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院哲学是产生于11—14世纪日耳曼帝国的宫廷学校及欧洲基督教的
大修道院和附属学校的一种哲学思潮。它是运用理性形式,通过抽象的、烦琐的辩证方法论证基督教信仰,为宗教神学服务的
思辨哲学。因为教师和学者被称为经院学者,故取名经院哲学。
产生条件
产生于11~14世纪
查理曼帝国的
宫廷学校及欧洲基督教的
大修道院和附属学校中产生的教会学院的一种哲学思潮。
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
经院哲学是欧洲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哲学,它是从古代
奴隶主基督教神学演变和发展而来的。它的产生和发展是与
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分不开的。
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公元476年,
奴隶制的
西罗马帝国在
奴隶、
隶农、下层
自由民的联合斗争和
日耳曼“蛮族”入侵的双重打击下灭亡了。从此,西欧进入了
封建社会。
从五世纪末到十七世纪初大约一千一百多年间,西欧
封建社会可分为三个发展的阶段:第一阶段,五到十世纪,是
封建制度形成时期;第二阶段,十一到十四世纪,是封建制度繁荣时期;第三阶段,十四到十七初,是封建制度解体时期。
宽一点说,整个西欧封建时期可统称为“中世纪”;但一般是把五到十四世纪称为“中世纪”,把十四到十六世纪称为“
文艺复兴时期”。本文所说的中世纪采用后一种说法。
西欧封建制度是在
罗马帝国奴隶制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
日耳曼“蛮族”的
军事组织和罗马帝国内
封建生产方式的萌芽相结合,促使西欧封建制度逐步形成和发展。日耳曼人征服罗马之后,建立了大大小小的“蛮族国家”,这些国家的新统治者适应被征服地区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已经出现的
封建农奴制的萌芽即
隶农制,采取了新的剥削方式,开始了漫长的封建化过程。
一方面,日耳曼族的大小头目同一部分罗马的地主合流,形成居于统治地位的
封建领主阶级;在
封建主内部,日耳曼族的首领变成各个王国的国王,占有大量土地,他们把一部分土地恩赐给自己的亲信和作战有功的部下,使这些人成为王国的大大小小的领主和封建地主,构成了上下递属的封建等级关系。
另一方面,罗马的奴隶、隶农、下层自由民和日耳曼的下层自由民相继沦为依附农和农奴。整个
封建制度就是建立在封建领主对广大农奴的剥削和奴役的基础上。
西欧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
同历史上其他封建社会一样,西欧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
封建地主阶级和
农民阶级(主要是农奴)的矛盾,封建主占有主要
生产资料——土地,农奴被迫世世代代依附在封建主的土地上。农奴和奴隶相比,处境有所改善,农奴有自己的份地和
生产工具,在生产上有一定的独立性,从而为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比较有利的条件。
在西欧封建社会初期,
地主阶级与农民的矛盾还没有激化,到了十世纪之后,特别是到了十四世纪,西欧各国陆续暴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给予整个封建
统治阶级以沉重打击。农奴反对封建主的斗争,是封建社会向前发展的巨大动力,它对
中世纪哲学的形成和发展产生
重大影响。
地主阶级内部矛盾
