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麟
明朝刑部尚书
张子麟(1464—1546),字符瑞,河北真定府藁城县人。成化甲辰科进士,初授南京大理评事。累官至刑部尚书。
人物生平
张子麟颖敏异常,十九岁中举人,成化二十年(1484)进士,授南京大理评事,历任大理寺寺副、寺正。张子麟在大理寺任职十年之久。
擢升汝宁府知府,执法公正、赋税均平,劝农兴教,政绩卓著,吏部推其治行,时人以为天下循良之首。升任山西参政山右、泽潞等郡发生饥荒,张子麟开仓赈济百姓,使数万灾民得救。历任河南布政使,一些官僚权责,仗势胡作非为,他严加惩治,地方安宁。
擢升都察院副都御史湖广巡抚荆南发生灾荒,他奏请朝廷,放粮赈济,又使40万灾民得救。张子麟急边圉、谨储备、戒戎律、饬官常,抚居剿叛,举良剌顽,罔不秩然,各究其实。
入为刑部侍郎,晋刑部尚书,加太子太保。张子麟公正严明,不徇私情,主持审理宁王朱宸濠钱宁江彬图谋不轨案。
嘉靖帝即位,特加眷遇,屡赐白金彩币、宝钞羊酒、玉带蟒服。嘉靖初年致仕,又二十余年而卒。
亲属成员
曾祖:张玘
祖父:张得才
父:张钦
母:刘氏
妻:谷氏
人物评价
严嵩:公历事四圣,更践中外四十余年。其在理寺刚直精慎,刑谳驳正,无所依避,以平允称。
史籍记载
公讳子麟,字符瑞。其先代州人,永乐中以闾右徙实真定,遂占籍藁城。曾祖玘、祖得才、父钦,皆隐弗仕。以公贵,赠封光禄大夫柱国太子太保刑部尚书。母刘氏生公,颖敏异常,年十九举于乡,登成化甲辰进士。授南京大理评事,升寺副、寺正,凡居理寺十年。擢守汝宁。历山西参政、河南布政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廵抚湖广,入为刑部侍郎。晋尚书,加太子太保。公历事四圣,更践中外四十余年。其在理寺刚直精慎,刑谳驳正,无所依避,以平允称。汝宁之政,讼平赋均,膏濡弘洽。报政,则拜孝皇燕服之赐,解任则汝,民铭颂之思,时以为天下循良之首。山右、泽潞等郡岁饥,公志切焚溺,济以便宜,亟于倾廪,缓于稽劵,所活民以数万计。厥后,抚荆南,值凶岁,复以行诸山右之法赈之,所活民又四十余万。急边圉、谨储备、戒戎律、饬官常,抚居剿叛,举良剌顽,不秩然,各究其实。为方伯河南镇守,巨珰恣横不法,公独执其党属罪之,而地方以宁。及为刑部,屡更诸大狱,若逆藩金,为审濠及逆瑾、宁、彬辈相继不轨,公优然决断,悉抵于法。论者谓非守有定植,才无郄流,不能及也。今上即位,特加眷遇,屡荷白金彩币、宝钞羊酒、玉带蟒服之赐。至于赐给人口及归省给钞为路费,咸为殊典。公贵时,二亲在堂,生一品之封。朝廷命有司具牲米存问,恩荣特异。公以亲老乞休,皆温旨勉留,最后得请归养,天语谆切,促其复来。而公浩然雅志,优游林下者二十余年,享年八十又八以终。讣闻,赐谕祭者九,遣官营葬,可谓福履备至也巳。公生天顺八年八月三日,卒嘉靖二十五年六月五日。元配谷氏,封一品夫人。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1 04:58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