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局制度是指政府以
立法形式明确规定,承诺
本币与某一确定的外国货币之间可以以
固定比率进行无限制兑换,并要求
货币当局确保这一兑换义务的实现的
汇率制度。
定义
英文:Currency board arrangement
货币局制度是一种
汇率机制,
解释
需要强调的是,货币局制度是一种关于货币发行和兑换的
制度安排,而不仅仅是一种汇率制度。首先它是一种
货币发行制度,它以
法律形式规定当局发行的货币必须有
外汇储备或
硬通货的全额支持;其次它才是一种汇率制度,保证本币和外币之间在需要时间可按事先确定的汇率进行无限制兑换。
基本原则
货币局制度是一种汇率机制,它有两项
基本原则:一是本国
货币汇率钉住一种作为基准的外国货币;二是所发行的
货币保证完全以外汇储备作为后盾
发展趋势
传统的货币局制度起源于19世纪中期,是英、法等国海外
殖民体系的货币发行方式,在20世纪初较为流行。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随着政府积极干预经济的盛行,同时由于货币局带有明显的殖民时代经济色彩,原先实行货币局制度的国家纷纷采取
中央银行制度。
不过在20世纪后半段,货币局制度又有回潮的势头。1983年,
港元贬值的波动,促使港英当局决定重建货币局制度,将港元和美元挂钩。1991年,阿根廷也建立了货币局制度,用以控制国内的高通货膨胀,稳定币值,恢复经济。立陶宛、爱沙尼亚等国在
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先后通过建立货币局制度的方式来稳定经济和重建货币体系。
区别
货币局制与普通汇率制的区别
第二,货币局制对
储备货币的创造来源也作了严格的法律界限,货币局只有在拥有外国货币作为后备时才可以发行货币,这一规则也可称为“后备规则”(
backing rule)。
第三,货币局制隐含着一个重要特征,即它对货币局为
财政赤字提供融资作了严格的限制。
特征
本币对锚货币的汇率锁定。这要求锚货币
币值稳定、信用良好、具有完全的
可兑换性并被
国际社会广泛接受。选择锚货币时要考虑本国的主要贸易伙伴和投资来源, 早期的锚货币有
英镑、美元和黄金。
拉丁美洲国家大多选择美元,
东欧和
俄罗斯联邦国家一般以德国
马克为锚货币。
本币和锚货币之间的汇率由法律规定, 例如, 美元是
港元的锚币, 港币对美元的
法定汇率是7.8∶1,爱沙尼亚“克容”(Kroon) 与锚币德国马克的固定比价是8∶1。一旦法定汇率受到压力, 出现大幅度变动的趋势, 货币局就要出手干预, 以保证汇率的相对稳定。
本币挂钩
本币完全可兑换在货币局制度下, 本币与锚货币完全可兑换, 无论是
经常项目下的货币流动还是
资本项目下的货币交易都不受限制。这项要求让仍然实行
资本项目管制的国家望而却步, 也让已经实行货币局制度的国家不得不经受
国际金融投机浪潮的考验。
原则上, 货币局只负责维持汇率恒定而不处理具体的兑换业务, 居民或
非居民的
货币兑换由商业银行负责经营。
为了保证汇率的稳定性, 货币局须持有足够被锚币发行国(anchor country) 接受的储备资产。严格的货币局制度要求外汇储备相对于本币发行量的
准备率达到100% , 因为这样才能保证货币局随时在
国际金融市场上进行操作以保卫本币。
考虑到
外汇资产大多以
外国债券的形式存在, 为了防止
债券价值下降, 准备率一般略超过100% , 达到105% 甚至110%。在这个意义上, 货币局制度是最为严格的
固定汇率制。
对货币局来说, 惟一的任务就是在法定的汇率下随时进行本币与锚币的
公开市场操作, 保证法定汇率的稳定。货币局在
金融市场上的操作完全是被动的, 这是货币局与中央银行最明显的区别。
中央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能是购买
政府债券, 帮助政府弥补支出和收入之间的差额, 并通过这种操作控制
货币发行量以及国内利率和通货膨胀率。但是在货币局制度下, 本币发行量只能与外汇储备的数量和法定汇率挂钩, 货币局不能应政府扩张财政的要求增加货币发行量。因此, 政府只能根据税收和向公众
发行债券的数额量入为出。
理论上, 该国的利率和通货膨胀率水平将最终与锚币发行国一致。
货币局不得持有商业银行的债券
与传统
