理需求并为对方提供方便。感情的需要以爱为中心,持久的爱会使对方得到最大的心理满足。否则,失落感便会油然而生,不满、烦恼、怨恨也会接踵而至。
爱人心里不痛快时,总想找人诉说一番,一吐为快。这种宣泄的对象当然是自己的爱人,夫妻均以对方为宣泄的最佳对象。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应责备对方心胸狭窄,或嫌对方唠叨。而应主动接受对方的宣泄,并进一步劝慰、疏导,排解其内心的痛苦,使对方从内心矛盾中解脱出来,建立新的心理平衡。这样内心的痛苦便会烟消云散,夫妻感情也会进一步得到加强。
2.感情培养
感情的来源需要从小时候培养,人的理解力与道理的分析能力,处事的方式受父母言行的影响,处理事情的能力与接受的道德教育,有着直接的关系。成长过程:小时候与父母和玩伴之间的交流中,就应该让他(她)们懂得相互尊重、相互谦让、文明用语、爱护环境;懂得学习与生活有关的知识;懂得怎么自救和如何正确帮助别人;懂得任何爱的相互传递,都将影响到一个人性格的确立;懂得如何正确的换位思考问题;懂得了解父母的辛苦;懂得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懂得如何珍惜相互的感情。等到这些孩子结婚了,就能够做到夫妻间的尊重、理解、关爱、信赖,也是爱情的基础和事业成功的前提因素。
3.感情基础
夫妻之间,彼此言语与肢体的力度、尺度、深浅的把握要恰到好处。夫妻之间的信赖,源于彼此之间,换位思考的心里触动感受与真诚。
4.矛盾的原因
夫妻之间爱好、习惯、生活方式、说话方式,处事方式的不同,是导致夫妻矛盾的根源。如果找到一个品行优良的配偶,夫妻间的感情自然而然会很和谐。如果有一方品行不端,做事不讲理,言语尖酸、刻薄、蛮横无理、冷漠、不懂悔改都是夫妻感情恶化的导火索
5.配合与协调
生活中需要协调与配合,如相互之间不能分开就要学着珍惜,缓和矛盾使彼此间的关系与生活气氛保持融洽,因为相互之间的习性已经很了解了,所以不要做相互厌烦的事情,尽量想一个适合又合理的办法来化解冲突,这样双方都不会受到伤害,还能让夫妻生活更加和睦温馨,这就是智慧的体现。能得到对方言语的赞赏与正确的评价,也是一个人工作与操持家务琐事的动力。夫妻间优雅智慧的交流技巧,可使压抑的情感,巧妙释放。
6.交往误区
相互朋友间交往的尺度把握,也是一种学问,智慧的人把握的恰到好处,无知的人产生了婚外恋。逃避使他(她)们坠入更深的深渊不能自拔,移情别恋伤害了一个又一个与他(她)们亲近暧昧的人。如果没有感情了,就应该选择分手,不要纠缠不休,不要由爱生恨彼此伤害。理智的做法比冲动的做法更值得提倡。那种控制他人正常社会交往的做法是错误的,需要引导爱人怎样换位思考,让对方了解相互的感受。
调查
1.相对与心理
刊登在美国《婚姻生活》杂志上的一篇报道指出,与那些彼此客气、从不脸红的夫妻相比,喜欢打情骂俏,偶尔斗斗嘴的夫妻,性爱更加和谐。纽约大学的婚姻关系学家与心理学家进行了这项研究。通过对1209对夫妻进行问卷调查,研究者发现,夫妻间过于礼貌会影响彼此性欲。心理学家认为,性是一个人探索另一个人隐秘领域的冲动,如果夫妻间过于讲究拘束、拘谨、呆板,会压抑自己的情感,克制大于冲动,虽避免了争吵,却可能造成“假面夫妻”,让彼此心离得越来越远,也会使性爱缺少激情。调查发现,对于通情达理的夫妻,在偶尔争吵后、一起开怀大笑后、一方悲伤倾诉后,都是发生性爱的好时机,夫妻往往通过性进一步增进感情。研究者建议,夫妻要想建立亲密感,可以一起看本爱情小说、亲密按摩、互诉心情甚至吵架等,都比沉默不语更能增加夫妻感情。所以在经营婚姻方面,夫妻之间不用太过于拘谨,这样会导致夫妻之间产生距离,影响性生活
心理冲突:心理冲突是彼此心理的不协调、背离或对立,离婚则是依照法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心理冲突往往是离婚的原因和前奏,离婚则往往是心理冲突激化的结果。这里之所以用“往往”二字,在于心理冲突并不一定发展到离婚,有些离婚案也不是心理冲突引起的。
需求不满:婚姻的情感与心理稳定性取决于需求的满足程度。如果夫妻都能在共同生活中获得需求的满足,任何一方都不感到感情疏远和心理孤寂,他们的婚姻就是稳定的。相反,如果某些要求得不到满足,就会感到心情不舒畅,产生和增强不良情绪,导致争吵和持续的冲突。自我价值得不到对方承认,自尊心受到损伤;一方或双方的性要求得不到满足;一方或双方的正当感情需求如温存、体贴等得不到满足;夫妻中一方酗酒、纵欲或有其他过分要求,导致家庭花费过大、入不敷出;一方过于奢侈,导致家庭物质保障问题;双方在吃喝、穿戴上的需求不同,在添置日常用具以及各自需要的开销方面存在差异;在休息、闲暇、爱好、娱乐活动中各有不同的需求和情趣等。
价值观不一致:表现在语言交流中。丈夫把社会说成一个竞技场,把人与人的关系说成“弱肉强食”,妻子信仰基督教,认为应该与人为善,两个人的观念冲突就是必然的。表现于行为的价值观冲突更具有实质性。丈夫是孝子,每当经济宽余或者节假日时就去看望父母;妻子注重小家庭建设,每当丈夫为父母花钱时就怒气冲冲。他们的冲突不仅是必然的,而且后果往往是严重的。只要一方不放弃自己的价值观和相应行为,冲突就会持续存在。某些价值观不一致引起的冲突是带根本性的,比如人生哲学,对幸福、成就、人生意义的看法,所追求的人生目的等。如果夫妻在这些方面存在圈套的不一致,都认为自己是绝对正确的,而对方总是“错误的”、“腐朽的”,那么在生活中一遇到相关的问题,就会相互指责,在行为上背道而驰。价值观不一致是否导致夫妻冲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不一致程度,不一致程度越大,所导致的冲突就会越强烈;二是可调节程度,在一方或双方的宽容性大、柔性强的情况下,不一致可逐渐减少,接受度可逐渐增加。