从西欧封建社会建立起,地主阶级内部就出现了矛盾和冲突。西欧封建社会初期建立起来的大大小小王国,为了争夺自己的势力范围,互相征战,互相兼并。六世纪中期,日耳曼部落的
法兰克王国吞并了许多部落和王国,成了西欧最强大的封建国家。八世纪末九世纪初,
查理曼统治时期(公元768——814年)是法兰克的全盛时代,他一生进行了五十余次征战,使法兰克王国的版图东抵
易北河,西近西班牙,南达意大利大部分,基本上统一了原西罗马帝国的地区。公元800年,查理曼称帝,建立了封建的
中央集权制的国家。查理曼死后,他的三个儿子争夺王权,于公元843年分为西法兰克(法兰西)、东法兰克(日耳曼)和意大利三部分,奠定了现今法国、德国、意大利三国的基础。西欧封建王国之间的争夺、中央集权和割据势力的斗争,对西欧封建社会的发展和中世纪哲学的发展也产生一定的影响。
地主阶级内部进一步分化
随着封建制度的发展,地主阶级内部进一步分化,出现了两个主要阶层:一个是教会大地主和世俗大封建贵族,另一个是世俗中小地主。
从十世纪以来,教会的经济势力迅速扩大,在经济上占据统治地位。各地方世俗大地主也竭力扩张自己的经济势力。教会大地主和世俗大地主实行
土地兼并和
经济扩张,残酷地侵吞农民和破产中小地主的土地,他们与中小地主的矛盾突出了。教会大地主利用他们在经济上的强大势力,妄图在政治上控制国家,公开要求教权高于王权,因此就出现了
教皇派和国王派的矛盾。教皇派坚持土地兼并和教权高于一切,反对
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疯狂地进行侵略扩张;国王派则反对土地兼并,坚持国家高于教会,王权高于教权,维护民族国家的利益,反对割据势力,教皇派与国王派进行着激烈的斗争。十一世纪前,教皇的权力低于国王的权力。十一世纪末到十二世纪末,在教皇派和国王派斗争中,胜利往往在教皇。到了十三世纪,教皇的势力占了压倒的优势,教权与王权的斗争也达到极其尖锐的程度。在教皇与国王的斗争中,地方封建大贵族往往站在教皇一边,竭力控制和扩大地方特权,发展割据势力,破坏封建国家的统一;而地方中小地主和
市民阶层则往往站在国王一边。教皇代表落后的腐朽的势力,国王代表进步的革命的因素。
国王派与教皇派的斗争,对西欧封建社会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对中世纪哲学的斗争和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
城市市民、平民的反对封建斗争
西欧封建社会初期,
经济发展异常缓慢。到十一世纪,伴随着封建化过程的完成,社会
生产力有了较大的发展。在
手工业者聚居的地方,出现了中世纪的城市,出现了从事工商业的市民阶层(近代
资产阶级的前身)以及被他们雇佣的学徒、帮工等城市平民。市民与平民之间虽然有利害冲突,但它们作为新兴的社会势力却一致反对封建主的压迫。这样,在封建社会中,除了主要的农民反对封建主的斗争之外,又出现了城市市民、平民的反对封建斗争,这些斗争,对西欧封建社会的发展和中世纪哲学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历史继承
公元九世纪以前,西欧曾出现了一些哲学家,但影响不大。到了九世纪以后,才产生了经院哲学,并逐步成为占统治地位的哲学。由于基督教对经院哲学的形成和发展起着决定作用,而教父学又是经院哲学的前身,所以要了解经院哲学,必须先了解基督教和
教父学。
发展简史
早期中世纪思想家只是对基督教的圣经、信条加以阐述,或对文献、经籍的一些段落进行注释。到11世纪,受伊斯兰影响,在
欧洲大陆遗失已久的
亚里士多德主义重回欧洲大陆,神学命题日益以问题的形式提出。在回答这些问题时,人们将正反两面的理由或意见列举出来,然后加以分析,得出结论。当时称这种方法为
辩证法。经院哲学家们利用这种方法阐述各自的观点,围绕
共相与个别,信仰与理性的关系展开了长期的争论,形成了
唯名论与实在论两大派别。
分歧
11世纪辩证方法的流行使一些哲学家开始运用逻辑与形而上学的标准去判断概念,包括基督教教义中的概念。首先这样做的是法兰西都尔教堂学校校长贝伦迦尔。他认为,事物的
