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兹·博厄斯(Franz Boas,1858年7月9日—1942年12月21日),或译法兰兹·鲍亚士,
德国裔美国
人类学家,现代
人类学的先驱之一,享有“美国人类学之父”的名号;也是
语言学家,美国
语言学研究的先驱。在
哥伦比亚大学任教50多年。如同许多当年的先驱者,他的学科训练来自其他学科;他获得
物理学博士,并从事
地理学的博士后研究。他开创了人类学的四大分支:
体质人类学、
语言学、
考古学以及
文化人类学。
人物生平
早年生活与教育
弗朗兹·博厄斯生于德国
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明登市。虽然他的祖父母是不折不扣的
犹太人,其双亲却如同大多数的德籍犹太人,依循着
启蒙时代的价值观,其中包括同化于现代德国社会。博厄斯对其犹太背景十分敏感,虽然他口头上驳斥
反犹太主义,并拒绝改信
基督教,但他从不认同自己是犹太人;事实上,依据他的传记作者所言:“他是一个‘族群定义上’的德国人,在美国保存并提倡德国文化与价值。”
博厄斯早年的思想背景来自一个德国家庭,其中1848年革命的理想是一股活跃动力。父亲是
自由主义者,但并不热衷于公众事务;母亲是
理想主义者,对公众议题非常感兴趣;他们在1854年创立了幼稚园,致力于科学。父母砸碎了教条的枷锁。父亲对他父母亲的家庭的礼仪,依然保持着一份情感,但并不允许这份情感影响他的知识自由。
博厄斯从早年在明登市福禄贝尔(Froebel)幼稚园的经历,到他在“
文科中学”(Gymnasium)的学习中,接触了
博物学并对它产生了兴趣。在他在“文科中学”的工作中,他最感兴趣与自豪的是植物地理分布研究。然而,在博厄斯进入大学就读后,起先在
海德堡大学,后来到波昂大学。他在波昂加入Burschenschaft Alemannia兄弟会,并终身参与它的活动,他关注的却是数学和物理学(尽管他也选修一些地理学课程)。他当时有意前往
柏林学习物理学,但为了更亲近家人而选择
基尔大学。在那里他向卡思登(Gustav Karsten)学习物理学。博厄斯希望从事有关
常态分布的高斯定理的研究,而卡思登却引导他研究水的光学特性。该研究成为他博士论文的基础。
1881年,博厄斯在基尔大学获颁物理学博士学位。他对他的论文并不满意,反而对他从事研究期间深感困扰的感知问题,产生了兴趣。当博厄斯在
海德堡修习库诺·费雪(Kuno Fischer)的美学课程时,以及在波昂修习首屈一指的
康德主义哲学家班诺·厄德曼(Benno Erdmann)的课程时,他已对康德学派思想产生兴趣。这一兴趣促使他转向“
精神物理学”,关注物理学之中的心理学和认识论问题的一门学问。他再度考虑前往柏林向赫尔曼·冯·亥姆霍兹学习精神物理学,但是精神物理学在当时的地位并不确定,而且博厄斯并未受过心理学训练。
毕业后的研究
提欧伯·费雪(Theobald Fischer)已移居到基尔,且博厄斯已将地理学视为一条途径,用以探索他对介于主观经验与客观世界间的关系,所逐渐增长的兴趣。在当时,德国地理学家们在讨论文化变异的原因这个议题上,划分为两派。许多人主张,自然环境是主要决定因素;但其他人(特别是瑞特佐Friedrich Ratzel)试图证明,思想透过人类迁移而传播是更重要的。1883年,博厄斯前往
巴芬岛从事地理学研究,探讨自然环境对于当地
因纽特人(Inuit)迁移的影响。这是鲍亚士的许多
民族志田野工作的第一个,他摘录田野笔记,撰写他第一本专著:《中央爱斯基摩人》(The Central Eskimo)(1888)。
博厄斯与巴芬岛的因纽特人共同生活并从事研究,而且他对于探讨人们的生活方式,发展出终生的研究兴趣。
博厄斯记述,在
北极圈冬季的永夜期间,他与旅行同伴迷路,被迫继续驾着雪橇达26小时之久,穿越冰层、软雪、以及降到零下四十六度的低温。后来,他们安全到达一处遮蔽处休息,并从“饥寒交迫”中恢复过来。
博厄斯被迫依赖不同的因纽特群体来取得所需的一切,从方位与食物到遮蔽处与友谊。这是艰困的一年,充满着许多极大的困难,包括受到一次又一次的疾病、不信任、
黑死病与危险等等的袭击。博厄斯成功探索了许多未曾调查的区域,并发现独特的民族志事实,但漫长冬季与寂寞的越过危险地形的长途跋涉,迫使他探索他的灵魂,为他作为科学家与公民的生命,找寻一个方向。
博厄斯对于原住民社群的兴趣,在他任职于柏林皇家民族学博物馆时逐渐增长。他在柏林经过介绍而结识
加拿大卑诗省Nuxálk民族的成员,这触发他与
太平洋西北海岸第一民族建立终生的关系。
他回到柏林以完成其研究,且在1886年(在Helmholtz的支持下)他成功地对其大学任教资格论文《巴芬陆地》(Baffin Land)进行答辩,并被任命为地理学“无薪大学教师”(privatdozent)。当他在巴芬岛时,他开始发展对于非西方文化研究的兴趣。更进一步,1885年,博厄斯前往位于柏林的皇家民族学博物馆,与体质人类学家
鲁道夫·菲尔绍和民族学家
阿道夫·巴斯蒂安共同工作。在两年前(1883年),博厄斯为了准备前往巴芬岛探险,曾向菲尔绍学习
解剖学。当时,菲尔绍卷入一场与他昔日学生
恩斯特·海克尔之间对于演化的喧嚣争论。海克尔在阅读
达尔文的《
物种起源》后,决定放弃他的医生职业,改而研究
比较解剖学,而且不遗余力地在德国推广达尔文思想。然而,如同其他大多数在1900年重新发现
孟德尔遗传学以及1918年现代综合理论发展之前的自然科学家,菲尔绍感觉达尔文的理论是薄弱的,因为他们缺乏一套细胞突变性的理论。因此,菲尔绍偏爱
拉马克学派的演化模型。这一争论在地理学家中引起共鸣。拉马克论者相信环境力量可以促成有机体快速与持久的变化,该变化并没有遗传原因;因此拉马克论者和环境决定论者时常发现他们处在争论的同一方。