个人为中心:“个人”在这里包括“个体、自己”意识、个人期望、个人理想个人利益、个人中心、个人取向等。夫妻结合不仅是法律、经济、肉体的结合,也是两个“我”的结合。夫妻冲突同样是由两个“我”所引起,是两个“我”之间的冲突。“个人”的远离表现在下列方面:在利益上自行其是,基本利益相异。在结合目的上出于利己,爱对方是为了自己的需要,而不是为对方奉献;在感情上逐渐平淡,即使转变为友谊,也易变而不稳定;在发生争执时坚持己见,互不让步;在评价标准上以其他人的行为作为尺度,而不是以内心的标准作为尺度;在心理治疗功能上,当对方处于痛苦和忧患中时,不提供心理安慰,不帮助对方缓解心理紧张;在心理适应上双方关系的协调过程缓慢,达到和谐状态异常困难。
权责争执:家庭也是个权、责系统。家庭中有很多共同生活事务和面临的问题,需要及时做出决定,而做决定就是个权力问题。丈夫想买一台电脑,妻子想买一台钢琴,然而手中的财力只够买其中一件,谁有权做决定呢?如果没有明确的权力划分,就会发生冲突。与权力相关的是权利,就是行使权力和获得利益的法定权限或权益。在家庭中,拥有众多的物质和精神资源,谁有资格占有或处置它们呢?这就出现了权利问题。妻子把旧电视机送给了自己的父母,丈夫认为她没有处置这一东西的权利,因为电视机是自己挣钱买的。而妻子认为自己是家庭主妇,拥有当然的权利。由此,冲突就出现了。权力和权利应该于责任和职责联系在一起。家庭中几乎所有事情都需要有人承担责任,负责管理。晚上回家必须做饭,做饭是谁的职责呢?应该谁买菜?谁洗菜?谁做菜?谁端菜?丈夫可能认为这都是妻子的职责,妻子则认为丈夫起码应该完成前两道工序。双方都推托责任就必然发生冲突。导致冲突的权责倾向是:(1)喜欢承揽、扩大、推脱责任;(2)权、责界线模糊,对同一件事情,双方都认为自己拥有决定权力,或者都认为对方没有权利,自己没有责任;(3)当一方争夺这方面的权力时,对方以争夺另一方面的权力做补偿;当一方推卸这方面的责任时,对方不去管另一方面的事情。
性差异:夫妻的性欲望和性满足是不同的,这一差异成为夫妻冲突的深层心理根源。津留宏、泉宇佐等人(1975)在这方面做了较多的研究。男性的性欲是生理上难以抑制的兴奋,具有相当的自发性,因此在新婚之际就能满足。女性的性欲则是随性生活和性体验的增加而逐渐觉醒、增强,有的人到中年时才达到相当强烈。这样,男性在结婚初期往往因为妻子不愿配合而导致性欲不满。男性的性欲望带有强烈的冲动性、征服性和求异性特点,容易在婚后不久就对现有性生活感到厌倦,特别是妻子在容貌、服饰、言谈上急剧失去风采之后。可是,妻子的性欲望在此时刚刚达到高潮。于是,很多中年妻子感到性欲求的不满。在性关系中,男性无疑处于主动地位。只要他愿意发生性关系,积极地进行挑逗,女性即使不喜欢他,或者不愿意在此时满足他,也可能发生性兴奋,最终与她发生性行为。女性就不能这样做,她最多只能挑逗男性冲动,最后的决定权还是在男性手里,如果男性不为所动,女性的性欲望就不能得到满足。而女性的挑逗能否成功,往往取决于自身的魅力,比如漂亮、性感等。这样就存在一个问题;女性只有在性欲望强烈的中年才可能积极地进行挑逗,然而这时她的魅力已经因为年龄、怀孕等大大衰减。由此,她也会产生不满。在性欲方面,男性不论年龄多大也会被年轻女子的性魅力所吸引,而且选择女性的标准并不严格,有时只要能消除性不满就可以。因此当他对现有配偶厌倦之后,就倾向于寻找婚外性关系。与此对应的是,年轻女性对各个年龄层的男性都会作出性反应,远比男性范围大得多。这样,男性的婚外性关系就有成功的可能,而将自己的配偶冷落在一边。当然,妻子也可以去寻找婚外性关系。不过,一方面她的魅力已经下降,比丈夫面临着更大的困难;另一方面她倾向于只与有感情的男性发生性关系,挑选的余地较小。再者,社会舆论的压力对女性来说更大,社会上对女性的不贞行为是冷酷的,对男性则相对宽容。所以,她较少付诸实际行动,即使行动也较少成功。在这种条件下,她必须依靠丈夫才能获得满足,因而牢牢地看管住丈夫。丈夫或者迫于压力,勉强应付妻子的要求,经常感受到遗憾与不满,导致冲突的出现;或者“暗渡陈仓”,在背地里接纳“第三者”。而第三者的插入,无疑会淡化夫妻关系,引起强烈的夫妻冲突。
2.离婚
离婚的其他原因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心理因素,包括粗暴、不尊重和性格不合;二是性的因素,这或者是性欲不满,或者是没有生育;三是社会与行为因素,包括亲属关系的影响、经济因素、政治因素和犯罪。从时间发展上看,性格不合而离婚的比例呈逐渐上升的趋势,这表明了心理因素在婚姻结合中地位的上升,即婚姻越来越趋向于心理的结合,也越来越可能因为心理原因受损。因此心理不和谐成为离婚的主要原因。
经济纠纷、政治因素和犯罪而离婚的比例逐渐降低。这表明了经济、政治因素在婚姻结合中地位的下降,也表明了婚姻外部约束力的弱化。政治观点、政治身份等在社会生活以及夫妻生活中不再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政治冲突的可能性和夫妻的重视程度降低,在经济方面是经济收入逐渐提高,经济状况逐渐改善。既然男女较少以这些外部因素作为主要考虑而结合,他们也就较少为了这些原因而离婚。
