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利风景区,是指以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按照
水利风景资源即
水域(水体)及相关联的岸地、岛屿、林草、建筑等能对人产生吸引力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观赏、文化、科学价值和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质量及景区利用、管理条件分级,经水利部水利风景区评审委员会评定,由水利部公布的可以开展观光、娱乐、休闲、度假或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区域。 国家级水利风景区有水库型、湿地型、自然河湖型、城市河湖型、灌区型、水土保持型等类型。截至2014年9月16日,全国共有658处国家水利风景区。
水利风景区评价应包括
风景资源评价、环境保护质量评价、开发利用条件评价和管理评价4部分。
风景资源评价应包括对水利风景区的水文景观、
地文景观、天象景观、生物景观、工程景观、文化景观及其组合的评价。
环境保护质量评价应包括对水利风景区的水环境质量、水土保持质量和
生态环境质量的评价。
(1)水库型。水工程建筑气势恢宏,泄流磅礴,科技含量高,人文景观丰富,观赏性强。景区建设可以结合工程建设和改造,绿化、美化工程设施,改善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条件。核心景区建设应重点加强景区的水土保持和
生态修复,同时,结合水利工程管理,突出对水科技、水文化的宣传展示。
(4)城市河湖型。城市河湖除具防洪、除涝、供水等功能外,水景观、水文化、
水生态的功能作用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应将城市河湖景观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统一规划,综合治理,进行河湖清淤,
生态护岸,加固美化堤防,增强亲水性,使城市河湖成为水清岸绿,环境优美,风景秀丽,文化特色鲜明,景色宜人的休闲、观光、娱乐区。
(5)灌区型。灌区水渠纵横,阡陌桑图,绿树成荫,鸟啼蛙鸣,环境幽雅,是典型的工程、自然、渠网、田园、水文化等景观的综合体。景区可结合生态农业、
观光农业、现代农业和服务农业进行建设,辅建以必要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
(6)水土保持型。可以在国家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内的预防保护、重点监督和重点治理等修复范围内进行,亦可与水保大示范区和科技示范园区结合开展。
2022年,水利部印发《关于推动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水利风景区总体布局进一步完善,新建100家以上国家水利风景区,推广50家高质量水利风景区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