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national debt; government loan),又称
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
中央政府为筹集
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
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
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
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发展历史
中国最早是从清朝末期开始发行国内公债并大量举借丧权辱国的外债。
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红色政权在新民主主义时期也曾多次发行公债,如1932年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曾分2期发行总额为180万元的“
革命战争短期公债”。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
国债发行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新中国刚刚建立的1950年,当时为了保证仍在进行的革命战争的供给和恢复
国民经济,发行了总价值约为302亿元的“
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第二阶段是1954-1958年,为了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分5次发行了总额为35.46亿元的“
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第三阶段是1979年以后,为了克服财政困难和筹集
重点建设资金,中国从1981年起重新开始发行国债。截止到1995年,共发行了8种内债,有
国库券、
国家重点建设债券、
财政债券、
特种债券、定向债券、
保值债券、转换债券等,累计余额达3300亿元。
2020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通知明确,为筹集
财政资金,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
社会发展,决定发行
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一期)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二期)。
2020年9月,
富时罗素公司宣布,中国国债将被纳入
富时世界国债指数(WGBI)。准备从2021年10月开始把中国国债纳入富时世界国债指数。待2021年3月做进一步确认后,国际投资者将能够通过富时罗素旗舰指数进入中国这个全球第二大
债券市场。
2021年12月,中国国债日前被正式纳入富时世界国债指数(WGBI)。
2022年6月15日,财政部在香港发行2022年首期75亿元人民币国债。
2022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告,
中央政府将于2022年9月7日在澳门发行30亿元人民币国债。
2022年12月1日,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中国财政部将透过香港金管局的
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发行
人民币国债,总额50亿元人民币。
2023年9月20日,根据美国财政部发布的数据,美国国债总额于当地时间9月18日突破33万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40.8万亿元)。《纽约时报》称,国债总额再创新高,美国政府财政前景堪忧。
2023年10月18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宣布,财政部将通过金管局的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增发人民币国债,发行规模合计160亿元人民币,分4个年期。
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该决议明确中央财政将在2023年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0000亿元,增发的国债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集中力量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弥补防灾减灾救灾短板,整体提升中国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2023年12月,首批国债资金预算2379亿元已下达,其中: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补助资金1075亿元、东北地区和京津冀受灾地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254亿元、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补助资金(气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50亿元。
2024年3月10日至3月19日,2024年第一期、第二期储蓄国债(凭证式)发行,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300亿元。两期国债由40家2024—2026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代销。其中,第一期期限为3年,最大发行额为150亿元,票面年利率2.38%;第二期期限为5年,最大发行额为150亿元,票面年利率2.5%。5月13日,财政部网站公布2024年一般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有关安排。中国将发行1万亿元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期限包括20年期、30年期、50年期,付息方式是按半年付息。5月17日,超长期特别国债30年期发行;5月24日,20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6月7日,财政部第一次续发行2024年30年期超长期特别国债;6月10日,2024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在银行渠道正式开售;6月14日,50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据财政部网站7月3日消息,根据有关工作安排,财政部将于7月10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2024年第三期人民币国债,发行规模为90亿元,具体发行安排将在香港金融管理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CMU)公布。