性生活失调和不育导致的离婚也呈递增趋势。对此可以做出两种解释:一是人们的性欲望有所增强,因而增强了不满,二是人们的性观念趋于开放,对性欲望的合理性增加了肯定,对性不满增强了表达勇气。
(1)离婚的理想化是指把离婚前景设想得过于宽敞、明快、乐观。回首过去,夫妻在价值、习惯、性格方面长期相异,自己的要求一直未能满足,同床异梦、尝尽了苦头,通过离婚,很快就可以脱离苦海;展望未来,自己可以追求新的爱情,可以找一个情投意合的情侣,过恩恩爱爱、美美满满的日子;离开了配偶,与另一个异性共同生活,显得新异、刺激,这一切是多么的诱人!面对这一片光明,很多人毫不犹豫地提出了离婚。其实,事情从来不会像所设想的那样一帆风顺。离婚可能让人饱尝隔断关系、心理失衡的痛苦,寻找新的配偶可能不像当初那样容易,由于自身心理特点再婚可能依然会悲剧重演。所以,理想化者在离婚后可能遇到意想不到的挫折。
(2)离婚的惰性化是指不到万不得已不提出离婚,或者不同意配偶提出离婚的要求。这些人也感受到彼此冲突和感情破裂的痛苦,意识到这样的结合是一种折磨,但觉得除目前状态之外,没有一种更好的方式可以替代。有的人也想到过离婚,但是离婚在其心目中是一个莫测的深渊。他们不知道离婚后会遭受什么悲惨的结果,因而顾虑重重。因为自知代价太高,所以最好的解决办法是维持现毒状。他们用“习惯的束手无策感”应付生活,认为一切都是命中注定,怎么想都没有,因而知觉麻木逆来顺受。其实,这些人只要狠一下心,跳出苦海就可能过上比过去好得多的生活。
(3)离婚的罪恶化是指一想到离婚就感到是一种罪恶,大逆不道,心存无以言状的恐惧。即使受到配偶的虐待,实在难以忍受,在提出离婚之前也犹豫不决,婚姻的痛苦和离婚的恐惧交织在一起。这些人即使在离婚之后,依然进行自责,认为是自己在作孽,以至对新的婚姻生活畏首不前。与罪恶感对应,另一些人则产生强烈的羞耻感,认为离婚见不得人,没有脸面,整天郁郁寡欢。这些人的社会化程度较高,离婚的心理负担较重,不是万不得已,不会做出离婚抉择。
(4)离婚的情绪化是以情绪化、冲动性的行为对待离婚,而不是理智地通过离婚谋求最好的结局。有的女性明知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丈夫不会再爱自己,自己也根本不爱丈夫,但依然不同意丈夫提出的离婚要求。在很多情况下,这是因为丈夫已另有新欢,企图离婚之后与“新欢”结婚。妻子此时有强烈的嫉妒、愤怒情绪,用不同意离婚进行报复。其原则是:“我没得好结果,也不让你有好结果!”这样做的结局往往是,自己没有获得任何实质性的收益,却接连不断地失去更多的东西,比如递增的折磨,分居的孤独,岁月流失的代价等。
离婚之后,大约有一半的人具有轻松感和解脱感。在李银河、冯小双(1991)的调查中,离婚者认为离对了、必须离,并且有轻松感和解脱感的占54.5%,认为不是好事,但是别无选择的占36.3%。认为自己倒无所谓但对孩子不好的占22.7%,认为不该离、离了好的占9.1%。即是说,多数离婚者对自己的选择是肯定的,并且将此作为一种解脱。一位女离婚者说:“离婚后孩子们从不堪忍受的家庭气氛中得到解脱,两个儿子先后考上了大学。若不离婚,他们恐怕都得得精神病”。
大多数离婚者在离婚后都感到孤独。在李银河等的调查中,感到孤独的占69.1%,没有孤独感的占30.9%。其原因似乎是夫妻毕竟长期生活在一起,无论是相爱还是仇恨,都会在生活中提供相互刺激,有一种相互作用的感觉。离婚后一人独处,这些刺激完全消失就会出现孤独。当夜晚看到身边的空床,或者在身体不舒服时,这种感情往往油然而生。在以家庭为中心的节日等场合,比如生日、春节、中秋节等,他们也会情不自禁地回忆起过去的时光,意识到这些已经一去不复返,感到孤寂与凄凉。很多离婚者在离婚后造成感情彷徨。离婚后的第一年中,男女都感受到极度的消沉、忧虑和愤怒,对周围事物反感丧失信心。有的先后经历了麻木、拒绝接受离婚现实、震惊、狂怒、苦涩沮丧的心情;有的受到内疚、羞耻、怨恨对方及失败感的困扰;有的则失去记忆,工作无效率,健康水平下降,睡眠不好。痛定思痛之后,很多人会变得清醒起来逐渐增强信心,面对未来的生活,一位离婚者说:“眼界开阔了,对生活的理解也深了。”
离婚者还感受到社会舆论的压力。在李银河等的调查中,76.1%的人认为自己处于猜疑、议论和讥讽之中。他们说:“人们对我有千奇百怪的看法和猜疑”,“看法不好了”,“认为离了婚的女人就像犯了罪”,“不理解,莫名其妙”,“看我的眼光都跟以前不一样了”,“有可怜的、同情的,还有幸灾乐祸的”,“怀疑我生理有毛病,被当成笑料”等。离婚者感到更难以忍受的是孩子的命运。一位女离婚者说,她5岁的孩子因见不到爸爸,凡是面值5元的人民币都不花收藏起来,因为那票面上有一头戴鸭舌帽、手拿钢钎的炼钢工人形象,孩子固执地认为那就是他的父亲。一位男性离婚者说,过去整天淘气不着家的孩子在失去妈妈后不愿意上公园,说:“没妈妈领着的孩子会被人笑话”。另一位男离婚者说,小女儿有一次突然问他:“妈妈是好人还是坏人?为什么别人说妈妈是流氓?”父亲无法回答,此后凡是再提到妈妈,女儿一概不吭声。
尽管离婚之时抱有厌恶和仇恨,但是在离婚之后,一些人会回忆起原来配偶好的地方。产生怀念和思念之情,或者抱有好感。在李银河等人的研究中,离婚者对前配偶感到憎恨、厌恶、反感的36%,怀恋、思念占4%,一般友好占16%,冷漠、无所谓占28%,又恨又想又悔等综合感受占16%。在怀恋、友好等情况下,一些人想到与前配偶复婚。在李银河等人的研究中,准备复婚的占7.1%。一位男性离婚者说,自己“被那些给大女们介绍对象的人包围着,被周围所有的目光紧盯着,仿佛去谁家都是要把人家的老婆抢走似的”,以至几次动了复婚以摆脱这种尴尬处境的念头。即使不想复婚多数人也考虑再婚。其中,有再婚意向的占55.1%,无再婚意向的占31.9%。在已经再婚的人中,感到幸福的占74.8%,不幸福的占25.2%。