而博厄斯与巴斯典更为密集地工作,后者以其对环境决定论的反感而著名。取而代之的,他试图证明“人类心智一致性”,这是一个信念,所有的人类都具有相同的知识能力,以及所有文化都基于相同的基本心智法则。他试图证明,习惯与信仰的变异是历史偶然事件的结果。这一观点呼应博厄斯在巴芬岛的经历,并吸引他转向人类学。
在皇家民族学博物馆时,博厄斯开始对太平洋西北海岸的美洲土著产生兴趣,并且在他对大学任教资格论文进行答辩后,他经由美国
纽约前往加拿大卑诗省进行为期三个月的旅程。1887年1月,他在纽约获得《
科学》(Science)杂志的助理编辑一职。博厄斯远离了在德国愈演愈烈的
反犹太主义与
国家主义,以及对地理学家而言极其有限的学术机会,他决定留在美国。
除了他在《科学》杂志的编辑工作,博厄斯在1888年还获得了
美国克拉克大学(Clark University)人类学讲师“dozent”的职位。但博厄斯在克拉克大学的机会有限,因为这所大学并未设立人类学系。而且,博厄斯担心大学校长
斯坦利·霍尔对其研究的干涉。1892年,博厄斯加入了大批其他克拉克大学教师的辞职行列,以抗议霍尔对学术自由的侵犯。博厄斯此后于1893年被任命为芝加哥哥伦布纪念博览会(World Columbian Exposition)人类学首席助理。
十九世纪末论辩
科学对立于历史
(Fin de Siècle Debates)
有某些学者,如博厄斯的学生阿尔弗雷德·路易斯·克鲁伯(Alfred Kroeber),认为博厄斯运用其
物理学研究模式,作为进行人类学研究的方针。但其他许多人,如博厄斯的学生亚历山大·莱瑟(Alexander Lesser),以及后来的研究者如玛丽安·史密斯(Marian W. Smith),赫伯特·刘易斯(Herbert S. Lewis)和马蒂·班佐(Matti Bunzl),指出博厄斯明确拒绝物理学,而是支持以
历史学作为他的人类学研究模式。
此种科学与历史间的差别源自于19世纪的德国学术界,他们区分Naturwissenschaften(科学)与Geisteswissenschaften(人文学),或区分Gesetzwissenschaften(提出定律的科学)与Geschichteswissenschaften(历史学)。一般而言,在这两组术语之中,前者指涉对于受客观自然法则支配之现象的研究,后者指涉那些只有从人类感知或经验的角度来看,才会具有意义的现象。在1884年,
康德哲学学派哲学家
威廉·文德尔班(Wilhelm Windelband)创造了律则式(nomothetic)和个殊式(idiographic)这两个名词,以描述这两个方向殊异的方法。他观察到多数科学家混合使用此两种方法,但比例各不相同;他将物理学视为律则式解释的绝佳范例,而历史学则是个殊式解释学科。而且,他主张这两者每个都源自于
康德对于理性的两种“兴趣”之一,这是康德在《判断力之批判》中提到的——其一为“归纳”(generalizing),其二为“详细说明”(specifying)。(文德尔班的学生海因里希·李凯尔特(Heinrich Rickert)在《自然科学概念形成的限制:对历史科学的逻辑性介绍》一文中,阐述了这个差别;博厄斯的学生阿尔弗雷德·路易斯·克鲁伯和
爱德华·萨皮尔(Edward Sapir)大量依赖这篇文章来界定他们的人类学方法。)
尽管康德认为对理性的这两种兴趣是客观与普遍的,但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的区别已在德国被制度化,这是透过在
启蒙运动之后的学术研究与教学组织。在德国,启蒙运动由康德本人所主导,他试图建立一些植基于普遍理性的法则。在对康德的回应中,德国学者如赫德(Johann Gottfried Herder)主张人类的创造力,它必然采取不可预测与高度变异的形式,而且与人类理性同样重要。1795年,伟大的探险家与博物学家
威廉·冯·洪堡呼吁建立一套人类学,结合康德与赫德的兴趣。洪堡于1809年创立
柏林大学,他的地理学、历史学与心理学著作,也提供博厄斯赖以使其知识倾向趋于成熟的环境。
在洪堡学派传统下从事研究的历史学家,发展了一些概念,成为博厄斯学派人类学的核心思想。兰克将历史学家的任务界定为“全然如实呈现历史确实的样貌”,这是博厄斯经验论的基石。
威廉·狄尔泰强调了“理解”在人类知识的中心地位,并强调一个历史学家的经历可提供一个基础,用于对一位历史行动者的处境,产生一种感同身受的理解。对博厄斯而言,两者的价值可引述歌德的话而完美表达:“一个个别行动或事件是令人感到有兴趣的,这不是因为它是可解释的,而是因为它是真实的。”
这些思想对博厄斯的影响,显现于他1887年的短文《地理学研究》(The Study of Geography),其中他区别了
自然科学(试图探索决定现象的某些法则)与
历史科学(寻求从现象自身的角度,对现象产生一个彻底理解)。博厄斯主张,就这个意义来说,地理学确实是而且必须是历史的。1887年,在他的巴芬岛探险之后,博厄斯写下了《民族学分类的原则》(The Principles of Ethnological Classification),在文中他发展了这一论点,运用于人类学:
民族学现象是人类的体质与心灵特质的产物,也是这个特质在周遭环境影响下发展的产物……“环境”是国家的外在条件,也是
社会学现象,换言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对现有环境的研究是不够充分的:人群的历史,透过人群的迁移而传递的这些区域的影响力,以及他们所接触的人群,都必须纳入考虑。
这个陈述呼应了瑞特佐对于人类迁移和文化接触的历史过程的关注,以及巴斯典对环境决定论的拒斥。它也强调了文化如同一个脉络(“环境”),以及历史的重要性。这些是博厄斯学派人类学(马文·哈里斯[Marvin Harris]后来称之为“历史特殊论”)的注册商标。引导了博厄斯往后十年的研究,以及他对往后学生的指导。