2024年10月,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已就央行国债买卖建立联合工作组,并召开工作组首次正式会议,确立了工作组运行机制。会议认为,央行国债买卖是丰富货币政策工具箱、加强流动性管理的重要手段。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布公告,中央政府将于2024年10月30日在澳门发行50亿元人民币国债。10月30日,财政部在澳门市场成功发行50亿元离岸人民币国债。本次发债吸引了包括货币当局、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各类机构踊跃参与认购,峰值认购规模达到152.9亿元人民币,认购倍数超3倍,创历次在澳发债认购倍数之最。10月31日,央行网站发布消息,为加大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2024年10月人民银行开展了公开市场国债买卖操作,全月净买入债券面值为2000亿元。
主要特点
国债是债的一种特殊形式,同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国债的债权人既可以是国内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以及
国际金融组织,而债务人一般只能是国家。
国债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较多地体现了国家单方面的意志,尽管与其他
财政法律关系相比,
国债法律关系属平等型法律关系,但与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相比,则其体现出一定的隶属性,这在国家
内债法律关系中表现得更加明显。
从法律关系实现来看
从债务人角度来看
国债具有自愿性、有偿性、灵活性等特点。
从债权人角度
发行目的
在战争时期军费支出额巨大,在没有其他筹资办法的情况下,即通过发行
战争国债筹集资金。发行战争国债是各国政府在战时通用的方式,也是国债的最先起源。
一般来讲,平衡财政收支可以采用增加税收、增发
通货或发行国债的办法。以上三种办法比较,增加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做法,固然是一种好办法但是增加税收有一定的限度,如果
税赋过重,超过了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将不利于生产的发展,并会影响今后的税收。增发通货是最方便的做法,但是此种办法是最不可取的,因为用增发通货的办法弥补
财政赤字,会导致严重的通货膨胀,其对经济的影响最为剧烈。在增税有困难,又不能增发
通货的情况下,采用发行国债的办法弥补财政赤字,还是一项可行的措施。政府通过
发行债券可以吸收单位和个人的闲置资金,帮助国家渡过财政困难时期。但是
赤字国债的发行量一定要适度,否则也会造成严重的
通货紧缩。
3、筹集建设资金
国家要进行基础设施和
公共设施建设,为此需要大量的中
长期资金,通过发行中
长期国债,可以将一部分
短期资金转化为中长期资金,用于建设国家的
大型项目,以促进经济的发展。
4、借换国债的发行
借换国债是为偿还到期国债而发行,在偿债的
高峰期,为了解决偿债的
资金来源问题,国家通过发行借换国债,用以偿还到期的旧债,这样可以减轻和分散国家的还债负担。
分类方式
按照不同的标准,国债可作如下分类:
按举借债务方式不同,国债可分为国家债券和
国家借款。
是指国家发行的严格规定有还本付息期限的国债。定期国债按还债期长短又可分为
短期国债、
中期国债和
长期国债。
是指国家发行的不规定还本付息期限的国债。这类国债的持有人可按期获得利息,但没有要求清偿债务的权利。如英国曾发行的
永久性国债即属此类。
按发行地域不同,国债可分为国家内债和国家外债。
是指在国内发行的国债,其债权人多为本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本付息均以
本国货币支付。
外债是指一国常住者按照契约规定,应向非常住者偿还的各种债务本金和利息的统称。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
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和《
外债统计监测实施细则》的规定,中国的外债是指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或者其他机构对中国境外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或者其他机构用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
又称任意国债,是指由国家发行的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认购的国债。它是当代各国发行国债普遍采用的形式,易于为
购买者接受。
是国家凭借其
政治权力,按照规定的标准,强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的国债。这类国债一般是在战争时期或财政经济出现异常困难或为推行特定的政策、实现特定目标时采用。
按使用用途不同,国债可分为
赤字国债、
建设国债、
特种国债和
战争国债。
也称可出售国债,是指可在
证券交易场所自由买卖的国债。
不上市国债
也称不可出售国债,是指不能自由买卖的国债。这类国债一般期限较长,利率较高,多采取记名方式发行。
按债券的流动性划分,可分为
可流通国债和
不可流通国债。
国家借款形式的国债一般是不可流通和转让的,只有政府发行的债券才有可能流通和转让。
自由转让和流通是国债的基本属性和特征,多数国家发行的大多数国家债券都是可进入
证券市场自由买卖。
按发行的凭证为标准,可分为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
又称无纸化债券,是由财政部通过无纸化方式发行的、以电脑记账方式记录债权,并可以上市交易的债券。
国债种类
凭证式国债
是指国家采取不印刷实物券,而用填制国库券
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的国债。它是以国债收款凭单的形式来作为债权证明,不可上市
流通转让,从购买之日起计息。在
持有期内,持券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握取现金,可以到购买网点
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
利率档次计算。
无记名国债
为
