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甲
明末历史人物
陈新甲(?-1642年10月16日),字方恒,四川重庆府长寿县人(今重庆市长寿区),明朝末年官员。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陈新甲出生于四川承宣布政使司重庆府长寿县(今重庆市长寿区)。父陈八元以选贡任江西龙泉县(今遂川县知县,勤敏精悍。
万历四十年(1612年)陈新甲中举人天启五年(1625年)任北直隶定州知州崇祯元年(1628年)陈新甲升任刑部员外郎,后晋升郎中,又调任宁前道兵备佥事。宁前是关外军事要地,非有才能者不得担任此职。陈新甲对外整顿边防,对内安抚军民,政绩显著。
崇祯四年(1631年),大凌河新城被清军包围,各路援军云集,都依赖陈新甲征调粮饷、修缮城防。后来城破,他因失职被革职。巡抚方一藻惜其才干,上疏请求留用,但未获批复。监军太监马云程也为他说话,最终朝廷批准复职。陈新甲上疏说:“臣的复职是因监军之言,恐天下人以为臣依附宦官,清议难容,不敢接受。”但崇祯帝未准其辞,不久升他为副使,仍驻守宁远城
崇祯七年(1634年)九月,陈新甲升任右佥都御史,接替焦源清巡抚宣府。当时宣府残破,军备废弛。他亲自巡视边塞,连前人未至的偏远之地都一一考察,详细奏报兵马损耗、城堡倾颓、武器朽坏等情况,多次上疏请求朝廷整饬边防,颇有成效。杨嗣昌时任总督,与他共事,深知其才干。
崇祯九年(1636年)五月,陈新甲因母丧回乡守制。
总督宣大
崇祯十一年(1638年)六月,宣大总督卢象昇因父丧离职,杨嗣昌时任兵部尚书,推荐陈新甲接任。朝廷破格提拔他为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命其夺情任职。少詹事黄道周上疏激烈反对,触怒崇祯帝遭严责。
陈新甲到任后,恰逢清军大举入侵内地,崇祯帝命他接管卢象昇部队协同防御。不久,卢象昇战死,孙传庭接掌其军,陈新甲与之互相倚重,但始终不敢出战。次年(1639年)春,京师解严。顺天巡按刘呈瑞弹劾陈新甲畏敌逗留,他愤而上疏自辩,称刘呈瑞挟私报复,崇祯帝未予追究。到任后,他提出整编队伍、加强侦察、严明训练、整顿马政、操练火器、禁止克扣军饷等十项措施,获准施行。部下士兵夜间哗变,他自请处分,崇祯帝未追究。给事中戴明说曾弹劾他,反被崇祯帝以“轻议重臣”为由停俸。
升任尚书
崇祯帝十分器重陈新甲,于崇祯十三年正月廿四(1640年2月15日)召他接替傅宗龙兵部尚书。自弘治年间贾俊之后,举人出身者无人官至尚书。当时战事紧急,大臣们多避任兵部,陈新甲因此得位。觐见时,他提出“保邦十策”,多为朝臣常谈,唯建议在天寿山后增设总兵、在徐州设重镇以联通南北、护卫皇陵、保障漕运等被崇祯帝采纳。后又陈奏枢务四要及军事四失,崇祯帝命其推行。
崇祯十四年(1641年)三月,李自成攻陷洛阳襄阳,福王朱常洵、襄王朱翊铭遇害,陈新甲被降三级留任。旧制规定,府州城失守,主官当死。宛平知县陈景建议,若村镇遭焚掠三处以上,长官应流放边疆。陈新甲支持此议,提出:“地方官若能兼顾城乡,应予嘉奖;若辖境遭侵,则与失城同罪。”崇祯帝采纳,但当时中原遍地流寇,此令难以执行。
杨嗣昌病逝军中,陈新甲举荐丁启睿接任,遭舆论批评用人不当。然而傅宗龙、孙传庭此前因小罪下狱,陈新甲在召对时极力举荐,二人终获起用,皆赖其力。后因秋季防务有功,恢复原职。
大败松锦
此时锦州城已被清军围困五月(详见松锦之战),援绝粮尽。有逃兵传出祖大寿的建议,主张以车营进逼,避免野战。总督洪承畴集结数万援军,却不敢决战。崇祯帝召陈新甲问策,他建议与内阁及侍郎吴甡商议,并列出十项忧患与对策,派职方郎张若麒赴前线与洪承畴商讨。张若麒未归,陈新甲又主张分兵四路夹击。洪承畴认为分兵势弱,主张持重固守。崇祯帝虽认同洪承畴,但陈新甲坚持己见。张若麒性情浮躁,见小胜即密奏“围可速解”,陈新甲也写信催促洪承畴。洪承畴受密敕逼迫,只得放弃原计划。张若麒强令诸将进军,八月明军于松山城(今松山镇)惨败,死伤数万,张若麒由海路逃回。言官要求治罪,陈新甲却包庇他,反令其出关监军。