虽然脉络和历史是博厄斯将人类学理解为“Geisteswissenschaften”(人文学)和“Geschichtswissenschaften”(历史学)的基本要素,博厄斯学派人类学仍与“Naturwissenschaften”(科学)具有一个共同的基本要素:经验论。在1949年,博厄斯的学生阿尔弗雷德·路易斯·克鲁伯总结了一些经验论法则,将博厄斯学派人类学界定为一门科学。
直生论对立于演化论
博厄斯及其学生的最伟大成就之一,是他们对当时的体质、社会与文化的演化理论潮流的批判。这一批判是博厄斯在博物馆工作和他在人类学四大分支工作的核心。
基于这项理由,某些人主张博厄斯派人类学与
达尔文的
演化论相冲突。这个论点是没有根据的,且错误地设想人们经常使用“演化”一词来指称同一事物。实际上,博厄斯支持达尔文的理论,尽管他并不认为它可以自然而然地适用于文化和历史现象。博厄斯学派所嘲笑与拒斥的是当时盛行的
直生论(orthogenesis)。直生论是一个确定的或目的论的演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变异是向前推进的,而与
自然选择无关。博厄斯拒斥这套由
爱德华·伯内特·泰勒、
路易斯·亨利·摩尔根以及
赫伯特·斯宾塞所发展的盛极一时的社会演化理论,并不是因为他反对“演化”概念本身,而是他赞同达尔文的演化观而反对直生论的演化观。
这些盛行的文化演化理论与达尔文的理论之间的差异不能被夸大:这些理论家主张,所有社会的进步都历经以一套相同次序中的几个相同阶段。因此,尽管博厄斯在巴芬岛所研究的因纽特人,与他在担任大学研究生时所研究的德国人,两者是同时代的,但演化论者主张因纽特人处于他们演化的早期阶段,而德国人在晚期阶段。这呼应着一个流行的对达尔文的误读,人类是源自于
黑猩猩。实际上,达尔文主张黑猩猩和人类同样是演化而来的。足以描写达尔文理论的特性的是,它关注某个物种转变成另一个物种的“过程”;“适应”是解释某一物种及其环境间关系的关键法则;以及“自然选择”作为一个转变机制。相对地,摩尔根、斯宾塞与泰勒极少提及转变的过程和机制。
除此以外,达尔文透过对大量经验资料的谨慎检视而建立其理论。博厄斯学派研究显示,事实上文化演化论者的每个主张都与资料相矛盾,或反映了对资料的深刻误解。正如博厄斯的学生罗伯特·罗维(Robert Lowie)所评述的:“与某些关于这项主题令人误解的陈述相反的是,并没有任何可信赖的反对演化观念的论点,是经过科学方法证实的,尽管仍有一些对于演化形而上学的坚强敌意,扭曲了确立的事实。”
人物年表
1883年,博厄斯前往
巴芬岛从事地理学研究,探讨自然环境对于当地
因纽特人(Inuit)迁移的影响。这是博厄斯的许多
民族志田野工作的第一个。
1885年,博厄斯前往位于柏林的皇家民族学博物馆,与体质人类学家
鲁道夫·菲尔绍和民族学家
阿道夫·巴斯蒂安共同工作。
1886年,(在Helmholtz的支持下)他成功地对其大学任教资格论文《巴芬陆地》(Baffin Land)进行答辩,并被任命为地理学“无薪大学教师”(privatdozent)。
1887年1月,他在纽约获得《
科学》(Science)杂志的助理编辑一职。博厄斯远离了在德国愈演愈烈的
反犹太主义与
国家主义,以及对地理学家而言极其有限的学术机会,他决定留在美国。
1887年,在他的巴芬岛探险之后,博厄斯写下了《民族学分类的原则》(《The Principles of Ethnological Classification》)。
1888年,他摘录田野笔记,撰写他第一本专著:《中央爱斯基摩人》(The Central Eskimo)。
1888年,还获得了美国
克拉克大学(Clark University)人类学讲师“dozent”的职位。
1892年,博厄斯加入了大批其他克拉克大学教师的辞职行列,以抗议霍尔对学术自由的侵犯。
1893年,被任命为芝加哥哥伦布纪念博览会(World Columbian Exposition)人类学首席助理。
1896年,
路易斯·亨利·摩尔根被任命为
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担任民族学与人体学的助理研究人员。
1896年,博厄斯被任命为美国
哥伦比亚大学(Columbia University)
体质人类学讲师。
1897年,他组成了杰瑟普北太平洋海岸考察队(Jesup North Pacific Expedition),一场为期五年对于太平洋西北海岸土著的田野研究,这些人的祖先是从
西伯利亚跨越
白令海峡迁移而来。
1899年,升等为人类学教授。
1903年,发表《阿拉斯加人针箱的装饰图案:传统设计的历史,以一个美国博物馆的材料为基础》。
1905年,他的取向使他与博物馆总裁杰瑟普(Morris Jesup)以及馆长班普斯(Hermon Bumpus)发生冲突。于是辞职,再也没有为任何博物馆工作。
1911年,出版《原始人的思维》(The Mind of Primitive Man)。
1920年,发表《民族学的方法》。
1942年12月21日,逝世于美国纽约。
学术生涯
早期
在19世纪晚期,美国人类学受到
美国民族学局(Bureau of American Ethnology,简称BAE)的控制,由
约翰·威斯利·鲍威尔担任局长,他是一位地质学家,支持
路易斯·亨利·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的文化演化理论。美国民族学局坐落于
华盛顿的
史密森学会,且史密森的民族学主管欧提斯·梅森(Otis T. Mason)与鲍威尔一样信奉文化演化(