有人说,性格不合、爱好、嗜好不同的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此话虽然有点言过其实,但也并非全无道理。然而,那些通情达理的夫妇,婚后感情会与日俱增。两情相悦,恩爱有加,爱情之花常开不败。究其原因,全在于夫妻相处的技巧。如果还有感情,只是心理疲劳期,生理上的更年期,可以试用下面的方法调节:
热恋是婚姻的前导,热恋中的男女,那种两情依依、片刻难离的情景,实在是非常美妙。结婚以后,经常回忆婚前的热恋情景,就能唤起夫妻的感情共鸣,并在回忆中增加浪漫情感,更加向往未来,从而增进夫妻感情。蜜月是夫妻俩感情最浓的时期。那时,两人抛开一切纷扰,完全进入赛过蜜糖的爱情天地,享受“伊甸园”之乐。婚后,如果能利用节假日,每年安排时间不等的“蜜月”,如来个异地旅游,再造两人的爱情小天地,重温昔日的美梦,定能不断掀起爱河波澜,使夫妻感情越来越浓。结婚纪念日、对方生日、定情纪念日等等,是夫妻双方爱情史上的重要日子。届时,采取适当形式,予以纪念,使双方都感到对方对自己怀有很深的爱意,这对于巩固夫妻感情作用甚大。不少夫妇结婚时,由于条件所限,未能采取理想的形式来回报对方的爱意,如未能度蜜月,未能给爱人买一件像样的礼品等。若干年后,当条件具备时,记着完成这些当初未尽事宜,以偿还过去欠下的情债,就会使对方觉得你是个很重情、多情的人,爱你之情便会倍增,如不少男同志婚后给爱人买金首饰,许多已过而立之年的夫妇补拍结婚照等。有些男女,婚前与对方约会时,总要想方设法取悦对方,但结婚以后便不再在意对方对自己的感受,这种做法是会损伤夫妻感情的。所以,婚后女同志还要一如既往地温柔娴淑,对丈夫呵护关心:而男同志则应细心体会妻子的内心感受,不但要处处体贴爱护妻子,而且还要学习一些取悦妻子的技艺,如做她购买服装的高参、帮她制定美容计划、不时来点幽默等。出乎意料地使对方惊喜,常会起到感情“兴奋剂”的作用。因此,创造一点意外惊喜,对于增进夫妻双方感情很有好处。如瞒着对方,将他(她)在远方的亲人接来会晤、为对方买一样很想得到的物品、为夫妻俩创造一个对方没有准备,但却非常喜欢的活动等,都可使意外惊喜油然而生,从而在惊喜中迸发出强烈的感情之花,掀起欢腾的爱情热浪。“小别胜新婚”,在过了一段平静的夫妻生活后,有意识地离开对方一段时间,故意培养双方对爱人的思念,再欢快地相聚。这时就能使夫妻俩,思念的感情热浪交织成愉悦的重逢狂欢,把平静的夫妻感情推向一个新的高峰。有些人婚后衣着、容颜等不再讲究不修边幅。特别是男同志,这方面的问题更为严重。其实,无论夫妻哪一方,都不希望对方在别人的心目中,留下不好的形象。因此,注意自身形象,不但可以取悦对方,而且也是在公众场合下,为对方争面子的需要。否则,就有可能影响双方的感情。不少夫妇,在有了子女后,往往把情感全用到了子女身上,每每忽视爱人的感情需要,尤以女同志为甚。这种做法有失偏颇。对子女施爱是必要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应放弃对爱人的感情投入。那样,不但会冷落爱人而影响夫妻关系,而且也会给家庭罩上一层阴影。
男女双方以公认的形式结合为两性关系。性生活只是夫妇关系的一部分,但没有性生活的夫妻关系显然是不正常的,由于性关系越来越受到法律限制,因此男女双方的性满足,便成了他们结为夫妇的最重要因素。就结婚动机而言,这是一个外表看不出的强有力的动机。
从人的一般关系看,性生活是最亲密的肉体接触,有这种关系的男女,因其亲密性而构成特别的关系。由于双方以身相许、鸾凤和鸣、男欢女悦,从而产生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这种信任感能越过性的互求性,而促进他们相互间在生活上的亲密关系。同时构成夫妻间推心置腹的相互依赖性,至少也构成一种无男女拘束的生动的一体性。即便这种肉体上的接触,缺乏人格的或精神上的爱,它至少也能产生生物性的亲密感。如果夫妻间在人格上也互相敬爱,又保持经常的肉体接触,那么他们相互间,便自然产生一种淳朴真挚的亲密感。正因为是夫妻的关系,才得以相互无所顾及,同吃一盆菜,连内衣也彼此抢着洗或让对方代劳,之间也有这种亲密感,但那是因为养护和依存的关系而产生的,而不是象夫妻那样有性的结合而产生的,应当说性的结合是夫妻关系的最大特征。
夫妻因是一家人,两人在社会经济生活上,被错误的看成是一体。严格说来未必是,但已习以为常了。丈夫的社会地位看成妻子的社会地位,丈夫的经济能力,因共同生活而决定了妻子的经济生活。夫妻双方的衣食住行生活条件也完全是这样。总之世人把夫妻错误的看成是一体关系。所有这些条件都超越了父母和子女间关系。在过去,妻子只不过是丈夫的附属品,没有实质性的生活权限,不完全平等,不过妻子在社会经济以及生活的地位上,同丈夫相比仍有很小的差距,这是因为妻子作为丈夫附属品的时代延缓的太长的缘故,这类例子是屡见不鲜。夫妻被错误的看成一体的观念,是历史的产物,以后夫妇进而称之为人生的伴侣,共同命运者。称呼是夫妻但因为是可分的两个人,却不会度过完全相同的一生。工作内容不同,死神降临之日也各异。尽管如此,两人也会同甘共苦、患难与共,这是懂得互爱的夫妻他们的做法。夫妻如能连续庆祝银婚金婚。那自然是长期稳定的共同生活者了。年轻是共享欢乐,工作互相帮助,晚年白头偕老。这才是真正的共命运。无论是男是女。如果孑然一身度过一生,那是一种折磨人的社会存在,应当要求异性共同生活,相互真心体谅、互助互爱,两人应共同努力建立家庭,只有这样才能求得社会经济和生活上的平衡。
