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察
明朝佥都御史、南赣巡抚
陈察(1478~1560),字元习,江苏常熟人,明朝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官至佥都御史南赣巡抚
生平经历
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授南昌推官
正德元年(1506),擢南京监察御史。历任北京监察御史。因得罪刘瑾,罚粟一百五十石输送边关。刘瑾被诛,明武宗仍然每日与钱宁江彬等人玩乐。陈察和同僚请求明武宗务讲学,节嗜欲,勤视朝,语甚切直。陈察以养亲归乡。居家九年,官复原职。明武宗准备亲征朱宸濠。陈察请求放弃亲征,并下罪己诏忤旨,夺俸一年。明武宗谕告群臣再谏,必置极典。不久,巡按云南。陈察助云南巡抚何孟春讨定弥勒州,以功增秩。
明世宗即位,陈察上疏进言金齿腾冲地极边徼,既统以巡抚总兵,又有监司守备分辖,无事镇守太监。陈察弹劾太监刘玉、都督沐崧的罪状。朝廷下诏罢官还京。
嘉靖初年,出按四川。请求废除镇守太监,不听。锦衣卫百户王邦奇诬告杨廷和彭泽等,杨言上书力争。明世宗大怒,亲自审问杨言,落其一指。陈察大呼:“臣愿以不肖躯易言命,不忍言独死。”明世宗盯着陈察,陈察不为所动。陈察退朝后具疏申理,且请求让王邦奇入狱,直声震于朝野。陈察巡视京营,与给事中王科极陈武定侯郭勋贪横的罪状。升任南京太仆少卿。陈察上疏推辞,请求召前任给事中刘世贤等二十余人。明世宗大怒,大骂陈察市恩要名,贬远方杂职。给事中王俊民郑一鹏论救,皆夺俸。陈察补任海阳教谕。累迁山西布政使,入为光禄卿
嘉靖十二年(1533),任佥都御史南赣巡抚。任官两年,请求休致,并推荐前任都御史万镗大理寺卿董天锡等十四人可用。吏部请求采纳其言。明世宗夺部臣俸,责陈察徇私妄举,罢职为民。八十三年时去世。
人物评价
明史》:察居官廉,既归,敝衣粝食而已。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17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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