中央银行不同的是, 货币局不能购买商业银行债券, 商业银行运营发生困难时不能向货币局
发行金融债券以获得帮助, 即使商业银行面临倒闭, 货币局也不得出手干预。不过在实践中, 许多国家的货币局还保留了一些传统的
中央银行职能, 比如,当商业银行面临困难时进行干预, 调整存款准备率等。这种保减轻了银行自负盈亏的压力, 实际上鼓励银行呆账坏账的产生。严格地说, 实行的大多数货币局制度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货币局制度, 因为在上述国家及地区中, 货币局经常恢复行使传统中央银行的职能, 对
国内金融市场进行干预, 而发行货币的倾向就会使储备率达不到100%。例如, 阿根廷的
法定准备率是66.167% , 尽管储备率达到90% , 货币局仍然可以行使合法权力降低这个比率, 直至66.167%。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 有些经济学家依据
新加坡货币局拥有100% 的外汇储备而把新加坡也列为货币局制度国家, 但新加坡没有固定
新加坡元与任何一种货币之间的汇率, 因此不能算是货币局制度。
拉脱维亚将货币钉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
特别提款权(SDR ) , 并且储备率达到100% , 但是它没有把该
货币制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 而且不需要变动现有的货币体系就可以随时终止该货币制度, 因此, 拉脱维亚也不能算作货币局制的国家。
主要影响
关于
货币局制度的利弊,
理论界的争论一直很激烈。
阿根廷、
爱沙尼亚等国家用货币局代替
中央银行获得了明显的
经济稳定效果,
通货膨胀率下降、政府
赤字减少, 所以当
东南亚和
俄罗斯陷入
金融危机时, 美国霍普金斯大学的应用经济学教授汉克(Steve Hanke, 1997) 就大力鼓吹货币局制度, 并建议
苏哈托在
印度尼西亚建立货币局; 美国
国会两院联合经济委员会的高级经济学家舒勒(Ku rt Schu ler, 1997) 也认为货币局制度比
中央银行制度有更大的优越性;但是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官员对印度尼西亚建立货币局制度持批评态度, 认为它对印度尼西亚的经济恢复不仅无益而且有害。
本文在形成对货币局制度的看法之前, 先分析货币局制度作用于有关经济变量的机制。
如上所述, 货币局制度的一大特点是
货币发行量只能根据
外汇储备的数量和法定的汇率水平决定, 货币局不能充当政府和商业银行的“
最后贷款者”。通过发行货币用于弥补财政和商业银行赤字的闸门被关住了,
财政支出要受到税收和政府向公众借款能力的约束, 因而政府扩张
财政赤字的冲动能够得到有效的抑制, 高
通货膨胀的国家实行货币局制度后往往立见成效。
但政府和货币发行之间的纽带并没有割断, 除了发行货币, 政府还可以通过向公众举债和增加税收这两种途径来弥补财政赤字。可是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体制不健全、税款流失严重,
债券市场也不发达, 用这两种途径筹集资金远不如发钞票便捷。如果实行
货币局制以后, 巨额的财政赤字无法弥补, 货币局就很有可能被取消, 通货膨胀率仍会恢复到原来的水平。因此, 消除赤字型通货膨胀的根本在于进行财政改革和
结构调整。
对利率的影响
在正常情况下, 实行
固定汇率的国家的
利率水平遵循“
一价定律”而与钉住国的利率相当。如果出现
利差, 追逐高息的资本在两国之间流动, 最终使利率趋于一致。
经验分析表明, 实行固定汇率或钉住
汇率制度的国家相对于汇率浮动的国家有更低的平均利率水平(Gho sh等, 1997) , 因为汇率的相对稳定使货币作为储蓄手段的功能得到加强, 对
外国直接投资的吸引力也比较大, 所以即使不增加
货币供应量, 利率也会下降。但是近年来发生在阿根廷和
香港特区的利率大幅度上升给货币局提出了一个难题: 当国际
投机商对货币
发起进攻时, 货币局必须在
国际资本市场上以固定汇率卖出
储备资产买进
本币, 外汇储备大量减少。
根据100%
储备金的原则,
货币当局必须削减货币供应量, 如果同时出现国内短期