生儿育女抚养他们长大成人。有的夫妻关系未必如此,但从夫妻关系来说,有孩子无疑是正常的,丰富了家庭生活。从人的关系看,养儿育女是只有夫妻关系,才能做到的一种独特的共同工作。因男女的性关系而生男育女是自然的事,在过去,从两个人繁殖为几个人,有时竟达10人以上也是常见的。夫妻两人为了把孩子们抚养成材,几乎献出了自己的一切。家庭里人际的关系,也因从两人增为三人五人而头绪纷繁丰富起来。相比较有孩子的家庭,便有了生机有了生气有了希望。孩子的成长又不断给家庭带来变化欣喜。为了全力应付孩子的事,夫妻两人的关系甚至会紧密起来。如果小两口的夫妻关系尚不十分成熟,那么,有孩子也许是一种妨碍,甚至会感到讨厌。诚然,以往不少夫妻是为了生孩子而结婚的,可是,结了婚的男女就想有自己的孩子,就想按自己的想法培养他。这是很自然的,但随着孩子的出现与成长,夫妻关系却起了巨大变化,只有在夫妻两人分别体验了养儿育女的甘苦以后,夫妻关系才变的完善起来。各种人际关系都各有其自身目的,只有通过新生命的创造和培养,夫妻方能意识到不只是为了自己,同时也是为了一个远大严肃而自然的大目标。
3.不平等关系
古代东亚(中国、日本、朝鲜、越南)受传统儒家文化影响,夫妇属于儒家五伦”之一《礼记·昏义》:“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济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当时的婚姻是以事宗庙、传宗接代为主要目的,重视夫妻和谐是为了能够让家族得以延续。虽然夫妻在名义上、礼制上平等,但实际的地位并不平等。古代东亚奉行一夫多妻制,已婚男性除正妻之外可以纳妾,没有纳妾的,有些会有宠婢,只要不是过份沉迷女色影响家庭,就不会受到非议。女性却要忠于丈夫一人,虽然中国在宋朝之前对女性有婚外情的看法较为宽容,但女性与丈夫以外的男性有爱情或性关系,就会被视为不贞,到南宋之后就更为严格。女性不贞轻则被休弃,重则被处死。
在再婚问题上,夫妻的待遇亦有别,男性在丧妻或出妻后续弦,视为理所当然,女性方面,虽然中国历朝历代,均无明文禁止女性在丧夫或被出后改嫁,但早于汉朝班昭所著的《女诫》中,就提到“夫有再娶之义,女无二适之文”,然而真正奉行的却不多,南宋之前女性改嫁还是很普遍。到近古,对女性改嫁的看法转趋负面,并影响到邻国。李氏朝鲜就禁止士大夫和两班贵族女性改嫁,否则将沦为贱民。日本则对女性改嫁持宽容态度
欧洲传统上奉行一夫一妻制,虽然夫妻关系较东亚平等,但仍然是男性主导,妻子往往被视为丈夫的私有财产。另一方面,在基督教提倡爱的教义影响下,西方人把夫妻关系视为神圣的,认为是上帝的旨意,因此不鼓励离婚。世界上大部份地区的传统社会都是父系和父权社会,夫妻往往是“男主外,女主内”,丈负责维持家庭经济,养妻养儿,妻子照顾家庭,相夫教子。因此传统女性婚后往往是家庭主妇。
4.平等关系
现代价值观提倡男女平等和尊重人格,夫妻关系着重于双方的感情维系,家族利益和延续则较为次要。由于现代女性教育程度提高和工作机会增加,夫妻双方都外出工作的双薪家庭,在现代化的国家和地区十分常见。也有越来越多夫妻过“女主外,男主内”的生活,因此家庭主夫也越来越多。但传统观念仍然影响不少人,有些人认为男性不外出工作,靠妻子提供经济支持是羞耻的,并把“家庭主夫”讥为“吃软饭”、“小白脸”。亦有人认为“家庭主妇”依靠丈夫供养,对家庭和社会贡献不大。事实上主内者的贡献往往不比主外者少。现代平等主义的价值观认为,夫妻是合作关系,维持着一个家庭,主内者和主外者并无高低之分。
由于现代夫妻关系,并非把生儿育女放于首位,较为重视夫妻之间的感情,有些夫妻因为某些原因而不生育。有不少是双薪家庭,双薪无孩的夫妻称为丁克家庭或顶客族。另外,现代夫妻有不少都不与父母同住,这类家庭称为核心家庭。有些情侣选择同居,虽然没有正式结婚,却以夫妻名义生活并夫妻相称,在某些国家和地区视为事实婚姻
夫妻和睦相处的要求:真实是力量、信心的表现。实话最好说怎么表达都是真的;谎话最难讲,怎么编也编不严实,所以,丈夫大可不必自己找罪受。男性的深刻最有魅力“思想深刻”的男人要比外貌高大更有吸引力。有胸怀的丈夫让妻子感到放心安全,平时生活比较轻松很少惧怕,能够完全展示自己的内心。男子汉至关重要的品质是敢作敢为,大致包括敢想、敢讲、敢做、敢胜、敢败、敢爱。风度与人的气质相联系,代表一个人的人格倾向。男人的风度是一种成熟的美,女性最欣赏。做事奇特,也不多做解释,思考问题的过程不和盘托出,而只是给人最后的结论。这样机灵的丈夫使妻子感到深奥,男性的这股“鬼精灵”劲儿再加上他们的好品质,将是对女性有力的吸引。有幽默感的丈夫,大多是十分乐观的人。具有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百折不回的精神,这样的丈夫受到挫折遇到逆境,也决不愁眉苦脸,仍然是打趣、逗笑别人。使人不感到逆境的压力,使沉重的生活显示出轻松减少烦恼。男子汉的进取性应表现在生命的每时每刻,是一种向上的精神,是对事业、未来的一种进取心。婚后的好丈夫应该具有浪漫色彩,给生活创造欣喜,这种浪漫型的丈夫非常有吸引力。妻子喜欢冒险的丈夫,因为那将有一种神秘、危险、探索的意味令人神往。
5.剪刀形