偶性不变时,本体也未变。因此,
基督教圣餐仪式中的饼、酒不因
神职人员彼得·达米安的主张,完全摒弃理性,则研读圣经,传播基督教信仰也就不可能了。因此,后来任
坎特布雷大主教的兰
弗朗克对辩证方法不采取全面否定的态度,而仅反对其误用。他指责贝伦迦尔所举的是个别性命题,却得出
普遍性结论,违反了辩证方法的原则。他的学生
安瑟尔谟则更进一步,首先运用辩证方法论证基督教信仰。他选择神、三位一体、道成肉身、童贞女玛利亚、原罪等神学信条进行论证。他追随A.奥古斯丁,以
新柏拉图学派哲学为基础,宣称人的知识、理性都来自神的启示。若不
信神便不能
认识世界,理性只是对信仰的默想,没有独立存在的价值;但若只信而不求理解,也不能认识神、接近神。安瑟尔谟在《独白》书中试图以理性论证神的存在。他从人的
生活经验出发,说人所希望得到的东西是他所认为好的东西,由此提出一个问题:这些东西是出自各不相同的许多原因,还是出自一个根本的至高的善?安瑟尔谟认为一切局部的善都是由于获得了至高的善之中一小部分。至善又是至大,它是最初的存在,比其他一切存在的事物都高超,这就是人们所称的神。
安瑟尔谟把辩证方法的应用限制在论证神学信条范围之内,与他同时的其他哲学家却已经把辩证方法应用于认识外在世界。他们探讨了共相与个体的关系问题。主张共相只是名词,唯有个别事物才是实体,这被称为唯名论。主张共相为实体的被称为
实在论。与安瑟尔谟同时代的法兰西神甫
罗瑟林是第一个唯名论者。他主张唯有个体是现实存在。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不可能是一体,而应分别称作三个神。他还认为理性思辨离不开形体,却不知还有抽象而完全可知的对象。罗瑟林的弟子
香浦的威廉则持极端实在论观点,认为同一种、属内的不同个体,所得本质特性完全相同;它们的差异只是偶然的差异,并无本体的差异。威廉的弟子P.阿贝拉尔反对威廉的理论,认为此说如果成立,则在甲地由一系列偶性形成的
柏拉图与在乙地由另一系列偶性形成的
苏格拉底本体完全相同,这样,苏格拉底就必定是柏拉图,同一个人必须在不同的两地同时出现,而这是荒谬不能成立的。而且,这种理论认为万物的本体都一样,与神这个本体也一样,势必导致
泛神论。阿贝拉尔的批驳迫使香浦的威廉放弃了极端实在论主张。阿贝拉尔对经院哲学的主要贡献在于发展了辩证方法,他从逻辑角度探讨共相问题,认为共相是由对物体的抽象概括而来,人们运用共相的概念可以看到对象的内涵。他并不认为共相完全是主观的虚构,更不同意种、属等共相的概念只是言词。阿贝拉尔既反对极端实在论,又认为种、属等共相的概念有
客观性。他的主张虽在当时被认为是唯名论,但实际上与温和实在论相近。阿贝拉尔的弟子沙兹伯里的约翰继续发挥这一思想,认为种、属不是物体,而是人的头脑中比较相似物体的形象抽象化所得出的普遍概念。种与属等共相的概念,如果抽象地看待,是头脑中构造出来的。但是,人的头脑中构筑这些共相,是从
具体事物的比较与抽象化过程而来,因此,共相的概念并不是没有客观基础的凭空虚构。这些有关共相的争论,特别是阿贝拉尔及沙兹伯里的约翰的主张,为13世纪
托马斯·阿奎那关于共相的温和实在论奠定了基础。托马斯·阿奎那认为,共相并非单独潜在的物体,而是存在于个别之中;但共相先于物体。他从形而上学角度论述物体本性的相似,认为神按照万物本性的观念创造出同一种、属的物,具有相似的本性。14世纪,
奥康的威廉再次提出唯名论主张,认为共相不是客观存在的实体。他抛弃了托马斯·阿奎那的本体论,认为事物间的相似并无形而上学的原因,只不过是事实上的相似而已。他虽与
托马斯·阿奎形成
安瑟尔谟论证
经院哲学的基本内容并不限于
共相是否真实存在的问题,还有神的存在的证明、神的本性及属性问题。这实际上是理性对
宗教信仰如何说明,关系如何的问题。安瑟尔谟在论述真理时认为:任何真实的东西都依靠真理而存在,一切实在都超越个体,个体只是更高的真实的表象。安瑟尔谟由他的
知识论出发,提出了对神的