实物国债,是一种票面上不记载债权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实物券面形式(券面上印有发行年度、券面金额等内容)记录债权而发行的国债,又称实物券。是中国发行历史最长的一种国债。
记账式国债
又名无纸化国债,准确定义是由财政部通过无纸化方式发行的、以电脑记账方式记录债权,并可以上市交易的债券。
运行操作
发行
即发行价格等于其
票面金额。债券到期时,国家应依据此价格还本付息。
即
发行价格低于债券票面金额。债券到期时国家需按
票面价格还本付息。它不同于
贴现发行。
即发行价格高于债券票面金额。债券到期时,国家只按债券票面价格还本付息。
发行方式
国债发行的公募
招标方式按招标
标的物分缴款期、价格和
收益率招标三种形式。
按确定中标规则分
单一价格招标(
荷兰式)和
多种价格招标(美国式)。
承售法
即由金融机构承购全部国债,然后转向社会销售,未能售出的部分由金融机构自身承担。
出卖法
即政府委托推销机构利用金融市场直接出售国债。
支付发行法
即政府对应支付现金的支出改为以国债代付。
强制摊派法
购买
无记名式国债的购买对象主要是各种
机构投资者和
个人投资者。无记名式实物券国债的购买是最简单的。投资者可在发行期内到销售无记名式国债的各大银行(包括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等)和
证券机构的各个网点,持款填单购买。无记名式国债的面值种类一般为100元、500元、1000元等。
凭证式国债主要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其发售和兑付是通过各大银行的储蓄网点、
邮政储蓄部门的网点以及
财政部门的国债服务部办理。其网点遍布全国城乡,能够最大限度满足群众购买、兑取需要。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可在发行期间内持款到各网点填单交款,办理购买事宜。由发行点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单,其内容包括购买日期、购买人姓名、购买券种、购买金额、身份证件号码等,填完后交
购买者收妥。办理手续和银行
定期存款办理手续类似。
凭证式国债以百元为起点整数发售,按面值购买。发行期过后,对于客户
提前兑取的
凭证式国债,可由指定的
经办机构在
控制指标内继续向社会发售。投资者在发行期后购买时,银行将重新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单,投资者购买时仍按面值购买。
购买日即为
起息日。兑付时按实际持有天数、按相应档次利率计付利息(
利息计算到到期时兑付期的最后一日)。
购买记账式国债可以到证券公司和试点商业银行
柜台买卖。试点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北京银行和
南京银行在全国已经开通国债柜台
交易系统的分支机构。
A:柜台记账式国债。通过银行买柜台记账式国债,最好开通
网上银行账户,直接在家的电脑上进入银行的网页,输入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在交易时间内就可以自由交易了。
B:投资者购买
记账式国债可以在
交易所开立
证券账户或国债
专用账户,并委托证券机构代理进行,投资者必须拥有
证券交易所的证券账户,并在
证券经营机构开立
资金账户才能购买记账式国债。
两者的区别
银行交易不收
交易费用,证券公司的交易费用大约是交易金额的0.1%—0.3%(含佣金等)。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没有
交易佣金,但客户买入
全价通常是高于卖出全价,如果短线买入再卖出可能会
浮亏,因为柜台记账式国债是个人和银行之间进行交易,个人买的时候通常价格高一点,卖给银行的时候要稍微低一点,银行通常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虽然没有交易费用,但当天买进卖出的话银行会赚取个人的差价,相当于
交易成本。
通过证券公司系统买卖记账式国债,跟买卖股票一样;通过委托系统下单,很简单,输入要购买的
国债代码,再输入交易数量和价格就可以了;一般开户过后,证券公司和柜台银行会给操作手册。
偿还
偿还方式
资金来源
通过预算列支。政府将每年的
国债偿还数额作为
财政支出的一个项目列入当年支出预算,由正常的
财政收入保证国债的偿还。
动用
财政盈余。在
预算执行结果有盈余时,动用这种盈余来偿付当年到期国债的本息。
设立
偿债基金。
政府预算设置
专项基金用于偿还国债,每年从财政收入中拨付专款设立基金,专门用于偿还国债。
借新债还旧债。政府通过发行新债券,作为还旧债的资金来源。实质是债务期限的延长。
法律法规
国债法
国债法,是指由
国家制定的调整国债在发行、流通、转让、使用、偿还和管理等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主要规范国家(政府)、国债
中介机构和国债投资者涉及国债时的行为,调整国债主体在国债行为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国债关系。
与民法中的债法不同,国债法调整的是以国家为一方主体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这与
财政法主体的一方始终是国家这一特征是一致的,而且国债是国家取得
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其目的是满足
社会需要,实现
国家职能。因此,国债法是财政法的重要
部门法。但是,国债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核心是国债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国家作为债务人与其他债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国债法与民法特别是与民法中的债法有密切的联系,民法中有关债的理论及其具体规定常常也可适用于国债法。
国债法虽属于财政法的重要部门法,但与税法等其他财政法的部门法也有比较明显的区别,如国债法主体的平等性即明显区别于其他部门法,尽管国债法的一方主体必须是国家,但在国债法律关系中,国家是作为债务人与其他
权利主体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其他权利主体是否与国家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一般都由自己的意志决定,在国债法律关系中,他们与国家处于平等的地位,但在其他财政法律关系中,主体间的隶属性则明显区别于国债法。另外,国家取得
国债收入的权利与其还本付息的义务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其他权利人要享有取得本息的权利,也必须履行支付
购买国债资金的义务。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
国债法是具有
公法性质的私法。
立法概况
1.国外的国债立法国有