当绘制一张社会婚姻价值取向的坐标图时,就会清晰地看到,男人和女人在不同年龄阶段迥异的人生定位。年轻阶段,表示女性婚姻价值取向的“女貌”坐标处于社会婚姻价值曲线的顶峰,表示男性婚姻价值取向的“郎才”坐标则处于曲线的谷底。时光流转,“郎才”曲线逐步上升,“女貌”曲线渐次走低。在中年前后,形成一个交汇点。而后,成功男人的“郎才”曲线继续向峰顶攀升,而大多数女性的“女貌”曲线则向谷底下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两条曲线呈现差距逐渐拉大的趋势,两者的形状宛如一把张开的剪刀。一般到了50岁以后,两条曲线渐渐平行,形如剪柄。称之为夫妻间的“剪刀差”原理。
用“剪刀形”的原理来解释现实生活中的夫妻关系,很形象也很管用,它能使很多现象找到出处,很多困惑得到解释。比如人们常说“男到四十一朵花”,意思是说到这个时候,男人才真正地走向成熟,事业正走向高峰,“郎才”得到充分体现。而这个时候的女性,容颜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流逝,在以女貌为婚姻价值取向的社会中,在走下坡路了。波斯有句谚语说:女子在二十最动人,在三十最可人,在四十最缠人,这说明女貌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衰减的。适当“剪刀形”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不会影响夫妻间的和谐和婚姻的稳定,但当“剪刀形”过大时,则婚姻不仅不能和谐,更有可能破裂,进而影响到家庭的稳定。夫妻之间的条件不能悬殊太大,这是被实践检验了的“公理”。缩小“剪刀形”可以着眼于“剪刀形”曲线特点,在三个方面采取补救措施
一是将夫妻间生理年龄差距适当拉大。由于男女的婚姻价值取向高峰出现,通常有一定的时间间隔,女性的高峰出现的早,男性的高峰出现的晚,因此拉开男女年龄差距就可以减小高峰期的错位。古人很早就看到这个问题,先秦《周礼地官媒氏》说“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礼记内则》也说:男子二十举行冠礼,开始学礼,三十而成家。女子举行笄礼,二十而嫁。从古人的这些记录中,可以看到男子和女子的婚嫁年龄相隔在10岁左右。如果把10岁定为男女年龄差距标准,将上文所说的剪刀形曲线中,代表男女婚姻价值取向的两根曲线平移,就可以惊奇地发现,剪刀差将不复存在,甚至有可能重合为一个抛物线。也就是说,10岁左右的年龄差距,是保证郎才女貌同时出现的最直接的方法。
二是不断增强维系夫妻间感情的因素。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夫妻的年龄差距不大,但是夫妻感情也很牢靠,这得益于维系夫妻感情的因素很多,比如在共同打拼中形成的相濡以沫深情,在主观上使男女双方有牢固的感情基础;有了子女之后,在客观上双方有抚养教育的共同责任,出于对子女的爱,更加珍惜的感情;另外,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经济生活的相互依赖也使夫妻关系稳定。因此,家庭的稳定程度,离不开这些因素的维系,特别是作为爱情结晶的子女,更是促进夫妻感情,淡化剪刀形的重要因素。
三是把单纯的郎才女貌演化为才貌双全。随着社会的进步,女性在经济上不再完全依附于男性,因而相貌不再是评价女性婚姻价值取向的标杆。当女性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的才干也在不断增长,她的婚姻价值取向并不因为容貌的衰减而递减。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警示我们,那些试图凭借年轻貌美“摘桃”的人,如果自己只是一个绣花枕头,今日靠青春摘别人的桃,明日或许有更年轻的人来摘桃。求天求地不如求自己。自己有本事就不怕被别人抛弃。认识和掌握夫妻间的“剪刀形”原理,就是为了防止和避免让潜在的“感情危机期”成为现实的感情危机,共同维护夫妻的恩爱和睦和家庭的稳定和谐。
6.吵架的误区
夫妻间共同生活,总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而当这些问题出现之后,最常见的沟通方式不是吵架而是化解矛盾。用理智的方式让对方明白理解,来调解家庭内部关系问题。家庭中需要相互理解,社会中更需要理解,例如婆媳关系不和,妻子认为,丈夫总爱偏袒着婆婆。首先妻子要明白丈夫的两难处境?到底是谁有理?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男女本是平等的关系,尊重孝敬父母怎么做效果更好?同时相互之间是否换位思考,体会到了彼此之间此时此刻的感受?调节化解不必要的争端。也许有些人不能忍受丈夫偏袒的这种“孝”行为,于是“战争”便不可避免地爆发了。孩子的话题,也是吵架的导火线。多数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在教育上,父母都会投入比较多的精力,因此,在如何分配这些爱与期望上,往往会引发冲突。对婚姻可靠性的猜忌也会成为吵架的诱因。有钱的夫妻越来越多,小康生活是老百姓的渴望,而腰包鼓了,男人们却不爱回家了。男人们不回家的理由总是工作太忙,这当然会引起在意在乎他们的女人由牵挂思念到怀疑。因性格不合而吵架的夫妻比较多,所以没有恋爱之前,相互了解性格是必要的,不了解不熟悉不结婚是必须的,如果一旦发现彼此性格不合,那么在恋爱的时候就分手是正确的,就不至于去感受再离婚的痛苦。爱情不是自私的拥有,而是让对方与自己都获得幸福与快乐,获得各自心理的平衡,不能成夫妻还可以做朋友,大爱比自私的小爱更伟大,更让人敬佩。性格不合的夫妻,离婚的可能比前三种要大。