哈佛大学的
皮博迪自然历史博物馆(Peabody Museum)是个重要的——尽管规模较小——人类学的研究中心)。
正是在为博物馆征集藏品与展览而工作期间,博厄斯形成了其对文化的基本见解,这使他离开博物馆,而寻求将人类学建立为一门学科。
在这段期间,博厄斯再度前往太平洋西北岸,达五次之多。他持续进行的田野研究使他想到,文化作为解释人类行为的一个地方脉络。他对于地方脉络和历史的强调,使他反对当时的主流思想模式:文化演化。
博厄斯起初在亲属关系问题上,与演化论相决裂。摩尔根主张,所有人类社会都是从最初的母系组织形态转变为父系组织。在
不列颠哥伦比亚北海岸的印第安团体,如
钦西安人(Tsimshian)和
特林吉特人(Tlingit),都是被归类到母系氏族。而南海岸的印第安人如
努特卡人(Nootka)以及
萨利什人(Salish)被归类为父系团体。博厄斯关注
夸扣特尔人(Kwakiutl),他们居住在上述两群之间。夸扣特尔人似乎具有混合特征。在婚前,一个男人将采用其妻子父亲的名字和羽饰。他的孩子也采用这些名字和羽饰,尽管他的儿子在结婚时就会失去它们。名字和羽饰因此保存在母系中。起初,鲍亚士如在他之前的摩尔根一样,认为夸扣特尔人曾经和他们北方邻族一样是母系的,但后来他们开始演化到父系团体。然而1897年他进行了自我批判,并且主张夸扣特尔人是从早先的父系组织转变成母系组织,这是由于他们向北方邻族学习了母系原则。
博厄斯对摩尔根理论的拒斥,导致他在一篇于1907年发表的文章里,挑战欧提斯的博物馆展示原则。然而,更有问题的是关于因果关系及分类的基本问题。物质文化的演化观点使得博物馆研究人员根据技术发展的功能或级别来组织展品。研究人员假定器物的形态变迁,反映了一些前进式演化的自然过程。但博厄斯认为,一件器物的形态反映了其被制作和使用的环境。博厄斯主张“尽管类似的原因产生类似的结果,但类似的结果不见得具有类似的原因”。博厄斯认识到,即使是形态相似的器物,也可能基于不同原因,而在不同脉络中发展出来。欧提斯的博物馆展示依据几条演化路线来组织,错误地将类似结果并置在一起;那些沿着脉络路线而组织的展示,将会呈现类似的原因。
1892年,哈佛大学
皮博迪自然历史博物馆馆长暨研究员普特曼(Frederic Ward Putnam)被任命担任芝加哥博览会民族学与考古学部门的负责人,博厄斯获聘担任他的助理,因此有机会将他的研究取向运用于展示。博厄斯安排了十四位来自不列颠哥伦比亚的夸扣特尔人来到芝加哥,并居住在一个仿造的夸扣特尔村落中,他们可在那里依据脉络来进行其日常工作。
在世界美洲博览会之后,博厄斯在芝加哥新设立的费尔德博物馆(Field Museum)工作直到1894年,当时他的职位(在违反他的意志下)由美国民族学局的考古学家霍姆斯(William Henry Holmes)所接替。1896年,博厄斯被任命为
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担任民族学与人体学的助理研究人员。1897年他组成了杰瑟普北太平洋海岸考察队(Jesup North Pacific Expedition),一场为期五年对于太平洋西北海岸土著的田野研究,这些人的祖先是从西伯利亚跨越白令海峡迁移而来。他尝试沿着脉络的路线来组织展示,而不是沿着演化路线。他也发展了切合其策展目标的研究计划:从扩大在一个社会之内的各种诠释脉络的这个角度,来描述他对学生所下的指令,他解释说:“……他们自己取得标本;他们取得对这些标本的解释;他们取得相关文字资料,一部分关联到这些标本,一部分关联到这个人群的概况;而且他们取得当地语言的语法资料”。这些扩大的诠释脉络全被抽离进入一个脉络,这是这些标本或标本组合体,可能被展示的脉络:“我们希望有一套收藏品,依据各个部族来安排,这是为了传达每个群体的特殊风格”。然而,他的取向使他与博物馆总裁杰瑟普(Morris Jesup)以及馆长班普斯(Hermon Bumpus)发生冲突。他于1905年辞职,再也没有为任何博物馆工作。
晚期
1896年,博厄斯被任命为美国
哥伦比亚大学(Columbia University)体质人类学讲师,并于1899年升等为人类学教授。然而,在哥伦比亚大学教学的人类学家分属不同科系。当博厄斯离开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他与哥伦比亚大学协商将人类学家集中到同一个系,博厄斯将主持该系。博厄斯在哥伦比亚大学人类学系成为美国第一个设立博士课程的人类学系。
在这段期间,博厄斯发挥了关键作用,将美国人类学会(the American Anthropological Association,AAA)组织这个新兴领域的一个伞形结构组织。博厄斯起初希望美国人类学会的成员限定为专业人类学家,但是麦克基(W. J. McGee)(另一位参与由鲍威尔所领导的BAE的地质学家)主张,该组织应当开放其他学科加入成员。麦克基的立场站了上风,而且他在1902年被选为美国人类学会的首任主席。博厄斯与普特曼(Putnam)、鲍威尔和荷曼斯(Holmes)同时被选为副主席。
博厄斯同时在哥大和美国人类学会,鼓吹人类学“四大分支”的概念;他亲自为体质人类学、语言学、考古学以及文化人类学做出贡献。他在这些分支的工作担任开路先锋:在体质人类学,他领导学者远离种族的静态分类学,而强调依照人类生物学与演化进行分类;在语言学,他打破了经典文献学的局限,并确立一些
现代语言学及
认知人类学的核心问题;在文化人类学,他(与
马林诺夫斯基一起)建立了脉络论者的研究取向,探讨文化、文化相对论与田野工作的参与观察法。
