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五年(1727)六月,擢云南
按察使。十一月,迁云南
布政使。云南产铜供铸钱,
宝源局、
宝泉局需铜急,责委员领帑采洋铜,洋铜不时至。允随综铜厂事,察知旧厂产尚富,增其值。民乐於开采,旧厂复盛。又开大龙、汤丹诸新厂,岁得铜八九百万斤供用。乃停采洋铜,国帑省,官累亦除。
雍正八年(1730)五月,调贵州布政使。八月,授
云南巡抚。张允随官云南久,熟知郡国利病,山川险要,苗、夷情状。
雍正十一年(1733),
思茅土酋刁兴国纠徼外苦葱蛮等为乱,蔓延数州县。张允随与总督
高其倬遣兵讨之,思茅围解。乱苗遁攸乐,知县章纶以事诣会城,至蟃蜯村,遇寇死。张允随趣兵进,擒刁兴国。馀众走
临安(今云南
建水),复击破之。张允随疏以
镇沅、
思乐府县皆新改土为流,请立学,设教职,定学额。又疏以云南各府州或兵少米多,请以额徵秋米石折银一两;或兵多米少,请以额徵条银两收米一石。
雍正十二年(1734),疏请于广西府开炉鼓铸。皆下部议行。雍正十三年(1735),疏报
蒙化垦田二十六顷有奇。
乾隆二年(1737),署
云南总督。疏言:“云南水利与他省不同,水自山出,势若建瓴。大率水高田低,自上而下,当濬沟渠,使盘旋曲折,承以木枧、石槽,引使溉田。偶有田高水低,则宜车戽。又或雨后水急,则宜塘蓄。低道小港水阻恐傍溢,则宜疏水口使得畅流。山多沙碛,水发嫌迅激,则宜筑堤埝,俾护田亩。臣令有司勘修,工小,令於农隙按田出夫,督率兴作;工稍大者,出夫外,应需工料,令集士民公议需费多寡。有田用水者,按田定银数,借库帑兴工。工毕,分年还款。工大非民力能胜,详情覆勘,以官庄变价,留充工费。”报闻。
乾隆三年(1738),请停铸钱运京。是冬,
入觐。乾隆四年(1739),正岁,上宴廷臣,赋柏梁体诗,张允随与焉。乾隆五年(1740),疏言:“云南盐不敷民食,
安宁得洪源井,试煎,年获二十一万馀斤。
丽江得老姆井,试煎,年获十八万馀斤。分地行销,定为年额。”上奖为有益之事。
六月,署
贵州总督。乾隆六年(1741),广东妖民黄顺等遁匿贵州境,有司捕得奏闻。上谕曰:“汝不以五日
京兆自居,尽心治事可嘉。”复署云南总督。兵部议各省有增设兵额,量加裁减。允随奏:“云南
昭通、
普洱二镇有增设兵额,地处边要,未可裁减。惟有通覈合省标、镇、营、协,按额均减,分计则兵裁无几,合计则饷省已多。标、镇、营、协应裁兵一千一百六十,先裁馀丁四百四十八。馀俟缺出停补。”从之。张允随请濬
金沙江,上命
都统新柱、
四川总督尹继善会勘。疏言:“金沙江发源西域,入云南,经
丽江、
鹤庆、永北、
姚安、
武定、
东川、
昭通七府,至
叙州入
川江。
东川府以下,南岸隶云南,北岸隶四川。营汛分布,田庐相望。至大井坝以上,南岸尚有田庐,北岸皆高山。山后沙马、阿都两土司地,从前舟楫所不至。自乌蒙改流设镇,云南兵米,每岁籴自四川,皆自叙州新开滩至永嘉黄草坪五百八十里,溯流而上。更上自黄草坪至金沙厂六十里,商舶往来。臣等相度,内有大汉漕、凹崖、三腔、锣锅耳诸滩险恶,应行修理。更上自金沙厂至滥田坝二百二十七里,十二滩,滥田坝最险,次则小溜筒。臣等相度开凿子河。更上自双佛滩至蜈蚣岭,十五滩相接,石巨工艰。臣等令改修陆路,以避其险。云南地处极边,民无盖藏,设遇水旱,米价增昂。今开通川道,有备无患。”上谕曰:“既可开通,妥协为之,以成此善举。”张允随主办其役,计程千三百馀里,费帑十馀万,经年而工成。
乾隆八年(1743),疏言:“大理
洱海发源鹤庆沵沮河,至大理,合苍山十八溪,汇而成海。下自波罗甸出天生桥,趋澜沧江。海袤百二十里,广二十馀里;而天生桥海口宽不及丈,每致倒流,淹浸滨海民田。臣饬将海口疏治宽深,自波罗甸下达天生桥,分段开濬,叠石为堤,外栽茨柳,为近水州县袪漫溢之患。海口涸出田万馀亩,令附近居民承垦,即责垦户五年一大修,按田出夫,合力疏濬。”授
云南总督,兼管
巡抚。九年,疏报东川阿坝租得铜矿,试煎,月得铜四万馀斤。乾隆十年(1745),加
太子少保。
乾隆十二年(1747),授云贵总督。疏言:“苗、倮种类虽殊,皆具人心。如果抚驭得宜,自不至激成事变。臣严饬苗疆文武,毋许私收滥派,并禁胥役滋扰。至苗民为乱,往往由汉奸勾结。臣饬有司稽察捕治。”又疏言:“贵州思州诸府与湖南相接,今有辰、沅饥民百馀入贵州境采蕨而食。臣已饬贵州布政使、粮驿道以公使银赈济。如有续至,一体散给安置。”诸疏上,并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