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思藏
都指挥使司,简称“乌思藏都司”,是中国明朝对今
西藏自治区除
昌都地区以外的大部分地区以及
锡金、
不丹的最高军政管辖机构。
历史背景
1368年,
朱元璋在南京称帝,建立明朝。1369年,
朱元璋派遣官员持诏谕前往
西藏,着令各部归顺明朝。诏书说到朱元璋“命将率师,悉平海内。臣民推戴为天下主,国号大明,建元洪武。式我前王之道,用康黎庶。惟尔吐蕃,邦居西土,今中国一统,恐尚未闻,故兹诏示”。同年,明太祖还派遣陕西承宣布政使司的官员许允德前往藏地进行第二次诏谕,“令各族酋长举故官,至京授职”。
1370年,明朝军队攻取洮、岷等州(
洮州、
岷州),并进克元朝的
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脱思麻
宣慰司)的治所河州,吐蕃宣慰使
何锁南普遂降明。
元顺帝病殁,在此情势下原先忠于元朝的西北藏族首领陆续归附明朝。1371年,
西藏的世袭封主镇西武靖王卜纳剌(元世祖忽必烈第七子西平王
奥鲁赤的五世孙)携带元朝颁发的印信,率吐蕃诸部首领到南京向明朝纳款,表示归顺。明朝收缴了元朝授予他们的印信,分别授予他们为
河州卫指挥同知、靖南卫指挥同知,并准予其子孙世袭。属下官吏也授千户、所镇抚等职。1372年,
故元摄帝师喃加巴藏卜带领六十多人赴南京朝见
明太祖,表示归降。喃加巴藏卜被明太祖封为“炽盛
佛宝国师”,赐玉印一颗。他还先后两次向明朝举荐故元的藏族旧官一百多人,皆被授予各级官职。
1370年年正月,当时控制
乌思藏大部分地区的帕木竹巴第悉(帕竹政权首领的称号)释迦坚赞(即《
明太祖实录》所记的“故元灌顶国师章阳沙加”)在被明太祖封他为灌顶国师后,遣使入朝,贡以佛像、
佛书、舍利。在此之后,藏族地方的大小僧俗首领,也纷纷来到首都南京请封,明朝一律授给他们以新的官职和封号。如
指挥同知、佥事、宣慰使同知、副使、元帅、招讨、万户等职,以及国师等封号。对于新封的藏人僧俗首领,
明太祖要求他们“自今为官者,务遵朝廷之法,抚安一方;为僧者,务
敦化导之诚,率民为善,以共乐太平”。
治藏政策
明朝始终遵行的政教分离原则,改变了元朝将西藏的宗教和政治权力集于一人、一家、一派的局面,保证了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之间近300年的政治稳定和联系畅通。
乌斯藏都司官署名,明代始置。明朝在
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都
指挥使司之一。乌斯藏,
西番、古
吐蕃地。明初延旧职,
洪武初,太祖惩唐世吐蕃之乱,思制御之,惟因其俗尚,用僧徒化导为善,乃遣使广行招谕。
又遣
陕西行省员外郎许允德使其地,令举元故官赴京授职。于是,乌斯藏摄帝师
喃加巴藏卜及故国公南哥思丹八亦 监藏等于六年(1373)春入朝,上所举60人名。帝喜,置指挥使司,曰
朵甘,曰乌斯藏,
宣慰司二、
元帅府一、
招讨司四、
万户府十三、千户所四。以故国公南哥思丹八亦 监藏等为指挥
同知,下设佥事、宣慰使同知、副使、元帅、招讨、万户等官60人。七年(1374)七月
己卯, 诏置西安
行都指挥使司于河州,升河州卫指挥使韦正为
都指挥使,总辖河州、朵甘、
乌思藏 三卫。升朵甘、乌思藏二卫为
都指挥使司,管 拓兀即尔为
乌思藏都指挥同知,并赐银印。十八年(1385),以班竹儿藏卜为乌斯藏都指挥使 。乃
更定品秩,自都指挥以下皆令世袭。
明朝在确定
藏族地区的
都指挥使司、卫、所的
行政体制后,陆续委任藏族首领担任都指挥使司和
卫所的官职。最初,明朝是封蔡巴、羊卓、止贡、嘉玛等故元万户府首领为乌思藏的行都指挥使或