本体论证明:人从理性得出真、善、美的观念,这些观念就是它们存在的证据。同样,人有神的观念,便表明神的实际存在,否则人不可能有此观念。
安瑟尔谟认为这个论证的真实性不是以客观为
检验标准,而是以由神光照而得的知识来证明。安瑟尔谟不是从
客观存在的物出发,而从宗教信仰出发,是
认识论上的
唯心主义。
经院哲学发展
11世纪后,
亚里士多德哲学著作与
阿拉伯哲学传入
西欧,各种
基督教异端思想兴起,迫使经院哲学家致力维护基督教信仰,为此需要系统整理
基督教教义,并将其置于一定程度的理性基础之上。由此产生了一批以辩证方法
论证神学信条的著作,其中最著名的是12世纪上半叶的伦巴德人
彼得编纂的《四书》4卷,内容分为神、创世、道成肉身和救赎、教会七项圣事。它成为中世纪后期神学教科书。
13世纪下半叶,
托马斯·阿奎那力求调和流行的亚里士多德哲学与基督教信仰。 当时,
伊本·路西德哲学的追随者运用亚里士多德《物理学》中的运动学说反对基督教的神的观念与创世说。托马斯·阿奎那则运用亚里士多德解释运动的
四因说维护
基督教神学。他把亚里士多德用以指物质的“质料”解释为
形而上学的“存在”、“实体”;把运动的概念凝固于“存在”之中。他还把亚里士多德关于
潜能与现实、
形式和质料的学说,改造为基督教神学中的
目的论,宣称一切都是神意的安排。他把亚里士多德提出的
宇宙运动根源的
第一推动者解释为神。同时,他又承认世界的统一性、感官为知识来源,认为理性虽从属于信仰,但有其自身的领域。这一观点与
奥古斯丁的思想不同,受到奥古斯丁派神学家的攻击。
在反对哲学
理性主义的基督教神学家之中,J.邓斯·司各特认为思维的基本对象是存在,而神是最高的存在,神的基本属性是无限、全智、全能、全善。人的知识既有赖于感官经验,对神便无法论证,只能凭信仰推论而确立。另一方面,他的神学体系中,人占有重要地位。人的灵魂被赋予理性、智能的基本属性,从而强调人的意志与自由,但这种意志与自由应以追求神的全善为目的。他虽反对哲学理性主义,但思想与
思维方式仍深受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影响。
14世纪后,
神学与哲学日益分离,传统的
形而上学被归入信仰领域,
逻辑与分析成为哲学的潮流。13世纪的庞大神学-哲学体系被哲学家的
专题分析与逻辑论证所取代。这个新思潮以
奥康的威廉为代表。他认为神的全能与绝对自由是信仰的范围,不能用理性去论证;世界是由个别物体所组成,对世界的知识只能来自直接观察和对已知真理的演绎。这一思想成为以后
经验主义思潮的先导,也导向对中世纪基督教信仰的
怀疑主义思潮,标志着经院哲学的没落。
16世纪末~17世纪初,在天主教教会的反宗教改革运动中,经院哲学在西欧再度抬头,通称“后期经院哲学”。它在逻辑与形而上学方面进展不多,主要贡献在
自然法理论方面。它从神的全善推论到在
自然秩序中的人的理性,并发展到人的意志,认为这是自然法基础。这一思想后来发展为
荷兰法学家H.
格劳修斯的
法学理论。19世纪末叶,天主教教会再度鼓吹经院哲学,以回答
现代科学与哲学的挑战,形成
新经院哲学。但新经院哲学缺乏历史现实感,在
现代西方哲学思潮中影响不大。
解体
托马斯所代表的理性主义的胜利使经院哲学达到了空前的繁荣,但是这种胜利对于经院哲学来说却无异于饮鸩止渴。
威尔·杜兰曾把亚里士多德哲学比作希腊人留给基督教的“特洛伊木马”,就此而论,正是托马斯把这匹木马拖进了经院哲学。随着欧洲文明的进一步发展,经院哲学的衰落已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还在托马斯时代,
罗吉尔·培根就以其卓越的实验
科学思想和
哲学思想预示了新时代的曙光。后起的
司各脱主义和奥卡姆主义则一方面发扬了
唯名论思想,另一方面企图恢复奥古斯丁时代宗教的纯洁,把理性从神学中排除出去,从而在客观上导致了理性的独立。再加上14世纪由意大利发端的
文艺复兴人文主义运动,导致了经院哲学的衰落和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