7.争论
对于通情达理的夫妻来说,偶尔的争论会增加婚姻的情趣,能起到激活婚姻的作用。
第一,有益身心健康。人到中年,两人结婚多年,整天是锅碗瓢盆的,难免磕磕绊绊的。你看我不舒服,我看你不顺眼。你说我不做家务,我说你夜不归家。这气就憋在了心里。时间一长难保不憋出病来。当你觉得心中憋屈时,和你家另一口子辩论一下。随着怨言怨语的脱口而出,体内的浊气也随之排出体外,清气拥入体内,立马感觉气顺了,心情也舒畅了,这病根也就随之无影无踪了。所以说辩论可以预防生病,有益身心健康。这可是有科学依据的。如果两口子有气总暗暗憋着,那恐怕离离婚也就不远了。
第二,促进夫妻感情。别看两口子争辩时像个仇人似的,俗语说得好,床头打架床尾合。一旦女人不想说了,扑在床上掩面而泣,男人立马就蔫。女人在男人的劝慰下破涕为笑,再撒撒娇,男人还不立马热血沸腾,夫妻感情能不大增吗?如果是女人主动认错,那么男人更感心中抱愧,只有用百倍的付出来回报女人了。
第三,可以锻炼口才。当今的社会,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自我推销的能力。人无口才,知其不可也。女人是天生的演讲家。这方面男人要向女人学,加强锻炼。但要记住一点,女人的记忆力一级棒。从吵架开始,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被女人“记录在案”,作为以后控诉你的“有力证据”。
第四,有助共同进步。俗话说:“无风不起浪。”两口子既然能够吵起来,一定是平时矛盾积压太多,对方的缺点已经达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一旦争辩起来,自然是尽情地数落对方的不是。自古忠言逆耳。这些话在争吵时,你会觉得难以忍受,但事后冷静一想,许多正是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之处。改正就进步了。
夫妻争辩,虽然并非一无是处,但切不可将其当成一种习惯,长时间争辩会造成彼此身心的损害和疲惫,对婚姻失去好感,从而影响婚姻的质量,最终甚至会将婚姻推向破裂的边缘。所以,如果一旦争辩就需要掌握一些原则,也就是一些不可触碰的“底线”。首先,切勿攻击对方的弱点。每人都有最脆弱的一环,你的配偶不是你的敌人,打闹吵架时只能针对某一件事,不可一再揭其“疮疤”。针对特定的主题,勿扯进所有的事情。争斗下去已无计可施时立刻停止。头脑不清醒时切忌争吵。例如饮酒后双方应避免争吵,否则情况就可能恶化,只动口不动手,夜深时不要讨论敏感的话题。当你疲倦时,争斗只会加深情绪的恶化并影响次日的情绪。切勿因居下风而闷闷不乐。夫妻间的争斗,无所谓输赢和高下,不必心生不平、伺机报复。争斗之后,不要长期离家不归。出去散散心可以,长期不归会使双方进入“冷战”,产生新危机。最后,不论争斗得如何厉害,一定要在夜间同床共眠。
8.辩论的实质
夫妻之间的“战争”其实并不是不相爱,而是沟通交流不够,互相之间欣赏的成分太少。心理专家对妻子和丈夫老争辩的症结进行了分析,认为在中国虽然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很多人还是希望依靠丈夫来撑家,一般女人对丈夫都有这两种愿望:一、丈夫在外面打拼,能赚钱养家,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二、丈夫不能成为经济支柱要妻子共同养家,但对妻子关心爱护。男人只要做到这两项中的一项,家庭就不会再发生“争吵”了,也就是幸福的家庭了。
男人对女人的包容、照顾是有些男人的天性,自小男孩就会照顾女孩。有些女人会照顾包容男人,并不是每个男人都能独自担当起养家的责任的,其实这也没什么关系,只要能多关心妻子点也是不错的。女人其实很容易满足,有时只要说上一些好听的话,就无怨无悔地劳累,这也就是人们说女人“傻”的原因。此外,性生活作为夫妻生活之间最重要的一个环节,通常是夫妻亲密度的一个标志,许多离婚的夫妻由于性问题而导致争吵最后离婚,但是又不愿意直说。性生活作为维持良好夫妻关系的一种标志,它既是夫妻关系的一种良好的润滑剂,又是满足人类本身正常需求的一种必要手段。争吵中的夫妻,要能够意识到性问题的重要性。本来美满和谐、感情基础深厚的夫妻,由于性生活不和谐而分道扬镳,并因此而悔恨终身,实在是一种遗憾。如果夫妻双方能从相互指责、伤害中走出来,正式地面对性问题、解决性问题,就能获得更高质量的夫妻生活。
心有灵犀
1.聊聊家常,婚姻生活无可避免地有其家常琐碎的一面,妨碍默契感的根源之一,就是想以无休止的浪漫来替代琐碎、回避琐碎,这种做法无疑是鸵鸟式的,琐碎既然无处不在,不如来闲话家常,体验琐碎背后的微妙乐趣。
2.学会自嘲,相信没有人能在这样的字条面前板得住脸。自嘲,看似自我贬抑,其实却是结束争端的最聪明的方式,无形中,也避免了日常争执带来的负面情绪,实在是意想不到的促进亲密关系的高招。
3.完全接纳对方,如果你不是他的初恋,你一定对他的前女友或前妻有着难以言喻的好奇心,这种古怪的感觉很大程度上是源自嫉妒。而且,如果他是你的第一个恋人,这种嫉妒还会掺杂着强烈的不平衡。然而,穷追猛打他的过去,对彼此的信赖感和亲密度的建设毫无帮助。不错,你很想知道,他与前女友是怎样认识的?他的父母对他的前女友有何评价?什么是他们分手的真正原因?