美国;法国;日本;韩国。
2.中国的国债立法
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年、1954-1958年、1980年起发行过
国内公债。各期
国债发行以前,由国务院制定国债条例,具体规定国债的发行、转让、利率、还本付息及其他有关管理事项。国债条例是规范中国国债管理活动、调整国债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律依据。1968年国家偿付了全部内外债本息,1968-1981年,中国是一个既无
内债、又无外债的国家。1981年1月,国务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库券条例》(以下简称《国库券条例》),决定发行国库券来弥补
财政赤字,以后又发行了
国家重点建设债券、
财政债券、
重点企业债券、
保值公债、
特种公债等。到1992年止,每年都颁布一个国库券条例,对发行对象与方式、发行数额及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国库券及其他债券的贴现、抵押和转让、
国债法律责任、国债管理机构等内容予以规定。1989-1991年每年还颁布了一个
特种国债条例,对特种国债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额、发行期限、利率及偿还期等内容予以规定。现行的国债法是1992年3月18日由国务院颁布的《国库券条例》,但是,该条例作为国债法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是它的适用范围仅限于
国库券而不能对所有的国债各类予以规范;
二是它主要规定的是
国库券发行方面的有关事项,对
国债流通、国债的使用等未作规定;
三是没有规范有关发行的审批程序等。
因此,有关部门正在积极起草《
国债法》,以期对国债行为和国债关系予以明确规范。
国债法:是指调整国债在发行、使用、偿还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
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是财政法的重要部门法,其许多基本原理与财政法是一致的。其调整对象是以国家为一方主体的债权、债务关系。其主要特征表现为以下三点:一是国债法具有公法与私法的双重属性;二是国债法具有
财政政策的属性;三是国债法具有
宏观调控的性质。
管理办法修订(2023年)
2023年,为规范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保障国债顺利发行和国债市场稳定发展,
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对《
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其中提出,拟作为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的,应当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储蓄国债、个人储蓄存款、理财产品销售等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或者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亿元,营业网点在50个以上的存款类金融机构。
案例介绍
英国政府发行人民币国债
2014年10月14日英国政府宣布成功发行30亿元以
人民币计价的国债。此举使得英国成为第一个发行人民币国债的
西方国家,其发行规模在非中国发行的
人民币债券中最大。
2019年6月25日,国家财政部和澳门特区政府发布公告,中央政府将于2019年7月4日在澳门发行20亿元人民币国债。
美国
当地时间2022年10月4日,据美国媒体报道,
美国财政部报告的
数据显示,美国
国债总额于3日首次超过31万亿美元。
数据统计
中国
2023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2年,全年各类主体通过沪深北交易所发行债券(包括
公司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国债、
地方政府债券和
政策性银行债券)筹资64494亿元,其中沪深交易所共发行上市基础设施领域
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13只,
募集资金419亿元。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6580家,全年挂牌公司累计股票筹资232亿元。
美国
当地时间2024年1月2日,美国财政部发布报告:美国国债总额首次达到34万亿美元,从33.911万亿美元升至34.001万亿美元。
购买方式
电子式储蓄国债
个人投资者可通过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名单可通过财政部网站“政府债券管理”专题栏发行公告中查询)网点柜台和部分成员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购买。个人投资者购买电子式储蓄国债,首先需通过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网点柜台、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按有关要求开立个人国债账户和资金账户,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发售期内,前往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任一网点柜台购买,也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购买。
凭证式储蓄国债
个人投资者可通过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名单可通过财政部网站“政府债券管理”专题栏发行公告中查询)网点柜台购买。发售期内,个人投资者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网点柜台,通过现金支付或转账方式认购,并取得纸质认购凭证。
记账式国债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名单可通过中央结算公司网站查询)购买,也可以通过在证券交易所开展债券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名单可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购买。
2024年发行的超长期特别国债
2024年发行的超长期特别国债为记账式国债,有20年、30年、50年三个期限品种,具体购买操作按上述记账式国债购买流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