都指挥佥事等职,对帕木竹巴家臣中的内邬宗、桑珠孜宗的宗本则称为寨官。后来在了解帕竹政权的情况后,明朝就开始任命帕竹政权的主要宗本为
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的官员,并且进一步在内邬宗和仁蚌宗这两个最大的宗设立了行都指挥使司。明朝在藏族地区封授的指挥使、都指挥使佥事、千户、百户等官职都准予世袭,但是重要官职的袭职要经过皇帝的批准,并换发
敕书和印信。
1374年七月,明朝置西安
行都指挥使司于河州,韦正为
都指挥使,总辖河州、朵甘、
乌思藏三卫。从
乌思藏返京的使者向
明太祖报告,“各官公勤乃职,军民乐业”,因此下诏,“尚虑彼方地广民稠,不立重镇治之,何以宣布恩威。兹命立
西安行都指挥使司于河州,其朵甘、乌思藏亦升为行
都指挥使司,颁授银印,仍赐各官衣物。”1375年,明朝再置俄力思军民万户府、
帕木竹巴万户府,
乌思藏笼答千户所,设官十三人。此处的俄力思即为今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由此明朝完成了全藏的招抚任务。
明太祖时期对西藏僧俗人员的分封,大部分是应求封者的自我介绍而封授的。从数量上看,基本上是以俗官为主而
僧官为辅;从官职品级上看,此时期封赐的等级也普遍较低,最高仅为“大国师”和“
灌顶国师”。在藏地封授的官职、封号大多是沿用元朝的旧称。
●
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1374年七月由
乌思藏卫指挥使司升格而成,其为明朝在乌思藏的最高行政机构。
●
俺不罗行都指挥使司,“俺不罗”即为“羊卓”,辖地在今西藏
浪卡子一带。明初设置俺不罗卫,后升为行都指挥使司,置于乌思藏之下,由乌思藏都指挥使监管事务。1385年,古鲁监藏被任命为行都指挥使司
都指挥佥事,机构官员之任职由其后人或家族成员担任。
●乌思藏
宣慰司,1373年二月置,隶属于乌思藏卫行都指挥使司。
●
牛儿宗寨行都指挥使司,“
牛儿宗”即“内邬宗”,辖地在今西藏
拉萨市西南之
堆龙德庆县境内。1413年置,喃葛监藏被任命为行都指挥佥事。
●领思奔寨行都指挥使司,“领思奔”即“仁蚌”,辖地位于
后藏。1416年置,喃葛加尔卜被任命为行都指挥佥事,并封“
昭勇将军”。
●必
力工瓦万户府,“必力工瓦”即“止贡”,1385年正月,其官员品第被定为秩
正四品。1413年,止贡首领领真巴儿吉监藏被封为
阐教王。帕木竹巴万户府,1375年置。1406年,
●
仰思多万户府,辖地在今西藏
江孜一带。1382年,公哥怕为万户府万户。
●
沙鲁万户府,辖地在今西藏
日喀则东南初的夏鲁。1397年,列思巴端竹为万户府万户。
●著由万户府,辖地在今西藏
隆子县境内。1409年二月,搠巴星吉卫阿儿的占为万户府万户。
●加麻万户府,辖地位于盆域。1379年二月置,端竹监藏为万户府万户,并封“
信武将军”。
●
俄力思军民元帅府,“俄力思”即“阿里”,洪武八年(1375)正月置。辖地在今西藏阿里地区及境外“拉达克地区”。为明朝最边远的军民元帅府之一。洪武六年(1373)二月,明太祖
朱元璋为招谕吐蕃诸部归顺,曾下诏书谕故元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元作“
纳里速古鲁孙元帅府”),称当地首领搠思公失监“ 。今设俄力思军民元帅府,至八年,朝廷遂正式下令建置。1375年,俄力思元帅府与帕木竹巴万户府、笼答千户所一并正式成立。
分封西藏八王
明朝建立后的
洪武一朝三十年时间基本上完成了
藏族地区行政机构的建置。相对来说,完成建置是容易做到的,但采取怎样的
方策去治理偌大的
藏族地区却是很不容易的事。所谓“多封众建”政策是经历几十年的摸索实践才逐步确立起来的,可以说是
明太祖洪武年间肇发其端,
成祖永乐年间具备规模,宣宗