四大分支的研究取向,被认定不仅将不同类型的人类学家集中到一个科系,更是透过将人类学研究的不同课题整合成为一个整体的课题,来重新设想人类学,这是博厄斯对这个学科的重大贡献,并成为美国人类学有别于英国、法国、德国等国人类学的特征。这个研究取向将人类学的课题——人类物种界定为一个整体。这个焦点并未使博厄斯寻求将所有的人类与人类活动形态化约为某些
最小厘米母;更恰当地说,他明白人类物种的本质,将是在于人类形态与活动方面的为数庞大的变异(这是一条类似于达尔文探讨一般物种的研究取向)。
博厄斯对布林顿所讨论的内容十分熟悉;他在巴芬岛和太平洋西北从事研究时也经历类似事情。然而,他主张“交替语音”绝对不是美国土著语言的特征——甚至他主张它们根本不存在。博厄斯并未将交替语音当做文化演化不同阶段的客观证据,而是从他多年来关于客观自然现象的主观感知的研究兴趣,来看待它们。他也思考先前对演化取向的博物馆展示的批评。在那里,他指出两种东西(如物质文化的器物)表面上看来是相似的,可能在实际上却是非常不同。在这篇文章,他提出一种可能性,两种东西(语音)看似不同,可能在实际上却是相同的。
简言之,他将注意力转移到对不同语音的“感知”上。鲍亚士以提出一个经验问题开始:当人们用不同方法描述一个语音时,是因为他们不能感知其差异,或是可能存在另一个理由?他立刻就确定立场,他不关心关于感知缺陷的个案——等同于色盲的
听觉障碍。他指出,这些用不同方式描述同一个语音的人们所具有的问题,等同于用相同方式描述不同语音的人们所具有的问题。这是研究描述语言学的关键:当研究一种新语言时,我们如何注意不同单字的发音?(在这一点上,鲍亚士预见了并奠定了音位学(Phonemics)与语音学(Phonetics)的区别。)人们可能用多种方法来发音一个单字,而且依然认知他们正在使用同一个单字。那么,问题并不是“这些知觉未能被他们个人所认知”(换言之,人们认知到某些发音的差异);而是这些语音“是依据其相似性而被分类”(换言之,人们将多种被感知到的语音归成同一类)。一个类似的视觉例子包括描写颜色的单字。英语单字“green”能被用来指称多种明暗、色调、浓淡。但有些语言并没有指称“green”的单字。在这些案例中,人们可能将英语使用者所称的“green”归入“yellow”或“blue”中。这不是一个色盲的例子——人们能够感知颜色的差异,但他们归类这些相似颜色的方式有别于英语使用者。
博厄斯将这些原则运用于对不列颠哥伦比亚的
因纽特语的研究。研究者们已发表某个特定单字的许多不同拼法。在过去,研究者透过许多方法解释这项资料——它可能指出对某个单字发音方式的各地变异,也可能指的是不同方言。博厄斯主张另一种解释:差异并非在于因纽特人如何发出这个单字的语音,而是在于使用英语的学者如何感知这个单字的发音。这项差异并非在于英语使用者本身无法感知这个被讨论的发音;而是英语的语音系统无法适应被感知的语音。
尽管博厄斯对描述语言学的研究方法提供非常特殊的贡献,但是他最终的论点是意义深远:观察者的偏见并不必然是个人的偏见,它可能是文化的。换言之,西方研究者的感知范畴,可能有系统地导致一位西方人误解或无法完整感知另一文化中的一个有意义的成分。如同他对梅森的博物馆展示所提出的批评,博厄斯论证了这个看似文化演化证据的东西,实际上是不合乎科学的方法与西方人对自身文化优越的信念所产生的结果。这个论点为博厄斯的
文化相对论(cultural relativism)提供了方法论基础:某个文化的各种成分,从该文化的角度来看是有意义的,即使它们从另一文化的角度来看是没有意义的(或具有截然不同的意义)。
学生与影响力
从1901年到1911年,哥伦比亚大学只产生了七位人类学博士。尽管依据今日的标准,这是非常小的数目,在当时却足以让博厄斯在哥大建立的人类学系,成为美国最卓越的人类学课程。此外,博厄斯的许多学生继续在其他主要大学建立人类学课程。
博厄斯的首位博士生是阿尔弗雷德·路易斯·克鲁伯(Alfred L. Kroeber)(1901年),他连同博厄斯的另一位学生罗伯特·罗维(Robert Lowie)(1908年)创建了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Berkeley)的人类学系。他也培养了威廉·琼斯(William Jones)(1904年)——首批土著美国印第安人类学家之一(福克斯人(Fox)),在1909年于菲律宾研究时遭到杀害——以及亚伯特·刘易斯(Albert B. Lewis)(1907年)。博厄斯也培养了其他许多对学院人类学的发展深具影响的学生:弗兰克·斯佩克(Frank Speck)(1908年)由博厄斯培养,却在
宾夕法尼亚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并迅速着手在该校创建人类学系;爱德华·萨丕尔(Edward Sapir)(1909年)和费-库珀·科尔(Fay-Cooper Cole)(1914年)在
芝加哥大学发展了人类学系;亚历山大·戈登卫塞(Alexander Goldenweiser)(1910年)与埃尔西·克鲁斯·帕森斯(Elsie Clews Parsons)(她1899年从
哥伦比亚大学获得社会学博士,但后来向博厄斯学习民族学)在社会研究新学院创立人类学系;莱斯利·斯皮尔(Leslie Spier)(1920年)后来在
华盛顿大学和其妻子欧娜·甘瑟(Erna Gunther)(也是博厄斯的学生)创建人类学系,而梅尔维尔·赫斯科维茨(Melville Herskovits)(1923年)在
西北大学创立人类学系。他也培养了约翰·里德·斯万顿(John Reed Swanton)(在1900年取得哈佛博士之前,曾在哥大向博厄斯学习两年),保罗·拉丁(Paul Radin)(1911年),露丝·潘乃德(1923年),格拉迪斯·理查德(Gladys Reichard)(1925年)于1921年在巴纳德学院(Barnard College)开始授课,后来升等为教授,露丝·班佐(Ruth Bunzel)(1929年),亚历山大·莱瑟(Alexander Lesser)(1929),
