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公司是由制水公司(负责生产自来水),
供水公司(销售自来水),(一些地方是合在一起的统称
自来水公司),污水公司(负责污水处理),还有一些相关的市政公司,进行工程。
编制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
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
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
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
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城区、农村水务建设和管理。根据本市
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审核供水建设等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
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务的论证工作。
(三)
统一管理本市水资源(含
空中水、
地表水、地下水),促进水资源的
可持续利用。制定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
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计划用水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
节约用水工作,保障城乡供水安全;组织实施
取水许可制度和
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
(四)负责本市供水
行业管理。组织实施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
监督检查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监督全市供水行业的服务质量与
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村通水、改水管理;负责供水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市排水、污水处理、
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负责排水许可管理;监督排水行业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指导
农村污水处理工作;负责排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六)主管本市河道、湖泊、水库、堤防(包括河涌、人工水道、
人工湖),并组织指导整治;负责江河、湖泊、水库及排水(污)管网水量、水质的监测;审定水域的
纳污能力,提出
水功能区划分,监督本市
水环境治理规划的实施。
(七)负责本市
水政监察和
水行政执法工作及有关的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和区、
县级市之间的
水事纠纷。
(八)负责水务
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水务技术
质量标准和水务工程的规程、规范,起草地方水务工程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务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
控制性的或跨区、县级市的重要水务工程;负责组织和协调城市建设中涉及水务设施的配套工作;负责水务工程建设和运行的质量与
安全监管工作。
(九)组织、协调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负责本市水土保持工作,防治水土流失。
(十)负责编制水务年度建设
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
市本级水务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
水务行业多种经营,研究提出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水务投融资。
(十一)负责本市水务科技和
水务信息化工作,开展水务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主管防汛防旱防风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洪抢险和防低温冰冻工作。
(十三)负责本市水利水电
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协调本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
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合署)。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各处(室)的工作,拟订机关各项
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秘、会务、督办、
政务公开、保密、机要、档案、信访、议案提案办理、修志、接待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
安全保卫工作。
组织起草(修订)本市水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
规范性文件的
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水务
重大问题的调研工作;负责水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执法考核和评议,指导局系统的普法工作;承办本机关的行政复议、
行政赔偿案件和
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组织
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及区、县级市之间的
水事纠纷;负责水务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审核工作。
(三)水资源管理处(挂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
组织指导本市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
区域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
水资源论证工作以及
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核算工作;负责拟订用水年度计划和
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拟订行业
用水定额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资源
取水许可、有偿使用及
非居民用水超计划加价制度,指导、监督
水资源费、超计划加价水费的
征收管理;负责本市水功能区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水功能区的水量、水质监测工作,监督供水
水源地保护工作;组织审定水域
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组织编制并发布本市水资源公报。
负责编制
农田水利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土保持规划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监测,监督、协调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负责
小水电行业管理;负责已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水库安全监测和除险加固;指导农业节水工作;指导农村基层水务工作。
(五)河道堤防处。
负责本市河道、湖泊、滩涂和堤防的
行政管理,负责防洪安全、
河势稳定、堤防安全相关工作。组织实施
河道管理范围
建设项目等
行政许可制度,承担河道采砂的相关管理,组织征收河道占用费;审批湖库、河道排污口的设置、改建和扩建;指导、监督河道堤防及堤上建筑物的整治、开发,协助开展水系建设和水
环境整治。
(六)供水管理处。
负责供水行业管理和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编制供水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供水行业的质量技术、运营服务等
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供水企业的供水水质;负责
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通水和改水管理;协调城市建设中供水管网管线的改、扩建工作,负责供水
企业计划停水审批;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供水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审核供水行业有关调价方案。
(七)排水管理处。
负责排水行业管理和排水许可具体实施工作,提出
再生水利用的政策建议;编制
排水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的标准、规范和规程,并监督实施;负责排水许可审核和排水管网接驳、迁改、临时占用