宣德年间逐步完善的一个过程。在
行政区划与军政
机构设置上,明朝在
西藏基本上承袭了元朝的划置方式。在元代
乌思藏宣慰司、朵甘宣慰司故地,明朝设立
乌思藏、朵甘两个
卫指挥使司和
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后来,又将
乌思藏、朵甘两个卫指挥使司升格为
行都指挥使司,其下设指挥使司、
宣慰司、
招讨司、
万户府、千户所等机构。各级官员之任免、升迁,概由明朝中央直接决定,并颁授印诰等。
明朝除在
藏族地区设置
卫所外,还利用
藏传佛教在藏族地区的深远影响,大力封授各派宗教首领和人士,推行
僧纲制度,通过宗教加强明朝对广大藏区的影响。当时藏传佛教在西藏派系颇多,除控制
卫藏地方政权的
帕竹噶举派以外,尚有势力遍及川、康、卫藏的
噶玛噶举派,以及势力仍强的萨迦派和后来居上的格鲁派等。明朝治藏政策的核心被概括为“
多封众建,因俗以治”。“多封众建”与“因俗以治”互为表里、相互支撑,即“多封众建”为表,则“因俗以治”作为其政情民俗的基础和政策理念为里;若“因俗以治”为表,则“多封众建”作为其
政策措施的支撑为里。在明朝对这些藏传佛教的宗教首领人士的封授中,以
永乐年间、
宣德年间加封的“三大法王”和
阐化王、
护教王、
赞善王、
辅教王、
阐教王等五个王最为重要,其次为大国师、国师及禅师等。
永乐年间,明朝在藏区建立一套
僧官制度,僧官分教王、西天佛子、大国师、国师、禅师、
都纲、喇嘛等,每级依受封者的身份、地位进行分封。。
永乐元年(1403),置乌斯藏
牛儿宗寨行都指挥使司,又置
上邛部卫,皆以番人官之。1406年,
明成祖又遣使入藏封乌思藏帕竹第五任第悉
扎巴坚赞为“
阐化王”。明封八王中的两大法王、五大教王都是永乐时期封授的。此外,明成祖依僧官制度还进行了大规模的分封,由此明朝对藏区的各政教势力由上至下各级首领的分封基本完成。
大宝法王
永乐五年,封尚师
哈立麻为万行具足十方
最胜圆觉妙智慧普应佑国演教如来大宝法王西天大善自在佛,领天下
释教。哈立麻(又作哈尔麻)即噶玛,是噶举派四大支系之一,开派人都松钦巴(1110~1193)曾在
类乌齐地方之噶玛建寺,因而得名。其第五世曲贝藏卜应明廷之召,于永乐元年随使入南京,于
灵谷寺为
明太祖朱元璋夫妇追荐冥福,
成祖赐以如来大宝法王名号,遂改名为得银协巴(即
如来)。明廷把大宝法王誉封给噶玛派是最为隆重的礼遇,噶玛派亦视这一崇封为最高荣誉。同年,朝廷又下诏封馆觉(今
西藏贡觉)灌顶国师宗巴斡即南哥巴藏卜为
护教王;封
大乘法王
永乐十一年,明廷为安抚萨迦派,封尚师
昆泽思巴为万行圆融妙法最胜真如慧智弘慈广济护国宣教
正觉大乘法王﹑西天上善金刚﹑普应大光明佛,领天下释教。尚师是藏语对高级僧侣的尊称。昆泽思巴(1349~1425)为元代帝师之后,永乐八年曾应明廷之召入京,成祖优为款待,居三年,乃有
大乘法王之封,这是继大宝法王之后的第二位超越地域的教法
王爵,位亦尊显。同年,明廷还封萨迦派另一支系的南渴烈思巴为思达藏
辅教王。思达藏地处萨迦之南,为萨迦人封邑。南渴烈思巴(1399~1444) 属萨迦派的都曲喇让支系,为
八思巴第五代侄孙,曾受到
拉孜俺卜罗等地方首领之尊崇,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明代中央在同一年中给予萨迦系统两道王爵的封授,从侧面反映出萨迦人在明代的
西藏仍是举足轻重的力量。同年,明廷还封领真巴儿吉监藏为必力工瓦
阐教王。领真巴儿吉监藏为必力工派大师却吉杰博(1335~1409)之侄。永乐十一年封其僧为
阐教王,赐金印诰敕,意在使之与帕竹﹑萨迦诸派抗衡。
大慈法王
大慈法王释迦也是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是