玛格丽特·米德(1929),以及吉恩·韦尔特菲什(Gene Weltfish)(她在1929年论文答辩,尽管她直到1950年哥伦比亚大学降低所需费用后,才正式毕业)。
他在
哥伦比亚大学的学生还包括墨西哥人类学家曼纽尔·加米欧(Manuel Gamio),他在1909到1911年师从博厄斯后获得硕士学位,并于1917年成为墨西哥人类学局首任局长;以斯帖·戈德弗兰克(Esther Goldfrank)于1919年随博厄斯前往新墨西哥州从事对普布罗印第安人的研究;吉尔伯特·弗雷耶(Gilberto Freye),他在巴西形塑了“种族民主”的概念;以及人类学家、民俗学家、小说家卓拉·尼尔·赫斯特(Zora Neale Hurston),她1928年从巴纳德学院毕业——这是附属于哥大的女子学院。
他也影响了
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évi-Strauss),后者是他在晚年寓居纽约时,于1940年代遇到的。
博厄斯的几位学生持续担任美国人类学会的旗舰期刊《美国人类学家》的编辑:约翰·里德·斯万顿(John R. Swanton)(1911,1921—1923),罗伯特·罗维(1924—1933),莱斯利·斯皮尔(1934—1938),以及赫斯科维茨(Melville Herskovits)(1950—1952)。爱德华·萨丕尔(Edward Sapir)的学生John Alden Mason在1945—1949年当编辑,而阿尔弗雷德·路易斯·克鲁伯和罗伯特·罗维的学生沃尔特·戈德施米特(Walter Goldschmidt)在1956—1959年担任编辑。
博厄斯的大多数学生同样具有他对谨慎的历史重建的关注,以及他对臆测的演化模型的反感。此外,博厄斯鼓励他的学生,批评他们自己就如同其他人批评他们一样。例如,博厄斯起初为他将头骨指数(头骨形态的有系统变异)作为描述遗传特征的方法提出辩护,但后来在进一步研究后否定了他早期的研究;他同样批评了他自己对(太平洋西北海岸)瓜求图人语言及神话的早期作品。
博厄斯的学生受到此种自我批判动力所鼓舞,以及鲍亚士学派致力于从报道人那里学习,并根据个人的研究发现来塑造论点,因此这些学生迅速偏离了他自己的研究论点。他的学生很快试图发展博厄斯普遍反对的巨型理论。克鲁伯使他同事的注意力转向西格蒙德·弗洛伊德以及文化人类学与心理分析二者结合的可能。露丝·潘乃德发展了“文化与人格”以及“国民文化”(national cultures)理论,而克鲁伯的学生朱利安·斯图尔德发展了文化生态学及多线演化论。
然而,博厄斯对于人类学具有不朽的影响。事实上所有人类学家如今都接受博厄斯对经验论及他的方法论文化相对论的支持。此外,事实上所有文化人类学家如今都分享着博厄斯对田野研究的贡献,这包括长期居住,学习当地语言,并与报道人发展社会联系。最后,人类学家继续尊崇他对种族主义意识形态的批判。Thomas Gossett在1963年《种族:在美国的一个思想的历史》(Race: The History of an Idea in America)一书中,写道:“在历史上,博厄斯在打击种族主义偏见上,可能比任何人都做得更多。”
学术贡献
体质人类学
博厄斯的体质人类学研究,结合了他对达尔文演化论以及将迁移视为变迁原因的这两个研究兴趣。他在这个领域的最重要作品是对纽约移民子女体型改变的研究。其他研究者已提出在美国人与来自欧洲不同地区的人们间,身高、头骨尺寸、以及其他体质特征的差异。许多人运用这些差异,主张不同种族间存在着先天的生物差异。博厄斯的主要兴趣是对于变迁过程研究──针对象征文化、物质文化及语言;他因此开始测定是否体型也受变迁过程所影响。博厄斯研究了17821个人,区分为七个民族─国家群体。博厄斯发现移民的头骨尺寸平均值,明显有别于在这些分组之中出生于美国的成员。此外,他发现由母亲在抵达美国之后的头十年内所生的孩子,其头骨尺寸的平均值,明显有别于那些在母亲抵达十年之后所生的孩子。博厄斯并不否认体质特征是遗传的,例如身高或头骨大小;然而,他确实主张环境对这些特征具有影响力,这是随时间变化而被显现出来。这项工作对于他深具影响力的主张——种族间的差异并非不可改变的——具有核心地位。
在当时,这些发现是激进的且依然持续争论中。2002年人类学家史巴克斯(Corey S. Sparks)和詹茨(Richard L. Jantz)宣称,由相同父母在欧洲和美国所生的孩子之间的差异极小且不显著,而且暴露于美国环境中,对孩子的头骨指数并未发生可察觉的影响。他们主张其研究结果与博厄斯原先的发现相矛盾,并论证博厄斯的发现可能不会再被用来支持头骨形态学中的可塑性论点。然麦克斯(Jonathan Marks)——著名的体质人类学家以及美国人类学会前任的普通人类学部门主席——指出这项对博厄斯工作的修正研究“具有绝望(如果不是困惑)论调,而且很快受到更多主流生物人类学所反驳。”2003年,人类学家Clarence C. Gravlee、H. Russell Bernard与William R. Leonard重新分析博厄斯的资料,并论定博厄斯当初的发现大致正确。此外,他们将新的统计方法、电脑辅助研究法运用于博厄斯的资料,并发现更多支持头骨可塑性观点的证据。在一份稍后的出版品,Gravlee、Bernard和Leonard重新检视史巴克斯和詹茨的分析。他们主张史巴克斯和詹茨扭曲了博厄斯的论点,而史巴克斯和詹茨的资料确实支持博厄斯。例如他们指出,史巴克斯和詹茨检视头骨尺寸的变化,将它关联到个体在美国居住的时间长度,以测试环境的影响。然而,博厄斯检视头骨尺寸的变化,将它关联到个体的母亲在美国居住的时间长度。他们主张博厄斯的方法更为有效,因为出生前环境是一项重要的个体发展因素。