锦州城未解围,洪承畴又被困松山城,崇祯帝忧心如焚,陈新甲束手无策。崇祯十五年(1642年)二月,御史甘惟爃弹劾他“寡谋误国”,建议另选贤能,未被采纳。三月,松山、锦州相继陷落,张若麒再逃,言官连劾陈新甲。他多次请辞,崇祯帝不许。
陈新甲确有才干,熟悉边务,但廉洁不足,任用贪腐将领,交结宦官王德化为靠山,故谏官之言难达天听。当时李自成肆虐河南,开封屡遭围困,各州县相继失守。总督傅宗龙、汪乔年征讨流寇,先后战死,贼势更盛。弹劾陈新甲的奏章多达数十,他亦十余次上疏请罪,皇帝皆宽慰留任。
泄密被杀
此前,陈新甲因局势危急,曾秘密遣使与清廷议和,私下告知傅宗龙。傅宗龙离京时,将此事透露给大学士谢升。谢升见国事日非,向皇帝转述,帝怒召陈新甲责问,他叩头谢罪。谢升进言:“若议和可成,亦为倚仗。”皇帝默许,密令陈新甲筹划,但外廷不知。后言官拜见谢升,他透露皇帝主和之意,劝其勿再反对。言官大惊,纷纷弹劾谢升,致其罢官。
皇帝将议和之事全权委予陈新甲,手诏往来数十次,严令保密。外廷渐有风闻,上疏反对却无实据。一日,使者马绍愉将密函送交陈新甲,他阅后置于案上,家仆误以为是普通军报,抄传外廷。舆论哗然,给事中方士亮率先弹劾。皇帝怒留中不发,方士亮惧祸,数日间须发尽白。后皇帝严旨斥责陈新甲,命其自辩。他非但不认罪,反自夸功劳,帝怒更甚。
七月,给事中马嘉植再劾,陈新甲下狱。他上书求赦,未获准,遂重金贿赂朝臣。给事中廖国遴等初言不可赦,后转而营救,但刑部侍郎徐石麒拒不接受。大学士周延儒陈演亦向皇帝求情,称:“按国法,敌兵未迫京师,不杀兵部尚书。”皇帝反问:“其他不论,七位亲藩遇害,岂不比兵临城下更甚?”终于九月廿三(10月16日)将陈新甲处斩。
陈新甲由杨嗣昌提拔,才学心性与之相似。他处理军务迅捷,深得皇帝早期信任,后因泄密且暴露君主过失被诛。之后给事中沈迅曾极力抨击陈新甲的过失,崇祯帝反讥:“让你做陈新甲,恐怕更不堪。”沈迅惭愧而退。
主要影响
军事
在松锦之战败北一事中,陈新甲虽非前线指挥,但其未能有效协调洪承畴与监军张若麒的矛盾,导致明军贸然决战惨败。此役丧失九边精锐,使明朝失去对抗清军的最后野战力量,直接导致辽东防线名存实亡。
外交
陈新甲推动的明清议和,是明廷最后一次战略喘息机会。泄密事件不仅使和谈失败,更激化崇祯对官僚系统的不信任,导致后续政策全面激进化(如强令孙传庭出关剿闯),加速军事崩溃。
历史评价
沈演:辽故有盐军、盐场、盐额,道臣陈新甲料理有绪,特在兴复之耳。
黄道周:圣主焦劳十年,卒欲与不祥之人(指陈新甲),拂拭之,责其成功,万万不可!
卢象昇:陈方恒不知兵略,直误乃公事耳。
沈胤培:陈新甲负罪不遑,侈边劳录荫。
万斯同等:
轶事典故
结局暗示
陈新甲当年自阳和入京时,黄雾漫天,识者以为凶兆,果然应验。
受贿金额
据说有锦衣卫指挥同知山阴人朱寿宜,在流寇势盛时藏匿不出,后上报称:贼寇曾在兵部大堂张贴榜单,详列受贿文武官员姓名及金额,载明中间人,总计七十余万两。其中陈新甲受贿二万二千两。
财产转移
据说崇祯末内阁首辅井研陈演,因不肯舍弃众多财物而拖慢离京的行程,致使最终被大顺政权追赃助饷、严刑拷打,而其财物的很大一部分即来自于陈新甲。
人际关系
后世纪念
石坊
“三世尚书坊”,为诰赠资政大夫陈亿、陈八元;兵部尚书陈新甲立。
“三世枢衡坊”,为诰封通议大夫陈亿、陈八元;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都御史陈新甲立。
“帝简中丞坊”,为钦差巡抚宣德等处地方都察院佥都御史陈新甲立。
坟墓
据地方志记载,陈新甲墓在今重庆长寿区东边的龙井沟。
史料索引
万斯同等《明史稿·卷三百六十三 列传第二百十四 陈新甲传》
张廷玉等《明史 卷二百五十七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陈新甲传》
薛禄天等《(康熙)长寿县志·卷五 乡贤 陈新甲》
最新修订时间:2025-04-08 22:46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参考资料