宗喀巴八大弟子之一,
曾在明朝
永乐年间和宣德年间两次奉旨来朝,接受朝廷封号,从而确立了格鲁派与明朝中央的封授关系。
格鲁派是在藏区新起的宗教﹑
社会力量,其领袖人物
宗喀巴声名远扬,早已引起明廷的注意,曾于永乐六年﹑十二年两次遣使征召,宗喀巴因事未能成行。但于永乐十二年遣其上首弟子释迦也失(1352~1435)为代表进京。次年,明廷封其为
妙觉圆通慈慧普应辅国
显教灌顶弘善西天佛子大国师。宣德九年(1434)
释迦也失再度入朝,宣宗册封为万行妙明
真如上胜清静般若弘照普慧辅国显教至善
大慈法王﹑西天正觉如来大圆道佛。宣德十年辞归,卒于途。
五大地方之王
永乐四年(1406),封授乌斯藏帕木竹巴的吉剌思巴监藏(1374—1432年)
为灌顶国师
阐化王。帕木竹巴是
西藏封教噶举派中的一支,因创派人为帕木竹巴·多吉杰博(1110—1170年)而得名。元时曾获万户府之封援,为十三万户府之一。
大司徒普提幢(1302—1364年)时已基本上取萨迦派力量而代之。吉剌思巴监藏为大司徒普提幢之侄孙辈。洪武二十一年受封为灌顶国师。永乐元年(1403)遣使进京入贡。四年,封为灌顶国师
阐化王,赐印并厚赏。这一举措改变了元朝以
宣政院掌治释教僧徒及
吐蕃之境并专任萨迦一派的做法,开始以王爵封授各教派僧人,因俗而治。
明永乐四年(1406),封西藏贡觉(《
明史》作“
馆觉”)地方
喇嘛教领袖宗巴斡即南哥巴藏卜为灌顶国师。次年,加封护教王。十二年(1414),护教王卒,其子嗣爵。其子死后,无嗣,爵绝。
明
永乐四年(1406)封河州卫(今甘肃临夏)辖境的喇嘛教领袖著思巴儿监藏为灌顶国师。次年,加封赞善王。
封爵世袭,
嘉靖(1522-1566)后仍有使者到北京。
辅教王,思达藏僧。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封后藏萨迦地方僧人南喀雷必坚赞(南渴烈思巴)为辅教王。封爵世袭,
正德(1506-1521年)、嘉靖(1522-1566年)中,仍常有使臣到北京。
其地视乌斯藏尤远。成祖即位,命僧智光持诏招谕,赐以银币。永乐十一年封其僧南渴烈思巴为辅教王,赐诰印、
彩币,数通贡使。杨三保、
侯显皆往赐其国,与诸法王等。景泰七年,使来贡,自陈年老,乞令其子喃葛坚粲巴藏卜代。帝从之,封为辅教王,赐诰敕、
金印、彩币、袈裟、法器。以灌顶国师葛藏、右觉义桑加巴充正、副使往封。至四川,多雇牛马,任载私物。
礼官请治其罪,
英宗方复辟,命收其
敕书,减供应之半。知成化成化五年,王卒,命其子喃葛答刂失坚参叭藏卜嗣。六年申旧制,三年一贡,多不过百五十人,由四川
雅州入。国师以下不许贡。弘治十二年,辅教等四王及
长河西宣慰司并时入贡,使者至二千八百余人。
明
永乐十一年(1413年),封西藏
止贡寺座主领真巴儿吉监藏为阐教王。
封爵世袭,明
嘉靖时(1522-1566年)仍有使臣到北京。
至此,明朝已在
西藏地方分封了三大法王﹑五大地方之王,其管理西藏地方所采取的“众封多建”而统驭于中央的政策已基本实现。
有明一代三百馀年,法王称为游僧,不常
厥居﹔地方王各有封邑,互不统属。咸受命于朝廷。明廷又设立置驿站,通道往来,以厚赐贡使﹑任官封爵﹑
茶马互市﹑利益边民的办法,使
西藏地方基本保持安定的政局。
朝纳贡赋
朝贡模式
明朝对西藏僧俗首领采取了定期、定员、定道、定制的进京朝贡模式。明朝规定“国师以下不许贡”,
乌思藏贡使必须由
雅州入的规定。1609年四月,因“番人混冒,方物滥恶,所奉敕书洗补可疑,而通使岁诱为奸”,明朝革除了乌思藏
大乘法王、大宝法王、
护教王、长河西、董卜韩胡等八番的入贡资格,只许
阐教王、
辅教王入贡。
在1465年以前,西藏僧俗首领来京朝贡没有严格的限定,大致是一岁一贡,或两岁一贡。如《明会典》记载:“西番,古吐蕃地。元时为郡县,洪武初因其旧职。于是乌思藏有
阐教王、