尽管一些社会学家和演化心理学家指出,博厄斯反对达尔文演化论,但博厄斯实际上是达尔文演化思想的忠实支持者。在1888年,他宣称“民族学的发展大部分归功于对生物演化原则的普遍认定”;从博厄斯的时代以来,体质人类学家已确立,人类的文化能力是人类演化的产物。实际上,博厄斯的体型变化研究对于
达尔文学说的兴起发挥了重要作用。重要的是请记得,他是在生物学家对于遗传学毫无所悉的时代被训练出来的学者;孟德尔遗传学直至1900年后才广为人知。先前的生物学家依赖对体质特征的测量,作为支持任何演化学说的经验数据。然而,博厄斯的生物测量研究,使他质疑该方法与资料类型的效用。1912年,在柏林对人类学家发表的一场演讲中,博厄斯主张这种统计学方法挺多只是增加生物学的问题,而无法解答它们。正是在这种脉络下,人类学家开始转而以遗传学作为任何理解生物变异的基础。
语言学
尽管博厄斯曾出版对美国土著语言的描述研究,并撰写关于语言分类工作在理论上的困难之处,他仍将这个主题留给同事与学生如萨丕尔(Edward Sapir)去研究文化与语言间的关系。
但是,他1889年的文章《关于交替语音》(《On Alternating Sounds》)为语言学与文化人类学两科的方法论,提供了非凡贡献。这是对1888年丹尼尔·加里森·布林顿(Daniel Garrison Brinton)所发表论文的回应,当时布林顿为宾州大学的美国语言学与考古学教授。布林顿观察到,在许多美国土著的口语中,某些语音规律地交替。这显然不是个人口音所产生的作用;布林顿并未暗示说某些个体对于某些单字的发音异于他人。他主张有许多单字,甚至在被同一个说话者重复说出时,其发声法都会有相当程度的差异。运用演化理论,布林顿主张此种普遍的不一致性是语言处于劣等的标记,以及美国土著都处于他们演化过程低等阶段的证据。
博厄斯对布林顿所讨论的内容十分熟悉;他在巴芬岛和太平洋西北从事研究时也经历类似事情。然而,他主张“交替语音”绝对不是美国土著语言的特征——甚至他主张它们根本不存在。鲍亚士并未将交替语音当做文化演化不同阶段的客观证据,而是从他多年来关于客观自然现象的主观感知的研究兴趣,来看待它们。他也思考先前对演化取向的博物馆展示的批评。在那里,他指出两种东西(如物质文化的器物)表面上看来是相似的,可能在实际上却是非常不同。在这篇文章,他提出一种可能性,两种东西(语音)看似不同,可能在实际上却是相同的。
简言之,他将注意力转移到对不同语音的“感知”上。博厄斯以提出一个经验问题开始:当人们用不同方法描述一个语音时,是因为他们不能感知其差异,或是可能存在另一个理由?他立刻就确定立场,他不关心关于感知缺陷的个案——等同于色盲的听觉障碍。他指出,这些用不同方式描述同一个语音的人们所具有的问题,等同于用相同方式描述不同语音的人们所具有的问题。这是研究描述语言学的关键:当研究一种新语言时,我们如何注意不同单字的发音?(在这一点上,鲍亚士预见了并奠定了音位学(Phonemics)与语音学(Phonetics)的区别。)人们可能用多种方法来发音一个单字,而且依然认知他们正在使用同一个单字。那么,问题并不是“这些知觉未能被他们个人所认知”(换言之,人们认知到某些发音的差异);而是这些语音“是依据其相似性而被分类”(换言之,人们将多种被感知到的语音归成同一类)。一个类似的视觉例子包括描写颜色的单字。英语单字“green”能被用来指称多种明暗、色调、浓淡。但有些语言并没有指称“green”的单字。在这些案例中,人们可能将英语使用者所称的“green”归入“yellow”或“blue”中。这不是一个色盲的例子——人们能够感知颜色的差异,但他们归类这些相似颜色的方式有别于英语使用者。
博厄斯将这些原则运用于对不列颠哥伦比亚的因纽特语的研究。研究者们已发表某个特定单字的许多不同拼法。在过去,研究者透过许多方法解释这项资料——它可能指出对某个单字发音方式的各地变异,也可能指的是不同方言。鲍亚士主张另一种解释:差异并非在于因纽特人如何发出这个单字的语音,而是在于使用英语的学者如何感知这个单字的发音。这项差异并非在于英语使用者本身无法感知这个被讨论的发音;而是英语的语音系统无法适应被感知的语音。
尽管博厄斯对描述语言学的研究方法提供非常特殊的贡献,但是他最终的论点是意义深远:观察者的偏见并不必然是个人的偏见,它可能是文化的。换言之,西方研究者的感知范畴,可能有系统地导致一位西方人误解或无法完整感知另一文化中的一个有意义的成分。如同他对梅森的博物馆展示所提出的批评,博厄斯论证了这个看似文化演化证据的东西,实际上是不合乎科学的方法与西方人对自身文化优越的信念所产生的结果。这个论点为博厄斯的文化相对论(cultural relativism)提供了方法论基础:某个文化的各种成分,从该文化的角度来看是有意义的,即使它们从另一文化的角度来看是没有意义的(或具有截然不同的意义)。
文化人类学
来自博厄斯夸扣特尔印地安人社会组织与秘密会社(1897)一书,对于夸扣特尔面具的素描。头骨形状的木雕悬挂在面具下方,这些木雕代表着Bakbakwalinooksiwey的一个食人鸟类助手。博厄斯民族志研究方法的本质,是立基于他早期对“地理学研究”的论文。在那篇论文,他支持一种研究方法,即将每种现象都看成,因它本身的存在,就是值得研究的。它存在的这项事实,就使它足以获得我们全心的注意;而且对于它在时空中的存在与演化的知识,完全满足了求知者。当博厄斯的学生露丝·潘乃德在1947年向美国人类学会发表主席就职演说时,曾引用文学批评家布瑞迪(A.C. Bradley)的话:“人们注意的是‘什么是’,注视着它如何发生与势必发生,”以提醒人类学家此种个殊式解释(idiographic)立场的重要性。