排水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
雨污分流改造工作;负责排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已建排水设施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农村污水处理工作;参与
污水处理费的调价工作。
组织编制水务发展总体规划及中长期规划;组织制定水务工作的综合规划,
综合平衡水务各类
专项规划;负责实施水务规划的行政许可制度,组织水务各类规划的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
管理办法并对各类水务规划的实施情况实施监督;负责与规划
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协调,处理与水务规划有关的矛盾,指导区、县级市水务规划工作。
编制本市水务系统
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务科研工作和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监督水务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及
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水务科技信息和《广州水务》等期刊的编辑、出版、发行的管理工作;指导市水务
行业学会、协会的工作。
(十)建设管理处。
负责水务建设
市场管理、水务工程建设程序管理工作,拟订水务工程建设的技术质量标准和
工程施工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务工程
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负责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
初步设计审批;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水务工程规划、用地和
环境评价等工作;负责重要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协调、督办,指导水务
建设工程的
招标投标、
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和
竣工验收工作。
负责水务项目的计划与
资金管理,编制、执行水务年度
部门预算,负责水务
工程项目竣工
财务决算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
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水务综合
统计工作,配合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系统
国有资产的监管,指导和监督水务投融资,指导水务企业的发展、改革和经济合作工作;负责水务资金和项目的
内部审计及局系统各单位领导干部的离任
审计工作。
(十二)宣传与服务监督处。
负责水务宣传工作;负责建立和健全行业服务承诺机制,监督行业服务质量并组织考核、评估、评比工作;负责热线投诉受理、咨询及各单位热线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有关投诉的处理和反馈工作。牵头局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统战、侨务、
公费医疗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人员录用、培训教育、考核奖惩、
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指导、监督职工
劳动保障和
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负责局系统人员因公出访、因私出国(境)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人员编制
市水务局机关
行政编制103名。其中:局长(党委书记)1名、副局长4名,党委副书记1名,
纪委书记由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兼任,总工程师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5名(含机关党委
专职副书记1名)、
副处级领导职数14名。
单列行政编制2名。
其他事项
(一)
水资源保护与
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市水务局负责水资源保护,市环保局负责
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环保局发布
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
准确性、
及时性负责。市水务局发布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市环保局
协商一致。 (二)与交通部门的职责分工。发生在河道及其出海口门与航道重叠范围内的违反
水法规行为,由市水务局依法处理;涉及
主航道的违反水法规行为,由市水务局会同市交委或广州港务局处理。其他部门兴建
交通设施涉及水务方面的事项,应事先征求市水务局的意见;市水务局兴建水务设施涉及港口、航道及
水路运输方面的事项,应当事先征求市交委或广州港务局的意见。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竞争模式
1、资本运营型企业
国际水业的
产业结构告诉我们,
投资运营型企业是城市水业的产业龙头,世界领先的水业企业都在此范围之列。这些企业兼有
资本市场和水业
运营管理的实力;它们以资本为纽带在全球水行业市场兼做投资运营,进行技术、人才、品牌的输出。
其核心竞争力:水业各级政策的把握,资源的整合,资本运做,运营管理水平及其品牌的行业认同。
代表企业有:
·威利雅水务,国际集团威利雅环境下属的水业投资运营主体;
·中法水务,国际集团苏伊士旗下,通过昂帝欧投资控股的中国水业投资运营主体;
·
深圳水务集团,国内以自来水集团为基础进行改制,并合并污水的国营公司,主业为水业(包括污水)的投资与运营,是国内水业企业的代表,2003年10月已与威利雅达成产权合作协议;
·汇津水务,国际集团RWE旗下通过泰晤士投资控股的中国水业投资运营主体;
·天津创业环保,上市公司,以天津污水处理企业为基础,主业为水业投资与运营(以污水项目为主)。
2、投资管理型
以投资拉动发展,多为非传统水业领域转型,具有强大的
资金实力,相对缺乏城市水业的运营经验。
核心竞争力:
战略投资判断力,
融资能力,
资源整合能力,与品牌的水业运营企业的
战略合作。
代表企业有:
·
首创集团,上市公司,发展迅速,战略明确,主业为水业投资与运营;
·德隆集团,控股多家上市公司,以上市公司“重庆实业”为主体,投资水业;
·泓源聚集团,民营企业,2003年以来已投资多个水业项目,正积极从事大型传统水务企业的
产权收购,并筹建泓源聚水业投资公司;
·
上实集团,香港上市公司,2003年10月转型城市水业,与
中国节能投资公司成立中环保水务投资公司,据称将投资100亿,已签多个项目,势力强劲,不容低估。
3、管理运营型企业
运营型企业是管理性企业,在城市水业中占决大多数,是原水业产业结构下的主体企业,多由原各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
企业改制转型而来;具有很强的地方性,受资本形式的限制不是水业投资的主体,是水业运营的主体。
核心竞争力:把握
运营成本,建立运营品牌,加盟优秀
投资组合,获得特许经营运营权的授权。
·以
北京自来水集团为代表的大量的地方性自来水公司,传统的自然垄断市场的政府企业,百年历史供水行业的龙头企业。正进行全面的企业改制,将构成中国水业运营的主体。
北京排水集团,
城市污水行业代表性运营管理公司,具有丰富的污水处理运营经验和技术实力。
·
上海浦东水务有限公司,威利雅和上海国有投资公司各持50%股权的地方性运营公司,拥有浦东区50年的包括管网在内的运营权;
4、工程、技术、设备提供型企业
工程、技术、设备提供型企业指各种水业
工程承包、技术提供、设备提供专业型
服务公司,是城市水业产业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
核心竞争力:水业工程、技术、设备提供业在中国已有10多年的开放历史,由于竞争门槛不高,水平不易判断,也是水业竞争最为激烈领域;竞争的关键在于技术水平和市场能力,加入一个有实力的水业投资运营联盟更加重要。
代表性企业有:
·金州工程,美国
金州集团投资,主业是水业的工程承包和商务,是中国水业国际
设备引进、工程承包的先驱;
·德利满,法国苏伊士旗下
供水技术工程公司,在中国有近20年的供水
滤池技术服务历史;
·OTV,法国威利雅旗下污水处理领域的
工程技术公司,在中国已有近20个
技术协议;
·US Filter,法国威利雅旗下
工业水处理的
工艺技术与设备公司,其
膜技术尤其擅长,在中国已有近100项业绩;
·同方水务工程公司,
清华同方属下专业从事水业工程的企业;
·中国市政华北设计院,中国国内最具实力的城市水业专业设计院之一。
对于现存的自然垄断城市供水市场的
企业转型与企业的
经营管理,我们面临的是如何借鉴国际水行业市场成功的企业转型与管理经验,付之于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过去按照计划
投资规模造成的供大于求所形成的
沉淀成本是否由新投资者承担,或者转嫁给消费者;未来城市供水发展要求新的企业有没有能力完成。把具有
经济规模、
经济效益的机制分成几个BOT项目,协调成本和
管理费用增加是否会低于
竞争机制所带来的成本节余,即确定企业
整体改制方案和分不同环节改制方案,哪样更有利于
企业发展和现代化企业建设,更有利于城市发展和
人民群众福利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