“言色相和,无相违戾”。这是圣贤教导我们,夫妻之间精神生活的重要因素。彼此之间的语言能够和软,面色经常带着笑容,感情当然不会违戾。
“互相体谅”在夫妻间很切要,若不肯体谅对方,互相批评指责,那么言色就不能够相和。因为指责会引起对方之恶感,以为自己丈夫或妻子轻视他、讥笑他,于是反唇相讥,恼羞成怒,故此造成感情破裂。所以夫妻之间要经常脸带笑容,互相关心。(摘自方海权作品《人生改造命运要义》)。
婚姻财产
中国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文艺
1.形容夫妻的词语:结发、鸳鸯、伉俪、配偶、连理、秦晋、百年之好。
2.形容夫妻的成语:夫唱妇随、夫义妇顺、琴瑟和谐、鹣鲽情深、相敬如宾、如胶似漆、情比金坚、公不离婆、秤不离铊
3.与夫妻相关的诗文:“有情饮水饱,知足菜根香。以胶投漆中,谁能别离此”。----南朝·梁·萧统《古诗十九首·孟冬寒气至》;汉苏武《诗》之二:“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敦煌变文集·伍子胥变文》:“其妻既见殷懃,遂乃开门纳受,恩爱还同昔日,相命即归”;《韩非子·六非》:“明主知之,故不养恩爱之心,而增威严之势”;《易·小畜》:“舆说辐,夫妻反目; 唐杜甫三绝句》之三:“闻道杀人汉水上,妇女多在官军中”; 明王铎《兵部尚书节寰袁公(袁可立)夫人宋氏行状》:“夫人命妇女为炊,以饱城守者。睢之不堕,亦夫人力也”古时,夫人用于男性称呼。
电视剧《金婚》导演:郑晓龙 主演:张国立、蒋雯丽、林永健沈傲君普超英李京京苗乙乙
地区:中国内地片长:41分钟语言:国语年份:2007类型:电视剧
《半路夫妻》导演:刘惠宁 主演:孙红雷、陈小艺、张嘉译、张少华
地区:中国内地片长:45分钟语言:国语年份:2006类型:电视剧
《结发夫妻》导演:李辉 主演:陈谨、丁勇岱金巧巧雷恪生
地区:中国内地片长:45分钟语言:国语年份:2008类型:电视剧
《一路夫妻》导演:范元 主演:马景涛,史兰芽,蒋竹青
地区:中国内地片长:45分钟语言:国语年份:2007类型:电视剧
《一日夫妻百日恩》导演:刘惠宁 主演:高曙光耐安李颖郑卫莉
《夫妻时差》导演:刘惠宁 主演:张庭丁志诚蒋欣
地区:中国内地片长:45分钟语言:国语年份:2005类型:电视剧
《新抢钱夫妻》导演:Parisot,Dean主演:金凯瑞,Leoni,Teacute;,Lawrence,Staci,亚历克·鲍德温
地区:美国片长:90分钟语言:英语年份:2005类型:喜剧
《夫妻住对门》导演:一尊,黄文利 主演:莫少聪,高宝宝马晓伟,李蕴洁
地区:中国内地片长:44分钟语言:国语年份:2004类型:剧情/电视剧
《夫妻生活向导》导演:一尊,黄文利 主演:朴正直,金纯妮
地区:韩国片长:60分钟语言:韩语年份:2003类型:剧情/电视剧
《抢杠夫妻》导演:一尊,黄文利 主演:陈炜黄智贤甄志强李枫黄一飞
地区:香港片长:45分钟语言:国语年份:2001类型:电视剧
聚仙》中的任务,等级在10级的玩家可领取此任务,可以增加经验、夫妻亲密度。结为夫妻的玩家,每天可以组队到天赐王城祥兽姻缘蜥蜴处接取此任务。接到任务后夫妻每人都会得到一个除魔石,除魔石被使用后会获得一个坐标信息,到达指定坐标使用除魔石会把无形魅魔凝聚成形,击杀之后可以完成任务。夫妻双方的除魔石使用任意一个,招出魅魔后,夫妻双方共同击杀后,夫妻双方都会完成任务,如果击杀魅魔时有一方不在附近,那么还可以使用另一枚除魔石来完成任务。完成任务后会得到经验和夫妻亲密度的奖励。
世界纪录
最年长的在世夫妇(总年龄):截至2018年7月25日星期三,马萨豪(Masao Matsumoto,1910年7月9日出生)与美弥子(Miyako Sonoda,1917年11月24日)夫妻两人的年龄分别是108岁16天和100岁243天,合计年龄达到208年259天,正式获得最年长的在世夫妇(总年龄)吉尼斯世界纪录称号。(吉尼斯)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5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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