这个取向导致博厄斯提倡文化人类学,它的特色在于坚强致力于:经验论(empiricism)(对于以“科学定律”(scientific law)描述文化的各项尝试,抱持着怀疑态度)将文化视为流动与动态的观念民族志田野工作,人类学家在被研究的人群中长期居住,以当地语言从事研究,并与当地研究者共同合作,作为收集资料的方法。
以文化相对论作为从事田野工作的方法论工具,以及在分析资料时具有启发性的工具。
博厄斯主张,为了理解“什么是”——在文化人学,特定的文化特质(行为、信仰和符号)——学者必须在它们的当地脉络中检视它们。他也了解到,当人们从某地迁到另一地,以及当文化脉络随时间而改变,一个文化的各种要素及它们的意义将会随之改变,这导致他强调对于文化分析而言,当地历史所具有的重要性。
在博厄斯的一生中许多西方人看到介于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基本差异,前者是以物力论(dynamism)与个人主义为其特征,后者则是稳定与同质的。然而,鲍亚士的经验田野研究使他反对前述的对比。比如,他1903年的文章《阿拉斯加人针箱的装饰图案:传统设计的历史,以一个美国博物馆的材料为基础》提供了另一个例子,关于博厄斯如何根据对经验资料的细致分析,而提出广阔的理论主张。在确立了这些针箱的相似性后,博厄斯呈现某些外形特质如何提供一套语汇,使个别工匠可从中创造设计变化。因此,他强调将文化视为一个脉络,据以解释有意义的行动,这使他对于一个社会中的个体差异感到敏感(威廉·亨利·霍尔姆斯(William Henry Holmes)在1886年的《陶瓷艺术的外形与装饰起源及其发展》一文提出了类似观点,尽管他不同于鲍亚士,他并未发展民族志与理论的意涵)。
在1920年的一篇提纲挈领的文章《民族学的方法》(The Methods of Ethnology)中,博厄斯主张人类学需要的并不是“系统化列举一个部族的经过标准化的信仰和习惯”,而是需要证明“个体的反应方式,包括对于他的整体社会环境,以及对于不同意见与行为模式,这些发生在原始社会中,而且是一些具有深远影响的变迁的发生原因”。博厄斯主张对个体能动性的关注呈现了“个体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其社会环境所决定,但接下来他自己的活动影响了他生活其中的这个社会,且可能引发形态的修正”。因此,博厄斯认为文化基本上是动态的:“这些方法一旦被采用,原始社会就失去了这个外表上的绝对稳定性……更正确地说,所有文化形态都呈现一种流动状态……”
在博厄斯对于将有文字与无文字社会间的这项区别,作为一种界定人类学研究对象的方式的适当性,提出反对之后,博厄斯主张无文字与有文字社会应当以相同方式被分析。十九世纪历史学家已采用
文献学(philology)研究技术,重建有文字社会的历史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为了将这些方法运用于无文字社会,博厄斯主张田野研究者的任务,就是生产和收集无文字社会的文本。这个文本的型态,不仅是编译当地语言的词汇和语法,更是记录关于社会关系和制度的神话、民间故事、信仰,甚至当地烹调风格的食谱。为了做到这一点,鲍亚士相当依赖与当地识字的民族志研究者相合作(在夸扣特尔人中),最常合作的对象是乔治·亨特(George Hunt),且他鼓励学生们将这些人视为宝贵的伙伴,他们在西方社会的地位居于下等,但在理解他们自己文化时他们居于较高地位。
博厄斯运用这些方法于1920年发表另一篇文章,其中他重新探讨他对夸扣特尔人亲属关系的早期研究。在1890年代晚期,博厄斯试图借由将夸扣特尔人的氏族组织,与它的南北相邻社群的氏族组织相比较,以重建夸扣特尔氏族组织的转变过程。但到了1920年,他反对将夸扣特尔人的亲属群体原则翻译成任何一个英文词汇。他并不是试图将夸扣特尔人塞进某些更大的模型,而是试图从他们自己的角度,来理解他们的信念和行为。例如,尽管他先前将夸扣特尔人的单字“numaym”译为“clan”(氏族),他在1920年转而主张,最好将这个单字理解为一大笔特权,没有任何英文单词可用来表达这个意思。男人们透过他们的父母或妻子来保有主张这些特权的权利,而且可透过许多方式来获得、运用这些特权,且代代相传。正如在他对于交互语音的研究工作,博厄斯终于认识到,对于夸扣特尔人亲属关系的各种不同的民族学解释方式,是西方人概念范畴的局限所造成的结果。正如他对于阿拉斯加人针箱的研究工作,他将各种夸扣特尔人行为的变异,视为社会形态与个体创造力之间交互作用的结果。
经典著作
在《人类学与现代生活》的第一章,作者即探讨what is anthropology?批判盛行的人类学观念,并提出自己的见解。随后作者从人类学的角度阐述了诸如种族、民族主义、国际主义、教育、文化和社会上的一些被曲解的问题,如优生学、犯罪学等。
本书初版于1940年,其时博厄斯已经从哥伦比亚大学退休。本书收录了博厄斯关于人类学的六十余篇文章。根据主题分为“种族”、“语言”和“文化”三个部分,是对博厄斯人类学观念的一个较为全面的总结。
此书初版于1911年,在书中,博厄斯对原始文化的概念提出了质疑。作品中挑战了当时盛行的种族主义和优生学。他自己所开创的“四大学科”(文化人类学、体质人类学、语言学、考古学)结合研究的传统在这本书里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比如当时其他研究者已提出在美国人与来自欧洲不同地区的人们间,身高、头骨尺寸以及其他体质特征的差异。许多人运用这些差异,主张不同种族间存在着先天的生物差异。而鲍亚士结合体质人类学研究,主张环境对这些特征是具有影响力的。这项工作对于他深具影响力的主张——种族间的差异并非不可改变的——具有核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