阐化王、
辅教王、
赞善王统化番民,又有
护教王、
大乘法王、大宝法王凡七王,俱赐银印,令必岁或间岁朝贡。”《明史·西域传》亦记载:“初,入贡无定期,自永乐迄正统,或间岁一来,或一岁再至。”
由于明朝对来贡的藏族首领不仅在政治上给予优遇,经济上也回赐丰厚的赏物即位后,于1465年规定
乌思藏番僧三年一贡,并下发一道
敕谕给帕竹第悉
阐化王,曰:“尔父祖以来,世修
职贡。洪武年间,三年一贡,来朝不过三、四十人,往来道途亦守礼法。近年以来,增加渐多,络绎不绝,恃朝廷柔远之意,所至骚扰。察其所以,多有四川等处不逞之途,买求印信,冒作番僧,贪图财利,坏尔声名。尔居遐僻,何由得知?兹特敕谕尔,今后仍照洪武旧例,三年一贡,自成化三年为始。所遣之人必须本类,不许过多。所给文书,钤以王印,其余国师、禅师等印,皆不许行。惟袭替谢恩者不在三年之限。仍戒来人,毋得夹带投托之人。朝廷已敕经过关隘官司盘诘辨验,如有伪冒,就便拿问。如此,则事有定规,人无冒滥,庶不失尔敬事朝廷之意。
1466年,明朝对朵甘亦规定“如
乌思藏例,三年一贡”。1470年四月,明朝再对朝贡人数进行规定,“(乌思藏)每王遣使百人,多不过百五十人,有四川路入,国师以下不许贡”。
西藏进京朝贡人数越来越多,“宣德、正统间,番僧入贡,不过三四十人。天顺间遂至二三千人。到成化年间,仅
阐化王所遣的贡使一次就多达四百六十多人。1499年,“长河西及乌思藏一时并贡,使者至二千八百人”。
朝贡路线
成都-
新津-
邛州-
名山-
雅州-碉门
泸水-冷竹关>
打箭炉-
理塘-
巴塘-馆觉-
乍丫-
昌都-恩达-
洛隆-
边坝-甲贡-
嘉黎-
江达-鹿马岭-乌苏江-墨竹-
拉萨输马作赋
“输马作赋”这一制度肇始于1383年。该年正月,明太祖敕谕松州
指挥佥事耿忠,“西番之民归服已久,而未尝责其
贡赋,闻其地多马,宜计其地之多寡以出赋,如三千户则三户共岀马一匹,四千户则四户共岀马一匹,定为土赋,庶使其知尊君守上奉朝廷之礼也。”月,耿忠回报:“臣所辖
松潘等处安抚各族长官司,宜以其户口之数,量其民力,岁令纳马置驿,而籍其民充驿夫,以供徭役。
茶马互市
茶马互市是起始于唐宋时期的一种汉藏之间古老
贸易形式。由于藏地需要大量的茶叶,明朝便执行以茶叶换
马匹的政策。而后,明朝逐渐发展出“以茶制番”的目的。如正德年间都御史
杨一清在上疏中奏:“以马为
科差,以茶为酬价,使之远夷(为)臣民,不敢背叛。如不得茶,则病且死,以是羁縻之,实贤于数万甲兵,此制西番以控北夷之上策也。
●
茶马司:
秦州、河州、
西宁、
洮州、
甘州、
雅州、碉门、永宁(后废)
●差运司:
巩昌府(骆驼巷、梢子堡、高桥)、
临洮府(伏羌、宁远)
●批验茶运司:褒城茶厂、紫阳茶厂
●安多地区盛产马匹,明朝就此先后在当地设置五个
茶马司,如:
●
秦州茶马司,1372年二月置,1397年四月迁至西宁。
●
河州茶马司,1372年置。
洮州茶马司,1379年置,1382年罢,由秦州茶马司兼治。
●甘州茶马司,洪武年间置,1443年罢,1561年复置。
●西宁
茶马司,1397年置。
永宁茶马司,1383年置,1386年罢。
●雅州茶马司,1376年置。碉门茶马司,1386年置。
明初官制,茶马司有大使一人,秩
正九品,副使一人,秩
从九品。洪武中期,升其秩为正六、
正七品。
终于崇祯三年(1630年)
乌思藏僧人三旦多只等十五人入朝班贡,历200余年。有明一代,元朝扶持的
萨迦政权势力逐渐衰微,噶举派的
帕竹地方政权大体掌握了藏中的政治大权,后期格鲁派势力在
固始汗的扶持下不断坐大,
西藏内部各宗派势力竞相发展而鲜有明朝参与。明朝治藏政策常被概括为“多封众建、因俗以治”。
乌思藏都指挥使司明后期逐渐形如虚设,1618年彻底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