资本外逃, 国内货币供应就大量减少, 利率就会随之大幅升高。
1995 年受到国际
炒家攻击的阿根廷和1998 年的香港特区都出现了
利率上升的情况。利率的突然大幅上升给经济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阿根廷1995 年利率上升69% , 产出下降015% ,
失业率增加18%; 香港特区1997 年利率上升12% , 而且同年第四季度
GDP出现负增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1998)。
商业银行体系
货币局对商业银行的“见死不救”有助于银行严格把好信贷关, 减少
不良贷款。但当货币受到
投机攻击时, 基础货币量减少,在“
乘数效应”下, 银行的存款和贷款都大量收缩,银行系统可能会陷入困境。同时, 货币局不是“最后的贷款者”, 周转困难的银行得不到政府的帮助只好破产。从这个意义上说, 在发生金融危机的时候, 货币局不仅不能起到稳定
金融体系的作用, 还会进一步加剧金融体系的混乱。
阿根廷和香港特区的对策是大幅降低商业银行的
存款准备率,以此缓解
银行货币不足的困难。应该说这是一项简便而有效的政策, 但是它意味着恢复“最后贷款人”的职能。
既然建立
联系汇率制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废除这个职能, 它的恢复意味着货币局存在自身难以克服的局限性。
对实际汇率和对外贸易的影响
货币局只规定了本币和锚币之间的
名义汇率, 它们之间的实际汇率是可变的; 本币和其他货币之间的汇率则随着锚币的浮动而变化, 如果锚币对其他货币的
汇率波动, 本币就随之对其他货币发生贬值或升值。对货币局制国家来说, 除了锚币发行国之外, 世界上的其他国家也与自己存在着商品
劳务贸易和
资本流动的关系, 本币与其他货币间的汇率也很重要。
在1991—1994 年
美元对
日元贬值期间, 香港特区和东南亚国家的货币就随着美元对日元贬值, 贬值刺激了对日本的出口和日本对该地区的
直接投资。
但是1995 年以后, 美元对日元的汇率从1∶80 上升到1997 年夏的1∶125, 美元升值导致该地区的
出口竞争力下降。
建立货币局后, 如果国内的
通货膨胀率没有立刻降到与锚币发行国相同的水平, 就会发生本币
币值被高估①, 而通货膨胀率不能迅速下降或不能降到与钉住国相同水平的可能性是很大的②。
90 年代东南亚国家的通货膨胀率就高于O ECD 的平均水平, 币值被高估是该地区在90 年代
经常项目赤字持续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样, 1992 年爱沙尼亚实际汇率升值70% ,
1994 年
立陶宛实际汇率升值59% , 致使这两国的经常项目
赤字不断积累,经常项目赤字占GDP 的比重, 前者从1992 年的3145% 增加到1996 年的618% , 后者从1994 年的3% 增加到1996 和1997 年的10%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1998)。
地位
货币局制度与
中央银行制度(central banking)和自由
银行体制(free banking)被称为20世纪三大主导
货币体系。
优缺点
优点
第一,管理与操作非常简便。
缺点
①政府不能控制
货币供应和利率,利率由
基准货币发行国制定,
货币总量取决于收支平衡,以及银行体系中的
货币乘数;
②政府不能利用汇率来调整外来因素对本国经济的影响,如进口价格的上涨、
资本流通的转移等,而只能调整国内工资和
商品价格;
③正统货币局制度不会像传统的
中央银行那样,帮助周转困难的银行平息危机。香港实行的
联系汇率制度,实际上是一种货币局制度。
实施原因
建立这种货币制度的国家或地区,一般不具有独立建立自己货币制度的政治经济实力,将
外部均衡目标摆在突出重要地位的小型开放经济。(注:实施
货币局制度,也就意味着失去了独立实行
货币政策的主动权)。
实行货币局制度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中国香港特区、阿根廷、
波黑、
文莱、
保加利亚、
爱沙尼亚、
立陶宛和
吉布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